节卦 · 六三

第3爻
「不节若,则嗟若,无咎。」
不节之嗟,又谁咎也。

深度解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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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卦六三处下卦兑体之极,是全卦由「制度之节」转入「失节之嗟」的关键一爻。它的爻辞奇短而意涩:「不节若,则嗟若,无咎。」三句之间,既不见吉凶之断,又结以「无咎」,历来读《易》者每觉其辞气拗折。要疏通此爻,须从字词训诂、爻位爻象、汉易卦气象数三路并进,再以《象传》之诘问收束,方能见先秦古义之所在。

一、字词训诂:「节」「若」「嗟」与「不节」之义

先论卦名之「节」。《说文·竹部》:「节,竹约也。」段以前之本字,正取竹之分段为义——竹有节而后成其挺直,节与节之间各有限度,逾之则折,未及则懈。引申之,凡有度有限、当止则止者皆谓之节。《说文·言部》训「嗟」为「咄嗟也」,是叹息咨嗟之声;《诗》中「嗟」字屡见,如《周南·卷耳》「嗟我怀人」、《王风·中谷有蓷》「嘅其叹矣」与「啜其泣矣」并出,皆悲叹之辞。又《尔雅·释诂》:「嗟,咨也。」郭注以前,古训本以「嗟」为咨嗟、嗟叹,是发于不得已之声。

「若」字于此爻凡两见:「不节若」「嗟若」。古经爻辞中,「若」多为语助、状辞之尾,犹「然」也。如《离》九三「不鼓缶而歌,则大耋之嗟」、《观》六四「观国之光」等,皆以叠句状其情态。「不节若」即「不节然」,状不能自节之貌;「嗟若」即「嗟然」,状咨嗟叹息之貌。两「若」字相呼应,一状因、一状果:因其不节之态,遂成嗟叹之状。爻辞以白描手法,写出一个不能节制、终至自咎自叹的形象。

尤须辨者,是「不节」之「不」。此「不」非外人禁之,乃其自身不能也。节卦六爻,惟此爻言「不节」,与九五「甘节」、上六「苦节」遥相对照:甘节者,节而能安,乐在其中;苦节者,节之太过,反成其苦;不节者,则全不能节,放而无度。三种态度,三种结局。六三居其间,独以「不能节」立辞,其失正在一个「过」字——不是过于节,而是过于不节,纵情逾度而后嗟。

帛书《周易》节卦作「节」,于古经辞句无大异文(马王堆帛书此爻辞与今本相合,无可资别解之大出入,故此处不强为穿凿)。古义所重,正在「不节—嗟—无咎」三层之转折,而非异文之考。

二、爻位:阴居阳位,失正而处兑极

节卦下兑上坎,泽上有水。六三以阴爻而居第三之阳位,是为「不当位」。三爻本属阳刚之位,宜以刚健自处、自立其节;今乃以柔弱之阴居之,柔不能自约,正象其「不节」。爻位之失,先天已伏失节之机。《系辞》论爻位云「三多凶」,三爻居下卦之上、上卦之下,处内外之交、进退之际,最是危疑震荡之地。节卦六三恰当兑泽之上极:兑为说(悦),《彖传》明言「说以行险」,下卦之悦正是行险之资。然悦而至于极,则易流于纵悦无度——兑之悦本是和顺可喜之德,过则成耽溺逸乐之失。六三居悦体之穷,最易耽于一时之悦而忘节,此其「不节」之象,由卦德、爻位双重逼出。

再论承乘比应。六三上承九四,下乘九二,前后皆阳。以柔乘刚(乘九二之刚),古例多以「乘刚」为逆、为不顺,乘之者每有不安之象;以柔承刚(承九四),本可顺从而有所约束,然六三与九四仅一墙之隔,四已入上坎之险,三悦而四险,志不相得。至于应位,六三与上六相应——然两爻俱阴,是为「敌应」「无应」。上六者,「苦节」之爻也。六三本无正应可倚,欲求节而无所师法:上无刚阳之援以正之,下无中正之德以自持,孤处悦极而失正,是以放纵而不能节。爻辞「不节若」,正写此无所凭依、自纵自失之态。

