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 一
明主通法术不可欺
明主者,明于术数而不可欺也,审于法禁而不可犯也,察于分职而不可乱也;故群臣不敢行其私,贵臣不得蔽其贱,近者不得塞其远,孤寡老弱不失其所职,境内明辨而不相逾越,此之谓治国;故明法曰:「所谓治国者,主道明也。」
英明的君主,精通治国术数而不可被欺骗,审慎于法令禁条而不可被触犯,明察职责分工而不可被扰乱;因此群臣不敢谋私,权贵之臣不得遮蔽卑贱者,身边之人不得壅塞远方的声音,孤寡老弱都不会失去各自应有的职分,境内上下分明、互不逾越,这就是所谓治国。所以《明法》说:「所谓治国,在于君主之道明。」
「术数」:治国的方法与谋略;「明法曰」:引自《管子》另篇《明法》,此篇为解释发挥之作,称「明法解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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