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子 · 第 16 篇

法法

其 一

不法法则令不行

不法法则事毋常,法不法则令不行,令而不行,则令不法也。法而不行,则修令者不审也。审而不行,则赏罚轻也。重而不行,则赏罚不信也。信而不行,则不以身先之也。故曰:「禁胜于身,则令行于民矣」。

不遵循法度则事务无所常规,法度不合法则命令不得推行。命令不行,是命令本身不合法。法度不行,是修订命令者不审慎。审慎而不行,是赏罚过轻。重而不行,是赏罚无信。有信而不行,是不以自身先行。故说:「禁令先胜于自身,则命令得以推行于民众。」

其 二

十殆人主不可不慎

闻贤而不举,殆。闻善而不索,殆。见能而不使,殆。亲人而不固,殆。同谋而离,殆。危人而不能,殆。废人而复起,殆。可而不为,殆。足而不施,殆。几而不密,殆。人主不周密,则正言直行之士危。正言直行之士危,则人主孤而毋内。人主孤而毋内,则人臣党而成群。使人主孤而毋内,人臣党而成群者,此非人臣之罪也,人主之过也。

闻有贤人而不举荐,危殆。闻有善举而不寻求,危殆。见有能人而不任用,危殆。亲近之人而不能固结,危殆。同谋而后离散,危殆。危难他人而不能处理,危殆。废黜之人而又重新起用,危殆。可以为而不为,危殆。足以施予而不施,危殆。几乎成事而不周密,危殆。人君不周密,则正言直行之士危殆。正言直行之士危殆,则人君孤立而无内助。人君孤立而无内助,则人臣结党成群。使人君孤立而无内助、人臣结党成群者,这并非人臣之罪,而是人君之过。

其 三

赦小过则民积重罪

民毋重罪,过不大也;民毋大过,上毋赦也;上赦小过,则民多重罪,积之所生也。故曰:「赦出则民不敬,惠行则过日益」。惠赦加于民,而囹圄虽实,杀戮虽繁,奸不胜矣。故曰:「邪莫如蚤禁之」。赦过遗善,则民不励。有过不赦,有善不遗,励民之道,于此乎用之矣。故曰:「明君者事断者也」。

民众无重罪,是因为过失不大;民众无大过,是因为上位不赦免;上位赦免小过,则民众多犯重罪,这是积累所产生的。故说:「赦免一出则民众不敬,恩惠推行则过失日益增多。」恩惠赦免施加于民众,即使牢狱充实、杀戮繁多,奸邪也无法被制止。故说:「邪恶之事,莫如及早禁止。」赦免过失、遗漏善行,则民众不受激励。有过失不赦免,有善行不遗漏,激励民众之道,在此处加以运用。故说:「明君,是决断事务之人。」

其 四

三欲不节令多难行

君有三欲于民,三欲不节,则上位危。三欲者何也?一曰求,二曰禁,三曰令。求必欲得,禁必欲止,令必欲行。求多者,其得寡,禁多者,其止寡。令多者,其行寡。求而不得,则威日损。禁而不止,则刑罚侮。令而不行,则下凌上,故未有能多求而多得者也,未有能多禁而多止者也;未有能多令而多行者也;故曰:「上苛则下不听」,下不听而强以刑罚,则为人上者众谋之矣,为人上而众谋之,虽欲毋危,不可得也。号令已出,又易之。礼义已行,又止之。度量已制,又颉之。刑法已错,又移之;如是,则庆赏虽重,民不劝也。杀戮虽繁,民不畏也。故曰:「上无固植,下有疑心。国无常经,民力必竭。数也。」

君主对民众有三种欲求,三欲不加节制,则上位危殆。三欲是什么?一曰求取,二曰禁止,三曰命令。求取必欲得到,禁止必欲使之止,命令必欲使之行。求取多者,其所得少;禁止多者,其所止少;命令多者,其所行少。求取而不得,则威势日损。禁止而不止,则刑罚被轻侮。命令而不行,则下凌驾于上。故从未有能多求而多得者,从未有能多禁而多止者,从未有能多令而多行者。故说:「上位苛苛则下不听从。」下不听从而以刑罚强制,则为人上位者众人谋虑以对,为人上位而众人谋虑以对,虽欲不危殆,不可能得到。号令已出,又加以变更;礼义已行,又加以停止;度量已制,又加以矛盾;刑法已定,又加以移易。如此,则庆赏虽重,民众不受勉励;杀戮虽繁,民众不感畏惧。故说:「上无固植,下有疑心,国无常经,民力必竭,这是规律。」