然则何以又系「无咎」?关键全在《小象》一问:「不节之嗟,又谁咎也。」这一「谁咎」之诘,是全爻文眼。

三、《小象》「又谁咎也」:自取之咎,咎不在人

《周易》古经断辞中,「无咎」一语极有分寸。《系辞》释之曰:「无咎者,善补过也。」又曰:「震无咎者存乎悔。」可知「无咎」非本然无过,而是有过而能补、能悔,遂可免于大咎。六三本有「不节」之失,依理当有咎;然爻辞偏系「无咎」,《象传》遂以「又谁咎也」释其故。

此句有两层古义,相辅相成:

其一,咎由自取,无可归怨于人。六三之嗟,是其自己不能节制所致,非外力相加之祸。既是自作,则怨不得天,尤不得人。《象传》以反诘出之——「又能怪谁呢」——语气之中,含一种冷峻的自省。人之失节而后嗟,其嗟正是悔意萌动之征。能嗟、能悔,则去补过不远,故不至于终凶。这与《系辞》「无咎者善补过」之旨正相贯通:过在己,悔亦在己,补过之机亦操之在己,故终得无咎。

其二,咎既自取,则于他人无所累,于大体无所伤。节者,制度之事也。《彖传》言「节以制度,不伤财,不害民」,《大象》言「君子以制数度,议德行」——节卦通篇之大义,在于以制度立限,使财不滥用、民不受害。六三之不节,所失者在一身之放纵,所嗟者亦其一己之忧悔,尚未溃于制度、害及财民。故其失局于己身而不外溢,咎既自任,则于公无所连坐。《象》曰「谁咎」,亦隐含「咎止于己,不及于人」之意。一身自任其过,反成其「无咎」——此正《周易》「过而能改」「咎止于自反」之深旨。

合而观之,「无咎」之得,不在六三本无过,而在三事:过自己出、悔自己生、咎自己任。失节是实,嗟叹是悔,自任是补。三者具,则虽危而不至于凶。古人读《易》于此,最重一「悔」字与一「自反」之心——失节而能嗟,便是天理未泯、补过有路。

四、汉易象数:卦气、互体与兑悦之失

由汉代象数易学再观此爻,可得数证,相互发明。所引以确者为限,不强为牵合。

其一,卦气消息之位。 节卦下兑上坎。以孟喜、京房一系之卦气言,全卦阴阳之分布为:初九、九二为阳,六三为阴,六四为阴,九五为阳,上六为阴——刚柔相间,正合《彖传》「刚柔分,而刚得中」之文。「刚得中」者,指九二、九五两刚分得上下之中;「刚柔分」者,谓阴阳爻位各有分限,不相侵越,此正「节」之象数根据:天地以节而四时成,卦体以刚柔分限而成节。六三处下卦之穷,正当由阳转阴、由内向外、由悦入险的临界点。卦气流转至此,阳极而阴生于内卦之上,悦极而险伏于外卦之始。节卦虽非十二消息卦之一,然以爻位升降、刚柔进退观之,六三正居「悦极将险」之机括上,时位最为危疑。此其失节、致嗟之象数所自来。

其二,互体之象。 节卦六爻,取其中四爻互体:二、三、四爻互成震(下震),三、四、五爻互成艮(上艮)。震为动、为足、为躁;艮为止、为限。六三同处震、艮两互体之中——下接互震之动,上连互艮之止。一身而兼动、止两象:动者,悦极欲纵之势;止者,节限当守之理。六三之困,正在「当动而不知止」——居震动之上而失艮止之德,欲悦而不能自限,遂成「不节」。而其后之「嗟」,则正是艮止之象隐然发动:嗟者,止其前非而生悔也。互体震艮,一动一止,恰好写尽此爻「先纵后悔、由不节而嗟」的完整心曲。

