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记 · 第 34 篇

奔丧

其 一

闻丧启程奔归之礼

奔丧之礼:始闻亲丧,以哭答使者,尽哀;问故,又哭尽哀。遂行,日行百里,不以夜行。唯父母之丧,见星而行,见星而舍。若未得行,则成服而后行。过国至竟,哭尽哀而止。哭辟市朝。望其国竟哭。

奔丧的礼节:初次听闻亲人去世的消息,先向来报信的使者哭泣表达哀情,哭至尽哀为止;然后询问死亡的原委,再次放声痛哭至尽哀。随即启程赶路,每日行走一百里,不在夜间赶路。唯独父母之丧,才可见到星星便出发、见到星星才停下歇宿。若暂时无法动身,则先穿戴成服,之后再行出发。途中经过各国,到达边境时放声痛哭至尽哀方止。行路时哭泣须避开市场和朝廷之处。望见本国边境时便开始哭泣。

文化背景

「见星而行,见星而舍」意为天未亮见星即出发,天黑见星方歇脚,形容父母之丧奔归最急迫。「成服」指按丧服制度穿好规定的丧服。「哭辟市朝」是因市朝为公共场所,不宜在此放声恸哭。

其 二

到家入门哭踊拜宾之仪

至于家,入门左,升自西阶,殡东,西面坐,哭尽哀,括发袒,降堂东即位,西乡哭,成踊,袭绖于序东,绞带。反位,拜宾成踊,送宾,反位;有宾后至者,则拜之,成踊、送宾皆如初。众主人兄弟皆出门,出门哭止;阖门,相者告就次。

抵达家门后,从门的左侧进入,从西阶登堂,在停放灵柩(殡)的东侧,面向西坐下,放声痛哭至尽哀,然后括发、袒开左臂,下堂走到堂东的位置,面向西哭泣,踊跳顿足(成踊),再到东厢墙(序)东侧穿上外衣(袭),束上麻绖,系上绞带。回到原位,向前来吊唁的宾客行拜礼并踊跳,送别宾客后归位;若有后来的宾客,同样向其行拜礼、踊跳、送别,一切如初。众主人及兄弟都走出门外,出门之后哭声止歇;关上门,赞礼者告知大家前往休息之所(就次)。

文化背景

「括发」指用麻绳束扎头发,是斩衰(父丧)的丧仪之一。「袒」指脱去左袖露出左臂。「成踊」指两足跳踯顿足,以宣泄哀痛。「袭」指在袒衣之外再穿上外衣,遮蔽身体。

「绖」(dié)为麻质腰带,「绞带」为用麻绳绞成的束腰带。「序」为堂内东西两侧的隔墙。

其 三

又哭三哭括发踊跳之礼

于又哭,括发袒成踊;于三哭,犹括发袒成踊。三日,成服,拜宾、送宾皆如初。

在第二次哭(又哭)时,括发袒臂踊跳;在第三次哭时,仍旧括发袒臂踊跳。第三天,穿戴成服,拜宾、送宾均与最初一样。

文化背景

「又哭」为初哭之后的第二次正式哭泣,「三哭」为第三次。先秦丧礼中,三日成服前须经历多次正式哭泣,括发袒臂是每次哭泣前的固定仪节。

其 四

奔丧非主人时拜宾之规

奔丧者非主人,则主人为之拜宾送宾。

奔丧者若不是主人(即丧家的主丧之人),则由主人代替他拜迎宾客、送别宾客。

其 五

齐衰以下奔丧入门哭踊之礼

奔丧者自齐衰以下,入门左中庭北面哭尽哀,免麻于序东,即位袒,与主人哭成踊。于又哭、三哭皆免袒,有宾则主人拜宾、送宾。丈夫妇人之待之也,皆如朝夕哭,位无变也。

奔丧者服齐衰以下(即非斩衰)的丧服,进门后从左侧走到中庭,面向北哭泣至尽哀,然后去东厢(序)东侧戴上免(以布裹头)、束上麻(腰部麻绳),回到位置袒臂,与主人一同哭泣踊跳。在第二次哭、第三次哭时,均须戴免袒臂;若有宾客前来,则由主人拜宾、送宾。丈夫(男子)和妇人在等候时,均如同平日朝夕哭泣的方式,各自的位置不作改变。

