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一章
第六十一章
大國者下流,天下之交,天下之牝。牝常以靜勝牡,以靜爲下。
林氏曰:借大國小國之得所欲,以喻知道之人宜謙宜靜,非教人自下以取勝也。三代而下,世有取國之事,故因其所見,以爲喻爾。下流者自處於卑下也,大國之人,能自卑下,則可以合天地之交,譬如牝者以靜而勝其牡也。自下者以靜爲道,故曰以靜爲下。○吕氏曰:
江海所以能爲百谷王者,以其善下之也。百川朝宗,亦猶大國能自下,無不包容,則民交趨而會之矣。傳曰:天地交,萬物生,人道交,功勛成,此之謂與。一身之設,一國之象也。忘其身則百骸理,虚其心則和氣歸,虚無者聖人之所居,可謂大國矣。
以其不爭,故天下莫能與之爭。至於萬物之精華,交而會之,猶衆水之趨下流也。故曰
大國者下流。天下之交,天下之牝者,初不容心於勝,惟其靜,是以常勝,以勝爲下,故天下之交歸焉。牝靜牡動,柔靜剛動也。剛爲柔所制,動爲靜所伏,經曰:
知其雄,守其雌,爲天下谿,此實用謙下之德,有國有民,故無往而不克也,取之己也。天一生水,在人爲精,地二生火,在人爲神,神者陽中之陰,故謂之雌,亦天下之牝也。知雄守雌,專氣致柔,以陰煉陽,爲神機妙用也,故牝常以靜勝焉。靜則群動趨也,下則衆齊赴之,此修眞之要也。
故大國以下小國,則取小國。小國以下大國,則取大國。或下以取,或下而取。
林氏,曰:以大取。小曰以取,以小取大曰而取,此兩句文字亦奇特。○吕氏曰:以大事小,唯仁者能之。以小事大,唯智者能之。以大事小者,樂天者也。以小事大者,畏天者也。樂天者知天命,畏天者保其身。○吴氏曰:大國本在小國之上者,不恃其尊而謙降以下小國,則能致小國之樂附。小國素在大國之下者,甘處於卑而俯仰以下大國,則能得大國之見容。下以取,謂大國能下以取小國之樂附,下而取,謂小國能下而取大國之見容也。○何氏
曰:大國以下小國,如湯事葛,文王事昆夷。小國以下大國,如太王事獯鬻,句踐事吴之類。○李氏曰:上以下下下,下以下順上,上遜下順,德交歸焉。修身以此,心愈下而道愈高,身愈退而德逾進。大國不過欲兼畜人,小國不過欲入事人。夫兩者各得其所欲,故大者宜爲下。
林氏曰:大國之意,不過欲兼畜天下之人,小國之意,不過欲鎸刺入求於人,二者皆非自下不可,惟能自下,則兩者各得其欲,然則知道之大者,必以謙下爲宜矣。黄茂林解云:此一章全是借物以明道,此語最的當。○吴氏曰:大國之下小國者,欲兼畜小國而已,小國之下大國者,欲入事大國而已,兩者皆能下,則大小各得其所欲,然小者素在人下,不患其不能下,大者非在人下,或恐其不能,故專言大者宜爲下。○吕氏曰:大國以下小國者,不過欲兼并畜聚小國之衆,爲其君長爾。小國以下大國者,不過盡禮以敬事大國,資爲援助爾。然小大各當其分,互有所持,不相侵撓,安其居,樂其俗,而小國柔服,理之常也。大國謙下,故宜曲而下全之,使可小可大,所以致天下之交也。○何氏曰:此章首言大國者下流,末言大者宜爲下,中間雖合大國小國並言,而先後惟主於大國而言者,小者易爲下,此不待教,大者易以盈,難爲下,雖教未必行,故再三言之,與易同道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