窃位之辨:《论语》"臧文仲其窃位者与"章深解
本文深入解析《论语》孔子论臧文仲“窃位”章,通过详尽训诂与考论,探讨“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”背后的政治伦理。结合《左传》《史记》等典籍,揭示权力合法性与举贤任能的命题,还原孔子对用人之道的深邃思考。

第二编:人物考论
第七章:臧文仲其人——《左传》所载行事
臧文仲,名辰,鲁国大夫,臧氏之宗主。欲理解孔子何以谓之"窃位",须先考其平生行事。
臧文仲在《左传》中出现甚多,其事迹可分数端论之。
一、政治才干方面。臧文仲为鲁国执政时间甚长,历事数朝,政绩颇著。他是一位能干的政治家和外交家,在鲁国与齐、晋等大国的周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《左传》庄公二十八年载,臧文仲在国内饥荒之时,主张以国之宝龟贿赂齐国以求得粮食救济,可见其务实之风。僖公十九年,宋襄公拘执滕宣公,臧文仲曰:"宋其不长。"又曰:"臧文仲闻六与蓼灭,叹曰:'皋陶、庭坚不祀忽诸。德之不建,民之无援,哀哉!'"可见其有远见卓识,能洞察时势。
臧文仲之政治才干,尤见于外交场合。春秋时代,鲁国处于齐、晋等大国之间,外交周旋至为重要。臧文仲多次代表鲁国出使或参与诸侯之会,其言辞得体、对策灵活,多能维护鲁国利益。《左传》载其在多次外交场合的表现,皆可称善。他还善于观察国际形势,对天下大势的判断往往一语中的。如前所引"宋其不长"之论,后来宋襄公果然在泓之战中败于楚,可见臧文仲的政治眼光确实过人。
此外,臧文仲在内政方面也有建树。他参与了鲁国多次重大政治事件的处理,在鲁庄公死后的继承危机中,臧文仲的政治智慧也发挥了作用。鲁国在其执政期间,虽然面临来自齐国的巨大压力,但基本保持了稳定,这与臧文仲的治理不无关系。
正因为臧文仲在政治上确有可称道之处,他的"窃位"才更令人惋惜。一个无能的执政者不举贤,人们或可归之为"不知"——他没有识别贤才的眼光。但臧文仲明明有过人的政治眼光(能知柳下惠之贤),有充分的执政资源(长期居于权力核心),却不举荐贤者,这就不是能力问题了,而是意愿问题。才能越高、资源越多、知见越明,不举贤的过错就越大——因为你越有条件做正确的事。
二、文化贡献方面。臧文仲在鲁国礼制文化的维护和传承方面有所贡献。《左传》载其多次参与礼制讨论,对鲁国的制度建设有所建树。他的若干言论被时人所重视和引用。《国语·鲁语》对臧文仲的记载尤为丰富,保存了他的诸多政论与名言。
三、受到批评的行为。然而,臧文仲也有不少受到批评的行为。《左传》文公二年载其卒时的评价,虽赐谥曰"文",但也提到了一些争议。《国语·鲁语》载展禽(即柳下惠)对臧文仲的多次批评,涉及其祀爰居、纵逆祀、废六关等事。这些批评表明,臧文仲虽然有才干,但在礼制方面并非无可指摘。
尤其值得注意的是,孔子对臧文仲的批评并非仅此一条。《论语·公冶长》载:"子曰:'臧文仲居蔡,山节藻棁,何如其知也?'"此章批评臧文仲养大龟(蔡即大龟),并为之建造装饰华丽的房屋(山节藻棁——斗拱刻成山形,梁上短柱画以藻纹),僭越了礼制规定的等级。孔子反问"何如其知也"——他的智慧在哪里呢?这意味着,孔子认为臧文仲虽然被时人视为智者,但在关键问题上却并不明智。
《左传》文公二年亦载孔子之评论。此年臧文仲卒,鲁国按礼制为之立后。《左传》记载了时人对臧文仲的总体评价,其中涉及"不仁者三,不知者三"之论。所谓"不仁",一是废六关,二是妾织蒲,三是不举柳下惠。所谓"不知",一是祀爰居,二是作虚器,三是纵逆祀。此评价虽非孔子直接所发(《左传》此段是否为孔子之语,学者有不同看法),但其中"不举柳下惠"一条恰与本章相合,可见此事在当时已是众所周知的批评。
四、臧文仲之历史地位。综合来看,臧文仲是春秋前期鲁国最重要的政治家之一。他的才智被广泛认可——事实上"臧文仲之智"在当时几乎是智慧的代名词。但正因如此,孔子的批评才更有分量:一个被公认为有智慧的人,明知柳下惠贤能却不加举荐,这不是智力不够的问题,而是品德有亏的问题。你有能力识别贤才(知),你有权力举荐贤才(位),你却不举荐(不与立),那你的位子就是白占的——这就是"窃位"的完整逻辑。
