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记 · 第 22 篇

丧大记

其 一

病重时的居处与临终准备

疾病,外内皆扫。君大夫彻县,士去琴瑟。寝东首于北牖下。废床。彻亵衣,加新衣,体一人。男女改服。属纩以俟绝气。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,妇人不死于男子之手。

人病重时,室内室外都要打扫干净。国君与大夫要撤去悬挂的钟磬等乐器,士则移去琴瑟。让病人头朝东,卧于北窗下。撤去床铺,换上新衣,由一人为其穿着。男女家属都换上相应的服饰。用丝絮(纩)贴在病人口鼻前,等候气绝。男子不在妇人手中断气,妇人不在男子手中断气。

文化背景

「属纩以俟绝气」:将新丝絮轻置于口鼻,以察呼吸是否断绝,是判断死亡的仪式性方法。「废床」指将床撤去,让病人卧于地上,象征回归于土。

其 二

各等级正寝死处之规定

君夫人卒于路寝,大夫世妇卒于适寝,内子未命,则死于下室。迁尸于寝,士士之妻皆死于寝。

国君的夫人在路寝(正寝)中去世;大夫的嫡妻(世妇)在正寝中去世;大夫之妾若尚未受命(未获君命封号),则在下室(侧室)中去世,死后再将遗体迁移到正寝。士及士之妻均在寝室中去世。

文化背景

「路寝」是君主处理日常政务和正式居住的正寝;「适寝」为大夫的正室。「内子未命」指大夫之妾未获国君命服封赐,地位较低,故不得死于正寝。

其 三

招魂仪式及各等级所用招魂衣

复,有林麓,则虞人设阶;无林麓,则狄人设阶。小臣复,复者朝服。君以卷,夫人以屈狄;大夫以玄赬,世妇以袒衣;士以爵弁,士妻以税衣。皆升自东荣,中屋履危,北面三号,卷衣投于前,司命受之,降自西北荣。其为宾,则公馆复,私馆不复;其在野,则升其乘车之左毂而复。

行招魂(复)之礼:若宫室附近有山林,则由虞人(掌山林之官)设置梯子;若无山林,则由狄人(服杂役之人)设置梯子。由小臣负责招魂,招魂者穿朝服。国君用卷(绣有卷龙纹的衣)招魂,夫人用屈狄(绘翟鸟纹的礼服);大夫用玄赬(黑红色之衣),世妇用袒衣(浅红色礼服);士用爵弁(赤黑色皮弁)之服,士之妻用税衣(黑色礼服)。招魂者均从屋东侧的屋檐登上,走到屋顶正中最高处,面朝北方呼号三声,将衣服向前方抛下,由司命(司门之官)接住,然后从屋西北角的屋檐下来。若死者是在外国为宾客,则在公馆(官方驿馆)招魂,在私人馆舍则不招魂;若死在郊野,则登上死者所乘车辆的左侧车毂处进行招魂。

文化背景

「复」是人初死时登屋呼魂的仪式,呼死者之名以招其魂魄归来。「屈狄」「玄赬」「爵弁」「税衣」均为各等级礼服名称,以所用招魂衣标志死者身份。

其 四

招魂衣使用禁忌与称名之别

复衣不以衣尸,不以敛。妇人复,不以袡。凡复,男子称名,妇人称字。唯哭先复,复而后行死事。

招魂所用的衣服,不能用来为遗体穿衣,也不能用于大敛小敛。妇人招魂,不用袡(缘边有装饰的衣服)。凡招魂时,男子呼名(名讳),妇人呼字。只有哭声在招魂之前,招魂结束之后才着手办理丧事。

文化背景

「袡」为衣服下摆边缘的装饰,妇人招魂礼不用此衣。男子以名相称、妇人以字相称,是礼制中性别礼仪的体现。

其 五

初死时哭踊之别

始卒,主人啼,兄弟哭,妇人哭踊。

人刚刚去世时,主人(孝子)发出悲啼之声,兄弟们放声哭泣,妇人则边哭边顿足跳踊。

文化背景

「踊」指哀恸时顿足跳跃,是先秦丧礼中表达极度悲痛的规范性动作,男女、主人与兄弟所表达的方式各有差别。

其 六

国君之丧正尸后各位哭位

既正尸,子坐于东方,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东方,有司庶士哭于堂下北面;夫人坐于西方,内命妇姑姊妹子姓立于西方,外命妇率外宗哭于堂上北面。

国君去世、遗体摆正之后:孝子坐于东方,卿大夫及父辈兄长、子侄之辈站立于东方,有司(各职官)与众士在堂下面朝北哭泣;夫人坐于西方,内命妇(受封命的内宫妇人)以及姑母、姊妹、子侄之辈的女眷站立于西方,外命妇(受封命的臣下之妻)率领外宗(女性外戚)在堂上面朝北哭泣。

文化背景

「内命妇」指在宫中受封命的妇人;「外命妇」指臣下之妻受国君封赐命服者。东方为阳,由男性居之;西方为阴,由女性居之,是丧礼中阴阳位次的体现。

其 七

大夫士之丧哭位与承衾之礼

大夫之丧,主人坐于东方,主妇坐于西方,其有命夫命妇则坐,无则皆立。士之丧,主人父兄子姓皆坐于东方,主妇姑姊妹子姓皆坐于西方。凡哭尸于室者,主人二手承衾而哭。

大夫的丧事:主人(孝子)坐于东方,主妇坐于西方;若有受封命的命夫、命妇前来,则坐下,无命者则均站立。士的丧事:主人、父辈兄长、子侄之辈均坐于东方,主妇、姑母、姊妹、子侄女辈均坐于西方。凡在室内哭奠遗体,主人须双手捧着遗体所盖之衾(被)哭泣。

其 八

小敛前因公务出迎之礼

君之丧,未小敛,为寄公国宾出;大夫之丧,未小敛,为君命出;士之丧,于大夫不当敛而出。

国君的丧事,小敛尚未举行时,若有寄居之公(失国之君)或外来国宾,则须出迎;大夫的丧事,小敛尚未举行时,若有国君命使到来,须出迎;士的丧事,若适逢大夫来吊且不当敛时,则须出迎。

