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记 · 第 35 篇

问丧

其 一

亲初亡时的哀痛形变

亲始死,鸡斯徒跣,扱上衽,交手哭。恻怛之心,痛疾之意,伤肾乾肝焦肺,水浆不入口,三日不举火,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。夫悲哀在中,故形变于外也,痛疾在心,故口不甘味,身不安美也。

亲人刚刚去世,孝子便解散发髻(鸡斯,即去掉束发的笄)、赤脚而行,撩起外衣下摆掖在腰间,双手交叉于胸前放声痛哭。那悲恻哀恸之心、锥心彻骨的痛苦,足以伤损肾脏、使肝脏干涸、使肺脏焦灼,以至水浆不入口,三天之内不生火做饭,所以邻里便为他熬煮稀粥来供他饮食。正因为悲哀积郁于内心,所以形貌才在外部发生变化;痛苦深藏于心,所以口中尝不出甘甜滋味,身体也安受不了舒适安逸。

文化背景

鸡斯:丧礼中解去束发之笄,使头发散乱,以示哀戚。徒跣:赤脚,不穿鞋履,为居丧之礼节。扱上衽:将上衣前裾撩起掖于腰带,便于行动哭踊。

其 二

敛尸入棺时的踊哭之礼

三日而敛,在床曰尸,在棺曰柩,动尸举柩,哭踊无数。恻怛之心,痛疾之意,悲哀志懑气盛,故袒而踊之,所以动体安心下气也。妇人不宜袒,故发胸击心爵踊,殷殷田田,如坏墙然,悲哀痛疾之至也。故曰:「辟踊哭泣,哀以送之。送形而往,迎精而反也。」

人死三日之后才入殓:遗体在床上时称为「尸」,装入棺中之后称为「柩」。移动遗体、抬举棺柩之时,孝子哭号跳踊,不计其数。那恻隐悲恸之心、极度痛苦之意,使悲哀之志郁积满怀、气息涌盛,所以男子袒露上身而跳踊,这是为了通过身体的剧烈运动来平定心气、疏导悲郁。妇女不宜袒露上身,所以便敞开胸口(发胸)、捶击胸口,踮脚跳踊,声势殷殷田田,如同颓塌的土墙轰然倒下一般,这是悲哀痛苦到达极点的表现。所以说:「捶胸跳踊、放声哭泣,以哀痛之心送别亡者。送走其形体而往,迎候其魂魄而归。」

文化背景

袒:居丧时男子脱去上衣左袖、袒露左臂或上身,是表达极度悲痛的礼节动作。爵踊:踮起脚跟跳踊哭泣,「爵」通「雀」,形容如雀跳跃之状。

送形迎精:古人相信人死后形魄分离,送葬时送其形体于墓,返家后在宗庙祭祀迎其魂魄。

其 三

送葬往返间的失落之情

其往送也,望望然、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;其反哭也,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也。故其往送也如慕,其反也如疑。求而无所得之也,入门而弗见也,上堂又弗见也,入室又弗见也。亡矣丧矣!不可复见矣!笔哭泣辟踊,尽哀而止矣。心怅焉怆焉、惚焉忾焉,心绝志悲而已矣。

出殡送葬而去之时,孝子望望然、汲汲然,好像后面有人追赶却追不上;送葬归来反哭之时,则皇皇然若有所求却又求而不得。所以出去送殡时如同依依恋慕,返回途中则如同惶惑疑虑。那是因为有所求而无处寻得:进了大门却不见亲人,登上堂屋又不见亲人,走入内室还是不见亲人。亡了!丧了!再也无从相见了!于是放声哭泣、捶胸跳踊,尽情宣泄哀痛方才罢止。心中怅然、悲怆,惚然若失、叹息难平,唯有心神断绝、志意悲沉而已。

文化背景

反哭:出殡之后孝子返回宗庙哭泣,是送葬礼程的重要环节,意在迎候亡者之魂。皇皇然:惶惶然,形容心绪不安、若有所失之状。

其 四

居丧守庐寝苫之深义

祭之宗庙,以鬼飨之,徼幸复反也。成圹而归,不敢入处室,居于倚庐,哀亲之在外也;寝苫枕块,哀亲之在土也。故哭泣无时,服勤三年,思慕之心,孝子之志也,人情之实也。

(返回之后)在宗庙中祭祀,以鬼神之礼享祀亡者,这是心存侥幸、期盼亡者魂魄能够复返。墓圹填土完毕后回来,孝子不敢进入正寝居处,而是住在倚庐(临时搭建的简陋草棚)之中,是为了哀悼亲人身处于门外(即墓中);睡在草席上、枕着土块,是为了哀悼亲人身处于泥土之中。因此哭泣无有定时,服丧勤劳三年,这是思念慕亲之心,是孝子应有之志,也是人之常情的真实体现。

文化背景

倚庐:居丧期间孝子在正门旁以草木搭建的简陋棚屋,取其简朴以示哀苦,不敢居正室。寝苫枕块:苫为草席,块为土块,以此代替床榻枕头,象征与亲人同处泥土,是重丧期间(父母初丧三年)孝子的寝处之制。成圹:墓穴填土封成之后。

