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 68 章

德经

其 一

善战不怒不争之德

善为士者不武,善战者不怒,善胜敌者不与,善用人者为之下,是谓不争之德,是谓用人之力,是谓配天古之极。

善于为将的不逞勇武,善于作战的不动忿怒,善于胜敌的不与之正面争锋,善于用人的对人谦下。这叫作不争的德,叫作运用他人之力,叫作合于天道、合于自古以来的准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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