文化背景

「寄公」指失去国土而寄居他国的国君,地位尊贵,故需中断丧礼出迎。小敛是初死后为遗体穿衣束裹的第一道程序,其间须专心行礼,故规定何种情形方可暂离。

其 九

主人出迎时的仪态与拜礼

凡主人之出也,徒跣扱衽拊心,降自西阶。君拜寄公国宾于位;大夫于君命,迎于寝门外,使者升堂致命,主人拜于下;士于大夫亲吊则与之哭;不逆于门外。

凡主人出迎贵宾,须赤足(不穿鞋),撩起衣襟,以手拊胸,从西阶下堂。国君在位上拜见寄公与国宾;大夫遇国君使者,迎于正寝门外,使者升堂传达命令,主人在堂下行拜礼;士遇大夫亲自来吊,则与大夫同哭;但不在门外迎候。

文化背景

「徒跣扱衽」是极度哀痛的外在表现,主人光脚、衣衫不整地出迎,体现居丧之苦。「拊心」即以手捶胸,示哀痛。

其 十

女主出迎贵宾之规定

夫人为寄公夫人出,命妇为夫人之命出,士妻不当敛,则为命妇出。

夫人须出迎寄公的夫人;命妇须出迎国君夫人的使命;士之妻若不当敛时,则须出迎命妇。

其 十一

小敛仪节及括发髽带之礼

小敛,主人即位于户内,主妇东面,乃敛。卒敛,主人冯之踊,主妇亦如之。主人袒说髦,括发以麻,妇人髽,带麻于房中。

小敛时,主人就位于户(室门)内,主妇面朝东,随即行敛。敛毕,主人伏在遗体上哭踊,主妇亦如此。主人袒露上衣,去掉发髦,用麻布束发(括发),妇人将头发绾成丧髻(髽),在房中系上麻带。

文化背景

「小敛」是人死后次日为遗体穿衣裹束的仪式。「括发以麻」指男子去除吉冠,用麻绳束发,是居丧哀痛、不暇修饰的表现。「髽」是妇人丧礼中特有的散发绾髻方式。

其 十二

撤帷奉尸陈于堂上

彻帷,男女奉尸夷于堂,降拜。

撤去帷幕,男女家属共同捧持遗体,平放于堂上,然后下堂行拜礼。

其 十三

小敛后主人对宾客答拜之礼

君拜寄公国宾,大夫士拜卿大夫于位,于士旁三拜;夫人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,大夫内子士妻特拜,命妇泛拜众宾于堂上。

国君拜寄公与国宾;大夫、士对卿大夫在其所在之位行拜礼,对众士则在旁依次三拜;夫人亦在堂上拜寄公夫人,大夫的内子与士之妻对每人单独行拜(特拜),命妇则对堂上众宾泛拜(统一行礼)。

文化背景

「特拜」是对每一宾客逐一单独行拜;「泛拜」是对众人统一行一次拜礼,因身份不同而有别。

其 十四

主人复位袭带及吊者踊礼

主人即位,袭带绖踊。母之丧,即位而免,乃奠。吊者袭裘,加武带绖,与主人拾踊。

主人回到位次,穿好上衣,系上带与首绖(头上的麻带),并踊哭。若是母亲的丧事,主人就位后先行免礼(以布免代替束发),然后行奠祭。前来吊唁者穿好上衣(袭)并加裘衣,戴上武(头巾下的缘)和带绖(腰绖),与主人交替踊哭。

文化背景

「绖」是丧礼中用麻制成的首绖和腰绖,是服丧的重要标志。「拾踊」指主客轮流踊哭,「拾」通「迭」,即交替之意。「免」是以布覆于头的一种轻于括发的居丧形式,用于为母服丧时。

其 十五

国君之丧代哭与烛数之制

君丧,虞人出木角,狄人出壶,雍人出鼎,司马县之,乃官代哭,大夫官代哭不县壶,士代哭不以官。君堂上二烛、下二烛,大夫堂上一烛、下二烛,士堂上一烛、下一烛。

国君的丧事:虞人(掌山林之官)取出木角(计时器具),狄人取出壶(漏壶计时器),雍人(掌厨之官)取出鼎,由司马悬挂布置,然后各官轮流代哭(不使哭声中断)。大夫的丧事,官员轮流代哭,但不悬挂漏壶;士的丧事,代哭不按官职轮换。国君的灵堂:堂上二烛、堂下二烛;大夫:堂上一烛、堂下二烛;士:堂上一烛、堂下一烛。

文化背景

「代哭」是居丧期间为使哀声不绝,由家属或官员轮流哭泣。悬壶计时是为了掌握轮哭时间。烛的数量体现等级差异。

其 十六

宾出后撤帷

宾出彻帷。

宾客离去后,撤除帷幕。

其 十七

堂上哭尸时各人站位

哭尸于堂上,主人在东方,由外来者在西方,诸妇南乡。

在堂上哭奠遗体时:主人在东方,从外面来的宾客在西方,众妇人面朝南。

其 十八

迎送宾客及无主时代拜之礼

妇人迎客送客不下堂,下堂不哭;男子出寝门见人不哭。其无女主,则男主拜女宾于寝门内;其无男主,则女主拜男宾于阼阶下。子幼,则以衰抱之,人为之拜;为后者不在,则有爵者辞,无爵者人为之拜。在竟内则俟之,在竟外则殡葬可也。丧有无后,无无主。

妇人迎送宾客不下堂,下了堂就不哭;男子出了寝门见到来人也不哭。若无女主人,则由男主人在寝门内拜见女宾;若无男主人,则由女主人在阼阶(东阶)下拜见男宾。若孝子年幼,则由人抱着他穿着丧服,代为行拜;若承后者不在场,则有爵位者代为辞谢,无爵位者由他人代拜。若承后者在国境之内,则等候他回来;若在国境之外,则可先行殡葬。丧事可以没有承继人,但不可以没有主人主持。

