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 一
偏枯针刺补泻治则
偏枯,身偏不用而痛,言不变,志不乱,病在分腠之间,巨针取之,益其不足,损其有馀,乃可复也。
偏枯病,表现为半身不遂且伴疼痛,但言语正常、神志清晰,说明病位在肌肉腠理之间,应用大针(巨针)取穴治疗,补其虚弱不足之处,泻其壅盛有余之处,如此方可恢复。
偏枯即半身不遂,病位浅在分腠(肌肉与皮肤之间的间隙),故神志言语未受影响。巨针为九针之一,用于刺病位较深处。补泻原则即「益其不足,损其有余」,为针刺调和阴阳的基本法则。
黄帝内经 · 第 104 篇
其 一
偏枯,身偏不用而痛,言不变,志不乱,病在分腠之间,巨针取之,益其不足,损其有馀,乃可复也。
偏枯病,表现为半身不遂且伴疼痛,但言语正常、神志清晰,说明病位在肌肉腠理之间,应用大针(巨针)取穴治疗,补其虚弱不足之处,泻其壅盛有余之处,如此方可恢复。
偏枯即半身不遂,病位浅在分腠(肌肉与皮肤之间的间隙),故神志言语未受影响。巨针为九针之一,用于刺病位较深处。补泻原则即「益其不足,损其有余」,为针刺调和阴阳的基本法则。
其 二
痱之为病也,身无痛者,四肢不收;智乱不甚,其言微知,可治;甚则不能言,不可治也。病先起于阳,复入于阴者,先取其阳,后取其阴,浮而取之。
痱病的特征是身体无明显疼痛,但四肢不能收束自持;若神志混乱不甚严重、言语尚能隐约辨识,则可治;若严重到完全不能说话,则不可治。若病先从阳分起始、后转入阴分,则治疗时先取阳经,再取阴经,针刺时宜浅取(浮刺)。
痱病类似中风后遗症,以四肢弛缓、瘫软为主症,有别于偏枯的半身不遂兼疼痛。「先起于阳,复入于阴」指病邪由表(阳)入里(阴)的传变规律,治疗顺序须先阳后阴,且以浅刺为法。
其 三
热病三日,而气口静、人迎躁者,取之诸阳,五十九刺,以写其热,而出其汗,实其阴,以补其不足者。身热甚,阴阳皆静者,勿刺也;其可刺者,急取之,不汗出则泄。所谓勿刺者,有死徵也。
热病发作三日,气口脉(寸口)平静而人迎脉躁动的,应取诸阳经,行五十九刺法,以泻其热邪、发其汗液,并充实阴分、补其不足。若身热极盛,而阴阳两脉均呈静象,则不可针刺;凡可刺者,须急速施治——不能出汗则以泄热代之。所谓不可刺,是因为已显现死亡征象。
气口(寸口)候阴,人迎候阳。人迎脉躁而气口静,表示邪盛在阳,故取诸阳经泻热。五十九刺为治热病专用的五十九个腧穴,详见本篇后文。阴阳脉皆静为正气已竭、脉气不鼓之死征。
其 四
热病七日八日,脉口动,喘而短者,急刺之,汗且自出,浅刺手大指间。
热病发作七八天,脉口(寸口脉)跳动,兼见喘促气短的,应立即针刺,汗液将自行外出,浅刺手大指(拇指)间。
其 五
热病七日八日,脉微小,病者溲血,口中乾,一日半而死。脉代者,一日死。
热病发作七八天,脉象微细,患者出现尿血、口中干燥,则一日半内死亡。若脉象出现代脉(节律间歇),则一日内死亡。
代脉为脉律不齐、时有一止,为心气将绝之候,预后极差。溲血加口干为阴液耗竭、热邪深入之象。
其 六
热病已得汗出,而脉尚躁,喘且复热,勿刺肤,喘甚者死。
热病已经出汗,但脉象仍然躁动、兼有喘促且又复发热,不可再刺皮肤(肤刺),若喘促极甚则死。
其 七
热病七日八日,脉不躁,躁不散数,后三日中有汗,三日不汗,四日死。未曾汗者,勿腠刺之。