第八章:柳下惠其人——贤者之典范
柳下惠,展氏,名获,字禽,一字季,鲁国人。其食邑在柳下,谥曰惠,故称柳下惠。柳下惠在先秦两汉文献中享有极高的声望,是"贤者"的典范人物之一。
一、柳下惠之世系。柳下惠为鲁国公族之后。展氏出自鲁孝公,与臧氏同为鲁国公族旁支。据《左传》,展禽(柳下惠之名)为鲁国士师。士师者,掌管刑狱之官也,位不甚高,大体相当于司法官吏。这一点值得注意:柳下惠并非完全没有官职,但其位与其德不相称——以他的才德,应该得到更高的任用。
二、柳下惠之德行。柳下惠之所以被称为贤者,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:
其一,直道事人。《论语·微子》载:"柳下惠为士师,三黜。人曰:'子未可以去乎?'曰:'直道而事人,焉往而不三黜?枉道而事人,何必去父母之邦?'"柳下惠做士师,被罢免了三次。有人劝他离开鲁国另谋出路,他回答说:如果我坚持正道来侍奉君主,到哪里不会被罢免呢?如果我歪曲正道来侍奉君主,何必离开自己的祖国呢?这段对话深刻地展现了柳下惠的人格——他不愿意为了保全官位而放弃原则,也不愿意因为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就离开自己的国家。他选择了一条最难走的路:坚守原则,承受后果,但不逃避。
此段对话之精妙处,在于柳下惠以两个反问句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逻辑闭合:直道事人则处处被黜,枉道事人则何须离乡。无论直道枉道,结论都是留在鲁国。但两者之间的意义天壤之别——直道事人而留,是高贵的坚持;枉道事人而留,不过是苟且偷安。柳下惠选择了前者,这正是他被称为"贤"的根本原因。
值得深思的是,柳下惠的"三黜"本身就说明了他在鲁国政治环境中的困境。士师是掌管刑狱的官吏,这一职务要求持正执法、不徇私情。柳下惠以"直道"事人,在执法过程中不偏不倚,这必然会得罪权贵。他被三次罢免,恰恰说明他在其位尽其责——做了士师该做的事。而他的被罢免和不被举荐,又恰恰说明了鲁国政治的问题——正直的人反而得不到应有的待遇。
其二,不辱己身。柳下惠最广为人知的品行,是他的廉洁自持。"坐怀不乱"的故事虽然最早的明确文本出现较晚,但柳下惠之清廉正直,在先秦文献中已有明确记载。《孟子·万章下》称柳下惠"不以三公易其介",意思是即使用三公之位来交换,他也不会改变自己的操守。此语极为有力——三公是人臣之极,天下之至贵。一般人梦寐以求而不可得的荣位,柳下惠视之如弃敝屣,只要会损害他的操守,就绝不接受。
"不以三公易其介"这句话,与本章"不与立"形成了有趣的对照。臧文仲不给柳下惠官位(不与立),但柳下惠本人却不稀罕这官位(不以三公易其介)。这种对照揭示了一个深刻的悖论:真正的贤者往往不追求权位,而追求权位的人往往不够贤能。孔子批评臧文仲不举贤,不是因为柳下惠需要权位(他不需要),而是因为天下需要贤者在位(国家需要)。举贤不是为了成全贤者的个人追求,而是为了成全天下的公共利益。
其三,和而不流。《孟子·万章下》记载了孟子对古代圣贤的分类。孟子认为伯夷是"圣之清者",伊尹是"圣之任者",柳下惠是"圣之和者",孔子是"圣之时者"。将柳下惠列为"圣之和者",是对他极高的评价。所谓"和",是能够与各种人相处,不自命清高,不与世隔绝,但又不丧失自己的原则。
孟子对"圣之和"的具体描述极为传神。《孟子·万章下》云,柳下惠"不羞污君,不卑小官"——不因为君主不好就觉得耻辱,也不因为官职低微就觉得卑下。"进不隐贤,必以其道"——被任用时不隐藏自己的才能,一定按照自己的原则行事。"遗佚而不怨,阨穷而不悯"——被遗弃闲置不怨恨,处于困窘不自怜。"与乡人处,由由然不忍去也"——与乡里之人相处,悠然自得,不忍离去。孟子总结说:"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。"