其 五

明君在上禁私议立法绳

明君在上位,民毋敢立私议自贵者。国毋怪严,毋杂俗,毋异礼,士毋私议,倨傲易令,错仪、画制、作议者,尽诛,故强者折,锐者挫,坚者破,引之以绳墨绳之以诛僇,故万民之心皆服而从上,推之而往,引之而来,彼下有立其私议自贵,分争而退者,则令自此不行矣。故曰:「私议立则主道卑矣。」况主倨傲易令,错仪画制,变易风俗,诡服殊说犹立。上不行君令,下不合于乡里,变更自为,易国之成俗者,命之曰不牧之民。不牧之民,绳之外也,绳之外诛,使贤者食于能,斗士食于功。贤者食于能,则上尊而民从,斗士食于功,则卒轻患而傲敌,上尊而民从,卒轻患而傲敌,二者设于国,则天下治而主安矣。

明君在上位,民众不敢立私议自以为贵者。国家无怪异苛严,无杂乱风俗,无异于常礼,士人无私自议论、傲慢违令、错乱仪制、画设制度、作立议论者,全部诛灭。故强者被折服,锐者被挫败,坚者被破除;以绳墨引导之,以诛戮制约之,故万民之心皆服从于上,推之则往,引之则来。那下面立私议自贵、分争而退者,则命令从此不得推行。故说:「私议立则主道卑弱。」何况君主傲慢违令、错乱仪制、变易风俗、诡异服饰特殊说辞而依然存立;上不推行君令,下不符合乡里,变更自行其是,变易国家成俗者,命之为不牧之民。不牧之民,在绳墨之外;绳墨之外者诛之。使贤者食于能力,战士食于功劳。贤者食于能力,则上尊而民从;战士食于功劳,则卒士轻患而傲敌;上尊而民从、卒士轻患而傲敌,二者设置于国,则天下得治而君主安定。

其 六

赦者奔马委辔法者父母

凡赦者,小利而大害者也,故久而不胜其祸。毋赦者,小害而大利者也,故久而不胜其福。故赦者,奔马之委辔,毋赦者,痤睢之矿石也。爵不尊,禄不重者,不与图难犯危,以其道为未可以求之也。是故先王制轩冕,所以著贵贱不求其美。设爵禄,所以守其服,不求其观也。使君子食于道,小人食于力。君子食于道,则上尊而民顺。小人食于力,则财厚而养足。上尊而民顺,财厚而养足,四者备体,则胥足上尊时而王不难矣。

凡赦免,是小利而大害者,故长久而不胜其祸。不赦免,是小害而大利者,故长久而不胜其福。故赦免,犹如奔马之放松缰绳;不赦免,犹如痤疮的矿石(良药)。爵位不尊崇、禄赐不重厚者,不参与图谋艰难、犯险,以为其道还不足以求取。因此先王制定轩冕,用以彰明贵贱而不求其华美。设置爵禄,用以守持其服位而不求其观瞻。使君子食于道义,小人食于体力。君子食于道义,则上尊而民顺;小人食于体力,则财厚而养足。上尊民顺、财厚养足,四者备体,则足以使君主尊崇而称王并不困难。

文化背景

「轩冕」指古代贵族乘坐的华盖车辆与所戴冠冕,是身份等级的象征物。「痤睢之矿石」一说「矿石」指治疗痤疮用的砭石,良药虽苦,却能治病,比喻严法虽严苛却有益于国。

其 七

法者民之父母惠者仇雠

文有三侑,武毋一赦。惠者多赦者也,先易而后难,久而不胜其祸。法者先难而后易,久而不胜其福;故惠者民之仇雠也,法者民之父母也。太上以制制度,其次失而能追之,虽有过,亦不甚矣。

文治有三次宽宥,武功不得一次赦免。宽惠者,是多赦免者,先易后难,长久而不胜其祸。法度者,先难后易,长久而不胜其福。所以宽惠者是民众的仇敌,法度者是民众的父母。最高的治理是以制度制约制度,其次是有失而能追补,即使有过失,也不至于太甚。

