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莫不致爱其下,而制之以礼。
上者无不致力于爱护其下,而以礼制御他们。
上之于下,如保赤子,政令制度,所以接下之人百姓,有不理者如豪末,则虽孤独鳏寡必不加焉。
上对下,如同保护婴儿,政令制度,(凡是)用以接待下方百姓者,如有不合理之处细如毫末,则即使是孤独鳏寡也必不加于其身。
故下之亲上,欢如父母,可杀而不可使不顺。
所以下方亲附上方,欢乐如父母,可以杀他也不可以使他不顺从。
君臣上下,贵贱长幼,至于庶人,莫不以是为隆正;
君臣上下,贵贱长幼,直至庶人,无不以此为最高准则;
然后皆内自省,以谨于分。
然后都内自省察,以谨守于名分。
是百王之所以同也,而礼法之枢要也。
这是百王所共同(遵守的),也是礼法的枢要。
然后农分田而耕,贾分货而贩,百工分事而劝,士大夫分职而听,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,三公总方而议,则天子共己而止矣。
然后农夫分田而耕,商贾分货而贩,百工分事而勤奋,士大夫分职而听理,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,三公总揽方向而议事,天子则各司其职罢了。
出若入若,天下莫不均平,莫不治辨。是百王之所同,而礼法之大分也。
出令入令,天下无不均平,无不治理清明,这是百王所共同(遵守的),也是礼法的大分。
若夫贯日而治平,权物而称用,使衣服有制,宫室有度,人徒有数,丧祭械用皆有等宜,以是用挟于万物,尺寸寻丈,莫得不循乎制度数量然后行,则是官人使吏之事也,不足数于大君子之前。
至于整日治理平正,权衡物事而称其用,使衣服有制,宫室有度,人员有数,丧祭器械用品都有等级宜称,以此用来统摄万物,寸尺寻丈,无不遵循制度数量而后行,这是官人吏员的事,不值得在大君子面前数举。
故君人者,立隆政本朝而当,所使要百事者诚仁人也,则身佚而国治,功大而名美,上可以王,下可以霸。
所以治民的君主,立隆正于本朝而恰当,所使要领百事者确实是仁人,则身处安逸而国家治理,功绩大而名声美,上可以称王,下可以称霸。
立隆正本朝而不当,所使要百事者非仁人也,则身劳而国乱,功废而名辱,社稷必危,是人君者之枢机也。
立隆正于本朝而不恰当,所使要领百事者不是仁人,则身劳而国乱,功废而名辱,社稷必危,这是人君的枢机。
故能当一人而天下取,失当一人而社稷危。
所以能当一人(选对宰相)而夺取天下,失当一人而社稷危险。
不能当一人,而能当千百人者,说无之有也。
不能当一人,而能当千百人者,这种说法是没有的。
既能当一人,则身有何劳而为?
既能当一人,则自身有何劳力可为?
故汤用伊尹,文王用吕尚,武王用召公,成王用周公旦。
所以商汤用伊尹,文王用吕尚(姜太公),武王用召公,成王用周公旦。
卑者五伯,齐桓公闺门之内,县乐、奢泰、游抏之修,于天下不见谓修,然九合诸侯,一匡天下,为五伯长,是亦无他故焉,知一政于管仲也,是君人者之要守也。
次一等的是五霸,齐桓公在闺门之内,(行为上)有悬乐、奢靡、游玩的(不修身)之处,在天下不被称为修德,然而他九合诸侯,一匡天下,成为五霸之长,这也没有其他原因,在于把政事都委托于管仲一人。这是治民的君主所应守护的要道。
知者易为之兴力,而功名綦大。
智者易为其兴起力量,而功名极为显大。
故古之人,有大功名者,必道是者也。
所以古人中,有大功名者,必然走的是这条道;
丧其国危其身者,必反是者也。
丧失国家、危害自身者,必然背离了这条道。
故孔子曰:「知者之知,固以多矣,有以守少,能无察乎?
所以孔子说:「智者的智慧,本来已经很多了,以(少许)来守护更多,能不明察吗?
愚者之知,固以少矣,有以守多,能无狂乎?」
愚者的智慧,本来已经很少了,以(多处精力)来守护更少,能不狂乱吗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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