这些描述勾勒出一个极为独特的人格形象:柳下惠既不像伯夷那样孤高自许、与世隔绝,也不像一般士人那样汲汲于功名利禄。他活在人群之中,与各种人和平相处,但始终保持自己的原则不动摇。他不因环境恶劣而自暴自弃,也不因际遇不顺而愤世嫉俗。这种"和"的品质,需要极大的内心定力和极高的道德修养。
孟子进而论及柳下惠"和"之教化力量:"闻柳下惠之风者,鄙夫宽,薄夫敦。"意思是听说了柳下惠的品德风范,心胸狭隘的人会变得宽厚,刻薄寡恩的人会变得敦厚。这说明柳下惠的影响不仅限于他自己的品行,还能够辐射到周围,改变别人的品格。这样一个人,如果被举荐到重要的位置上,其教化力量将惠及整个国家——这正是孔子批评臧文仲不举荐他的深层原因。一个国家少了柳下惠这样的人在位,不仅少了一个能干的官吏,更少了一种道德的感召力。
三、柳下惠之言论与事迹。《国语·鲁语》保存了柳下惠(展禽)的若干重要言论。这些言论多涉及礼制与政治批评,显示出他深厚的学养和坚定的立场。
其一,论祀爰居。海鸟爰居止于鲁国东门之外,臧文仲使国人祭之。展禽批评说:这不合礼。祭祀有其规范,并非什么都可以祭的。对于不了解的怪异现象,正确的做法是存而不论,而不是大张旗鼓地祭祀。展禽此论,既批评了臧文仲在礼制上的失当,又显示了自己理性务实的态度。展禽的论证方式非常严密:他从祭祀的基本原则出发,引述先王之典制,层层推论,最终得出"今兹海其有灾乎"的预测。这种以礼制为基础、以理性为方法的论证方式,显示出展禽不仅精通礼制,而且善于运用逻辑推理。相比之下,臧文仲因为一只海鸟的出现就举行祭祀,显得迷信而轻率。
其二,论废六关。臧文仲废除了鲁国的六处关卡。展禽认为这一做法不妥,因为关卡有其存在的意义——它是国家管理边境和交通的重要手段。废之则无以控制出入,有碍国家安全。此论显示了展禽对国家制度的通盘考虑。展禽的批评不是简单地反对变革,而是基于对制度功能的深入理解。关卡的存在有其合理性——征收关税、盘查行人、防止逃亡等,贸然废除可能带来始料未及的后果。展禽此论体现的是一种审慎的改革态度:不是不能改,但要在充分理解现有制度功能的基础上改。
其三,论妾织蒲。臧文仲让家中的妾织蒲席到市场上去卖。展禽批评说:大夫之家的妾到市场上去卖东西,这是与民争利,不合大夫之体。此论涉及先秦的经济伦理——不同社会阶层有不同的经济行为规范,大夫之家不应该从事商业活动与百姓争利。展禽此论的深层逻辑在于:大夫受国家之禄,其经济来源已有保障,无需从事商业活动。如果大夫之家也参与市场竞争,以其地位和资源的优势,必然挤压普通百姓的生存空间。这种"不与民争利"的思想,在先秦经济伦理中占有重要位置,后来汉代的盐铁论也涉及类似的讨论。
从以上言论可以看出,柳下惠绝非迂腐之儒。他的批评涉及宗教(祀爰居)、经济(妾织蒲)、国防(废六关)等多个领域,视野开阔,见解深刻。更重要的是,他的每一次批评都有理有据,不是空泛的道德说教,而是基于对具体问题的深入分析。这说明柳下惠不仅有高尚的品德,还有出色的政治判断力——这恰恰是一个执政者最需要的品质。
此外还须注意一个重要的细节:展禽的这些批评都是公开的、直言不讳的。他没有背后议论,而是当面提出异见。这种直言的勇气本身就是一种美德。在先秦的政治文化中,"直言"被视为忠臣之德——所谓"忠言逆耳利于行"。展禽的直言,既显示了他对国家的忠诚(他关心鲁国的治理),也显示了他的无畏(他不怕得罪执政者)。这样一个人才,臧文仲不加举荐,确实难辞其咎。
值得追问的是:臧文仲对展禽的这些批评是什么反应?从《国语》的记载来看,臧文仲似乎并未因此而打压展禽,但也没有因此而举荐展禽。他对展禽的批评采取了一种"听而不从"的态度——承认展禽说得有道理(或至少不反驳),但不据此改变自己的做法,更不因此而对展禽另眼相看。这种态度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:臧文仲不是不知道展禽的才德(他亲耳听到了展禽的精辟论述),但他就是不愿意举荐展禽。这正是孔子所批评的"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"。
