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仙传 · 第 56 卷

服闾

其 一

服闾受雇游方丈山

服闾者,不知何所人也,常止莒,往来海边诸祠中。有三仙人于祠中博赌瓜,雇闾,令担黄白瓜数十头,教令瞑目。及觉,乃在方丈山(在蓬莱山南)。后往来莒,取方丈山上珍宝珠玉卖之,久矣。一旦,髡头著赭衣,貌更老,人问之,言坐取庙中物云。后数年,貌更壮好,鬓发如往日时矣。

服闾这个人,不知道是哪里人,常住在莒地,往来于海边各处祠庙之中。有三位仙人在祠中以赌瓜为戏,雇用服闾,让他挑担数十个黄瓜、白瓜,并嘱咐他闭上眼睛。等他睁眼醒来,已置身于方丈山(方丈山在蓬莱山之南)。此后他往来莒地,靠着贩卖从方丈山上取来的珍宝珠玉为生,已有很久了。有一天,他忽然被剃光了头、穿上赭红色囚衣,容貌也更加衰老,有人问他缘故,他说是因为私取庙中之物而获罪。又过了数年,他的容貌重新变得健壮英俊,鬓发如同往日一般。

文化背景

方丈山为道教三神山之一,传说在东海之中,与蓬莱、瀛洲并称。赭衣为古代囚徒所著赤褐色衣服,此处暗示服闾因私取庙物而受惩罚,后又恢复仙貌。

其 二

服闾赞:攀龙附凤逍遥

服闾游祠,三仙是使。假寐须臾,忽超千里。纳宝毁形,未足多耻。攀龙附凤,逍遥终始。

服闾游历祠庙,被三位仙人差遣役使。假寐片刻之间,忽然飞越千里之遥。虽因纳取宝物而毁损形貌,却不足为多大的耻辱。攀附龙凤,从始至终逍遥自在。

文化背景

此为传末四言赞诗,概括服闾的事迹与归宿。「攀龙附凤」此处取其字面义,指依附神仙得道,而非后世「依附权贵」之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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