文化背景

「为后者」指继承死者的嗣子。「丧有无后,无无主」强调丧礼必须有人主持,即使没有嗣子,也须立他人代为主丧,这是礼制的基本原则。

其 十九

国君之丧授杖与持杖之礼

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

国君的丧事:三日时,孝子与夫人持杖;第五日既殡之后,授大夫与世妇持杖。孝子与大夫在寝门之外持杖,进入寝门之内则将杖夹于腋下(辑杖);夫人与世妇在各自的处所则持杖,到位次上则令人代为执持。孝子若有天子命令,则放下杖;若是国君的命令,则辑杖;在听卜或对遗体有所事务时,则放下杖。大夫在国君所在之处辑杖,在其他大夫处则持杖。

文化背景

「杖」是丧杖,居父母之丧时所持,象征哀痛难支。「辑杖」是将杖夹于腋下,表示礼敬而暂收起的姿态。持杖与否依场合和对象而有严格规定。

其 二十

大夫之丧授杖持杖之礼

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

大夫的丧事:第三日早晨既殡之后,主人、主妇、室老(家臣之长)均持杖。大夫若有国君命令,则放下杖;若是其他大夫的命令,则辑杖;内子(大夫嫡妻)若有国君夫人的命令,则放下杖;若是世妇的命令,则将杖交给他人执持。

其 二十一

士之丧授杖及应命之礼

士之丧: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

士的丧事:第二日而殡,第三日早晨,主人持杖,妇人皆持杖。对待国君命令、夫人命令,如同大夫的规定;对待大夫、世妇的命令,也如同大夫的规定。

其 二十二

诸子持杖及弃杖之法

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。

众子皆持杖,但不能持杖就位(行礼时放下)。大夫与士哭殡时持杖,哭柩时辑杖。丧期既满需丢弃丧杖时,将杖折断后弃于隐僻之处。

文化背景

「哭殡」是在停殡期间的哭泣,「哭柩」是在出殡时对棺柩的哭泣,两者场合不同,持杖礼节有别。弃杖须折断置于隐处,表示对丧器的郑重处置。

其 二十三

初死迁尸及楔齿缀足之仪

始死,迁尸于床,幠用敛衾,去死衣,小臣楔齿用角柶,缀足用燕几,君大夫士一也。

人刚去世,将遗体迁移到床上,用敛衾(大被)覆盖,去掉死时所穿的衣服。由小臣用角柶(牛角制的匙形器)撑开牙关(楔齿),用燕几(燕居时的小几)绑住双足(缀足),国君、大夫、士均如此。

文化背景

「楔齿」是用角柶撑开死者口齿,以便之后行含礼时放入贝、米等物。「缀足」是用燕几绑住双足,防止尸体挛缩,便于整理。

其 二十四

沐浴遗体的用水与程序

管人汲,不说繘、屈之,尽阶不升堂,授御者;御者入浴:小臣四人抗衾,御者二人浴,浴水用盆,沃水用枓,浴用絺巾,挋用浴衣,如它日;小臣爪足,浴馀水弃于坎。其母之丧,则内御者抗衾而浴。

管人(掌管家务的官)打水,不解下汲水的绳索,将绳索弯曲收好,走到台阶尽头不上堂,将水桶交给御者(侍从)。御者入内为遗体沐浴:小臣四人张举大衾(遮蔽四周),御者两人沐浴,浴水盛于盆中,浇水用枓(长柄勺),浴身用絺巾(细葛布巾),擦身用浴衣,一如平日沐浴之法;小臣修整死者足甲,洗浴余水倒入坎中。若是母亲的丧事,则由内御者(内室侍从)张举大衾为遗体沐浴。

文化背景

「管人不说繘」:繘为汲水绳,不解下绳索表示因哀痛忙乱、不及解开之意,体现居丧的仓皇心情。「坎」为专门挖掘的土坑,用于处置沐浴余水等不洁之物。

其 二十五

沐发所用谷物与煮水程序

管人汲,授御者,御者差沐于堂上-─君沐粱,大夫沐稷,士沐粱。甸人为垼于西墙下,陶人出重鬲,管人受沐,乃煮之,甸人取所彻庙之西北厞薪,用爨之。管人授御者沐,乃沐;沐用瓦盘,挋用巾,如它日,小臣爪手翦须,濡濯弃于坎。

管人打水,交给御者,御者在堂上整理好用于沐发的谷米——国君用粱(黄米)沐发,大夫用稷(黍米)沐发,士用粱沐发。甸人(掌田野之官)在西墙下砌炉灶(垼),陶人(掌陶器之官)取出重鬲(双重陶鬲),管人接收沐发用的谷米,随即煮之,甸人取来从宗庙西北角隐处所撤下的薪柴,用以生火烹煮。管人将煮好的沐发之水交给御者,御者为遗体沐发;沐发用瓦盘,擦干用巾,一如平日梳洗之法;小臣修整死者手甲,剪短胡须,将用过的水等倒入坎中。

文化背景

「重鬲」是用于丧礼祭祀的双重陶鬲。以不同谷物沐发是等级制度的体现。所用薪柴取自宗庙隐蔽处,体现慎重处置的礼意。

其 二十六

置冰防腐与含敛各床之制

君设大盘造冰焉,大夫设夷盘造冰焉,士并瓦盘无冰,设床袒笫,有枕。含一床,袭一床迁尸于堂又一床,皆有枕席-─君大夫士一也。

国君设大盘并在其中放置冰块(为遗体防腐),大夫设夷盘(平浅之盘)并放置冰块,士则并用瓦盘而无冰。铺设床铺,床上铺席垫(袒笫),有枕。行含礼用一张床,行袭礼用一张床,将遗体迁移到堂上又用一张床,每张床均有枕和席——国君、大夫、士均如此。

文化背景

「含」是在死者口中放入贝、米等物的仪式;「袭」是为遗体穿衣的仪式。不同仪节各用一床,体现礼仪的严格程序。置冰是古代为遗体防腐保存的重要措施。

其 二十七

国君之丧三日不食与食粥之制
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

国君的丧事:孝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均三日不进食。三日之后,孝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早晨一溢米(约合二十分之一升),晚上一溢米,随时可食,不加限量;士食粗粮、饮清水,随时可食,不加限量;夫人、世妇、众妻均食粗粮、饮清水,随时可食,不加限量。

