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 61 章

德经

其 一

大国下流大者宜为下

大国者下流,天下之交。天下之牝,牝常以静胜牡,以静为下。故大国以下小国,则取小国;小国以下大国,则取大国。故或下以取,或下而取。大国不过欲兼畜人,小国不过欲入事人。夫两者各得其所欲,大者宜为下。

大国要像居于江河的下游,处在天下交汇之处,作天下的雌柔。雌柔常以静定胜过雄强,因为静定而甘居下位。所以大国对小国谦下,就能取得小国的归附;小国对大国谦下,就能取得大国的容纳。所以有的以谦下取得归附,有的以谦下取得容纳。大国不过是想兼并畜养别国,小国不过是想加入并事奉大国。两者各得其所愿,而居大的一方尤其应当谦下。

本章讨论

(0)

还没有留言,来做第一个吧 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