其 八

明君制宫室崇俭约

明君制宗庙,足以设宾祀,不求其美。为宫室台榭,足以避燥湿寒暑,不求其大。为雕文刻镂,足以辨贵贱,不求其观;故农夫不失其时,百工不失其功,商无废利,民无游日,财无砥墆,故曰:「俭其道乎!」

明君建制宗庙,足以设置宾客祭祀,不求华美。建造宫室台榭,足以避燥湿寒暑,不求宏大。制作雕文刻镂,足以辨别贵贱,不求观瞻华丽。故农夫不误失其时节,百工不误失其功事,商人无废弃之利,民众无游散之日,财用无积压停滞,故说:「节俭,是其正道!」

其 九

令赏罚须信密方正民

令未布而民或为之,而赏从之,则是上妄予也;上妄予,则功臣怨。功臣怨,而愚民操事于妄作。愚民操事于妄作,则大乱之本也。令未布而罚及之,则是上妄诛也;上妄诛则民轻生,民轻生则暴人兴,曹党起而乱贼作矣令已布而赏不从,则是使民不劝勉,不行制,不死节民不劝勉,不行制,不死节,则战不胜而守不固。战不胜而守不固,则国不安矣。令已布而罚不及,则是教民不听,民不听,则强者立;强者立,则主位危矣;故曰:「宪律制度必法道,号令必著明,赏罚必信密,此正民之经也。

命令未颁布而民众或已为之,赏赐跟从,则是上位妄自给予;上位妄自给予,则功臣怨恨。功臣怨恨,而愚民操行于妄作。愚民操行于妄作,则是大乱的根本。命令未颁布而刑罚及之,则是上位妄自诛杀;上位妄自诛杀则民众轻视生命,民众轻视生命则暴人兴起,曹党兴起而乱贼作乱。命令已颁布而赏赐不跟从,则是使民众不受勉励、不推行制度、不为制度而死节;民众不受勉励、不推行制度、不为制度而死节,则战不胜而守不固,战不胜而守不固,则国家不安。命令已颁布而刑罚不及,则是教民不听从,民众不听从则强者崛立;强者崛立则君主地位危殆。故说:「宪律制度必须依法道,号令必须彰明,赏罚必须信实周密,这是端正民众的纲经。」

其 十

法立令行民众为用

凡大国之君尊,小国之君卑。大国之君所以尊者,何也?曰:「为之用者众也。」小国之君所以卑者,何也?曰:「为之用者寡也。」然则为之用者众则尊,为之用者寡则卑,则人主安能不欲民之众为己用也。使民众为己用奈何?曰:「法立令行」,则民之用者众矣。法不立,令不行,则民之用者寡矣;故法之所立,令之所行者多。而所废者寡,则民不诽议;民不诽议,则听从矣。法之所立,令之所行,与其所废者钧,则国毋常经;国毋常经,则民妄行矣。法之所立,令之所行者寡,而所废者多,则民不听;民不听,则暴人起而奸邪作矣。

凡大国之君尊崇,小国之君卑弱。大国之君所以尊崇的原因是什么?是「为之所用者众」。小国之君所以卑弱的原因是什么?是「为之所用者少」。如此则为之所用者众则尊崇,为之所用者少则卑弱,则人君怎能不希望民众众多而为己所用?使民众众多为己所用,如何做到?是「法令确立、命令推行」,则民众之所用者众。法令不确立、命令不推行,则民众之所用者少。故法之所立、令之所行者多,而所废弃者少,则民众不诽谤议论;民众不诽谤议论,则听从。法之所立、令之所行,与其所废弃者均等,则国无常规;国无常规,则民众妄行。法之所立、令之所行者少,而所废弃者多,则民众不听从;民众不听从,则暴人兴起而奸邪作乱。

其 十一

至用民者先难后无敌

计上之所以爱民者,为用之爱之也。为爱民之故,不难毁法亏令,则是失所谓爱民矣。夫以爱民用民,则民之不用明矣。夫至用民者,杀之危之,劳之苦之,饥之渴之,用民者将致之此极也,而民毋可与虑害己者。明王在上,法道行于国,民皆舍所好而行所恶。故善用民者,轩冕不下儗,而斧钺不上因。如是,则贤者劝而暴人止;贤者劝而暴人止,则功名立其后矣;蹈白刃,受矢石,入水火,以听上令;上令尽行,禁尽止,引而使之,民不敢转其力。推而战之,民不敢爱其死,不敢转其力,然后有功;不敢爱其死,然后无敌;进无敌,退有功,是以三军之众,皆得保其首领,父母妻子,完安于内;故民未尝可与虑始,而可与乐成功。是故仁者知者有道者不与大虑始。

