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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者象也:《系辞下传》第三章解读

《系辞下传》第三章,通行本文字只有短短一节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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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章何以独立成章

或有疑者:此章既然与上下文如此紧密相连,何以独立为一章?将其视为第二章的尾声,岂不更顺?此疑不为无理,然而细味文势,此章自有其独立的品格。第二章的十三个「盖取诸」是敷陈,是列举,其文势是铺展的;本章的四个定义是收摄,是断制,其文势是凝聚的。敷陈可以增减——十三事固可以是十二事、十四事——而断制不可移易一字。「易者象也」四字,是《系辞》全篇唯一一处对「易」这部书的本质作出的单一判词。《上传》说「生生之谓易」,是就易道而言;「易与天地准」,是就易书的效能而言;唯有此处「易者象也」,是直指易书的构成本质而言。一部书的自我定义,当然配得上独立成章。

先秦典籍中,这种以极简判词总括全体的笔法并不罕见。《论语》记孔子曰:「《诗》三百,一言以蔽之,曰:思无邪。」以三字蔽三百篇。《庄子·天下》论各家之学,每家亦以数语撮其要。判词之短,正见提炼之深。「易者象也」之于《周易》,犹「思无邪」之于《诗》三百:都是从浩繁的文本中拈出一个字眼,作为理解全书的总持。得此一字,则六十四卦、三百八十四爻、彖象之辞,皆有归宿;失此一字,则《周易》不免被看作一堆占筮的签辞、吉凶的条款。《系辞》作者深恐后人以卜筮小术视易,故于此章郑重下此判词,其用心可谓深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