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 · 第 27 篇

周书·泰誓上

其 一

武王伐殷师渡孟津题记

惟十有一年,武王伐殷。一月戊午,师渡孟津,作《泰誓》三篇。

在(文王即位)十一年,武王征伐殷(商)。(文王即位)一月(十三年)戊午(日),(武王的)军队渡过孟津,(为此)作了《泰誓》三篇。

文化背景

据《史记》,周武王克商前曾两次集兵孟津:一次在文王逝后约两年(文王受命十一年,实即武王即位初年),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,武王以时机未至而班师;另一次(传统认为是文王受命后第十三年)才正式誓师伐纣。

《泰誓》三篇的历史背景存在争议。孟津(今河南孟县南)为黄河重要渡口。《泰誓》三篇在今文《尚书》中原本亡佚,今存者为伪古文《尚书》,然其内容仍被视为具有重要的历史参考价值。

其 二

武王孟津大会誓师

惟十有三年春,大会于孟津。王曰:「嗟!我友邦冢君越我御事庶士,明听誓。

(文王即位)十三年春,(武王率众在)孟津大会(盟誓)。王说:「嗟!我友邦(盟国)的大君们,以及我(朝廷上)处理政务的众官士,认真听取(我的)誓言。

文化背景

「友邦冢君」指与周国交好结盟的各诸侯国之长。「御事庶士」指朝廷上负责处理政务的众多官员将士。「明听誓」意为明白清楚地听取誓词,为誓师大会的起始语。

其 三

商王受虐民征伐有据

惟天地万物父母,惟人万物之灵。但聪明,作元后,元后作民父母。今商王受,弗敬上天,降灾下民。沈湎冒色,敢行暴虐,罪人以族,官人以世,惟宫室、台榭、陂池、侈服,以残害于尔万姓。焚炙忠良,刳剔孕妇。皇天震怒,命我文考,肃将天威,大勋未集。

天地是万物的父母,(而在万物之中,)人是万物中最有灵性的。(只有)最聪明的(人),才(能)成为最高的君主,(而)最高的君主(要)成为百姓的父母。如今商王受(纣王),不敬奉上天,(因而上天)降下灾难于(天)下百姓。(纣王)沉溺于(饮酒)、迷乱于(女)色,(并)敢于施行暴虐,(对)犯罪的(人)(诛)连其族人,(任命)官员只依世袭(而非才德),(一心)只求(修建)宫室、台榭(楼台)、陂池(水泽园囿)(以及)奢侈的服饰,以此残害你们万民。(甚至)焚烤(杀害)忠良,剖腹取出(杀害)孕妇(的胎儿)。皇天因此震怒,(曾经)命令我的先父(文王),庄严地承担(传达)天威,然而(文王所立的)大勋未能完成(就去世了)。

文化背景

「元后作民父母」中「元后」意为最高的君主(天子),奠定了君主作为「民之父母」的政治伦理观。「罪人以族」即连坐族刑;「官人以世」即世袭任官(不问贤愚),均为纣王暴政的具体表现。

「台榭」为高台上建造的楼观;「陂池」为水泽苑囿。「焚炙忠良,刳剔孕妇」为商纣王最著名的残暴之举,「刳剔孕妇」指剖开孕妇腹部察看胎儿性别,《史记》亦有记载。「文考」即文王,「考」为对已故父亲的尊称。

其 四

纣王弗悛武王观政

肆予小子发,以尔友邦冢君,观政于商。惟受罔有悛心,乃夷居,弗事上帝神祇,遗厥先宗庙弗祀。牺牲粢盛,既于凶盗。乃曰:『吾有民有命!』罔惩其侮。

所以我这个年幼之人(武王)发(姬发),(率领)你们友邦的大君们,(前往)观察商(朝的)政(治)。(结果发现)受(纣王)没有悔改之心,(仍然)安然(居处),不事奉上帝神灵,(甚至)遗弃(荒废)了先祖的宗庙,不加祭祀。(那些本应用于祭祀的)牺牲粢盛(洁净的祭品),已经(被)凶悍的盗贼(所取用)。(纣王)竟然说:『我有民有(天)命!』(因此)不惩戒(收敛)他的傲慢(暴行)。