文化背景

「一溢米」约为现代二十分之一升,极少,体现孝子哀毁之深。「纳财」指食粥时加些菜肴,但仅限基本维持,食量无定数,以表达无节制的哀痛。

其 二十八

大夫士之丧饮食规定

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

大夫的丧事:主人、室老(家臣之长)及子侄辈均食粥;众士食粗粮、饮清水;妻妾食粗粮、饮清水。士的丧事亦如此。

其 二十九

既葬后饮食渐复之次序

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醯酱,始食肉者先食乾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

既葬之后,主人食粗粮、饮清水,不吃蔬菜瓜果;妇人亦如此。国君、大夫、士均相同。到练祭(小祥,丧后十三个月)时方可吃蔬菜瓜果;到祥祭(大祥,丧后二十五个月)时方可吃肉。食粥时用陶盛器不需洗手(盥),用竹器(篹)盛食时则须洗手。吃蔬菜用醯酱(醋酱)佐食;初次重新开始吃肉,先吃干肉;初次重新开始饮酒,先饮醴酒(甜酒)。

文化背景

「练」「祥」「禫」是丧礼中依时间递进的祭祀名称:练祭在丧后十三个月,祥祭在二十五个月,禫祭在二十七个月。饮食限制随丧期推移逐步放宽,体现哀情的渐次减退。

其 三十

期服九月之丧饮食限制

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

服期(一年)之丧:三日不食;之后食粗粮、饮清水,不吃蔬菜瓜果;三个月后既葬,方可吃肉饮酒。整个丧期终结之前,不吃肉、不饮酒——此指父在为母服丧、以及为妻服丧的情形。服九个月之丧:饮食规定与期丧相同,吃肉饮酒但不与他人同乐。

文化背景

「父在为母」指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,依礼降服为期(一年),而非通常的三年,故饮食限制也随之不同。

其 三十一

五月三月之丧饮食及老病从权

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

服五个月或三个月之丧:一日不食或两日不食均可。在葬前,吃肉饮酒,但不与他人同乐。叔母、世母(祖父之妾)、故主(旧日的主人)、宗子(宗族之长),食肉饮酒(不受限制)。若不能食粥,以蔬菜作羹也可;若有疾病,则可以吃肉饮酒。五十岁以上不必完全履行丧礼;七十岁以上只需身着衰麻之服即可。

文化背景

礼制允许老年人、病者从权变通,不须完全守丧,体现礼制对人身体承受能力的关照。「五十不成丧」是指五十岁以上者可以简化丧礼规定。

其 三十二

既葬后国君赐食之例外

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
既葬之后,若国君赐食,则可进食;若是父亲的大夫朋友赐食,亦可进食。不必回避精粮与肉食,但若有酒醴则推辞不饮。

其 三十三

小敛大敛席衾与陈衣之制

小敛于户内,大敛于阼。君以簟席,大夫以蒲席,士以苇席。小敛:布绞,缩者一,横者三。君锦衾,大夫缟衾,士缁衾,皆一。衣十有九称,君陈衣于序东;大夫士陈衣于房中;皆西领北上。绞紟不在列。

小敛在户(室门)内进行,大敛在阼阶(东阶)处进行。国君用竹席,大夫用蒲席,士用苇席。小敛:用布做绞(捆束遗体的布带),纵向一条,横向三条。国君用锦衾,大夫用缟衾,士用缁衾,各用一领。衣服共十九套,国君将所陈之衣排列于东厢;大夫与士将衣陈于房中;均以衣领朝西、由北向南排列。绞与紟(纵向的覆布)不在陈列之列。

文化背景

「绞」是束裹遗体的布带,「紟」是覆在遗体上的纵向布幅。小敛用衣十九套,按等级铺陈,排列方式有严格规定。

其 三十四

大敛绞紟衾衣陈列之制

大敛:布绞,缩者三,横者五,布紟二衾。君大夫士一也。君陈衣于庭,百称,北领西上;大夫陈衣于序东,五十称,西领南上;士陈衣于序东,三十称,西领南上。绞紟如朝服,绞一幅为三、不辟,紟五幅、无紞。

大敛:用布做绞,纵向三条,横向五条,布紟两幅,衾两领。国君、大夫、士均如此。国君在庭中陈衣,共一百套,衣领朝北、从西向东排列;大夫在东厢陈衣,共五十套,衣领朝西、从南向北排列;士在东厢陈衣,共三十套,衣领朝西、从南向北排列。绞与紟的质地如同朝服的布料;绞用一幅布裁为三条,不折叠;紟用五幅布,无缘边装饰(紞)。

文化背景

大敛是正式入棺前的最后一次裹束,衣物数量和排列方向都是礼制等级的体现。

其 三十五

小敛大敛用衣祭服之规定

小敛之衣,祭服不倒。君无襚,大夫士毕主人之祭服;亲戚之衣,受之不以即陈。小敛,君大夫士皆用复衣复衾;大敛,君大夫士祭服无算,君褶衣褶衾,大夫士犹小敛也。

小敛所用衣物,祭服不可倒置。国君不接受他人所赠的赙衣(袭),大夫与士则全用主人自备的祭服;亲戚所赠的衣物,接收之后不立即加入陈列。小敛时,国君、大夫、士均使用招魂时所用的衣与衾;大敛时,国君、大夫、士所用祭服数量不限;国君用夹衣夹被(褶衣褶衾),大夫与士仍如小敛时的规定。

文化背景

「祭服不倒」指祭服不可倒置,以示对神圣服饰的尊重。「复衣复衾」即招魂时所用之衣衾,也用于小敛,体现招魂与小敛在礼意上的连贯性。

其 三十六

一称衣服的构成

袍必有表,不禅,衣必有裳,谓之一称。

袍(内衣)必须有外衣(表),不得单用;上衣必须有下裳配合,如此才算一套(一称)。

文化背景

「称」是计量衣服套数的单位,一称包含上衣与下裳,或内衣与外衣,必须成套,这是礼制中衣服计数的基本规则。

其 三十七

陈衣取衣的规范要求

凡陈衣者实之箧,取衣者亦以箧升,降者自西阶。凡陈衣、不诎,非列采不入,絺綌紵不入。

凡陈列衣物,须将其放入箱箧(箧)中;取衣时也用箧盛着抬上去,下堂者从西阶而下。凡陈列衣物,不得折叠;非正式的彩色礼服(非列采)不得加入陈列;絺(细葛布)、綌(粗葛布)、紵(苎麻布)等夏布衣物不得加入陈列。