计量在上位者之所以爱民,是为了使用之而爱之。为了爱民之故,不难毁坏法令、削减命令,则是失去了所谓爱民的意义。以爱民来使用民众,则民众之不被使用是显而易见的。至于最善用民者,是杀之危之、劳之苦之、饥之渴之,用民者将达到此种极限,而民众无法与其谋虑以自害。明王在上位,法道推行于国,民众皆舍其所好而行其所恶。故善用民者,轩冕不下施于私人,而斧钺不上依于私情。如此,则贤者受到勉励而暴人受到制止;贤者受到勉励而暴人受到制止,则功名树立于其后。踩白刃、受矢石、入水火,以听从上位命令;上令尽行,禁令尽止;引而使之,民众不敢转移其力;推而战之,民众不敢爱惜其死。不敢转移其力,然后有功;不敢爱惜其死,然后无敌;进无敌、退有功,因此三军之众,皆得以保全其首领,父母妻子在内完安;故民众从未可与谋虑开始,而可与欢乐成功。所以仁者、智者、有道者不参与大事的谋虑之始。

其 十二

德行得失决定国家兴亡

国无以小与不幸而削亡者,必主与大臣之德行失于身也,官职法制政教失于国也,诸侯之谋虑失于外也,故地削而国危矣。国无以大与幸而有功名者,必主与大臣之德行得于身也,官职法制政教得于国也,诸侯之谋虑得于外也,然后功立而名成。然则国何可无道?人何可无求?得道而导之,得贤而使之,将有所大期于兴利除害;期于兴利除害,莫急于身,而君独甚。伤也,必先令之失。人主失令而蔽,已蔽而劫,已劫而弑。

国家无以因小与不幸而削减灭亡者,必是君主与大臣德行失于自身,官职法制政教失于国内,诸侯谋虑失于外部,故土地削减而国家危殆。国家无以因大与幸运而有功名者,必是君主与大臣德行得于自身,官职法制政教得于国内,诸侯谋虑得于外部,然后功立而名成。既然如此,国家怎能无道?人怎能无所追求?得道而导之,得贤而使之,将有所大期于兴利除害;期于兴利除害,没有比自身更急迫的,而君主尤为如此。危害啊,必先从命令的失误开始。人君失令而受蒙蔽,已受蒙蔽而被挟制,已被挟制而遭弑杀。

其 十三

势失则臣制君令壅则危

凡人君之所以为君者,势也;故人君失势,则臣制之矣。势在下,则君制于臣矣;势在上,则臣制于君矣;故君臣之易位,势在下也。在臣期年,臣虽不忠,君不能夺也。在子期年,子虽不孝,父不能服也。故春秋之记,臣有弑其君,子有弑其父者矣;故曰:「堂上远于百里,堂下远于千里,门廷远于万里;」今灸者一日,百里之情通矣,堂上有事,十日而君不闻。此所谓远于百里也。灸者十日,千里之情通矣;堂下有事,一月而君不闻,此所谓远于千里也。灸者百日,万里之情通矣;门廷有事,期年而君不闻,此所谓远于万里也;故请入而不出,谓之灭,出而不入,谓之绝。入而不至,谓之侵。出而道止,谓之壅。灭绝侵壅之君者,非杜其门而守其户也,为政之有所不行也;故曰:「令重于宝,社稷先于亲戚,法重于民,威权贵于爵禄」,故不为重宝轻号令,不为亲戚后社稷,不为爱民枉法律,不为爵禄分威权,故曰:势非所以予人也。

