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十九
南華眞經義海纂微卷之七十二
作,
武林道士禇伯秀學。
雜篇庚桑楚第三
宇泰定者,發乎天光。發乎天光者,人見其人;
人有脩者,乃今有恒。有恒者,人舍之,天助之。
人之所舍,謂之天民,天之所助,謂之天子。學者,學其所不能學也;行者,行其所不能行也;辯者,辯其所不能辯也。知止乎其所不能知,至矣。苦有不即是者,天鈞敗之。
郭註:德宇泰然而定,則所發者天光,非人。

耀也。故人見其人,物見其物,各自見而不見彼,所以泰然而定。人而脩人則自得,所以常泰。常泰,故反居我宅,自然獲既。出則天子,處則天民,二者俱以泰然而得之,非爲也。故凡所能者,雖行非爲,雖習非學,雖言非辯,所不能知,不可强知,故止斯至也。意雖欲爲,爲者必敗,理,終不能也。
吕註:身者人之宇,不否不亂,則發天光。天光者,不識不知,明白洞達,人見其人,而莫知其天,是人貌而天者也。人有脩者,乃今。

有恒爲道,必至於天而後可久也。人舍,謂羣於人,天助獨成其天也。天民非人所得而民天子,以其繼天而生也。天下之物,可以知,知則學之所能學,行之所能行,辯之所能辯。唯道不可以知知,故學所不能學。