文化背景

「列采」指按礼制规定染色的正式彩色服装;絺綌紵为夏季凉布,质地轻薄,不合用于丧敛。

其 三十八

敛者袒衣遷尸袭衣之分

凡敛者袒,迁尸者袭。君之丧,大胥是敛,众胥佐之;大夫之丧,大胥侍之,众胥是敛;士之丧,胥为侍,士是敛。

凡参与大敛小敛者须袒露上衣(袒),迁移遗体者须穿整齐(袭)。国君的丧事,由大胥(掌乐舞之官)主持大敛,众胥协助;大夫的丧事,大胥旁侍,由众胥主持大敛;士的丧事,胥(小胥)旁侍,由士主持大敛。

文化背景

「袒」是敛礼时的仪式性服饰状态,表示参与神圣仪式的郑重;「袭」是穿整齐衣服,用于迁移遗体时以示庄重。大胥、众胥、小胥均为掌礼乐之官,依等级分工不同。

其 三十九

小敛大敛祭服左衽结绞

小敛大敛,祭服不倒,皆左衽结绞不纽。

小敛与大敛时,祭服不倒置,均用左衽(衣襟向左)穿着,绞带打结而不系活扣(纽)。

文化背景

活人穿衣为右衽,死者用左衽,是生死之别在服饰上的体现。绞带只打结不系纽,也是与生人相别的丧葬习俗。

其 四十

敛后必哭及参敛人数

敛者既敛必哭。士与其执事则敛,敛焉则为之壹不食。凡敛者六人。

参与大敛小敛者,敛毕必哭。士与其执事人员参与大敛,凡参与大敛者须为此一日不食。参与大敛者共六人。

其 四十一

冒与夷衾的等级制度

君锦冒黼杀,缀旁七;大夫玄冒黼杀,缀旁五;士缁冒赬杀,缀旁三。凡冒质长与手齐,杀三尺,自小敛以往用夷衾,夷衾质杀之,裁犹冒也。

国君用锦冒(锦制的尸衣套),下部用黼(黑白斧形花纹)裁制,两侧缝缀七处;大夫用玄冒(黑色),下部用黼裁制,两侧缝缀五处;士用缁冒(黑色),下部用赬(浅红色)裁制,两侧缝缀三处。冒的主体(质)长度与手齐,下部(杀)长三尺。自小敛以后使用夷衾(覆盖遗体的被);夷衾也有主体与下部之分,裁制方式与冒相同。

文化背景

「冒」是套于遗体外的衣套,分上部(质)和下部(杀)两段,用以包裹遗体。「夷衾」是覆盖小敛后遗体的大被,两者形制相似,均有等级之别。

其 四十二

国君大敛时各人位次与仪节

君将大敛,子弁绖,即位于序端,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,北面东上,父兄堂下北面,夫人命妇尸西东面,外宗房中南面。小臣铺席,商祝铺绞紟衾衣,士盥于盘,上士举迁尸于敛上。卒敛,宰告,子冯之踊,夫人东面亦如之。

国君即将行大敛时,孝子戴弁绖(丧冠加首绖),就位于东厢端头;卿大夫就位于堂廉(堂边)楹柱西侧,面朝北,以东为上;父辈兄长在堂下面朝北;夫人与命妇在遗体西侧面朝东;外宗(女性外戚)在房中面朝南。小臣铺设席子,商祝(殷商之后担任祝官者)铺设绞、紟、衾、衣,士在盆中洗手,上士抬起遗体迁移到敛位之上。敛毕,宰相告知,孝子伏尸踊哭,夫人面朝东亦如此。

文化背景

「弁绖」是在弁(皮弁)上加麻绖,为丧礼中特定场合的冠服。「商祝」是殷商遗民之后充任的祝官,擅长殷礼,专司丧礼之事。

其 四十三

大夫大敛时国君临吊仪节

大夫之丧,将大敛,既铺绞紟衾衣。君至,主人迎,先入门右,巫止于门外,君释菜,祝先入升堂,君即位于序端,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,北面东上;主人房外南面,主妇尸西,东面。迁尸,卒敛,宰告,主人降,北面于堂下,君抚之,主人拜稽颡,君降、升主人冯之,命主妇冯之。

大夫的丧事,即将行大敛,已铺设好绞、紟、衾、衣。国君到来,主人出迎,先进入门右侧;巫(驱邪之人)止于门外,祝官先入升堂。国君在东厢端头就位,卿大夫在堂廉楹柱西侧就位,面朝北,以东为上;主人在房外面朝南,主妇在遗体西侧面朝东。迁移遗体,敛毕,宰相告知,主人下堂面朝北立于堂下,国君安慰(抚)主人,主人拜稽颡(以额触地之拜)。国君下堂、再上堂,主人伏尸踊哭,国君命主妇亦伏尸踊哭。

文化背景

「释菜」是以菜蔬祭先师或驱邪的仪式,国君入门时行此礼以祓除不祥。「拜稽颡」是最重的一种拜礼,以额触地,表达极度哀痛与感激之情。

其 四十四

士大敛国君不临之礼

士之丧,将大敛,君不在,其馀礼犹大夫也。

士的丧事,即将行大敛,国君不亲临,其余礼节与大夫之丧相同。

其 四十五

大敛各步骤踊哭节次

铺绞紟,踊;铺衾,踊;铺衣,踊;迁尸,踊;敛衣,踊;敛衾,踊;敛绞紟,踊。

铺设绞与紟时,踊哭;铺设衾时,踊哭;铺设衣时,踊哭;迁移遗体时,踊哭;敛入衣时,踊哭;敛入衾时,踊哭;敛入绞与紟时,踊哭。

文化背景

大敛过程中每个步骤均须踊哭,以节次表达哀痛,体现礼制对哀情的规范与引导。

其 四十六

冯尸之礼及各身份关系区别

君抚大夫,抚内命妇;大夫抚室老,抚侄娣。君大夫冯父母、妻、长子,不冯庶子;士冯父母、妻、长子、庶子,庶子有子,则父母不冯其尸。凡冯尸者,父母先,妻子后。君于臣抚之,父母于子执之,子于父母冯之,妇于舅姑奉之,舅姑于妇抚之,妻于夫拘之,夫于妻于昆弟执之。冯尸不当君所。凡冯尸,兴必踊。

