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子 · 第 45 篇

治国

其 一

治国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

凡治国之道,必先富民;

凡治国之道,必须先使民众富足。

民富则易治也,民贫则难治也;

民富则易于治理,民贫则难于治理。

奚以知其然也?

何以知其如此?

民富则安乡重家,安乡重家,则敬上畏罪;

民富则安于乡里、重视家宅;安乡重家则恭敬上位者、畏惧罪责;

敬上畏罪,则易治也;

恭敬上位、畏惧罪责则易于治理。

民贫则危乡轻家;

民贫则危于乡里、轻视家宅;

危乡轻家,则敢陵上犯禁;

危乡轻家则敢于冒犯上位、触犯禁令;

陵上犯禁,则难治也。

冒犯上位、触犯禁令则难于治理。

故治国常富,而乱国常贫;

所以治理之国常常富裕,乱亡之国常常贫穷。

是以善为国者,必先富民,然后治之。

所以善于治国者,必先使民众富足,然后再加以治理。

文化背景

《治国》篇以「富民」为首要政策,「民富则易治,民贫则难治」是《管子》经济政治论的核心命题,对后世「藏富于民」的政治经济思想影响深远。

其 二

富国多粟生于农先禁末业

昔者七十九代之君,法制不一,号令不同,然俱王天下者何也?

昔者七十九代君主,法制不一,号令不同,然而皆能称王天下,为何?

必国富而粟多也;

必然是国富而粟多。

夫富国多粟,生于农;故先王贵之。

富国多粟,来源于农业,所以先王重视农业。

凡为国之急者,必先禁末作文巧;

凡治国之急务,必先禁止末业与文巧之事;

末作文巧禁,则民无所游食;

末业文巧禁止,则民众无处游食;

民无所游食,则必事农;

民众无处游食,则必然从事农业;

民事农,则田垦;

民众事农则田地开垦;

田垦,则粟多;

田地开垦则粮食增多;

粟多,则国富;

粮食增多则国家富裕;

国富者兵强;

国家富裕则兵力强盛;

兵强者战胜;

兵力强盛则战争胜利;

战胜者地广;

战争胜利则土地广大。

是以先王知众民强兵,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,故禁末作,止奇巧,而利农事。

所以先王知道众民强兵、广地富国,必然产生于粮食,所以禁止末业、停止奇巧、有利农事。

今为末作奇巧者,一日作而五日食,农夫终岁之作,不足以自食也;

如今从事末业奇巧者,一日劳作而足以五日饮食;农夫终岁劳作,不足以自给食用。

然则民舍本事而事末作,舍本事而事末作,则田荒而国贫矣。

如此则民众舍弃根本事务而从事末业,舍本事末则田地荒芜、国家贫穷。

文化背景

「七十九代之君」,古代相传的帝王世系;「末作文巧」指工商业与手工艺,先秦重农抑商思想的核心对象;但《管子》并非简单抑商,而是强调农为本、工商为末,须在富农基础上发展工商。

其 三

农者月不足岁有余轻重均

凡农者月不足而岁有馀者也,而上徵暴急无时,则民倍贷以给上之徵矣。

凡农者,月份中收入不足而岁末有余。然而上位者赋税急暴无时,则民众倍贷以供给上位者的赋税。

耕耨者有时,而泽不必足,则民倍贷以取庸矣。

耕耨有其时,然而泽地未必足,则民众倍贷以雇用劳力。

秋籴以五,春粜以束,是又倍贷也。

秋季籴粮以五,春季粜粮以束,这又是一倍的贷。

故以上之徵而倍取于民者四。关市之租,府库之徵,粟什一,厮舆之事,此四时亦当一倍贷矣。

所以上位者赋税而倍取于民者有四项:关市之租、府库之征、粮食什一税、劳役之事——这四项时时都相当于一倍贷。

夫以一民养四主,故逃徙者刑,而上不能止者,粟少而民无积也。

以一民养四主,所以逃亡者受刑,而上位者不能阻止,是因为粮少而民众无积蓄。

常山之东,河汝之闲,蚤生而晚杀,五谷之所蕃庸也,四种而五获,年中亩二石,一夫为粟二百石;