其三,兑为口、为说之象。 下卦兑,《说卦》明言「兑为口」,又为说(悦)、为毁折。六三居兑之上极,正当「口」象之最显处。「嗟」者,口之所发也——咨嗟叹息,皆由口出。兑口在上而发其声,故有「嗟若」之辞,象数与辞义密合无间。又兑为悦,悦极而忘节,是「不节」之由;兑兼毁折,纵悦逾度,则有毁折之忧。然六三所发非欢愉之悦,而是悔咎之嗟——同一兑口,因失节而转悦为嗟,此中转折,最堪玩味。先儒以象释辞,于此可见兑卦「口、说、毁折」诸象,皆为六三爻辞所用,无一虚设。

其四,纳甲与爻辰,从略以存信。 京房八宫,节卦属坎宫之卦;其纳甲、世应、飞伏,自有定法。然纳甲干支配于本爻之具体推断,世人传本互有出入,凡无十分把握者,宁从略而不强为附会,以免穿凿。此处但标其大端:节属坎宫,本爻在卦气、互体、兑象诸途已得确解,纳甲之细可阙疑。郑玄爻辰之说亦同此例,确者方取,疑者不强。这正合于读《易》「多闻阙疑」之古训——宁缺勿造。

五、与卦主、全卦之关系:节之三态

节卦以九五为卦主。九五刚中而当位,居坎险之中而能节,故爻辞曰「甘节,吉,往有尚」——节而能甘,乐在其中,是节之最善者。上六处节之极,节而过中,故曰「苦节,贞凶」,亦即卦辞所谓「苦节,不可贞」——节之太过,反伤其道。六三则居二者之下,独以「不节」立辞。

于是节卦呈出节之三态,层次井然:

  • 甘节(九五):节得其中,安而乐之,此为正鹄。
  • 苦节(上六):节过其度,矫而成苦,过犹不及。
  • 不节(六三):全不能节,纵而后悔,失之太纵。

九五之「甘」与上六之「苦」,是节之「过」与「中」的两端;六三之「不节」,则是节之「不及」一端。三爻鼎立,恰好把「节」这一德目的分寸——太过则苦、不及则纵、得中则甘——演示得周备。六三以「不及」之失垫底,反衬出九五「甘节」中道之可贵。读全卦六爻,须以六三之纵、上六之苦,两端夹照,乃见九五之中为难能。

又,六三与上六本为应位,而二者一「不节」、一「苦节」,恰是失节两端之对举:一纵一矫,一不及一太过,皆未得中道。两阴敌应而不相得,正象「失节」之态本无定准——纵者自纵,矫者自矫,俱不能如九五之刚中以通。《彖传》总言「中正以通」,惟刚中当位者能之;六三阴柔失正,上六阴柔过极,皆与「中正」二字无缘,故一则嗟、一则凶。

六、《彖》《象》互证与《系辞》之贯通

回到《彖传》:「说以行险,当位以节,中正以通。」此十二字是全卦之纲。「说以行险」者,以兑悦之德涉坎险之途;「当位以节」者,各爻当其位则能自节;「中正以通」者,得中得正乃能亨通。六三恰恰三者皆缺其要:处兑悦之极而近于纵,是「说」而不能「行险」以节;阴居阳位,是「不当位」;阴柔失正,是不得「中正」。三纲皆不副,宜其「不节」而「嗟」。然《彖》又曰「苦节不可贞,其道穷也」——节之太过尚且「道穷」,则不及之纵,岂能无悔?六三之嗟,正是道几乎穷而幡然知返之征。其所以终得「无咎」,全在一念之悔能补其过,使将穷之道得以不穷。