国君抚恤大夫、内命妇的遗体(抚之);大夫抚恤室老、侄娣(侄与娣,陪嫁之妾)的遗体。国君与大夫可冯(伏于遗体上哭泣)父母、妻、嫡长子,不冯庶子;士可冯父母、妻、嫡长子、庶子,但庶子若已有子嗣,则父母不冯其遗体。凡冯尸,父母在前,妻子在后。国君对臣下抚之,父母对子女执之(握手),子女对父母冯之,儿媳对公婆奉之(恭捧),公婆对儿媳抚之,妻子对丈夫拘之(拥抱),丈夫对妻子与兄弟执之。冯尸时不得在国君所在的位置进行。凡冯尸之后起身,必须踊哭。

文化背景

「冯」(冯尸)是伏在遗体上哭泣的行为,表达深切的哀痛,不同关系各有不同的名称:抚、执、冯、奉、拘,体现礼制对各种亲属关系情感表达方式的细密规范。

其 四十七

居倚庐寝苫枕块之制

父母之丧,居倚庐、不涂,寝苫枕块,非丧事不言。君为庐宫之,大夫士袒之。既葬柱楣,涂庐不于显者。君、大夫、士皆宫之。凡非适子者,自未葬以于隐者为庐。

父母之丧,孝子居住在倚庐(靠墙搭建的简陋草棚)中,不涂泥,睡在草苫上,以土块为枕,非丧事不开口说话。国君为庐则四面围墙(宫之),大夫与士只搭帷帘(袒之)。既葬之后,在倚庐门楣处加柱,涂泥但不在明显处涂。国君、大夫、士均四面围墙。凡非嫡长子者,自未葬起在隐僻处搭庐居住。

文化背景

「倚庐」是以木依靠墙边搭成的简陋草棚,是孝子居丧时自苦的居处,象征不安于处、哀毁过人。「寝苫枕块」:草苫为席、土块为枕,极尽哀痛之意。

其 四十八

既葬后与人言谈之限制

既葬,与人立:君言王事,不言国事;大夫士言公事,不言家事。

既葬之后,与他人站立交谈:国君可谈天子之政事,不谈本国的国政;大夫与士可谈公家的政务,不谈本家的私事。

文化背景

居丧期间对言谈的限制,体现以哀为主、不分心于世务的礼义精神,但因等级不同,可涉及的话题范围也有差异。

其 四十九

既葬卒哭后渐复政务之礼

君既葬,王政入于国,既卒哭而服王事;大夫、士既葬,公政入于家,既卒哭、弁绖带,金革之事无辟也。

国君既葬之后,天子的政令可以传入国中;既卒哭(葬后七虞之后)则重新处理天子的政务。大夫与士既葬之后,公家政务可以传入家中;既卒哭,戴弁绖(丧冠首绖),凡军事之事(金革之事)则无所回避,必须参与。

文化背景

「卒哭」是葬后举行的祭祀,以此终止无时不哭,改为朝夕二哭,标志丧礼重要节点的转变。「金革之事」指军事征伐,即使居丧也须服王命。

其 五十

练后祥后禫后居处与行为渐复

既练,居垩室,不与人居。君谋国政,大夫、士谋家事。既祥,黝垩。祥而外无哭者;禫而内无哭者,乐作矣故也。禫而从御,吉祭而复寝。

练祭(小祥)之后,迁居垩室(涂白灰的居室),不与他人同住。国君可谋划国政,大夫与士可谋划家事。祥祭(大祥)之后,将垩室的白灰涂为黑灰(黝垩)。祥祭之后,室外不再有哭泣;禫祭之后,室内不再有哭泣,因为此时可以奏乐了。禫祭之后,可以亲近妻妾(从御);吉祭之后,方可重新回到正寝居住。

文化背景

「垩室」是以白石灰涂壁的居室,比倚庐稍好,练后居于此。「黝垩」将白垩改为黑色,表示哀情递减。禫祭后奏乐、吉祭后复寝,是丧礼结束、回归正常生活的标志。

其 五十一

居庐御内及出嫁女归家之制

期居庐,终丧不御于内者,父在为母为妻;齐衰期者,大功布衰九月者,皆三月不御于内。妇人不居庐,不寝苫。丧父母,既练而归;期九月者,既葬而归。

服期(一年)之丧者居倚庐,整个丧期不亲近妻妾——此指父在为母服丧、以及为妻服丧的情形;服齐衰期(一年)之丧者,以及服大功布衰九个月之丧者,均三个月内不亲近妻妾。妇人不居倚庐,不睡草苫。出嫁的女儿奔父母之丧,练祭后方归(夫家);服期、九个月之丧者,既葬后即可归(夫家)。

文化背景

出嫁女奔父母丧,须居于夫家之外,礼毕方归,其在夫家的滞留时间按服丧等级而定。妇人不须居倚庐、寝苫,是礼制对女性的差别规定。

其 五十二

国君之丧臣下归期之别

公之丧,大夫俟练,士卒哭而归。

国君的丧事,大夫须等到练祭(小祥)后方归;士则卒哭后即可归(本家)。

其 五十三

异地大夫士归哭之期

大夫、士父母之葬,既练而归。朔月忌日,则归哭于宗室。诸父兄弟之丧,既卒哭而归。

大夫、士奔父母之葬,练祭之后方归。每逢朔日(初一)与忌日(死者忌辰),则归宗室(宗庙)哭泣。诸父、兄弟之丧,卒哭之后即可归。

其 五十四

父不居子丧兄不居弟丧

父不次于子,兄不次于弟。

父亲不住到儿子的丧庐中守丧,兄长不住到弟弟的丧庐中守丧。

文化背景

丧庐(倚庐)是为尊长(父母)守丧时所居,父为子、兄为弟居丧属逆序,礼制不要求住入丧庐,体现了「尊长不次于卑幼」的礼义原则。

其 五十五

国君临吊大夫士时机之别

君于大夫、世妇大敛焉;为之赐则小敛焉。于外命妇,既加盖而君至。于士,既殡而往;为之赐,大敛焉。夫人于世妇,大敛焉;为之赐,小敛焉。于诸妻,为之赐,大敛焉。于大夫外命妇,既殡而往。

