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 一
哀公问性命与婚姻嫁娶之礼
鲁哀公问于孔子曰:「人之命与性何谓也?」孔子对曰:「分于道,谓之命;
鲁哀公向孔子问道:「人的命与性,是什么意思?」孔子回答说:「分受于道,叫作命;
形于一,谓之性;
形成于一,叫作性;
化于阴阳,象形而发,谓之生;
在阴阳中变化,象形而发散,叫作生;
化穷数尽,谓之死。
变化穷尽、气数耗尽,叫作死。
故命者,性之始也;
所以命,是性的开始;
死者,生之终也。
死,是生的终结。
有始则必有终矣。
有开始则必有终结。
人始生而有不具者五焉,目无见,不能食,行,不能言,不能化。
人刚出生时有五种尚不具备的能力:眼睛不能视物,不能饮食,不能行走,不能言语,不能生育。
及生三月而微煦,然后有见;
到出生三个月,微微温暖,之后才有视力;
八月生齿,然后能食;
八个月生牙,之后能够饮食;
三年顋合,然后能言;
三岁囟骨合拢,之后能够言语;
十有六而精通,然后能化。
到十六岁精气通达,之后才能繁衍后代。
阴穷反阳,故阴以阳变;
阴极而反阳,所以阴以阳变;
阳穷反阴,故阳以阴化。
阳极而反阴,所以阳以阴化。
是以男子八月生齿,八岁而齓。
因此男子八个月生牙,八岁换牙;
女子七月生齿,七岁而齓,十有四而化。
女子七个月生牙,七岁换牙,十四岁而能繁衍。
一阳一阴,奇偶相配,然后道合化成。
一阳一阴,奇偶相配,然后道合化成。
性命之端,形于此也。」
性命的端绪,就呈现在这里。」
公曰:「男子十六精通,女子十四而化,是则可以生民矣。
哀公说:「男子十六岁精气通达,女子十四岁能繁衍,如此就可以生育了。
而礼、男必三十而有室,女必二十而有夫也。
然而礼制规定,男子必须三十岁才有室,女子必须二十岁才有夫。
岂不晚哉?」
这岂不是太晚了吗?」
孔子曰:「夫礼言其极不是过也。
孔子说:「礼所说的,是就其极致而言,并无过分之处。
男子二十而冠,有为人父之端;
男子二十岁行冠礼,有了成为人父的端绪;
女子十五许嫁,有适人之道。
女子十五岁许嫁,有了归属人家的道路。
于此而往,则自婚矣。
从此以后,就可以自行婚配了。
群生闭藏乎阴,而为化育之始。
万物闭藏于阴,是化育的开始。
故圣人因时以合耦。
所以圣人顺应时机来配合阴阳。
男子穷天数也。
男子穷天数(即三十而婚)。
霜降而妇功成,嫁娵者行焉。
霜降之后妇功告成,出嫁的妇人们开始出行。
冰泮而农桑起,婚礼而杀于此。
冰雪融化、农桑开始之时,婚礼的盛况减少于此。
男子者,任天道而长万物者也。知可为,知不可为;
男子,是承担天道、滋长万物的人,知道什么可为,什么不可为;
知可言,知不可言;
知道什么可言,什么不可言;
知可行,知不可行者也。
知道什么可行,什么不可行。
是故审其伦而明其别,谓之知,所以效疋夫之听也。
因此审察人伦、分明差别,叫作智,这是匹夫所要奉行的准则。
女子者,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理者也。
女子,是顺从男子的教导、培育其条理的人。
是故无专制之义,而有三从之道;幼从父兄,既嫁从夫,死从子,言无再醮之端,教令不出于闺门,事在供酒食而已,无阃外之非义也,不越境而奔丧,事无擅为,行无独成,参知而后动,可验而后言,昼不游庭,夜行以火,所以效疋妇之德也。」
因此没有专断的权义,却有三从之道:幼年从父兄,出嫁从夫,丈夫死后从子,也就是说没有再嫁的端绪;教令不出闺门,职事在于供应饮食而已,没有越出门槛的非义之行,不越境而奔丧,凡事不擅自作主,行动没有独自完成,参考后才行动,可以验证后才开口,白天不在庭中游荡,夜间出行持火把,这是匹妇所要奉行的德行。」
孔子遂言曰:「女有五不取:逆家子者,乱家子者,世有刑人子者,有恶疾子者,丧父长子者。
孔子于是又说:「女子有五种不娶的情形:忤逆之家的女儿,乱家之女,世代有受刑之人的女儿,有恶疾之人的女儿,丧父而为长女的。
妇有七出、三不去;七出者:不顺父母出者,无子者,婬僻者,嫉妬者,恶疾者,多口舌者,窃盗者。
妇人有七出、三不去:七出是:不顺从父母者出,无子者出,淫僻者出,嫉妒者出,有恶疾者出,口舌多者出,偷盗者出。
三不去者:谓有所取无所归一也,与共更三年之丧二也,先贫贱后富贵者三也。
三不去是:有所娶而无所归者一,与夫共同经历三年之丧者二,先贫贱后富贵者三。
凡此圣人所以顺男女之际,重婚姻之始也。」
凡此,都是圣人顺应男女之际、重视婚姻之始所规定的。」
「三从」(从父、从夫、从子)是古代礼制对女性角色的规范,反映了先秦的宗法家族制度。「七出三不去」是古代婚姻礼法中休妻的条件与限制,目的在于维护家庭与社会秩序。
「换牙」(齓)为古代男女发育的重要节点,男子八岁、女子七岁换牙,与阴阳奇偶理论相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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