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真經疏義
和大怨章第七十九

和大怨章第七十九

和大怨章第七十九

和大怨者,必有餘怨,安可以爲善?

徽宗註曰:復讎者,不折鏌千,雖有忮心者,不怨飄瓦,故無餘怨。愛人者,害人之本也。偃兵者,造兵之本也。安可以爲善?

䟽義曰:鏌千無心於傷物,故復讎者不折。飄瓦無心於觸物,故忮心者不怨。常有司者殺,則人之遇之,猶鏌千飄瓦而已,是以天下平均,故無餘怨。且仁者愛人,故惡人之害之。義者循理,故惡人之亂之。若乃以聰合驩,是愛人者,害人之本也。禁攻寢兵,是偃兵者,造兵之本也。以此和大怨,其爲善果安在哉?

是以聖人執左契,而不責於人。

徽宗註曰:聖人循大變而無所湮,受而喜之,故無責於人,人亦無責焉。契有左右,以别取予,執左契者,予之而已。

䟽義曰:聖人虚己以遊世,萬態雖雜而吾心常徹,萬變雖殊而吾心常寂,感而遂通天下之故,直以循斯須而已,虚靜之中,何所湮汨?莊子所謂循大變而無所湮是也。故能泛應酬酢,受而喜之,未嘗棄人絶物,恝然自立於無事之地也。爲無爲,事無事,處物不傷物,而物亦不能傷,是以執左契而不責於人,人亦無責焉。古者結繩而治,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,百官以治,萬民以察。然契有左右,左契所以予,右契所以取,執左契則不從事於物,予之而已。雖予之而不責於人,則物之來也,不約而自孚矣。

故有德司契,

徽宗註曰:以德分人謂之聖。

䟽義曰:德之在人,同焉皆得,不可擅而有之者也。聖人調而應之,德廣所及,以心之所同然,還以分之而已,則人之契合者,固不期然而然矣。莊子載管子之言曰:以德分人謂之聖。此之謂也。荀卿亦曰:君子潔其辯而同焉者合,善其言而類焉者應。與此同。

無德司徹。

徽宗註曰:樂通物,非聖人也。無德者,不自得其得,而得人之得。方且物物求通,而有和怨之心焉。兹徹也,秪所以爲蔽。莊子曰:喪己於物者,謂之蔽蒙之民。

䟽義曰:凡物之量,未始有窮,物物求通,繁不勝應,則智有所困,神有所不及矣。聖人去智與故而循天理,順物自然而無容私,感而後應,皆縁於不得已,豈樂通於物哉?彼昧者不能以深爲根,以約爲紀,逐物忘返,不自得其得,而得人之得,弊弊然以通物爲事,而有和怨之心,將以爲徹,秪所以爲蔽。莊子所謂樂通物,非聖人也,不其然乎?蓋樂通物,則因物有遷,或至於失己,其爲蔽蒙孰甚,故莊子曰:喪己於物者,謂之蔽蒙之民。蓋蔽以言其不通,蒙以言其不明,累於物而有礙,孰能損實爲通,致虚爲明哉?

天道無親,常與善人。

徽宗註曰:善則與之,何親之有?

䟽義曰:天道任理,奚親奚疏?天道無私,奚取奚予?雖無私於取予,其因物以爲心,唯善人是與而已。蓋天聰明自我民聰明,善人之所從,民則從之,宜其常與善人也。曰:作善降之百祥。又曰:皇天無親,惟德是輔。蓋以積善成德,故天有以與之也。是篇言執左契而終之以天道,以見聖人與天同道焉。惟其道與天同,此洞酌之詩所以皇天親有德饗有道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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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xt and scans: Shidian Guji (Peking University – ByteDance open ancient texts). Edition details are given per book. Shidian Guj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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