热病发作七八天,脉不躁动,即便有些躁象也不见散乱急数,那么在之后三日内可能出汗;若三日仍未出汗,则第四日死亡。尚未曾出汗的,不可用腠刺(刺分肉腠理的方法)。
其 八
热病先肤痛,窒鼻充面,取之皮,以第一针,五十九,苛轸鼻,索皮于肺,不得,索之火,火者,心也。
热病先出现皮肤疼痛、鼻窍壅塞、面部充胀,应取皮部,用第一针(镵针),行五十九刺。若见严重鼻部疹疮,应从肺经中寻求皮之气;若不得,则从火求之——火属心,即取心经。
九针中「第一针」即镵针,针尖锐利,用于浅刺皮肤泻热。「索皮于肺」指皮毛归肺所主,若肺气不应,则按五行相克,火(心)克金(肺),故再取心经。此为五行制约的取穴思路。
其 九
热病先身涩倚而热,烦俛,乾唇口溢,取之皮,以第一针,五十九;肤胀口乾,寒汗出,索脉于心,不得,索之水,水者,肾也。
热病先见身体涩滞倚重而发热、心中烦乱俯身困难、口唇干燥而津液外溢,应取皮部,用第一针,行五十九刺;若出现皮肤胀满、口干、自汗出而身凉,应从心经中寻求脉之气;若不得,则从水求之——水属肾,即取肾经。
「寒汗出」非正常出汗,而是阳气不固之冷汗。「索脉于心」指心主血脉,若心气不应,则按五行水克火,故再取肾经(水)。
其 十
热病溢乾多饮,善惊,卧不能起,取之肤肉,以第六针,五十九,目眦青,索肉于脾,不得,索之水,木者,肝也。
热病见津液耗竭、口干多饮、容易惊恐、卧床不能起立,应取肌肉(肤肉),用第六针,行五十九刺;若见目眦发青,应从脾经中寻求肉之气;若不得,则从木求之——木属肝,即取肝经。
「第六针」即员利针,适于刺肌肉。「索肉于脾」指脾主肌肉。原文「索之水,木者,肝也」疑有讹误,「水」当为衍字,应作「索之木,木者,肝也」,故译文从校正义。
其 十一
热病面青,脑痛,手足躁,取之筋间,以第四针于四逆;筋躄目浸,索筋于肝,不得,索之金,金者,肺也。
热病见面色青、头脑疼痛、手足躁动,应取筋间,用第四针,针刺四逆(四肢厥逆)穴;若见筋脉痿痹、眼目流泪,应从肝经中寻求筋之气;若不得,则从金求之——金属肺,即取肺经。
「第四针」即锋针(三棱针),用于刺血泻邪。「索筋于肝」指肝主筋。金克木(肺克肝),故肝气不应时取肺经调治,体现五行相克的取穴规律。
其 十二
热病数惊,瘈瘲而狂,取之脉,以第四针,急写有馀者,癫疾毛发去,索血于心,不得,索之水,水者,肾也。
热病见频繁惊吓、瘈瘲(抽搐)而发狂,应取血脉,用第四针,急速泻其有余之气;若见癫疾、毛发脱落,应从心经中寻求血之气;若不得,则从水求之——水属肾,即取肾经。
瘈瘲指手足抽搐拘挛与弛张交替出现。「索血于心」指心主血脉。水克火(肾克心),故心气不应时取肾经,为五行相克取穴法。
其 十三
热病身重骨痛,耳聋而好瞑,取之骨,以第四针,五十九,刺骨;病不食,啮齿耳青,索骨于肾,不得,索之土,土者,脾也。
热病见身体沉重、骨节疼痛、耳聋、喜好闭目,应取骨分,用第四针,行五十九刺,深刺至骨;若见不思饮食、咬牙切齿、耳廓发青,应从肾经中寻求骨之气;若不得,则从土求之——土属脾,即取脾经。
「索骨于肾」指肾主骨。土克水(脾克肾),故肾气不应时取脾经。五类热病(皮、脉、肉、筋、骨)分别对应五脏(肺、心、脾、肝、肾),各有五行制约的备取法则。
其 十四
热病不知所痛,耳聋,不能自收,口乾,阳热甚,阴颇有寒者,热在髓,死不可治。
热病患者不知疼痛所在、耳聋、肢体不能自主收束、口中干燥,阳分热势极盛而阴分又颇有寒象,这是热邪深入骨髓的表现,死亡不可救治。