国君对大夫与世妇,在大敛时临吊;若特加恩赐,则在小敛时临吊。对外命妇,在棺盖加上(既加盖)后方临吊。对士,在既殡(入棺停殡)之后前往;若特加恩赐,则在大敛时前往。夫人对世妇,在大敛时临吊;若特加恩赐,则在小敛时临吊。对众妻,若特加恩赐,则在大敛时临吊。对大夫的外命妇,在既殡之后前往。

文化背景

国君与夫人临吊的时间节点,因对象身份等级不同而有严格区别,越早临吊表示越隆重的礼遇。

其 五十六

国君往吊大夫士殡后仪节

大夫、士既殡而君往焉,使人戒之,主人具殷奠之礼,俟于门外。见马首,先入门右,巫止于门外,祝代之先,君释菜于门内。祝先升自阼阶,负墉南面。君即位于阼。小臣二人执戈立于前,二人立于后。摈者进,主人拜稽颡。君称言,视祝而踊,主人踊。

大夫与士既殡之后国君前往吊唁,先派人预告,主人备好殷奠(丰盛的祭奠)之礼,在门外等候。见到国君车驾的马头,先进入门右侧。巫止于门外,祝官代替他先入,国君在门内行释菜之礼。祝官先升东阶,背靠墙面朝南站立。国君就位于阼阶(东阶)。小臣两人持戈立于前,两人立于后。摈者(司仪)上前,主人行拜稽颡之礼。国君致辞,以祝官的表情为准而踊哭,主人随之踊哭。

文化背景

「殷奠」是盛大的祭奠,国君来吊时须备此礼以示隆重。「释菜」是以菜蔬祭门神的仪式,国君进门前行此以辟不祥。祝官先入升阶,是为了引导安排仪节。

其 五十七

大夫士吊时奠礼进退仪节

大夫则奠可也。士则出俟于门外,命之反奠,乃反奠。卒奠,主人先俟于门外,君退,主人送于门外,拜稽颡。

(吊唁时)大夫可以行奠礼。士则出外在门外等候,若国君命令回去行奠礼,则返回行奠。奠礼完毕,主人先在门外等候;国君离去,主人在门外相送,行拜稽颡之礼。

其 五十八

国君问疾往吊次数之制

君于大夫疾,三问之,在殡,三往焉;士疾,壹问之,在殡,壹往焉。君吊则复殡服。

国君对大夫患病,探问三次;大夫既殡,前往吊唁三次。对士患病,探问一次;士既殡,前往吊唁一次。国君来吊时,(主人)须重新换上殡服(复殡服)。

文化背景

国君对大夫与士问疾、吊殡的次数不同,是礼制中等级差异的体现。「复殡服」指脱去其他服装、重新换回殡丧时所穿的丧服,以示对国君的恭敬。

其 五十九

夫人往吊大夫士之仪节

夫人吊于大夫、士,主人出迎于门外,见马首,先入门右。夫人入,升堂即位。主妇降自西阶,拜稽颡于下。夫人视世子而踊。奠如君至之礼。夫人退,主妇送于门内,拜稽颡;主人送于大门之外不拜。

夫人前往吊唁大夫与士时,主人出门外迎接,见到夫人车驾的马头,先进入门右侧。夫人入内,升堂就位。主妇从西阶下堂,在堂下行拜稽颡之礼。夫人以世子(或祝官)的踊哭为准而踊哭。奠礼如同国君临吊时的礼节。夫人离去,主妇在门内相送,行拜稽颡之礼;主人在大门外相送,不行拜礼。

文化背景

「视世子而踊」指夫人以主丧世子(孝子)踊哭为节奏而踊,说明踊哭有主客互动、相互呼应的礼仪形式。

其 六十

大夫临吊士时堂下位次

大夫君不迎于门外。入即位于堂下。主人北面,众主人南面;妇人即位于房中。若有君命,命夫命妇之命,四邻宾客,其君后主人而拜。

(来吊的)大夫,(士的主人)不在门外迎接。大夫进入后就位于堂下。主人面朝北,众主人面朝南;妇人就位于房中。若有国君命令、命夫命妇的命令,或有四邻宾客到来,其来吊的大夫(须)在主人之后行拜礼。

其 六十一

国君吊时见柩踊及奠礼规定

君吊,见尸柩而后踊。大夫、士若君不戒而往,不具殷奠;君退必奠。

国君来吊,须见到遗体或棺柩之后方踊哭。大夫与士若国君未预先告知而径自前往,则不必备办殷奠;国君离去时,必须行奠礼。

其 六十二

棺椁尺寸厚薄与材质等级

君大棺八寸,属六寸,椑四寸;上大夫大棺八寸,属六寸;下大夫大棺六寸,属四寸,士棺六寸。君里棺用朱绿,用杂金鐕;大夫里棺用玄绿,用牛骨鐕;士不绿。君盖用漆,三衽三束;大夫盖用漆,二衽二束;士盖不用漆,二衽二束。

国君的大棺(外棺)厚八寸,属(次棺)厚六寸,椑(最内棺)厚四寸;上大夫的大棺厚八寸,属厚六寸;下大夫的大棺厚六寸,属厚四寸;士的棺厚六寸。国君的棺内衬用朱红与绿色,用杂金(多种金属合制)的鐕(钉);大夫的棺内衬用玄色与绿色,用牛骨制的鐕;士的棺不衬绿色。国君的棺盖用漆,用三个衽(榫)、三道束带;大夫的棺盖用漆,用二个衽、二道束带;士的棺盖不用漆,用二个衽、二道束带。

