視之不見章第十四
視之不見章第十四
視之不見名曰夷,
御注曰:目主視,視以辨物,夷則平而無辨,非視所及,故名曰夷。太易未見,氣是已。
臣義曰:視則用明,見則有物,以我之明,見彼之物,目力所及爾。萬法一致,物我玄同,非視所及,復何所見。聽之不聞名曰希,
御注曰:耳主聽,聽以察物,希則概而有間,非聽所聞,故名曰希,大音希聲是已。
臣義曰:聲之所起,物之所感,旣屬諸有,故可聽可聞。無聲之中,獨聞和焉,故曰大音希聲。希聲獨聞,則概而有間矣,故曰希。摶之不得名曰微。
御注曰:微乎微乎,至於無形,孰得而摶之?大象無形是已。
臣義曰:物之可摶而得者,麗乎形器。無物之可摶,欲摶而不得,所謂大象者,如此無形之中,獨見有焉,故曰微。
此三者不可致詰,故混而爲一。
御注曰:太易未判,孰分高下?大音希聲,孰辨清濁?大象無形,孰爲巨細?目無所用其明,耳無所施其聰,形無所竭其力,道之全體於是乎在。窮之不可究,探之不可得也。氣形質具而未相離,故混而爲一。雖然,旣已爲一矣,且得無言乎?
臣義曰:視之聽之摶之,則非無也,不見不聞不得,則非有也。曰夷曰希曰微,則若有若無也。若有若無,故不可以一詰,故混而無間。同有於無,同無於有,所謂混一如此。
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。
御注曰:形而上者,陰陽不測,幽而難知,兹謂至神,故不皦。皦言明也。形而下者,一陰一陽,辨而有數,兹謂至道,故不昧。昧,言幽也。易曰: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。
臣義曰:涉於形器者,有陰陽之辨,故上皦下昧,理之固然。至神之所妙,故上不知其皦。至道之所行,故下不知其昧。不皦不昧,不離於一也。
繩。繩兮不可名,復歸於無物。
御注曰:道之體,若晝夜之有經,而莫測其幽明之故,豈貌象聲色,可得而形容乎?故復歸於無物。
臣義曰:一者,道之經也,合有無上下而㝠於一,則道之不可名也。繩則有所合而爲之,繩繩,言其不已也。一之又一,又玄之義。復乎未始有物,故曰復歸於無物。
是謂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是謂恍惚。
御注曰: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恍兮惚,其中有物,惚兮恍,其中有象。猶如太虚含蓄萬象,而不覩其端倪。猶如一性靈智自若,而莫究其運用,謂之有而非有,謂之無而非無。若日月之去人遠矣,以鑑燧求焉,而水火自至。水火果何在哉?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亦猶是也。
臣義曰:無狀之狀,有而不見,無物之象,有而不可得,旣復歸於無物,則未始有物也。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則又非無物也。謂之有而非有謂之無而非無,恍惚之謂也。
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。
御注曰:其始無首,其卒無尾,故迎之隨之,有不得而見焉。
臣義曰:麗乎出入始終之機,則有首尾前後之辨,道復乎無體,孰有首尾。道藏乎無物,孰有前後。其來也不可迎,其去也不可隨,孰知其始,孰知其終。
執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。能知古始,是謂道紀。
御注曰:一陰一陽之謂道,師天而無地者,或蔽於道之動而憑其强陽。師陰而無陽者,或溺於道之靜而止於枯槁。爲我者廢仁,爲人者廢義,豈古之道哉?古之道不可致詰而非有,是謂恍惚而非無。執之以御世,則變通以盡利,鼓舞以盡神,而無不可者,道之大常,無易於此,所謂自古以固存者歟?故曰能知古始,是謂道紀。
臣義曰:古之道一而已,執一以爲用,則天下之有可得而御。謂之今者,以際於事之時言之,謂之古者,以未離乎一之時言之。能知古始者知道之一復乎無紀無紀之紀道之太常,故曰道紀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