老子義疏
弟二明不三而三混三歸一

弟二明不三而三混三歸一

弟二明不三而三混三歸一

此三者不可致詰,故混而為一。三者,即夷、希、微也。致,得也。詰,責也。混,合也。真而應,即散一以為三。應而真,即混三以歸一。三三一,不一不異,故不可致詰也。又觧:此真應兩身作三乘義釋,具在開題義中。苐三,明道非愚智,妙絶名言。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。激,明也。昧,闇也。言至道幽微,非愚非智。昇三清之上,不益其明,墜九幽之下,不加其闇。所謂不增不减,其在茲乎!

䋲䋲不可名,䋲䋲,正直也,猶䋲墨之義也。言聖人既能自正,復能正他,故云䋲䋲。不可執名求理,故不可名也。又觧:䋲䋲,運動之貌也。言至

道運轉天地,陶鑄生靈,而視聽莫尋,故不可名也。復歸扵無物。復歸者,還源也。無物者,妙本也。夫應機降迹,即可見可聞;復本歸根,即無名無相,故言復歸扵無物也。

本章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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