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 · 第 14 篇

商书·太甲上

其 一

太甲被放桐宫始末

太甲既立,不明,伊尹放诸桐。三年复归于亳,思庸,伊尹作《太甲》三篇。

太甲即位之后,行为昏乱,不明事理,伊尹(阿衡)便将他放逐到桐地居住。三年之后,太甲反思悔过,回归亳都,伊尹认为他已能思用常道,便为此作了《太甲》三篇。

文化背景

太甲为商汤之孙,成汤长子太丁之子,是商朝第四位君主。伊尹为辅佐成汤建商的元勋重臣,身兼「阿衡」(宰相)之职。桐地在亳附近,据说即成汤的葬地,将太甲安置于此,含有令其反省祖训之意。「思庸」即思念常道,意谓太甲重新体认治国正道。

其 二

伊尹陈先王敬天之道

惟嗣王不惠于阿衡,伊尹作书曰:「先王顾諟天之明命,以承上下神祇。社稷宗庙,罔不祗肃。天监厥德,用集大命,抚绥万方。惟尹躬克左右厥辟,宅师,肆嗣王丕承基绪。惟尹躬先见于西邑夏,自周有终。相亦惟终;其后嗣王罔克有终,相亦罔终,嗣王戒哉!祗尔厥辟,辟不辟,忝厥祖。」

嗣王(太甲)不顺从阿衡伊尹的辅导,伊尹便写书告诫说:「先王(成汤)时时顾念上天光明的命令,以此承事天地神灵。对于社稷宗庙,无不恭敬庄肃。上天鉴察其德行,因此降以大命,使其抚定安绥天下万方。我伊尹亲身辅佐先王(左右辅弼),使其居于众民之上,所以嗣王才得以宏大地承继先王的基业。我伊尹亲身早已在西邑夏朝(目睹兴亡),自始至终都能保持善终。辅相之臣也能有善终;但其后若嗣王不能善终,辅相之臣也将无法善终。嗣王应当警戒啊!要恭敬地事奉你的君主职责,君若不尽君道,就是有辱于祖先。」

文化背景

「阿衡」是伊尹的官号,意为「权衡国政者」。「西邑夏」指夏朝故都,伊尹曾在夏朝为官,亲见夏桀荒淫亡国。「左右厥辟」意为辅佐其君。

「宅师」指安居于众民之上,即治理众民。此段强调君臣相成、善始善终的道理。

其 三

伊尹述先王勤政劝太甲

王惟庸罔念闻。伊尹乃言曰:「先王昧爽丕显,坐以待旦。旁求俊彦,启迪后人,无越厥命以自覆。慎乃俭德,惟怀永图。若虞机张,往省括于度则释。钦厥止,率乃祖攸行,惟朕以怿,万世有辞。」

王只是漠然不念不闻(伊尹的教诲)。伊尹于是说:「先王黎明之前便已起身,大显其政,端坐等候天亮。广泛求访俊才贤彦,启迪教导后人,告诫不要违越天命以致自取覆败。要谨慎保持俭朴的德行,时常怀有长远的谋图。就好像虞人(掌山泽之官)将弓弩张开备射,前往检视箭括是否合乎准则,才可以放箭。要恭谨地把握自己的行止,遵循祖先所走之路,这样我(伊尹)才会欢欣,万世也会有美好的称颂。」

文化背景

「昧爽」指天将亮未亮之时。「旁求俊彦」指广求贤才。「若虞机张,往省括于度则释」:虞,掌山泽之官;机,弩机;括,箭末扣弦处;度,标准。

此句以弓弩比喻做事须符合规矩,才能有所成就。「钦厥止」意为谨慎其举止行为。

其 四

放逐桐宫以近先训

王未克变。伊尹曰:「兹乃不义,习与性成。予弗狎于弗顺,营于桐宫,密迩先王其训,无俾世迷。王徂桐宫居忧,克终允德。」

王始终不能改变(放纵的行为)。伊尹说:「这(放纵之行)是不义之举,(若任其)习以为常便会形成本性。我不能姑息(纵容)这种不顺从(礼义)的行为,(因此)在桐地修建宫室,令其亲近先王的遗训,不使(太甲)永久迷失(正道)。王前往桐宫居于忧思之中,终于完成了真实诚信的德行。」

文化背景

「习与性成」语出此处,后成为名言,意指习惯久了会形成天性。「桐宫」在亳邑附近,为成汤的葬地,令太甲在此反省,有使其亲近先祖遗训之意。

「居忧」指居丧思过,带有哀痛悔悟之意。「允德」意为诚信笃实之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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