其 五

三日而后敛的礼制根由

或问曰:「死三日而后敛者,何也?」曰:孝子亲死,悲哀志懑,故匍匐而哭之,若将复生然,安可得夺而敛之也。故曰三日而后敛者,以俟其生也;三日而不生,亦不生矣。孝子之心亦益衰矣;家室之计,衣服之具,亦可以成矣;亲戚之远者,亦可以至矣。是故圣人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。

有人问道:「人死三日之后才入殓,这是为什么呢?」回答说:孝子的亲人刚刚去世,悲哀之情满怀郁积,所以他匍匐在地放声哭泣,仿佛亲人将要复生一般,怎么能强行夺开他去入殓呢?所以说三日之后才入殓,是在等候亲人苏醒复生;三天之内若没有苏醒,便真的不会再生了。此时孝子的悲恸之心也渐渐趋于平静;家室中各项事务,衣服等丧葬器具,也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准备齐备;远处的亲戚族人,也可以在这段时间内赶来会聚。因此圣人为此作出决断,以三日为礼制定为定规。

其 六

冠者以免代袒的礼义

或问曰:「冠者不肉袒,何也?」曰:冠,至尊也,不居肉袒之体也,故为之免以代之也。然则秃者不免,伛者不袒,跛者不踊,非不悲也;身有锢疾,不可以备礼也。故曰:丧礼唯哀为主矣。女子哭泣悲哀,击胸伤心;男子哭泣悲哀,稽颡触地无容,哀之至也。

有人问道:「戴冠的人不肉袒,这是为什么呢?」回答说:冠,是最尊贵的礼器,不能附着于肉袒(裸露上身)之体,所以为戴冠者另设「免」(一种去冠后缠束头部的白布条)来代替(袒的表哀之义)。既然如此,那么秃头的人不能行「免」之礼,驼背的人不能袒露上身,跛足的人不能跳踊,并非他们不悲痛,而是身有痼疾,无法完备行礼。所以说:丧礼以哀痛为根本。女子哭泣悲哀,捶击胸口、摧伤心痛;男子哭泣悲哀,则叩头稽颡、额触于地,全无仪容,这都是哀痛到达极点的表现。

文化背景

免(miǎn):居丧时不戴冠而以白布或白绢束发的一种头饰,用于戴冠之人无法肉袒时的替代礼节,以表哀痛。稽颡(qǐ sǎng):叩头至地,以额触地,是居丧极度悲痛时的最高礼节。

其 七

「免」礼的适用对象

或问曰:「免者以何为也?」曰:不冠者之所服也。《礼》曰:「童子不缌,唯当室缌。」缌者其免也,当室则免而杖矣。

有人问道:「「免」这种礼是用来干什么的呢?」回答说:这是未行冠礼者(即未成年人)服丧时所戴之物。《礼》中说:「童子(未成年人)不服缌麻之丧,只有当室者(家中承担主事之人)才服缌麻。」服缌麻之丧者要戴「免」,若是当室(以未成年人身份主持家事),则既要戴「免」,又要执杖。

文化背景

缌麻:五服中最轻的一等丧服,服期三月,用细麻布制成,用于远亲之丧。当室:家中长辈已故、由未成年人主持家务者,虽未行冠礼,仍须承担孝子之礼责,故需戴免执杖。

其 八

为父为母丧杖之别

或问曰:「杖者何也?」曰:竹、桐一也。故为父苴杖;苴杖,竹也;为母削杖;削杖,桐也。

有人问道:「执丧杖是什么意思呢?」回答说:竹杖与桐杖,用意是一样的(都是表达哀痛、扶持身体之具)。所以为父服丧用苴杖;苴杖,用竹制成;为母服丧用削杖;削杖,用桐木制成。

文化背景

苴杖:用竹制成,竹节外露,色深而粗糙,象征父丧之重,故为父丧所用。削杖:用桐木削制,表面光削,象征母丧稍次于父,故为母丧所用。二者均为居丧执杖之制,体现父母服丧等级之别。

其 九

丧杖源于人情非出天地

或问曰:「杖者以何为也?」曰:孝子丧亲,哭泣无数,服勤三年,身病体羸,以杖扶病也。则父在不敢杖矣,尊者在故也;堂上不杖,辟尊者之处也;堂上不趋,示不遽也。此孝子之志也,人情之实也,礼义之经也,非从天降也,非从地出也,人情而已矣。

有人问道:「执杖是为了什么呢?」回答说:孝子丧失亲人,哭泣无数次,服丧劳苦三年,身体患病、体力衰弱,所以执杖来扶持病弱之躯。既然如此,那么父亲还在世就不敢执杖,是因为至尊之人尚在;在堂屋上不执杖,是回避至尊者所处之地;在堂屋上不急步趋行,是表示不仓促失态。这是孝子的心志所在,是人之常情的真实体现,是礼义的根本纲常——它并非从天而降,也并非从地涌出,不过是人之常情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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