文化背景

「免」(wèn)是一种以布帛裹额的首服,用于齐衰以下的丧礼,区别于斩衰用麻绳「括发」。「麻」此处指腰间所系的麻绳(腰绖)。

其 六

奔母之丧与奔父之异同

奔母之丧,西面哭尽哀,括发袒,降堂东即位,西乡哭,成踊,袭免绖于序东,拜宾、送宾,皆如奔父之礼,于又哭不括发。

奔母之丧,在停灵处面向西哭至尽哀,括发袒臂,下堂走到堂东就位,面向西哭泣踊跳,再到东厢东侧穿上外衣,戴上免,束上麻绖,拜宾、送宾,一切均如奔父之丧的礼节,但在第二次哭时不再括发。

其 七

妇人奔丧升阶哭踊之礼

妇人奔丧,升自东阶,殡东,西面坐,哭尽哀;东髽,即位,与主人拾踊。

妇人奔丧,从东阶登堂,在停灵处东侧,面向西坐下,放声痛哭至尽哀;然后在东侧绾起髽髻(丧髻),就位,与主人交替踊跳哭泣。

文化背景

「髽」(zhuā)是妇人丧礼中的一种发髻,以麻布束发,是妇人丧服的首服之一,区别于男子的括发或免。「拾踊」指主人与奔丧者交替踊跳,一人踊时另一人止,彼此相应。

其 八

奔丧未及殡先至墓地之礼

奔丧者不及殡,先之墓,北面坐,哭尽哀。主人之待之也,即位于墓左,妇人墓右,成踊尽哀括发,东即主人位,绖绞带,哭成踊,拜宾,反位,成踊,相者告事毕。遂冠归,入门左,北面哭尽哀,括发袒成踊,东即位,拜宾成踊。宾出,主人拜送;有宾后至者则拜之成踊;送宾如初。众主人兄弟皆出门,出门哭止,相者告就次。于又哭,括发成踊;于三哭,犹括发成踊。三日成服,于五哭,相者告事毕。

奔丧者赶到时灵柩已经出殡,须先赶往墓地,面向北坐下,哭至尽哀。主人前来陪位:男子在墓的左侧就位,妇人在墓右侧,哭至尽哀后括发,向东走到主人的位置,束上麻绖和绞带,哭泣踊跳,拜迎宾客,归位,踊跳,赞礼者告知仪事已毕。随即戴冠归家,从门左进入,面向北哭至尽哀,括发袒臂踊跳,向东就位,拜宾踊跳。宾客离去,主人拜送;若有宾客后至,亦向其拜礼踊跳;送宾皆如初。众主人及兄弟出门后哭声止歇,赞礼者告知前往休息之所。在第二次哭时,括发踊跳;在第三次哭时,仍括发踊跳。第三天穿戴成服,到第五次哭时,赞礼者告知仪事已毕。

文化背景

「不及殡」指奔丧者赶到时,停灵三日已过,灵柩已被送往墓地安葬。此时须先奔赴墓地行哭礼,再返家补行丧仪,共哭至五次方告礼成。

其 九

赶赴母丧未及殡的特殊之处

为母所以异于父者,壹括发,其馀免以终事,他如奔父之礼。

为母丧(未及殡先至墓地)之所以与父丧不同之处在于:只括发一次,其余各次改用免(以布裹额)直到礼事结束,其他均如奔父之丧的礼节。

其 十

齐衰以下未及殡先至墓之礼

齐衰以下不及殡:先之墓,西面哭尽哀,免麻于东方,即位,与主人哭成踊,袭。有宾则主人拜宾、送宾;宾有后至者,拜之如初。相者告事毕。遂冠归,入门左,北面哭尽哀,免袒成踊,东即位,拜宾成踊,宾出,主人拜送。于又哭,免袒成踊;于三哭,犹免袒成踊。三日成服,于五哭,相者告事毕。

