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 · 第 7 篇

夏书·甘誓

其 一

启征有扈作甘誓

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,作《甘誓》。

夏启与有扈氏在甘地的原野上交战,作了《甘誓》。

文化背景

夏启是大禹之子,夏朝第二位君主。有扈氏是夏时的诸侯国,因不服启即位(传说其反对启破坏禅让制度而自立)而与启发生战争。甘,地名,在今陕西户县南。

其 二

大战于甘召集六卿

大战于甘,乃召六卿。

(双方)将在甘地大战,于是(夏启)召集六卿(六军将领)。

文化背景

「六卿」即六军的长官,掌管左、右、中三军各军的正副将领,共六人。此处为战前誓师之语。

其 三

王誓明有扈之罪

王曰:「嗟!六事之人,予誓告汝: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弃三正,天用剿绝其命,今予惟恭行天之罚。左不攻于左,汝不恭命;右不攻于右,汝不恭命;御非其马之正,汝不恭命。用命,赏于祖;弗用命,戮于社,予则孥戮汝。」

王说:「啊!六军之人,我向你们誓言:不是我这个小子敢于称乱(轻率发动战争)!有扈氏威侮五行(悖逆金木水火土五行之道),怠慢废弃三正(正朔历法之制),上天因此命令剿绝其命。如今我只是恭敬地执行上天的惩罚。(作战时,)驾车者(左方)不尽力攻左,你就是不恭行命令;驾车者(右方)不尽力攻右,你就是不恭行命令;御者(驾车者)不能使马守正道(驾驭好马匹),你就是不恭行命令。服从命令的,在祖庙前行赏;不服从命令的,在社坛前处死,我还要将你们妻儿一并诛戮。」

文化背景

「五行」古代指水、火、木、金、土五种基本物质,也指与之对应的施政之道;有扈氏「威侮五行」意指其悖逆天地自然秩序。「三正」指夏、商、周三代各自所用的正朔(历法),一说指天、地、人三正。

「赏于祖」谓在祖庙前当众行赏,以昭大公;「戮于社」谓在社坛前当众处斩,以示严正。「孥戮」谓连坐妻子儿女一并诛杀,为古代最严酷的刑罚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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