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欲歙之章第三十六
將欲歙之章第三十六
將欲歙之,必固張之。將欲弱之,必固强之。將欲廢之,必固興之。將欲奪之,必固與之。
御注曰:陰陽相照,相蓋相治,四時相代,相生相殺,萬物之理,人倫之傳,其斂散也,其盛衰也,其僨起也,其虧盈也,幾常發於至微而莫覩其眹,惟研幾之聖人得先見之吉,賢者殆庶幾而已。陽盛於夏,而陰生於午,陰凝於冬,而陽生於子。句踐欲弊吴,而勸之伐齊,智伯欲襲仇由,而遺之廣車。此聖人所以履霜而知堅冰之至,消息滿虚,不位乎其形,故勇者不能弱,智者不能奪。
臣義曰:陰陽之運,萬物之理,其盛衰强弱,盈虧成敗,旋環無已,必有幾焉,發於至微。聖人研幾,得乎先見,故能微明。是以固張以歙其張,固强以弱其强。以彼興之不義也,又固興之,則勢自廢也。以彼取之不善也,又固與之,則勢自奪也。然則剛强在彼,柔弱在此,而强者必折,理之自然也。聖人所以酬酢萬變,成天下之務,而物莫知其所由然者,以此道也。是謂微明。
御注曰:其未兆爲微,而其理爲甚著,揚雄曰:水息淵,木消枝,賢人覩而衆莫知。
臣義曰:無形之中,獨見有焉,其微如此,而萬物之理,藏乎其間。研幾先見,探賾得之,蓋已甚明。賢人功用同乎造化,而衆何以知。歙張弱强,廢興與奪,微明如此。
柔之勝剛,弱之勝强。
御注曰:積衆小不勝爲大勝者,惟聖人能之。經曰:天下莫柔弱於水,而攻堅强者莫之能先。莊子外篇論夔虱風之相憐曰:指我則勝我,䠓我則勝我,而折大木,蜚大屋者,惟我能也。
臣義曰:以剛勝剛,其剛必折,以强制强,其强交傷。柔則不爭,而物莫與之爭。弱則不敵,而物莫與之敵。故剛之與强,反爲柔弱之所勝,理勢然也。
魚不可脱於淵,國之利器,不可以示人。
御注曰:淵者,魚之所以藏其身,利器者,國之所以制人。吞舟之魚,碭而失水,則蟻能苦之,故不可脱於淵。君見賞者則人臣用其勢,君見罰者則人臣乗其威,賞罰治之具,且不可示,况治之道乎?聖人所以操利器而不示,非用其强也,蓋有妙道焉。能窮海内而無智名,威服萬物而無勇功,不務於勝物,而得常勝之道。陽開陰閉,變化無窮,馭群臣,運天下,而莫之測,故制人而不制於人。本在於上,要在於主,而天下治。
臣義曰:魚以深淵藏其身,脱於淵則制於人,國以利器藏其用,示於人則不能制人。聖人運化機於不測,斡至權以適變,宰制天下,役使群動,而神德妙道,物莫得窺其涯略,至於智名勇功,不可得而形容,則賞罰治具,孰得有倒持之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