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 · 第 9 篇

夏书·胤征

其 一

羲和废职胤侯往征

羲和湎淫,废时乱日,胤往征之,作《胤征》。

羲和沉湎淫乱,废弃时历(天文历法),扰乱日月(天象秩序),胤侯奉命前往征讨,作了《胤征》。

文化背景

羲和是夏朝负责天文历法的官职(或世家),其职责是观测天象、制定历法。「废时乱日」谓荒废职守、扰乱天文历法,致使日食预报失误,被视为大罪。

胤侯为夏王仲康时期的大臣,掌管六师(军队),奉命征讨羲和。

其 二

胤侯奉命讨羲和之罪

惟仲康肇位四海,胤侯命掌六师。羲和废厥职,酒荒于厥邑,胤后承王命徂征。告于众曰:「嗟予有众,圣有谟训,明徵定保,先王克谨天戒,臣人克有常宪,百官修辅,厥后惟明明,每岁孟春,遒人以木铎徇于路,官师相规,工执艺事以谏,其或不恭,邦有常刑。」「惟时羲和颠覆厥德,沈乱于酒,畔官离次,俶扰天纪,遐弃厥司,乃季秋月朔,辰弗集于房,瞽奏鼓,啬夫驰,庶人走,羲和尸厥官罔闻知,昏迷于天象,以干先王之诛,《政典》曰:『先时者杀无赦,不及时者杀无赦。』今予以尔有众,奉将天罚。尔众士同力王室,尚弼予钦承天子威命。火炎昆冈,玉石俱焚。天吏逸德,烈于猛火。歼厥渠魁,胁从罔治,旧染污俗,咸与维新。呜呼!威克厥爱,允济;爱克厥威,允罔功。其尔众士懋戒哉!」

当时仲康刚刚登位治理四海,胤侯奉命掌管六师(六军)。羲和荒废其职守,在其封邑沉溺于酒,胤侯承受王命前往征讨。(胤侯)告示众人说:「唉,我的众将士!古圣贤有谋训(可资遵循),明确的征验可以定保(邦国)。先王能够谨慎对待上天的警戒,臣下能够遵守常法,百官修正辅政,君主才能英明,每年正月,行人官员持木铎(铃铛)在道路上宣令,官吏与师长互相规劝,工匠以其技艺谏诤,如有不恭,国家有常法惩处。」「如今羲和颠覆了自己的德行,沉溺于酒乱,背离官位,擅离岗次,扰乱天纪(历法秩序),远弃其职守。在那季秋(九月)初一,日月辰宿不集于房宿(日食发生),乐官击鼓(救日),官员奔走,庶民惊逃,羲和坐居其官却全然不知,对天象昏昧无知,从而触犯了先王的诛令。《政典》说:『先时(提前报告天象而有误)者杀无赦,不及时(延误报告天象)者杀无赦。』如今我率领你们众人,奉行天罚。你们众将士同心协力为王室效劳,要辅助我恭敬地承受天子的威命。大火烧昆冈,玉石俱焚——天子的官吏(我们)若有逸德(失职之行),其祸烈于猛火。要消灭其首领,受胁迫跟从的不予追究,久染污俗的,一切与维新(从此革新改过)。唉!威严胜过私爱,方能真正成功;私爱胜过威严,必定毫无功效。希望你们众将士努力戒慎啊!」

文化背景

「仲康」为太康之弟,夏朝第四位君主。「遒人」为宣令之官,持木铎巡行宣示法令。「季秋月朔」即九月初一,「辰弗集于房」意指日月不在房宿交会,即日食发生(古代日食是大事,须提前预报)。

「瞽」(gǔ)为乐官(盲人乐师);「啬夫」为管理农事的小官,日食发生时各官各司其职救日。「《政典》」为古代职官法典。

「玉石俱焚」为著名成语的出处,比喻不分好坏一同惩处。「渠魁」谓首恶。

其 三

契至成汤八迁始居亳

自契至于成汤八迁,汤始居亳,从先王居。作《帝告》、《厘沃》。

从契(商族始祖)到成汤,(商族都城)共迁徙了八次,汤最终定居于亳,以奉先王(契)旧居之地。(伊尹)作《帝告》、《厘沃》。

文化背景

「契」(xiè)为商族的始祖,尧舜时代的贤臣,被封于商。商族历经多次迁都,据《汉书》等记载共迁八次,至成汤定居于亳(今河南商丘一带)。

《帝告》《厘沃》均为亡佚之篇,仅存篇目。此节及下两节为《胤征》之后的附记,记商族史事。

其 四

汤征诸侯始伐葛伯

汤征诸侯,葛伯不祀,汤始征之,作《汤征》。

汤征讨诸侯,葛伯不行祭祀,汤最先征讨他,作了《汤征》。

文化背景

葛伯为葛国之君,葛在今河南宁陵附近,是商的邻国。葛伯不行祭祀,成为汤征伐的口实。《汤征》亦为亡佚之篇。此「始征」标志着商汤武力征伐的开端,由近及远,逐步翦灭夏的羽翼。

其 五

伊尹去亳适夏复归亳

伊尹去亳适夏,既丑有夏,复归于亳。入自北门,乃遇汝鸠、汝方。作《汝鸠》、《汝方》。

伊尹离开亳去到夏国,(在夏)已经憎恶有夏的无道,又返回亳。从北门进入,正好遇到汝鸠、汝方(两位大臣)。(三人商议,)作了《汝鸠》、《汝方》。

文化背景

伊尹是协助商汤灭夏的杰出政治家,传说他曾以厨师身份接近汤,以烹饪之道说汤以治国之道。此处记其曾入夏观察虚实,返回亳后向汝鸠、汝方陈述夏的情况。《汝鸠》《汝方》均已亡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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