常山之东、河汝之间,早生而晚杀,是五谷最繁盛之地,四年种植五年收获,年均亩产二石,一夫之粮二百石。

今也仓廪虚而民无积,农夫以粥子者,上无术以均之也。

如今仓廪空虚而民众无积蓄,农夫用来卖粮换食,是因为上位者无方法来均平。

故先王使农士商工四民交能易作,终岁之利,无道相过也。

所以先王使农士商工四民能够交换工作、相互通融,终岁之利,无道相过。

是以民作一而得均。

所以民众专一则得以均等;

民作一,则田垦,奸巧不生;

民众专一则田地开垦、奸巧不生;

田垦,则粟多;

田地开垦则粮食多;

粟多,则国富。

粮食多则国家富;

奸巧不生,则民治而富,此王之道也。

奸巧不生则民众治而富——这是王道。

文化背景

「常山之东,河汝之间」指今河北至河南一带,为先秦农业最发达地区;「四民」即农士商工,是先秦社会基本分工结构;「什一税」为古代十分之一的农业税率。

其 四

粟为王之本事富国之道

不生粟之国亡,粟生而死者霸,粟生而不死者王。

不生产粮食之国灭亡,粮食生产而死绝者称霸,粮食生产而不死绝者称王。

粟也者,民之所归也;

粮食者,是民众所归聚的;

粟也者,财之所归也;

粮食者,是财货所归聚的;

粟也者,地之所归也;

粮食者,是土地所归聚的;

粟多则天下之物尽至矣;

粮食多则天下之物皆至。

故舜一徙成邑,二徙成都,参徙成国;舜非严刑罚,重禁令,而民归之矣,去者必害,从者必利也。

所以舜一次迁徙则成邑,二次迁徙则成都,三次迁徙则成国——舜并非以严刑罚、重禁令,而民众归附,是因为离去者必定受害、跟随者必定得利。

先王者,善为民除害兴利;故天下之民归之。

先王者,善于为民除害兴利,所以天下之民皆归附。

所谓兴利者,利农事也;

所谓兴利者,是利农之事;

所谓除害者,禁害农事也;

所谓除害者,是禁害农之事。

农事胜则入粟多;入粟多则国富;国富则安乡重家;安乡重家,则虽变俗易习,驱众移民,至于杀之,而民不恶也,此务粟之功也。

农事胜则入粟多,入粟多则国富,国富则安乡重家,安乡重家则即便变俗易习、驱众迁民乃至诛杀之,民众也不怨恶,这是务粟的功效。

上不利农,则粟少;

上位者不利于农,则粮少;

粟少则人贫;

粮少则人贫;

人贫则轻家,轻家则易去;

人贫则轻视家宅;轻视家宅则易于离去;

易去则上令不能必行;

易于离去则上令不能必行;

上令不能必行,则禁不能必止;

上令不能必行则禁令不能必止;

禁不能必止,则战不必胜,守不必固矣。

禁令不能必止则战争不能必胜、守城不能必固。

夫令不必行,禁不必止,战不必胜,守不必固,命之曰寄生之君。

令不必行、禁不能必止、战不能必胜、守不能必固,名之曰寄生之君。

此由不利农,少粟之害也。

这是不利于农业、粮食短少的祸害。

粟者,王之本事也,人主之大务,有人之涂,治国之道也。

粮食者,是王道的根本之事,是人主的重大任务,是拥有民众的途径,是治国之道。

文化背景

「舜一徙成邑,二徙成都,参徙成国」,见于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所载传说,强调君主的德政与利民政策能自然聚民建国;「寄生之君」为《管子》对无力治理的无能君主的批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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