其 十五
热病头痛,颞顬目𤸪,脉痛,善衄,厥热病也,取之以第三针,视有馀不足,寒热痔。
热病见头痛、颞颥部(两侧太阳穴周围)眼目肿痛、脉络作痛、容易鼻出血,这是厥热病,应用第三针取穴治疗,审察有余与不足,并治寒热、痔疾。
「第三针」即鍉针,圆钝,用于按压经脉腧穴,不深刺。颞颥(niè rú)指头侧部,相当于太阳穴区域。厥热病指厥气上逆化热所致之头痛鼻衄。
其 十六
热病,体重,肠中热,取之以第四针,于其俞,及下诸趾间,索气于胃胳得气也。
热病见体重、肠中有热,应用第四针,取其腧穴,以及足下各趾间,在胃经及其络脉上寻取气至为效。
其 十七
热病挟脐急痛,胸胁满,取之涌泉与阴陵泉,取以第四针,针嗌里。
热病见脐旁急剧疼痛、胸胁胀满,取涌泉穴与阴陵泉穴,用第四针,并针刺咽喉内(嗌里)。
涌泉为足少阴肾经井穴,位于足底;阴陵泉为足太阴脾经合穴,位于膝内侧。两穴合用以疏导下焦气机,治脐腹急痛与胸胁满闷。
其 十八
热病,而汗且出,及脉顺可汗者,取之鱼际、太渊、大都、太白。写之则热去,补之则汗出,汗出大甚,取内踝上横脉以止之。
热病将要出汗,以及脉象顺利可以发汗的,取鱼际、太渊、大都、太白四穴。泻法则热邪消散,补法则促其出汗;若汗出过多,取内踝上横行之脉(三阴交处)以止汗。
鱼际、太渊为手太阴肺经穴;大都、太白为足太阴脾经穴。肺主皮毛司汗孔,脾主运化水液,四穴合用调节汗液。「内踝上横脉」多注为三阴交附近。
其 十九
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,此阴脉之极也,死;其得汗而脉静者,生。
热病已经出汗,而脉象仍然躁动盛大,这是阴脉已到极限(阴气竭绝)的表现,主死;若出汗后脉象转为平静,则主生。
其 二十
热病者,脉尚盛躁而不得汗者,此阳脉之极也,死;脉盛躁得汗静者,生。
热病患者脉象盛大躁动而不能出汗,这是阳脉已到极限(阳气亢极)的表现,主死;若脉象盛大躁动但能出汗而后转静,则主生。
其 二十一
热病不可刺者有九:一曰:汗不出,大颧发赤哕者死;二曰:泄而腹满甚者死;三曰:目不明,热不已者死;四曰: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;五曰:汗不出呕下血者死;六曰:舌本烂,热不已者死;七曰:咳而衄,汗不出,出不至足者死;八曰:髓热者死;九曰:热而痉者死。腰折,瘈瘲,齿噤齘也。凡此九者,不可刺也。
热病中有九种情况不可针刺:其一,汗不出,颧骨发红并呃逆者,死;其二,泄泻而腹胀极甚者,死;其三,目视不明、热势不退者,死;其四,老人与婴儿发热而腹胀满者,死;其五,汗不出、呕吐并便血者,死;其六,舌根溃烂、热势不退者,死;其七,咳嗽兼鼻出血、汗不出或出汗不及足部者,死;其八,热邪入髓者,死;其九,热病兼发痉(颈项强直抽搐)者,死——表现为腰部反折、瘈瘲、牙关紧咬磨切。凡此九种,皆不可针刺。
九死证概括了热病预后最差的情形,涵盖津液耗竭、脏气败绝、邪入深处等多种情况。「痉」为热极生风、筋脉失养所致的强直抽搐,为热病危急重症。
其 二十二
所谓五十九刺者,两手外内侧各三,凡十二痏。五指间各一,凡八痏,足亦如是。头入发一寸傍三分各三,凡六痏。更入发三寸边五,凡十痏。耳前后口下者各一,项中一,凡六痏。巅上一,聪会一,发际一,廉泉一,风池二,天柱二。