服齐衰以下丧服者奔丧而未及殡:先赶往墓地,面向西哭至尽哀,在东侧戴上免、束上麻,就位,与主人一同哭泣踊跳,然后穿上外衣(袭)。若有宾客,由主人拜宾、送宾;有后至的宾客,亦如初拜之。赞礼者告知仪事已毕。随即戴冠归家,从门左进入,面向北哭至尽哀,戴免袒臂踊跳,向东就位,拜宾踊跳,宾客出门,主人拜送。在第二次哭时,戴免袒臂踊跳;在第三次哭时,仍戴免袒臂踊跳。第三天穿戴成服,到第五次哭时,赞礼者告知仪事已毕。

其 十一

闻丧不得奔归时就地为位之礼

闻丧不得奔丧,哭尽哀;问故,又哭尽哀。乃为位,括发袒成踊,袭绖绞带即位,拜宾反位成踊。宾出,主人拜送于门外,反位;若有宾后至者,拜之成踊,送宾如初。于又哭,括发袒成踊,于三哭,犹括发袒成踊,三日成服,于五哭,拜宾送宾如初。

听闻丧讯却无法奔归,先哭至尽哀;询问死亡原委后,再次哭至尽哀。然后就地设立哭位,括发袒臂踊跳,穿上外衣、束上麻绖和绞带,就位,拜宾归位踊跳。宾客出门,主人在门外拜送,归位;若有后来的宾客,向其拜礼踊跳,送宾皆如初。在第二次哭时,括发袒臂踊跳;在第三次哭时,仍括发袒臂踊跳。第三天穿戴成服,到第五次哭时,拜宾送宾皆如初。

文化背景

「为位」指在所在之处设立哭位,遥对故乡,以代替不能奔归的哀礼。虽无法亲赴灵前,亦须完整履行括发、袒、踊等仪节,以表哀戚之情。

其 十二

丧期已除后归来至墓行礼

若除丧而后归,则之墓,哭成踊,东括发袒绖,拜宾成踊,送宾反位,又哭尽哀,遂除,于家不哭。主人之待之也,无变于服,与之哭,不踊。

若等到丧期已满除服之后才得以归来,则先前往墓地,哭泣踊跳,向东括发袒臂、束上麻绖,拜宾踊跳,送宾归位,再次哭至尽哀,随即除去丧服,回到家中不再哭泣。主人接待他时,不必改变现有的服饰,陪他一同哭泣,但不踊跳。

文化背景

「除丧」指丧期届满,按礼节脱去丧服,恢复正常服饰。丧期已除后奔归,丧礼已结束,故归家不再哭,主人亦不踊。但仍须至墓前行一次哭礼,以补遗憾。

其 十三

齐衰以下除丧后归的区别

自齐衰以下,所以异者,免麻。

服齐衰以下丧服的人(除丧后归),与斩衰不同之处在于:用免(裹额之布)和麻(腰间麻绳),而不用括发。

其 十四

非亲丧齐衰以下为位之通礼

凡为位,非亲丧,齐衰以下,皆即位哭尽哀,而东免绖,即位,袒、成踊、袭,拜宾反位,哭成踊,送宾反位,相者告就次。三日,五哭卒,主人出送宾;众主人兄弟皆出门,哭止。相者告事毕。成服拜宾。

凡是就地设立哭位,若并非父丧、服齐衰以下丧服的情形,均先就位哭至尽哀,然后向东戴免、束绖,就位,袒臂踊跳,穿上外衣,拜宾归位,哭泣踊跳,送宾归位,赞礼者告知前往休息之所。三日内五次哭毕,主人出门送宾;众主人及兄弟出门后哭声止歇。赞礼者告知仪事已毕。穿戴成服后拜宾。

