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 一
建当立有以靖为宗
建当立有,以靖为宗,以时为宝,以政为仪,和则能久,非吾仪,虽利不为。
建立应当有的秩序,以安静为宗旨,以时机为宝贵,以政令为准则,和谐便能长久。不符合我的准则,即便有利也不为;
非吾当,虽利不行。
不符合我的所当,即便有利也不行;
非吾道,虽利不取。
不符合我的道,即便有利也不取。
上之随天,其次随人。
向上顺随天,其次顺随人。
人不倡不和,天不始不随。
人不倡导则不附和,天不开始则不跟随。
故其言也不废,其事也不随。
所以其言论不被废弃,其事业不被随意推移。
原始计实。本其所生。
追溯开始,计算实际,以其所生为根本。
知其象,则索其形,缘其理,则知其情。
知其象,则探索其形;缘其理,则知晓其情;
索其端,则知其名。
探索其端绪,则知晓其名称。
故苞物众者莫大于天地,化物多者莫多于日月,民之所急,莫急于水火。
所以包容万物之众者莫大于天地,化育万物之多者莫多于日月,民众之所急者莫急于水火。
然而天不为一物枉其时明君圣人,亦不为一人枉其法。
然而天不为一物而违背其时序,明君圣人也不为一人而违背法度。
天行其所行,而万物被其利。
天行其所当行,而万物被其利益;
圣人亦行其所行,而百姓被其利。
圣人也行其所当行,而百姓被其利益。
是故万物均既夸众矣。
所以万物均等而已趋于众多。
是以圣人之治也,静身以待之,物至而名自治之。
所以圣人的治理,以静身来等待,事物来到而名称自然治理。
正名自治之,奇身名废。
正名则自然治理,奇特的身份名称自然废弃。
名正法备,则圣人无事。
名正法备,则圣人无所作为。
不可常居也,不可废舍也,随变断事也,知时以为度。
不可常居于一处,不可废舍所守;随变化而断事,知时机以为法度。
大者宽,小者局。物有所馀,有所不足。
大者宽广,小者局促,事物有所盈余,也有所不足。
《白心》篇为道家修心之作,「白心」即清明纯洁之心,本篇与《心术》《内业》并称为《管子》中道家精气心性三要篇。「正名」体现道法名三家融合,与名家「正名」之说及法家「循名责实」思想相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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