凡人君之所以为君者,在于权势;所以人君失去权势,则臣下制约之。势在下则君主受制于臣,势在上则臣受制于君;故君臣易位,是势在下位之时。权势在臣一年,臣虽不忠,君不能夺回。在子一年,子虽不孝,父不能使之顺服。故《春秋》所记,有臣弑其君、子弑其父者。故说:「堂上距下远于百里,堂下距外远于千里,门廷距外远于万里。」如今用烽火(一说指探报)一日,百里之情况得以相通,而堂上有事,十日而君主不闻,这是所谓远于百里。用烽火十日,千里之情况得以相通,而堂下有事,一月而君主不闻,这是所谓远于千里。用烽火百日,万里之情况得以相通,而门廷有事,一年而君主不闻,这是所谓远于万里。故信息进入而不出,称为灭;出而不入,称为绝;入而不达,称为侵;出而中途停止,称为壅。灭、绝、侵、壅之君者,并非有人关闭其门而守其户,而是为政有所不行。故说:「命令重于宝物,社稷先于亲戚,法度重于民众,威权贵于爵禄。」故不为重宝而轻号令,不为亲戚而后社稷,不为爱民而枉法律,不为爵禄而分威权,所以说:势位非用以给予他人之物。

文化背景

「灸者」一说指掌握情报传递的侦察人员,一说指用于远距离传递信息的烽火或专使。「灭绝侵壅」四种信息阻断的状态,是君主权力被侵蚀的具体表现。

《春秋》为孔子所编鲁国史,「臣弑君、子弑父」是其中著名的礼崩乐坏的记录。

其 十四

政者正也止过逮不及

政者,正也;正也者,所以正定万物之命也。是故圣人精德立中以生正,明正以治国,故正者所以止过而逮不及也。过与不及也,皆非正也。非正,则伤国一也。勇而不义,伤兵。仁而不法,伤正。故军之败也,生于不义。法之侵也,生于不正,故言有辩而非务者。行有难而非善者;故言必中务,不苟为辩。行必思善,不苟为难。

政,是正的意思;正,是用来正定万物命运的。因此圣人精修德义、确立中道以产生正,彰明正道以治理国家。故正是用来制止过分而追及不足的。过分与不足,皆非正道。非正道,则同样伤害国家。勇而不义,伤害军队。仁而不法,伤害正道。故军队的失败,产生于不义。法度的侵蚀,产生于不正。故言论有能辩而非务实者,行动有能难而非善者;故言论必须切中务实,不苟图辩争。行动必须思于善道,不苟图逞难。

其 十五

规矩正方圆法度治国

规矩者,方圜之正也,虽有巧目利手,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圜也;故巧者能生规矩,不能废规矩而正方圜。虽圣人能生法,不能废法而治国;故虽有明智高行,倍法而治,是废规矩而正方圜也。

规矩,是方圆的正则;虽有巧目利手,不如拙劣的规矩来使方圆端正。故巧者能制造规矩,却不能废弃规矩而使方圆端正。虽然圣人能制造法度,却不能废弃法度而治理国家。故即使有明智高行,背弃法度而治理,这就是废弃规矩而使方圆端正。

其 十六

六者在臣则主蔽失令

一曰,凡人君之德行威严,非独能尽贤于人也,曰人君也,故从而贵之,不敢论其德行之高卑。有故,为其杀生,急于司命也。富人贫人,使人相畜也。贵人贱人,使人相臣也;人主操此六者以畜其臣,人臣亦望此六者以事其君;君臣之会,六者谓之谋。六者在臣期年,臣不忠,君不能夺。在子期年,子不孝,父不能夺;故春秋之记,臣有弑其君,子有弑其父者;得此六者而君父不智也,六者在臣,则主蔽矣,主蔽者,失其令也,故曰:令入而不出,谓之蔽,令出而不入,谓之壅。令出而不行,谓之牵。令入而不至,谓之瑕。牵、瑕、蔽、壅之事君者,非敢杜其门而守其户也,为令之有所不行也;此其所以然者,由贤人不至而忠臣不用也;故人主不可以不慎其令;令者,人主之大宝也,一曰,贤人不至,谓之蔽。忠臣不用,谓之塞。令而不行,谓之障。禁而不止,谓之逆。蔽塞障逆之君者,不敢杜其门而守其户也,为贤者之不至,令之不行也。

