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大怨章第七十九
和大怨章第七十九
和大怨,必有餘怨,安可以爲善。
吕吉甫曰:復讎者不折鏌干,雖有忮心,不怨飄瓦,是以天下平均,不由此道,則怨之所生也。而人欲和之,不可勝解矣。故曰:和大怨者,必有餘怨。不善者,吾亦善之。乃所以爲德善。和大怨而不免於有餘怨,安可以爲善哉。
人君,不能無爲無事,謙卑柔弱,而民乃多欲好爭,怨惡並興。人君立法以繩之,其殺人者死,傷人者刑,而和報其怨,奈何姦詐愈甚而怨惡益多,則安可以爲善。
是以聖人執左契。
河上公曰:古者聖人執左契,合符信也。無文書法律,刻契合符,以爲信也。
陸希聲曰:古者結繩爲約,而民不欺。破木爲契,而民不違。何者,聖人無常心,以百姓心爲心也。故聖人之心,與百姓心,猶左右契爾。契來則合,而不責於人,故上下相親,怨用不作。
李榮曰:古者聖人刻木爲契,君執於左,臣執於右,爲信合之於符契,不復制之以法律,於物無罰,故曰:不責於人。是故不罰不責,何怨何和。
王弼曰:左契,防怨之所由生也。
而不責於人。
吕吉甫曰: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,是乃使復讎者不折鏌干,雖有忮心,不怨飄瓦,而天下平均之道也。蓋古之獻牛馬者,執右契,右契所以取,左契所以與,則左契者常以與人,而不爲物主者也。聖人爲而不恃,功成不居,每以有餘奉天下,至於殺人則有司殺者,殺而未嘗尸之,則是執左契以與人,而不爲物主此,其所以無怨而不責於人之道也。夫豈以和之爲悦乎。
王元澤曰:左契取於人,右契取人。左無事而右主權,故古者分契之法如此也。聖人執左契,不從事於物,而物自來合,吾應其合者爾,所謂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。然則聖人常受天下之責,而無責人之心,是以終無怨。莊子曰:以得爲在人,以失爲在己,湯曰:萬方有罪,罪在朕躬,此之謂也。記曰:獻牛馬者操右券,蓋獻者並券以進,是知左券乃受責者之所執。史記曰:操右契以責事。
故有德司契。
王元澤曰:不從事於物,而應物之合者。
嚴仙曰:求諸己。
有德之君,司察契信,不令怨生,而後責於人也。
無德司徹。
河上公曰:無德之君,背其契信,司人所失。
嚴仙曰:求諸人。
舒王曰:司徹通於事,則不能無責於人。不能無責於人,則不能使人之無怨。此其所以爲無德也。
徹,通也。無德者物物求通,而有和怨之心焉。慈,徹也。秪所以爲蔽歟。故曰:樂通物,非聖人也。
天道無親,常與善人。
御註:善則與之,何親之有。
吕吉甫曰:無親而唯善人之與,是亦執左契而不責於人之道也。
王元澤曰:唯天無心,但善則與明,天與聖人同道也。
此章言有心和怨,不若無心司契。和怨則必有餘怨,司契則不責於人。天道無親唯善,則與是亦執左契,不責於人之道也。
Text and scans: Shidian Guji (Peking University – ByteDance open ancient texts). Edition details are given per book. Shidian Guji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