文化背景

「属」「椑」是棺外套棺的名称,国君用三重棺,大夫用两重,体现等级制度。「衽」是连接棺盖与棺身的榫钉;「鐕」是固定用的长钉。

其 六十三

鬊爪处置与殡法等级之制

君、大夫鬊爪;实于绿中;士埋之。君殡用輴,攒至于上,毕涂屋;大夫殡以帱,攒置于西序,涂不暨于棺;士殡见衽,涂上帷之。

国君与大夫将遗体的头发(鬊)和指爪,装入绿色的袋中;士则埋入土中。国君的殡用輴(承棺之车),木柴攒聚堆砌至棺上,全部涂泥成屋形;大夫用帱(帷幕)覆棺,木柴攒置于西厢,涂泥不及棺身;士的殡可见到衽,在泥封以上围上帷帐。

文化背景

「輴」是停放棺柩用的载棺之木架。「攒」是将木柴或木椽堆叠围绕棺柩,以泥封成屋形,这是高等级殡礼的形式。等级越高,封泥范围越大、越严密。

其 六十四

随葬熬谷鱼腊等级之制

熬,君四种八筐,大夫三种六筐,士二种四筐,加鱼腊焉。

(随葬用的)熬谷(烘炒的谷物):国君用四种谷物、八筐;大夫用三种谷物、六筐;士用两种谷物、四筐,另加鱼和腊(干肉)。

文化背景

「熬」是将黍、稷等谷物炒熟,用于随葬,以供死者在黄泉享用,是古代随葬食品制度的一部分。

其 六十五

国君棺饰龙帷荒翣之制

饰棺,君龙帷三池,振容。黼荒,火三列,黼三列。素锦褚,加伪荒。纁纽六。齐,五采五贝。黼翣二,黻翣二,画翣二,皆戴圭。鱼跃拂池。君纁戴六,纁披六。

装饰棺柩:国君用龙纹帷幔(龙帷),设三池(帷幔上的垂饰),垂振容(羽毛制成的摇曳装饰)。用黼荒(绣黼纹的大布覆棺),上有火纹三排,黼纹三排。用素锦做褚(覆盖棺盖的锦缎),外加伪荒(第二层荒)。用纁色(浅红色)纽带(纽)六条。棺底之布(齐)用五种彩色、五枚贝壳装饰。黼翣(绘黼纹的扇形遮棺之具)两件,黻翣(绘黻纹)两件,画翣(彩绘)两件,均于顶端戴圭(玉圭)。鱼形装饰跃出拂扫池穗。国君用纁色戴带(戴)六条、纁色披带(披)六条。

文化背景

「荒」是覆于棺上的大布;「翣」是置于棺旁的扇形遮蔽物;「池」是帷幔上悬垂的装饰;「戴」「披」分别是棺上和棺侧的系带。这些均为天子诸侯级别的棺饰,极尽华美。

其 六十六

大夫棺饰画帷荒翣之制

大夫画帷二池,不振容。画荒,火三列,黻三列。素锦褚。纁纽二,玄纽二。齐,三采三贝。黻翣二,画翣二,皆戴绥。鱼跃拂池。大夫戴前纁后玄,披亦如之。

大夫用画帷(彩绘帷幔),设两池,不垂振容。用画荒,上有火纹三排、黻纹三排。用素锦做褚。用纁色纽带两条、玄色纽带两条。棺底之布用三种彩色、三枚贝壳装饰。黻翣两件,画翣两件,均于顶端戴绥(彩绳)。鱼形装饰跃出拂扫池穗。大夫用前纁后玄的戴带,披带亦如此。

其 六十七

士棺饰布帷布荒翣之制

士布帷布荒,一池,揄绞。纁纽二,缁纽二。齐,三采一贝。画翣二,皆戴绥。士戴前纁后缁,二披用纁。

士用布帷,布荒,设一池,用揄绞(一种丝带)。用纁色纽带两条、缁色(黑色)纽带两条。棺底之布用三种彩色、一枚贝壳装饰。画翣两件,均于顶端戴绥。士用前纁后缁的戴带,两条披带用纁色。

其 六十八

葬车綍碑御棺等级之制

君葬用辁,四綍二碑,御棺用羽葆。大夫葬用辁,二綍二碑,御棺用茅。士葬用国车。二綍无碑,比出宫,御棺用功布。

国君出葬用辁(四轮大丧车),用四条綍(牵引棺柩的粗绳)、两块碑(木碑,用以控制棺柩下葬速度),御棺(引导棺柩)用羽葆(羽毛制成的旌旗)。大夫出葬用辁,用两条綍、两块碑,御棺用茅(茅草束)。士出葬用国车(普通车),用两条綍、无碑,出宫(启程)之前,御棺用功布(粗布)。

文化背景

「碑」是竖于墓穴两侧用于系绳控制棺柩徐徐下降的木桩或石碑;「綍」是拉引棺柩的大绳,数量多少体现等级高低。「辁」是专用的大型丧车。

其 六十九

下葬时用綍负引及命令之制

凡封,用綍去碑负引,君封以衡,大夫士以咸。君命毋哗,以鼓封;大夫命毋哭;士哭者相止也。

凡行下葬(封土)时,撤去碑(木桩),用綍(引绳)背负棺柩引入墓穴。国君下葬时用衡(横木,与綍连接),大夫与士用咸(另一种引具)。国君命令不得喧哗,以鼓声节奏下葬;大夫命令不得哭泣;士则由哭者相互制止。

文化背景

「封」指将棺柩下入墓穴后堆土封埋,是整个葬礼的最后关键步骤。以鼓声节奏、禁止哭声,是为了使操作有序,体现等级不同对下葬仪式庄严程度的不同要求。

其 七十

椁材棺椁间容物及里椁之制

君松椁,大夫柏椁,士杂木椁。棺椁之间,君容柷,大夫容壶,士容甒。君里椁虞筐,大夫不里椁,士不虞筐。

国君的椁(外棺)用松木,大夫的椁用柏木,士的椁用杂木。棺与椁之间的空隙:国君处可容纳柷(一种乐器),大夫处可容纳壶,士处可容纳甒(小瓮)。国君的椁内衬绿色布料,并置虞筐(随葬筐器);大夫的椁不衬内里,士不置虞筐。

文化背景

椁是套于棺外的外层木匣。棺椁之间所容器物的大小,反映内部空间即等级高低。「柷」是古代打击乐器,体积较大;「壶」次之;「甒」最小。「虞筐」是随葬时放置物品的筐器,为高等级葬礼所用。

本篇讨论

(0)

还没有留言,来做第一个吧 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