所谓五十九刺,具体分布如下:两手外侧(阳侧)与内侧(阴侧)各三穴,共十二针;五指间各一穴,共八针,足部亦同此数;头部入发际一寸旁三分各三穴,共六针;再深入发际三寸、每侧各五穴,共十针;耳前、耳后、口下各一穴,项中一穴,共六针;巅顶一穴,囟会一穴,发际一穴,廉泉一穴,风池二穴,天柱二穴。
五十九刺是治热病的五十九个特定腧穴的总称,分布于头部、手足及躯干要处,以疏泻热邪。廉泉位于颈前正中,风池位于枕后,天柱位于颈后,均为泻热常用穴。
其 二十三
气满胸中喘息,取足太阴大趾之端,去爪甲如薤叶,寒则留之,热则疾之,气下乃止。
胸中气满、喘促呼吸困难,取足太阴经大趾端穴(隐白穴),位于去爪甲角如韭叶宽处。寒证则留针,热证则疾刺快出,气机下降平复后止针。
隐白为足太阴脾经井穴,位于大趾内侧爪甲角旁,为治胸满气逆的要穴。留针温补,疾刺泻热,体现「寒则留之,热则疾之」的针刺补泻基本原则。
其 二十四
心疝暴痛,取足太阴厥阴,尽刺去其血络。
心疝(心腹部急剧疼痛),取足太阴经与足厥阴经,将其血络(浮露的瘀血络脉)全部针刺放血。
心疝指心腹部因气滞血瘀所致的剧烈绞痛,属疝气之一种。足太阴脾经与足厥阴肝经均循行腹部,刺血络以疏通气血。
其 二十五
喉痹舌卷,口中乾,烦心,心痛,臂内廉痛,不可及头,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下,去端如韭叶。
喉痹(咽喉肿痛闭塞)、舌卷缩、口中干燥、心中烦热、心痛、手臂内侧疼痛、不能抬手及头,取手小指次指(无名指)爪甲下、去指端如韭叶宽处(关冲穴)。
关冲为手少阳三焦经井穴,位于无名指尺侧爪甲角旁,刺之可清泻三焦热邪,治喉痹、舌卷、心痛等循经病证。
其 二十六
目中赤痛,从内眦始,取之阴蹻。
眼中红赤疼痛,从内眼角处开始,取阴跷脉(照海穴)治疗。
阴跷脉起于照海穴(足少阴肾经,内踝下),其脉上行经内眦,故内眦目赤取阴跷(照海)以泻热明目。
其 二十七
风痉身反折,先取足太阳及膕中及血络出血,中有寒,取三里。
风痉病(因风邪所致的痉挛强直)、身体角弓反张,先取足太阳经(委中等穴)及腘窝中血络放血;若内有寒邪,取足三里穴。
风痉即破伤风或风寒入筋所致的强直痉挛,角弓反张为项背后仰之典型症状。委中位于腘窝正中,刺血以泻太阳经邪;足三里温中散寒。
其 二十八
癃,取之阴蹻及三毛上及血络出血。
癃病(小便不通或淋漓不畅),取阴跷脉(照海穴),以及足大趾三毛(趾甲根部毛际处)上方,并针刺血络放血。
癃(lóng)为小便不利,甚则闭塞不通。阴跷脉与足厥阴经均循行前阴,三毛上为大敦穴(肝经井穴),刺之以疏肝利尿、通利水道。
其 二十九
男子如蛊,女子如怚,身体腰脊如解,不欲饮食,先取涌泉见血,视跗上盛者,尽见血也。
男子患病如蛊胀(腹胀如鼓),女子患病如怚(子宫积聚),全身腰脊如同松解脱力、不欲饮食,先取涌泉穴针刺出血,再观察足背上脉络充盛处,将所有血络均刺出血。
蛊与怚均为古代病名,前者指腹中鼓胀积聚,后者指女子胞中病变。涌泉为足少阴肾经井穴,位于足底,刺血以泻肾经邪气、调理下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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