經云:學,不學是也;行所不能行,不道之道是也;辯所不能辯,不言之辯是也。或反此而不免有爲,則敗之而巳矣。
疑獨註:宇者氣之宅,隂陽交爲泰宇,泰定則沖氣生于中,自然之光發于外。人見之者人道,人不見者天道。世人莫見至人合天之道,但見其同人之迹,能襲而脩爲有恒者矣。有恒則可久,是爲成性之人,方盡人道。人雖舍之,天則助之。人之所舍,非人之民,是天民也;天之所助,非人之子,是天子也。士有窮居陋巷,不爲人所知,而去就聽天者,天民也。有達處廊廟,爲天之所助,而夤畏奉天者,天子也。今之學者,强學其所不能學,故損性;强行其所不能行,故損德;强辯其所不能辯,故悖理。此皆不止於性分之内,故不能有所至,而敗其自然之分也。
碧虚註:靈宇大寧者,慧光内發,天廷外瑩,我牛人謂之牛,我馬人謂之馬,物物自名,而天光不妄也。脩大寧者,和光不忤,未始異常,與物和同,人所蔽舍,奉天子物,天所佑助,此有恒德者也。世學學所不能學,至學學其所能學,天下難事,必作於易是也。世行行所不能行,至行其所能行,聖人言易行,天下莫能行是也。世辯辯所不能辯,至辯辯其所能辯,善者不辯,辯者不善是也。知止乎其所不知而至,猶操舟者止於游,欲其鶩没,則殆矣。反其自然,非敗而何?鬳齋口。義至此,莊子泛論至理。宇譬胷中泰然而定,則天光發見,即是誠而明也。天光旣發,則人見其爲人,而巳自同於天矣。脩眞至此,有恒者也,即是至誠悠久如此。則天助之,人歸之。天民,言非常民。天子,天愛之如子也。人之學、行、辯三者,皆有迹,所不能學、不能行、不能辯自然者也。人之知至於所不能知而止,則爲造極。反此道者,造物敗之。
身者神之宇,神安宇泰定,猶主鎭靜而家和平,君无爲而國寧謐也。泰然而定,則行住坐卧无非定,不在乎堅制强執,似繫馬而止也。天光即巳之靈明,内發外見,如鑑无隱,人見其同乎人,而實與天爲徒矣。若能脩此,乃合有常之德。德有常,則功齊天運,外貌若愚,世人忽而舍之,天則愛而助之,以其心合天德故也。天民則德超乎人,光而不耀;天子則體天立極,推德及人,即所謂以此處上,天子帝王之德,以此處下,玄聖素王之道也。凡此皆君子所當學當行之事。世人多務學人之所能,而失巳之良能。唯至於道者,學人所不能學,學不學是也;行人所不能行,无徹迹是也;辯人所不能辯,不言之辯是也。信能造此,則是知人之所不知,是爲知之至。若舍此而求進乎道,則敗其自然之鉤,无以陶成巳德,何望乎發天光而得天助哉?乃今難釋疑當是乃合天均,古本作鈞,通用。
備物以將形,藏不虞以生心,敬中以達彼。若是而萬惡至者,皆天也,而非人也,不足以滑成,不可内於靈臺。靈臺者,有持而不知其所因持而不可持者也。不見其誠巳而發,每發而不當業,入而不舍,每更爲失。爲不善乎顯明之中者,人得而誅之;爲不善乎幽間之中者,鬼得而誅之。明乎人、明乎鬼者,然後能獨行。券内者,行乎无名;劵外者,志乎期費。行乎无名,唯庸有光。志乎期費者,唯賈人也。人見其跂,猶之魁然。與物窮者,物入焉;與物且者,其身之不能容,焉能容人?不能容人者无親,无親者盡人。兵莫㦧于志,鏌鎁爲下。寇莫大於隂陽,无所逃於天地之間,非隂陽賊之,心則使之也。
郭註:因其自備,順其成形,心自生耳,非虞度而出之,理自達彼,非慢中而敬外。天理自有窮通,有爲而致患,乃人也。安之若命,其成不滑,靈臺清暢,憂患不能入也。有持,謂不動於外,其實非持。若知其所杜說而持之,則失也。發不由巳,誠何由而當?輪寸不居分内,所以爲失。幽顯无愧於心,則獨行而不懼。遊分内者,行不由名,期損巳以爲物;行无名者,本有斯光,因而用之。志期費者,雖已所无,猶借彼而販賣,人見其政而自以爲安也。窮謂終始,且,謂劵外。而跂者,其身不能自容,則雖已非已,況能有親乎?故盡是他人,而其志之所攖,焦火凝冰,故其爲兵甚於劔戟。蓋心使氣,則隂陽徴結於五臟,所在皆隂陽,故不可逃也。
吕註:萬物與我爲一,備物也。將形,謂无徃而物不從,物來而心出,非生於虞也,於是而敬生,因之以達彼,非有持於外,敬以直内也。若是而萬惡至者,天也。以其非爲而敗之,故不足以滑成。靈臺不動,則有持而持之者莫知其郷,蓋以不持持之耳。知此,則所謂誠巳發而必中節矣。否則妄作凶,又惡能當哉?業自外入而无主於中,亦將不舍。不舍謂去之之速,每更爲失者。俗學。以求復其初,不免爲蒙蔽之民。劵所以主
物而有之。有諸已而行之,爲劵内,誠巳而
獨行也。无諸巳而行之爲劵外,不見其誠
已,而幽顯不能一也。无名者道,故信矣而
不期,與焉而不費。劵外者,期而後能信,費
而後能與。唯庸有光,不用則復歸其明。唯賈人也,可以市而巳。人見其不足而跂慕,猶魁然自大也。人能見其未始有物,則與物窮而无我,无我則物入而不核,是謂知常容。否則與物且而巳。其身不能容,所謂汝之片體,將爲氣所不受,汝之一節,將爲地所不載,又安能容人?不能容人者,无親,无親則盡人可知矣。志之爲兵,傷人之心;鏌鎁則傷人之形而巳。盜之爲冦,可逃而免。隂陽之冦,莫逃於天地之間。唯至人弱六其志而不必,故无兵;藏於非隂非陽而无心,故萬物不得而盜也。
疑獨註萬物備於我,性命之理具矣。退藏於宻而不虞度,物來則應之而巳。敬義立而德不孤,若是而萬惡至者,天命存焉,非人爲也。至人之學,巳至於命,雖事之可惡者不足以滑亂其成心。靈臺有持,欲其存也。茍不知其持之之道,而有志乎執守,又不可持矣。仁能成巳,推而及物,則无不當。若不誠而妄發,業入於中而不舍,則向所謂得者更爲失矣。故爲惡於顯則欺人,爲惡於幽則欺鬼,於心有愧,其敢獨行乎?止乎劵内,不越分也。无待於外,所以行乎无名;出於劵外,好爲人也。逐物无窮,所以志乎期費。行乎无名,則充實而光輝發外。期費者,以名迹求受於人,唯恐其不受。人見其好跂其足,危矣,猶魁然。自大而不知變,知變則物入焉。與物且者,不必於物,身猶不敢自容,況容人乎?至人无親,无親者盡人道,天道其有不盡乎?人知兵之憯毒,不知心之爲害尤甚。兵害猶可避,心害无徃而不值也。過喜則寒凝冰,過怒則熱焦火,皆心使之。唯无心者,隂陽不能冦,五行不能賊也。
碧虚註:賢愚之性莫移,爲備物進退之儀,有漸,爲將形括囊不安之意,以生應物之心。内自恭肅,外弗見侮。无爲而禍臨者,天命也;有繫而獲罪者,人事也。處患而不憂者,靈臺不桎,成性不虧也。有持則眞性存,不知其所持无主也。而不可持者,隨其成心而師之,不誠巳則所發皆妄,道業難入,更致重失也。劵内者,行乎无名,故自明;劵外者,志乎期費,則賈衒。人見其危跂,自謂安固也。與物窮者,謂劵内之人,與人愈有,劵外之人,苟且容身而巳。无親者,人不保。

