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玄宗御製道德真經疏
視之不見章第十四

視之不見章第十四

視之不見章第十四

前章明貴身爲患,今兼忘而不有;此章明妙本無象,故在用而皆通。首三句言不可求之聲色,次六句,明尋責必歸於無物。又五句,示妙用之難測。後四句,結引古以證今。

視之不見,名曰夷。聽之不聞,名曰希。搏之不得,名曰微。

疏:此明道也。夫視之者,以色求道;聽之者,以聲求道;摶之者,以形求道。道非色聲形法,故求竟不得。以不得,故欲謂之無。乃於無色之中,能應衆色;無聲之中,能和衆聲;無形之中,能狀衆形。是無色之色,無聲之聲,無形之形,故謂之希微夷。希微夷者,謂明道而非道也。夷,平易也。希者,聲之微妙也。搏,執持也。

此主者不可致詰,故混而爲一。

疏:三者,夷也、希也、微也。致,得也。詰,責也。混,同也。妙本微妙,精一難名。聲色形法,焉得詰責?欲以色聲形詰,但得希微爾。謂三也。三者假名,欲明道,用道非色聲形等,則混爲矣。

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。

疏:皦,明也。昧,暗也。夫形質之物,皆有定方。在上者則明,在下者則暗。唯妙本惚恍,不可定名,則在上亦不明,在下亦不昧,而能上能不,能明能暗,非天下之至順,其孰能與於此乎?

繩繩不可名,復歸於無物。

疏:繩繩者,運動不絶之意也。妙本生化,運動無窮,生物之功,强名不得。物物而不物,生生而不生,尋責則妙本淇然未曾有物,故云復歸於無物乜。

是謂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是爲惚恍。

疏:狀,形狀也。象,物象也。言妙本混成,本無形質,而萬化資禀,品物流形,斯可謂有無狀之形狀,有無物之物象。不可名之爲有,亦不可格之於無。無有難名,故謂之惚恍。

迎之不見其首,隨之不見其後。

疏:至精無形,至大不可圍,故迎之者不見其首,隨之者不見其後。無者則無始,無後即無終,無始無終,故非隨迎所得也。

執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。

疏:此明古先帝王常以無爲道化,以化於人。故戒今能執守古之所行無爲之教,以御理今之有爲之事,則不言而化矣。

能知古始,是謂道紀。

疏:前云執古之道,將引之使行。此云能如古始,明道行必化。故重云帝王能知古始,無爲而理,當抱守亳樸,爰清爰靜者,是知無爲之理,是道之網紀也。

本章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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