四、柳下惠之历史影响。柳下惠在后世的影响极大。孟子推崇他为"圣之和者",将他与伯夷、伊尹、孔子并列。《孟子·万章下》云:"柳下惠,圣人也。"又云:"闻柳下惠之风者,鄙夫宽,薄夫敦。"意思是听说了柳下惠的风范,心胸狭隘的人会变得宽厚,刻薄寡恩的人会变得敦厚。这说明柳下惠不仅是一个道德上的楷模,更是一种精神力量,能够感化他人。
第九章:臧文仲与柳下惠之关系考
臧文仲与柳下惠同为鲁国大夫,同为公族之后(臧氏出于臧僖伯,展氏亦出于鲁公族),同朝为官。两人之间的关系,是理解本章的重要背景。
从《国语·鲁语》的记载来看,柳下惠(展禽)对臧文仲有过多次公开的批评。这些批评涉及礼制、政策等方面,且言辞直率,不留情面。这意味着两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政见分歧。
然而,值得注意的是,尽管展禽多次批评臧文仲,臧文仲并未对展禽进行报复或迫害(至少文献中没有这方面的记载)。这说明臧文仲虽然在"举贤"方面有所缺失,但并非一个心胸狭窄、打击异己的人。他的"不与立",更可能是出于消极的不作为(不主动举荐),而非积极的打压。
两人的关系可以这样概括:臧文仲是执政大夫,手握用人之权;柳下惠是贤能之士,有德有才但位卑职低。臧文仲知道柳下惠的才德(从展禽多次在公开场合发言来看,他的才华是有目共睹的),但就是不举荐他。柳下惠也不因此而怨恨臧文仲或离开鲁国,他选择坚守自己的岗位(士师),做好自己的本分,不以得失易其志。
这两个人的关系,某种程度上构成了一个关于权力与美德关系的典型案例:有权者不一定有德,有德者不一定有权。当有权者不愿意让有德者分享权力时,政治就出了问题。孔子所批评的,正是这种权力与美德的割裂。
第九章之附:鲁国政治格局与世卿制度
要充分理解臧文仲何以不举柳下惠,以及孔子何以如此严厉地批评这一行为,须对鲁国的政治格局和世卿制度有一番通盘的考察。
鲁国为周公之后,与周王室关系最为密切。鲁国立国之初,周公之子伯禽就封于鲁,带去了丰富的典章制度和文化传统。《左传》定公四年载,周公之封于鲁也,分之以殷民六族,"因商奄之民,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"。鲁国因此成为东方最重要的礼乐文化中心,所谓"周礼尽在鲁矣"。
然而,鲁国的政治结构也因此形成了一些独特的特点。鲁国的政治权力长期被几个大的公族所把持。到春秋时期,最显赫的公族有三桓(孟孙氏、叔孙氏、季孙氏——皆鲁桓公之后)以及若干较早分出的旁支,如臧氏(鲁孝公之后)、展氏(亦鲁公族之后)等。这些公族世代担任鲁国的卿大夫,形成了典型的世卿世禄格局。
在这种格局下,政治权力的分配主要基于血统和家族背景,而非个人的才德。你出身于哪个家族,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能获得什么样的政治地位。这种制度有其历史合理性——在社会流动性较低的古代,家族背景是一个人教育、修养、人脉等资源的重要保证。但它也有明显的弊端:它阻碍了真正有才德的人脱颖而出,因为你的才德再高,如果你的家族地位不够,你就很难获得与才德相应的政治位置。
臧文仲不举柳下惠,部分原因可能正在于此。虽然臧氏和展氏都出自鲁国公族,但两者在政治地位上有明显的高下之分。臧氏作为执政之族,地位远高于展氏。在世卿世禄的制度框架下,臧文仲主动举荐展氏之人来分享更高的政治权力,这在当时可能并不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。
但孔子的批评恰恰指向了这种制度的不合理之处。在孔子看来,用人应当唯贤是举,而不是唯族是举。你举荐一个人,应该因为他贤能,而不是因为他出身于哪个家族。家族背景不应该成为遮蔽才德的帷幕。当制度性的壁垒阻碍了贤者的上升时,在位者有义务打破这些壁垒——至少在你的权力范围内,你应该尽力做到这一点。臧文仲没有做到,所以他"窃位"。
