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 一
酷吏列传·序论:引孔老之言,论法与治
孔子曰:「导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。导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」老氏称:「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无德。法令滋章,盗贼多有。」太史公曰:信哉是言也!法令者治之具,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。昔天下之网尝密矣,然奸伪萌起,其极也,上下相遁,至于不振。当是之时,吏治若救火扬沸,非武健严酷,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!言道德者,溺其职矣。故曰「听讼,吾犹人也,必也使无讼乎」。「下士闻道大笑之」。非虚言也。汉兴,破觚而为圜,斫雕而为朴,网漏于吞舟之鱼,而吏治烝烝,不至于奸,黎民艾安。由是观之,在彼不在此。
孔子说:「用政令来引导百姓,用刑罚来整齐百姓,百姓会免于犯罪但没有羞耻心。用道德来引导百姓,用礼义来整齐百姓,百姓有羞耻心而且能端正归正。」老子说:「上德不以德为德,所以有德;下德不肯失德,所以反而无德。法令越多越详细,盗贼就越多。」太史公说:这些话说得真对啊!法令不过是治理的工具,而不是决定政治清浊的根本源头。从前天下的法网曾经有过密织的时候,然而奸邪欺诈仍然萌发兴起,发展到极端,上下互相蒙蔽,到了无法振作的地步。在那样的时代,官吏治理就像救火与扬沸,如果不是武健严酷,怎么能胜任职责而令人快意!那些空谈道德的人,反而会耽误了自己的职责。所以孔子说「听诉讼,我也和别人一样,但我的目标是要让诉讼根本不产生」。「下士听到道而大笑之」,这并非虚言。汉朝兴起,去繁就简,削雕还朴,法网疏漏到连能吞舟的大鱼都能漏过,而官吏的治理仍然蒸蒸日上,不至于奸邪,百姓安然太平。由此看来,治道在于那个(道德礼义),而不在于这个(严刑法令)。
太史公以孔老之言开篇,表明严刑峻法(酷吏之道)是治标非治本。「破觚为圜,斫雕为朴」谓汉初简化政令;「吞舟之鱼」喻大奸大恶。「下士闻道大笑之」引自《老子》第四十一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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