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帝内经 · 第 142 篇

灵枢经·五禁

其 一

五禁五夺五过五逆

黄帝问于歧伯曰:余闻刺有五禁,何谓五禁?歧伯曰:禁其不可刺也。黄帝曰:余闻刺有五夺。歧伯曰:无写其不可夺者也。黄帝曰:余闻刺有五过。歧伯曰:补写无过其度。黄帝曰:余闻刺有五逆。歧伯曰:病与脉相逆,命曰五逆。黄帝曰:余闻刺有九宜。歧伯曰:明知九针之论,是谓九谊。

黄帝问岐伯:我听说针刺有五禁,什么叫五禁?岐伯说:禁止不可刺的情形。黄帝说:我听说针刺有五夺。岐伯说:不可泻那些不能再夺的(正气)。黄帝说:我听说针刺有五过。岐伯说:补泻不可超过应有的限度。黄帝说:我听说针刺有五逆。岐伯说:病情与脉象相逆,称为五逆。黄帝说:我听说针刺有九宜。岐伯说:明晓九针的道理,这叫九宜(九种合宜的运用)。

文化背景

五禁、五夺、五过、五逆、九宜为古代针灸学的重要禁忌和宜忌体系,本篇逐一阐明其具体内容。

其 二

五禁日期禁刺部位

黄帝曰:何谓五禁,愿闻其不可刺之时。歧伯曰:甲乙日自乘,无刺实,无发蒙于耳内。丙丁日自乘,无振埃于肩喉廉泉。戊己日自乘四季,无刺腹,去爪写水。庚辛日自乘,无刺关节于股膝。壬癸日自乘,无刺足胫,是谓五禁。

黄帝说:什么叫五禁,请讲讲不可针刺的时日。岐伯说:甲乙日(天干逢甲乙之日,属木),不可刺实证,不可在耳内施「发蒙」刺法;丙丁日(属火),不可在肩喉廉泉处施「振埃」刺法;戊己日(属土,兼四季月之末)不可针刺腹部,不可施「去爪」「泻水」之法;庚辛日(属金),不可针刺股膝关节处;壬癸日(属水),不可针刺足胫部,这就是五禁。

文化背景

五禁以天干纪日,结合五行与人体脏腑部位的对应关系确立禁刺时日。发蒙、振埃、去爪、泻水均为《灵枢》记载的特定刺法名称。廉泉穴在颈前正中喉结上方。

其 三

五夺正虚不可泻

黄帝曰:何谓五夺?歧伯曰:形肉已夺,是一夺也;大夺血之后,是二夺也;大汗出之后,是三夺也;大泄之后,是四夺也;新产及大血之后,是五夺也。此皆不可写。

黄帝问:什么叫五夺?岐伯说:形体肌肉已经耗夺消损的,是第一夺;大量失血之后,是第二夺;大汗淋漓之后,是第三夺;大泄泻之后,是第四夺;新产及大出血之后,是第五夺。这些情形都不可施用泻法。

其 四

五逆脉证相悖禁刺

黄帝曰:何谓五逆?歧伯曰:热病脉静,汗已出,脉盛躁,是一逆也;病泄,脉洪大,是二逆也;著痹不移䐃肉破,身热,脉偏绝,是三逆也;淫而夺形、身热,色夭然白,乃后下血衄,血衄笃重,是谓四逆也;寒热夺形,脉坚搏,是谓五逆也。

黄帝问:什么叫五逆?岐伯说:热病脉象应见躁数,若反见沉静,汗已出后脉反见盛躁,是第一逆;泄泻病脉应见沉弱,而反见洪大,是第二逆;顽固痹证不能移动、腘肉溃破(䐃肉破)、身体发热、而脉在某一侧绝而不至,是第三逆;淫邪侵夺形体、身热、面色枯白无华,随后便下血或衄血,且血出甚重,是第四逆;寒热往来耗夺形体,脉象坚实搏击,是第五逆。

文化背景

五逆描述病证与脉象相违背的危险情形,提示正气衰竭、邪气猖獗,若此时误刺则犯逆治之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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