其 十五

为位家远则成服后前往

若所为位家远,则成服而往。

若设立哭位的人家距离较远,则先穿戴好成服,再动身前往。

其 十六

五服哭泣起点依亲疏而异

齐衰,望乡而哭;大功,望门而哭;小功,至门而哭;缌麻,即位而哭。

服齐衰者,望见本乡(故乡)时便开始哭泣;服大功者,望见门时便开始哭泣;服小功者,走到门口才开始哭泣;服缌麻者,进入位置后才开始哭泣。

文化背景

五服指斩衰、齐衰、大功、小功、缌麻,亲疏依次递减。哭泣开始的距离越远,表示与死者关系越亲近;缌麻为最疏远的一等,故到位后方哭。

其 十七

各类亡者哭泣场所之规定

哭父之党于庙;母妻之党于寝;师于庙门外;朋友于寝门外;所识于野张帷。

为父族之人哭泣,设于宗庙;为母族、妻族之人哭泣,设于内寝;为老师哭泣,设于庙门之外;为朋友哭泣,设于寝门之外;为仅相识之人哭泣,则在野外张设帷幕。

文化背景

哭泣场所的亲疏之别:宗庙最尊,用于父族;内寝次之,用于母族、妻族;庙门外、寝门外再次;野外张帷则为最疏远者。体现了礼制按亲疏远近分别对待的精神。

其 十八

为位哭泣不设奠祭

凡为位不奠。

凡是就地设立哭位行礼,一律不设祭奠(不摆供品)。

其 十九

为不同爵位者哭泣踊跳次数

哭天子九,诸侯七,卿大夫五,士三。

为天子哭泣踊跳九次,为诸侯七次,为卿大夫五次,为士三次。

文化背景

「哭九」等指踊跳的轮次(每次踊三跳为一节),以奇数区分,天子最尊而次数最多,体现了礼制的等级差异。

其 二十

大夫哭诸侯不敢自行拜宾

大夫哭诸侯,不敢拜宾。

大夫为诸侯设位哭泣,不敢自行拜迎宾客。

其 二十一

臣在他国为君设位哭泣之礼

诸臣在他国,为位而哭,不敢拜宾。

诸臣身处他国,为(本国)君主设位哭泣,不敢自行拜迎宾客。

文化背景

大夫及臣子为诸侯哭泣,拜宾乃主人之礼;臣子身份低于诸侯,不敢僭越主人之礼,故不自行拜宾。

其 二十二

与诸侯有兄弟关系亦设位哭

与诸侯为兄弟,亦为位而哭。

与诸侯有兄弟之亲的人,也要设立哭位哭泣。

其 二十三

设位行礼只袒一次

凡为位者壹袒。

凡是设立哭位行礼,只袒臂一次。

其 二十四

仅相识者吊丧先哭后至墓

所识者吊,先哭于家而后之墓,皆为之成踊,从主人北面而踊。

与死者仅属相识之人前来吊丧,先在灵家哭泣,然后前往墓地,主人都要为他踊跳,跟随主人面向北踊跳。

其 二十五

丧事主持以父长亲为序

凡丧,父在父为主;父没,兄弟同居,各主其丧。亲同,长者主之;不同,亲者主之。

凡丧事,父亲健在则由父亲主持;父亲已故,兄弟同居,则各人主持各自当主的那场丧事。若与死者的亲属关系相同,由年长者主持;若亲疏不同,则由亲缘更近者主持。

其 二十六

远地兄弟丧服已除后闻丧之礼

闻远兄弟之丧,既除丧而后闻丧,免袒成踊,拜宾则尚左手。

听闻远方兄弟的丧讯,若已经除服之后才得知,则戴上免,袒臂踊跳;向宾客行拜礼时,以左手为上(尚左手)。

文化背景

「尚左手」即拜时两手相叠,左手在上。吉礼尚左,凶礼本尚右;此处已除丧服,以吉礼拜法示意丧期已过,兼以示哀,故尚左手。一说此时已非正式丧服,故用吉礼拜法。

其 二十七

无服而设位者及妇人降服之例

无服而为位者,唯嫂叔;及妇人降而无服者麻。

没有丧服关系却仍设位哭泣的,只有嫂叔之间;以及妇女因降服(出嫁或其他原因降等)而按礼已无服,也要用麻(麻制腰带)来表示哀悼。

文化背景

古礼中,嫂与叔之间不互服丧(为防嫌疑),但仍须设位表示哀悼。妇人因出嫁从夫家之服,对娘家某些亲属降等或无服,但若情谊深厚,仍以麻示哀。

其 二十八

奔丧迎接大夫与士的礼节差异

凡奔丧,有大夫至,袒,拜之,成踊而后袭;于士,袭而后拜之。

凡奔丧期间,若有大夫前来吊唁,须袒臂,向他行拜礼,踊跳之后再穿上外衣;若来的是士,则先穿上外衣再向他行拜礼。

文化背景

大夫身份尊贵,须袒臂以示隆重,踊毕再袭;对士则可先袭衣整仪再拜,体现了礼制对不同等级宾客的区别对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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