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别称
- 尚书、书经
- 名义
- 上古之书(“尚”通“上”)
- 体例
- 典、谟、训、诰、誓、命
- 所出王官
- 太史等史官典守
- 篇数
- 今文二十八篇(伪古文别增二十五篇)
书出太史:史官所藏的誓诰之文
《书》的本义是文书、典册,是史官职守的产物。上古无私家著述,王室的诰命、誓词、训辞、谋议,皆由史官笔录典藏,积而成“书”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追述“左史记言,右史记事,事为《春秋》,言为《尚书》”——此为汉人之说(《礼记·玉藻》所记左右史分职适相反),先秦史官的分工未必如此整齐,但“书出于史官、以记言为主”的大势,则大体可信。
就今存《尚书》而言,其文多为王室的政治文告:有史官追记的典章(《尧典》《禹贡》),有君臣谋议之辞(《皋陶谟》),有告诫训导之文(《无逸》《多士》),而尤以“诰”与“誓”为大宗——诰是君上对臣民的诰谕(《康诰》《召诰》《洛诰》),誓是临事的誓师之辞(《甘誓》《汤誓》《牧誓》)。这些文字本是具体政事的实录,出于史官之手,藏于王朝之府,正是“学在官府”的典型。
史官记言,不止于存档,更含鉴戒之意。《书》所录,多为兴亡之际的大训大诰:夏桀之誓、成汤之诰、盘庚之迁、周公之训,皆存王朝盛衰得失之迹,以为后王之鉴。故《书》自始便带有“彰往察来”的政治教训色彩,而非单纯的档案汇编。这一“书以道事”而寓褒贬劝戒的性质,也决定了它日后能超越史料,成为儒家论政的经典依据。
上古之书:名义、体例与今古文
先秦但称《书》,或冠以时代称《夏书》《商书》《周书》,“尚书”之名晚出。“尚”字,汉儒或训为“上”,谓“上古之书”(王充《论衡》“尚者,上也,上所为,下所书也”,说亦不一),或谓尊而重之之意。名义虽有异解,其为记载上古王政之书则无疑。全书以虞、夏、商、周四代为序,而周书篇数最多、最为可信。
《书》的流传,头绪纷繁。秦火之后,汉初伏生传《今文尚书》二十八篇;后又有孔壁所出《古文尚书》,篇章小异;至东晋,梅赜献《古文尚书》并孔安国传,较今文多出二十五篇。清儒阎若璩作《尚书古文疏证》,列百余证,辨定这多出的二十五篇及孔传皆属伪造,是为“伪古文尚书”公案。今日读《书》,必先分清今文、古文与伪古文,方不致以后人缀补之文当先秦旧典。
《书》的文字古奥,号称“佶屈聱牙”(韩愈语),这与其出于史官实录、去古未远有关。诰誓之文本为当时的官方语言,未经后世文人润饰,故读来艰涩。也正因如此,其中保存的西周语汇、制度与观念,往往最为质实可信——周初诸诰的史料价值,远在后出的虞夏之书之上。读《书》者当知,愈是古奥难读之篇,愈可能是最近于西周旧文的真古文;反之,文从字顺、义理圆熟者,倒每每是后人的追述或伪托。
孔子叙书与百篇书序
孔子与《书》的关系,传统有“叙书”“序书”之说。伪孔安国《尚书序》称孔子“讨论坟典……芟夷烦乱,翦截浮辞,举其宏纲,撮其机要”,断自唐虞、讫于周,得典、谟、训、诰、誓、命之文凡百篇,并为每篇作序,是为“百篇书序”。若依此说,则今存篇第与书序皆出孔子之手。
然此说不可尽信。伪孔《序》本属东晋人伪托,其言孔子删书为百篇,与删诗三千之说同一机杼,多为后人附益。所谓“百篇书序”,学者多以为出于战国秦汉间经师之手,用以标目撮旨,非孔子亲撰。较平实的看法是:孔子确曾以《书》为教、有所论次征引,但“序百篇”之事难以坐实。此与《诗》之删诗说一样,当存而疑之,不可轻信孤证。
