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· 第 65 章

德经

其 一

非以明民将以愚之

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。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。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,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知此两者亦稽式。常知稽式,是谓玄德。玄德深矣,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。

古时善于行道的人,不是用道使百姓机巧,而是用道使百姓淳朴。百姓之所以难治,是因为他们智巧太多。所以用智巧治国,是国家的祸害;不用智巧治国,是国家的福分。懂得这两者的分别,也就懂得了法则。常守这个法则,就叫作玄德。玄德幽深啊,辽远啊,与万物一同返归于本真,然后才达到最大的和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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