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笈七籤
服氣論第二

服氣論第二

服氣論第二

夫氣者,胎之元也,形之本也。胎既誕矣,而元精旣散;形旣動矣,而本質漸弊。是故須納氣以凝精,保氣以錬形,精滿而神全,形休而命,延元本旣實,可以固存耳。觀夫萬物,未有有氣而無形者,未有有形而無氣者,攝生之子,可不專氣而致柔乎?

本章完

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:识典古籍(北京大学—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),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。 识典古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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