文化背景

「观政于商」为武王出兵的明面理由之一,含有「察看商政是否可救」之意,据《史记》即为孟津之会后的班师之举,后来再次誓师才真正伐纣。

「牺牲粢盛」:「牺牲」为祭祀用的禽兽,「粢盛」(音zī chéng)为装在祭器中的五谷,均为祭祀必备。「既于凶盗」意谓(祭品)已被凶悍盗贼所用(挥霍)。

「吾有民有命,罔惩其侮」是纣王的狂言,以天命在身为由拒不悔改。

其 五

上天授命武王代天讨伐

天佑下民,作之君,作之师,惟其克相上帝,宠绥四方。有罪无罪,予曷敢有越厥志?

上天(正是为了)保佑下民,(才为他们)设立君主,设立(治民的)师(导),(其目的是)要他们能够辅佐上帝,(以)宠恩安绥四方(百姓)。(面对商纣的罪行,)对(其(这种行为)有无)罪过,我(武王)怎敢(有所)违越(上天的)这一(明确的)旨意(而不出兵)?

文化背景

「天佑下民,作之君,作之师,惟其克相上帝,宠绥四方」是周初政治哲学的核心命题,认为上天为百姓设立君主与师导(领导与教化者),目的是辅佐上帝安抚四方,若君主不能尽职,上天便会另立新人。

「有罪无罪,予曷敢有越厥志」意谓(商王受)有无(实际的天命之)罪,我(武王)怎能违背上天的(这一已然明确的)意志。

其 六

商罪贯盈天命诛之

同力,度德;同德,度义。受有臣亿万,惟亿万心;予有臣三千,惟一心。商罪贯盈,天命诛之。予弗顺天,厥罪惟钧。

(在)力量相当(时),要(比较)德行(的高低);(在)德行相当(时),要(比较)道义(的优劣)。受(纣王)有亿万臣子,却(各怀)亿万(不同的)心意;我(武王)有臣子三千人,却(共持)一(颗)心。商(的)罪行(累积如绳)贯穿(而)盈满(了天)命,(以致)天命(已下令要)诛灭(商王)(了)。我(若)不顺从天(命),(我的)罪过与(商纣)同等(大)。

文化背景

「同力,度德;同德,度义」是武王誓师时的名言,强调判断军事行动合理性的最终标准是道德与道义,而非单纯的力量。「商罪贯盈,天命诛之」成为武王伐纣在政治上的最高合法性依据,「贯盈」意为罪行像穿绳的货币积累到充盈(满绳),形容罪恶之深重。

「受有臣亿万,惟亿万心;予有臣三千,惟一心」的对比,成为后世论述人心向背与军事力量的经典表达。

其 七

夙夜祗惧奉天罚敌

予小子夙夜祗惧,受命文考,类于上帝,宜于冢土,以尔有众,砥天之罚。天矜于民,民之所欲,天必从之。尔尚弼予一人,永清四海,时哉弗可失!」

我这个年幼之人日夜(都)恭敬惶惧,(我)承受(了)先父(文王的遗命),(曾在先王的宗庙中)向上帝(行)类祭,(并在)大丘(冢土)(上)举行宜祭,(以此)率领你们众多(军队),(准备)完成上天(所命令的)惩罚。上天体念百姓,百姓(内心)所希望的,上天必定遵从(成全)。你们应当辅弼我一人,永远清平四海,(此)时机啊,不可错失!」

文化背景

「类于上帝,宜于冢土」:「类」为类祭,是出征前告祭上天的祭礼;「宜」为宜祭(社祭),是向大地社神的祭礼;「冢土」即大社(国社)。

武王出征前行此两礼,表明出兵的庄严程序。「天矜于民,民之所欲,天必从之」是《泰誓》中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命题,将天意与民心完全等同,成为「天命靡常」思想的具体内涵,也是周代「以德配天」政治哲学的核心表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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