要之,孔子“叙书”与后世“伪孔序书”当分别观之。孔子以《书》为教、征引论说,史有明文;而“删书为百篇、篇篇作序”的系统之说,则晚出而可疑。把二者混同,遂生“孔子手定百篇”的误解。持平之论是:《书》的结集与编次是一个长期过程,孔子参与其中而非独任其功,正如《诗》之非成于一手之删。
天命靡常与敬德保民:德治论的源头
《书》的思想分量,集中在周初诸诰。武王克商、周公东征之后,周人面对“小邦周”何以取代“大邦殷”的合法性难题,提出了一套以“德”为枢纽的天命观。《康诰》曰“惟命不于常”——天命不是固定不移地眷顾某一姓,而随德之有无转移;《召诰》曰“王其疾敬德……不敬厥德,乃早坠厥命”,把敬德与保有天命直接相连。殷之所以亡、周之所以兴,皆系于德。
由“天命靡常”必然导向“敬德保民”。周人认为,天意即民意,敬德的实质是恤民、保民。故《康诰》倡“明德慎罚”,《无逸》戒逸豫而勤恤民隐,《梓材》期于“保民”。天、德、民三者贯通:欲承天命,必先敬德;欲验其德,必观于民。这是一次深刻的观念转换——政治合法性的根据,由外在的天命之眷顾,转向统治者自身之德与百姓之向背。
值得强调的是,周人的天命观,是对殷商“率民事神”传统的深刻反拨。殷人尊神尚鬼,以为王权受命于帝而不可移;周人则于牧野一战、以小胜大之后,痛感“天不可信”(《君奭》),转而强调“皇天无亲,惟德是辅”。天命由是不再是先天固定的眷顾,而成为随德流转、需以敬德时时争取的动态之物。这一转向,把政治的重心从事神移向修德、从祈天移向恤民,可谓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的一大枢机。
这套“天命—敬德—保民”的思想,正是儒家德治论的远源。孔子“为政以德”、孟子“保民而王”、荀子“隆礼重法”,其以德为政治合法性根据、以民为政治归宿的基本取向,都可上溯至周初诸诰。可以说,《书》为儒家政治哲学提供了最早的经典依据。
先秦引书与清华简书类新证
先秦诸子引《书》立论者甚众。《论语·为政》记孔子引“《书》云:孝乎惟孝,友于兄弟,施于有政”,以证在家尽其孝友即是为政;《孟子》引《书》尤多,且能以批判的眼光待之——《尽心下》“尽信《书》,则不如无《书》。吾于《武成》,取二三策而已矣”,因不信“血流漂杵”之说而疑《武成》,实开后世文本批判之先声;又引《太誓》“天视自我民视,天听自我民听”(《万章上》),以申民本。《左传》《墨子》引《书》亦频,可见《书》在先秦已是共有的政教经典。
《书》类文献的战国面貌,近年赖出土简帛而大明。清华大学所藏战国竹简中,有《傅说之命》上、中、下三篇,即古文《说命》——然其文与东晋伪古文《尚书》的《说命》三篇全然不同,正为伪古文之伪再添铁证;简中另有《厚父》《封许之命》《摄命》等书类佚篇,多为传世《书》所无。这些战国写本表明,先秦《书》的流传远比今本丰富,也为厘清《尚书》的真伪源流提供了未经后人窜改的坐标。
先秦引《书》之例,还透露出《书》在诸子间的共享与争夺。儒家引《书》以明德治,墨家则引《书》以证兼爱、尚同、天志,各取所需、各为其说。同一部《书》,成为不同学派争相祖述的思想资源,这本身即是“诸子出于王官”的一个注脚:王官旧典下移之后,遂为百家所分有、所改造。故读先秦之《书》,既要见其为儒家德治之源,也要见其为百家共取之公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