附而孤絶,期費之卷,毒過鋒刃,妄發之心,冦甚隂陽,故懵毒之氣无所逃也。
鬳齋口。義:萬物皆備於我,將順其生之自然,退藏於不思慮之地。心之應物,隨時而生,釋氏所謂无所住而生其心也。敬存於中,自達於彼,至此而有不如意事,是天實爲之,何足以滑我胷中混成之德。持,謂有所主,雖主而不知其所主而不可持者。專於持守,則爲未化。一句三持字,語甚精微。人未能誠巳,而有所妄發,發而不中,業巳入於其間,雖知之而不能舍此,恥過作非也。每有所攺更,轉見差失。業不訓事,如今人言業巳成行之業。如此者,人誅鬼責,必不可逃。知幽明之可畏,則當謹獨,故能獨行。劵内不越巳分,人无得而名劵外求在人者也。志之所期,不過費用之資,圖自利耳。惟庸有光,充實而光輝常在,舍巳外求,志在得利。商賈之用心,人見其䟦高自立,魁然可尊,而不知没入於利欲窮盡而後巳,且謂逐物茍得,趨禍不悔者,身不自容。

於人何有?親戚䟽棄,人道絶矣。心有所著,皆能自傷。慘於兵器,隂陽之傷,亦猶𡨥也。心和平,則不能爲害矣。
人而知萬化生乎身,備物之大者,則能順乎生理矣。藏猶深造生心,謂應物深。

造无思之地,而物來斯應,應以无心,敬在中而自達,彼身脩而物化之謂,至此猶有无妄之災,安之而已,不足以滑吾成全之性。靈臺,喻心之虚敞高明,外物之至,鑑而不留,納於其中,則桎而不靈矣。持,謂主宰之者,知其不可持,故以不持持之。不誠巳則非敬,中發不當,則无以達彼,皆爲之失也。業謂世間有爲之事,不趨乎善,必趨乎惡,爲善者常少,爲惡者常多,是以莫逃人鬼之誅。因果相縁而无巳。以道觀照,善惡二業,善猶爲幻,況於惡乎?然而爲惡者心常有歉,夢寐猶不自安,生死之際,焉能弗怖?非鬼神仇之,心實使之也。爲善有心,希求福報,妄念一萌,眞性巳失,物得以誘之,故善惡二業,有一於胷中而不合離,愈爲而愈失,又安知所以持靈臺之道哉?惟通乎幽顯之情者,乃可獨行天地間,俯仰而无愧也。凡人務内者貴實,故行乎无名而建德若偷;務外者貴華,故志乎求用而矜能自衒。唯能用光歸明,斯可常也。賈人求售,則非深藏若虚者,此言无常之人,重外輕内。人見其跂立不安,而自謂魁然碩大也。與物窮者,言盡物之性,入猶歸也。與物齟齬,則彼我角立,身不能容,安能容人?與我之大賢,何所
不容?我之不賢,人將拒我,義同。不能容
人,則孤立而无與,身外皆他人耳。志異
而矛㦸生,不帝隂陽之冦,原其所由,心
爲之賊。大哉心乎!善惡所出,禍福之機
也。苟不得其持之之要,則物欲撼之,流於不誠不當,人非鬼責之莫逃,雖天地之大,而片體一節,將无所寄矣。是以君子謹所出。幽間舊音閑,詳上文顯明之義,則此當是幽闇,傳寫欠筆。
南華眞經義海纂微卷之七十二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