鲁国世卿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权力的家族化传承。卿大夫之位不仅在一个家族内传承,而且这种传承往往与国家的公共利益无关——你的儿子继承你的位子,不是因为他比别人更贤能,而是因为他是你的儿子。这种制度使得执政者天然倾向于维护本家族的利益,而非国家的公共利益。在这种背景下,举荐外姓之贤反而成了一种需要克服家族本位主义的道德行为——它要求你把国家的利益置于家族的利益之上。
春秋中后期,鲁国的三桓势力日益膨胀,甚至凌驾于公室之上。《论语》中多次提及季氏的僭越行为,如"八佾舞于庭"(《八佾》)、"季氏旅于泰山"(《八佾》)等。这种世卿大族的跋扈,正是世卿世禄制度弊端的集中体现。从这个大背景来看,臧文仲的"不与立"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人失误,而是整个世卿制度逻辑的必然产物。孔子批评臧文仲,实际上也是在批评这种制度——一种鼓励人们为家族利益而牺牲公共利益的制度。
鲁国的政治传统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:重礼乐。鲁国以保存周礼著称,对礼制的讨论和争议在鲁国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。臧文仲与柳下惠之间的分歧,很多都集中在礼制问题上(如祀爰居、废六关等)。这说明在鲁国的政治文化中,礼制不仅是规范行为的准则,更是政治辩论的主要议题。柳下惠在礼制方面的见解往往比臧文仲更为正统和深刻,这使得臧文仲的不举荐更加显得不合道理——你不仅不举一个贤者,还不举一个在你最看重的领域(礼乐)比你更精通的人。
第十章:孔子论臧文仲之系统考察
孔子对臧文仲的评价,并非仅见于本章。综合《论语》与其他先秦典籍,孔子对臧文仲的态度可以做一个系统的考察。
第一条材料,即本章"窃位者与"之批评,矛头指向其不举贤。
第二条材料,《论语·公冶长》:"子曰:'臧文仲居蔡,山节藻棁,何如其知也?'"此处批评臧文仲为大龟建造僭越规格的房屋,质疑其所谓的"智慧"。"居蔡"之"蔡"即大龟,"山节"即斗拱上刻以山形,"藻棁"即梁上短柱画以藻文。按礼制,这种装饰只有天子之庙才能使用,臧文仲为龟居而用之,是僭越。孔子以反问句"何如其知也"(他的智慧在哪里呢?),对臧文仲的智慧表示质疑。
这两条批评合在一起看,可以发现孔子对臧文仲的评价有一个内在的逻辑:臧文仲被时人公认为智者(《左传》中多次提及臧文仲之智),但孔子认为他的智慧是有问题的——在礼制上他僭越(居蔡山节藻棁),在用人上他失职(知贤不举)。真正的智慧不在于聪明过人,而在于知礼守礼、举贤任能。一个不知礼、不举贤的人,即使再聪明,也算不得真正有智慧。
这一评价体系反映了孔子对"知"(智)的独特理解。在孔子看来,"知"不仅仅是认知能力或处事能力,更是一种道德判断力和道德实践力。你能认识到什么是对的(知贤),这是"知"的第一步;你能按照你认识到的去做(举贤),这才是"知"的完成。知而不行,等于不知。从这个角度看,"窃位"之评与"何如其知"之评,实为一体两面:因为不知(不行),所以窃位;因为窃位(不尽职),所以不知。
另外,《左传》文公二年所载"不仁者三、不知者三"之论,也与孔子的评价一致。虽然这段评价是否直接出自孔子之口有争议,但其内容与孔子在《论语》中的论断高度吻合:不举柳下惠是"不仁",祀爰居、作虚器、纵逆祀是"不知"。仁与知,正是孔子品评人物的两大核心维度。
综上所述,孔子对臧文仲的评价是:此人虽有才智之名,但在仁与知两方面都有欠缺——不仁者,知贤不举;不知者,僭礼违制。"窃位"之论,是对其最严厉的批评,因为它直指臧文仲存在的合法性——你在位而不尽职,你的位子就是偷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