一说,凡人君的德行威严,并非独自能尽贤于人,而是因为「是人君」,所以从而贵重之,不敢论其德行高卑。有其原故,是因为其杀生之权,急迫于司命。富人与贫人,使人相互蓄养。贵人与贱人,使人相互为臣。人君操持此六者以蓄养其臣,人臣也凭借此六者以事奉其君。君臣的交汇,此六者称为谋。六者在臣一年,臣不忠,君不能夺取。在子一年,子不孝,父不能夺取;故《春秋》所记,有臣弑其君、子弑其父者;掌得此六者而君父不明智,六者在臣则君主受蒙蔽。君主受蒙蔽者,是失去其命令。故说:令进入而不出,称为蔽;令出而不入,称为壅;令出而不行,称为牵;令入而不达,称为瑕。牵、瑕、蔽、壅地事奉君主者,并非有人关闭其门而守其户,而是命令有所不行;其所以如此,是由于贤人不至而忠臣不被任用。故人君不可以不慎重其命令;命令,是人君的大宝。一说,贤人不至,称为蔽;忠臣不用,称为塞;令而不行,称为障;禁而不止,称为逆。蔽、塞、障、逆之君者,并非有人关闭其门而守其户,而是因为贤者不至、命令不行。

文化背景

「司命」为掌管生死寿夭的神名,此处以「急于司命」比喻君主生杀之权的极度重要。六者:杀生、富贫、贵贱三对,共六种权力要素,是君臣关系的核心。

其 十七

上行下效明君置法自正

凡民从上也,不从口之所言,从情之所好者也;上好勇,则民轻死;上好仁,则民轻财;故上之所好,民必甚焉;是故明君知民之必以上为心也,故置法以自治,立仪以自正也;故上不行,则民不从,彼民不服法死制,则国必乱矣;是以有道之君,行法修制,先民服也。

凡民众跟从上位,不跟从口中所说,而是跟从情意所好。上位好勇,则民众轻视死亡;上位好仁,则民众轻视财物。故上位所好,民众必定更为甚之。因此明君知道民众必然以上位为心,故设置法度以自我治理,树立仪则以自我端正;故上不推行,则民众不从;那民众不服从法度、不为制度而死节,则国家必然乱。因此有道之君,推行法度、修整制度,先于民众服从。

其 十八

论人须戒矜名钓利

凡论人有要:矜物之人,无大士焉,彼矜者,满也;满者,虚也。满虚在物,在物为制也,矜者,细之属也。凡论人而远古者,无高士焉。既不知古而易其功者,无智士焉。德行成于身而远古,卑人也。事无资,遇时而简其业者,愚士也。钓名之人,无贤士焉。钓利之君,无王主焉。贤人之行其身也,忘其有名也。王主之行其道也,忘其成功也。贤人之行,王主之道,其所不能已也。明君公国一民以听于世。忠臣直进以论其能。

凡论人有要点:矜夸物欲之人,无大士在其中,那矜夸者,是满溢;满溢者,是虚空。满虚在于外物,在物则受其制约,矜夸者属于细小之类。凡论人而与古人疏远者,无高士在其中。既不知古而轻易变易其功者,无智士在其中。德行成就于自身而与古人疏远,是卑鄙之人。事无资本,遇时而简略其业者,是愚士。钓取名声之人,无贤士在其中。钓取私利之君,无王者之主在其中。贤人推行其道,忘记其有名。王者之主推行其道,忘记其成功。贤人之行、王主之道,是其所不能已止的。明君公开国家、统一民众以听从于世间;忠臣直接进言以论述其能力。

其 十九

君不私国臣不诬能

明君不以禄爵私所爱,忠臣不诬能以干爵禄。君不私国,臣不诬能,行此道者,虽未大治,正民之经也。今以诬能之臣,事私国之君,而能济功名者,古今无之。诬能之人易知也。臣度之先王者。舜之有天下也,禹为司空,契为司徒,皋陶为李,后稷为田,此四士者,天下之贤人也,犹尚精一德。以事其君;今诬能之人,服事任官,皆兼四贤之能,自此观之,功名之不立,亦易知也;故列尊禄重,无以不受也。势利官大,无以不从也。以此事君,此所谓诬能篡利之臣者也。世无公国之君,则无直进之士;无论能之主,则无成功之臣。昔者三代之相授也,安得二天下而杀之。