更以《系辞》总之。《系辞》曰「无咎者善补过也」,又曰「惧以终始,其要无咎」。六三之「嗟」,正是「惧」与「悔」之表现:因失节而生惧,因生惧而知补。惧、悔、补三者相续,是《易》道「无咎」之正脉。故《小象》「又谁咎也」一问,表面是冷峻的反诘——咎由自取,怨不得人;底里却是温厚的开示——咎既在己,补亦在己,能嗟即是能悔,能悔即可无咎。一问之中,责备与生机并存,此先秦古义之深婉处。

七、义理与现实决策:失度而后能悔,悔则可补

由训诂、爻象、象数三路会通,六三之义理可归结为一条贯通古今的处世之理:节者,度也;失度者必嗟,而嗟之能补过者无咎。

其一,论「节」之为德。《大象》曰「君子以制数度,议德行」,《彖》曰「节以制度,不伤财,不害民」。节之本义,是为人事立一限度——用财有度则不滥,行事有度则不僭,言语有度则不失。竹之所以挺者,以其有节;人之所以立者,以其能节。无节则如水之四溢、竹之中空,终至溃决而后悔。六三「不节」,正是失其度——纵情逾分,放而忘返,故终有「嗟若」之叹。

其二,论失节之必嗟。凡逾度而行者,当时或快意一时,事后必生悔咎。六三居兑悦之极,象一时之纵悦;纵悦之后,险(坎)在其前,悔(嗟)随其后。这是人事之常理:耽于一时之乐而不知节者,未有不继之以忧叹者。爻辞不言其纵悦之乐,而独写其事后之嗟,正是要人于「乐极」之先见「嗟来」之必至——以果之嗟,警因之纵。

其三,论嗟而无咎之机。最可贵者,是爻辞于「嗟」后系一「无咎」。这告诉人:失度并非绝路。人非圣贤,孰能尽节?一时失之于纵,只要事后能嗟、能悔、能自反、能补救,则其咎可免。《小象》「又谁咎也」一问,看似严厉,实则宽厚——它先斩断一切诿过于人的退路(咎由你自取,怪不得别人),再为自省补过留下生路(既是自取,改之亦在你自己)。把过失收归己身、自任其责,反而是走向「无咎」的唯一正道。

落到现实决策,此爻至少有三层启示:

一曰立度于先。 凡谋事、用财、处身,当先为之立一限度——预算有上限,承诺有边界,欲望有节制。如节卦「制数度」之教,限度立于事前,则不待事后之嗟。六三之失,根在事前无度;今人之鉴,正当反其道,于行动之先即定其节。

二曰悔补于后。 倘已失度而酿成「嗟」局——超支了、逾界了、放纵了——则不必一味自怨自艾,更不可诿过于人、文过饰非。当如六三之「嗟」,老实承认失节,把责任收回自身(「又谁咎也」),随即着手补救。能自任、能补过,则危局可转,「无咎」可期。最忌者,是失节之后既不悔、又诿过,则补救无门,终必成凶。

三曰持中为上。 由全卦三态观之,「不节」之纵固为下,「苦节」之矫亦非上,惟九五「甘节」之中道乃为正鹄。现实处事,既不可全无节制而流于放纵(六三之病),亦不可矫节太过而自苦自伤(上六之失);当求一个「甘节」的中度——有节而能安、守度而不苦。六三以其失,从反面教人此理:先知「不节」之嗟,方更慕「甘节」之吉。

总言之,节卦六三以一阴居阳、处兑悦之极、失中失正、敌应无援,故有「不节」之纵;纵而逾度,故继之以「嗟」;然其嗟正是悔之萌、补过之机,咎又自取而不累于人,故终系「无咎」。《小象》「又谁咎也」一诘,冷峻中藏温厚,斩诿过之路而开自反之门。读此爻者,当于「不节」处知戒、于「嗟若」处知悔、于「无咎」处知补——失度而能反求诸己,则人生之节,犹可补缀而成其挺直。此先秦古义之所重,亦《周易》「惧以终始,其要无咎」之微旨所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