明君不以禄爵私自施于所爱,忠臣不诬夸能力以干求爵禄。君不私国,臣不诬能,推行此道者,虽未大治,也是端正民众的纲经。如今以诬夸能力之臣,事奉私化国家之君,而能成就功名者,古今从未有过。诬夸能力之人容易识别。臣以先王为度量:舜有天下时,禹为司空,契为司徒,皋陶为李,后稷为田,此四士是天下的贤人,尚且精专于一德,以事奉其君;而今诬夸能力之人,服事任官,皆兼四贤之能,由此观之,功名之不能树立,也容易知晓。故列位尊崇、禄赐重厚,无有不受者;势利官爵宏大,无有不从者。以此事奉君主,这就是所谓诬夸能力、篡取利益之臣。世无公正国家之君,则无直接进言之士;无论能之主,则无成功之臣。从前三代的相互传授天下,哪里是得了两个天下而杀之的?

文化背景

「禹为司空」:禹掌管水土工程。「契为司徒」:契掌管教化人伦。「皋陶为李」:皋陶掌管刑法(「李」即理,司法之官)。「后稷为田」:后稷掌管农业。

此四人是舜帝时代的著名贤臣,各精一职,是「专才专用」的典范。

其 二十

兵为四患明君知擅患

贫民伤财,莫大于兵,危国忧主,莫速于兵。此四患者明矣,古今莫之能废也。兵当废而不废,则古今惑也。此二者不废,而欲废之,则亦惑也。此二者,伤国一也。黄帝唐虞,帝之隆也,资有天下,制在一人;当此之时也,兵不废;今德不及三帝,天下不顺,而求废兵,不亦难乎?故明君知所擅,知所患,国治而民务积,此所谓擅也。动与静,此所患也;是故明君审其所擅,以备其所患也。

使民贫穷、伤耗财物,没有比战争更大的;使国危殆、令君忧虑,没有比战争更迅速的。此四患显而易见,古今没有人能废除。战争应当废除而不废除,则是古今皆迷惑。此两者不废,而欲废之,则也是迷惑。此两者,同样伤害国家。黄帝、唐虞,是帝王最隆盛之时,凭借拥有天下,控制在一人之手;在此时候,战争也未废除;如今德行不及三帝,天下不顺从,而求废除战争,岂不是太难了吗?故明君知道所能主导的,知道所忧患的:国治而民致力积累,这是所谓能主导的;动与静,这是所忧患的;因此明君审察其所能主导的,以备御其所忧患的。

文化背景

「黄帝」「唐虞」指黄帝和唐尧虞舜,是上古三代之前的传说帝王,被视为盛世典范。「此四患」指贫民、伤财、危国、忧主,皆由战争所致,是《管子》对战争危害的清醒认识。

其 二十一

猛毅外难懦弱内乱

猛毅之君,不免于外难;懦弱之君,不免于内乱。猛毅之君者轻诛,轻诛之流,道正者不安。道正者不安,则材能之臣亡去矣,彼智者知吾情伪,为敌谋我,则外难自是至矣。故曰:「猛毅之君,不免于外难」。懦弱之君者重诛,重诛之过,行邪者不革,行邪者久而不革,则群臣比周,群臣比周,则蔽美扬恶;蔽美扬恶,则内乱自是起;故曰:「懦弱之君,不免于内乱」。

猛毅之君不免于外难;懦弱之君不免于内乱。猛毅之君者轻易诛杀,轻易诛杀的流弊,正道之士不得安居;正道之士不得安居,则有才能的臣子亡去;那智者知晓我们的实情虚伪,为敌国谋划我们,则外难从此而至。故说:「猛毅之君不免于外难。」懦弱之君者不轻易诛杀,不轻易诛杀的过失,行邪之人不加改革;行邪之人长久不加改革,则群臣结党;群臣结党,则遮蔽美善、彰扬丑恶;遮蔽美善、彰扬丑恶,则内乱从此起。故说:「懦弱之君不免于内乱。」

其 二十二

明君社稷令威法皆重

明君不为亲戚危其社稷,社稷戚于亲。不为君欲变其令,令尊于君。不为重宝分其威,威贵于宝。不为爱民亏其法,法爱于民。

明君不为亲戚而危害其社稷,社稷比亲戚更为切要。不为君主私欲而变更其命令,命令比君主更为尊崇。不为重宝而分割其威权,威权比宝物更为珍贵。不为爱民而亏损其法度,法度比民众更为可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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