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定义
- 弃绝圣智巧利、返归素朴的主张
- 语源
- 今本《老子》十九章
- 出土异文
- 郭店甲作“绝知弃辩”“绝伪弃诈”
- 正面归宿
- 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
定义与语源
“绝圣弃智”出自今本《老子》十九章,是老子“绝”“弃”句式最集中的一处。其文曰:“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此三者以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属: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。”三“绝”三“弃”,分别指向圣智、仁义、巧利三类被视为多余乃至有害的“文”,主张一并弃绝,使民各返其朴。
单看今本,此章锋芒毕露,径以“圣”“智”“仁”“义”为祛除的对象,历来被读作道家反儒、反文明的纲领性文字,又与二十章开篇“绝学无忧”相接,构成一套“绝弃”之教。然而,正是这一看似确凿的文本,在郭店竹简出土后显出复杂的层次:今本的反儒面目,未必是《老子》最早的模样。
经典文句中的展开
就今本义理言,三组“绝弃”各有所指。“绝圣弃智”针对居上者的聪明才智与治术,谓弃其巧智,则民不被役使搅扰,故“利百倍”;“绝仁弃义”针对标榜出来的道德名目,谓仁义一经悬为旌表,反滋矫饰争慕,不如泯其名而使孝慈自复;“绝巧弃利”针对机巧与货利之诱,谓绝其可欲,则盗心不起。三者皆以“有为”“尚文”为病,欲去其扰而复其自然。
可贵的是,此章并非一味否定。老子明说“此三者以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属”——单是“绝”“弃”,作为立教之文尚嫌不足,须给出正面的归着,那就是“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”。素是未染之丝,朴是未斫之木;“见素抱朴”即持守本真,“少私寡欲”即收敛私欲。可见“绝圣弃智”的落点不在破坏,而在返朴:所绝所弃者,是遮蔽本真的机心与文饰;所存所抱者,是素朴少欲的自然之性。此意与六十五章“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”、二十章“绝学无忧”相为表里。
郭店异文与学术史意义
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一号楚墓出土竹简《老子》甲、乙、丙三组,抄写年代约当战国中期,是迄今所见最早的《老子》文本。其中甲组对应今本十九章的一段,读来令人瞩目:它作“绝知弃辩,民利百倍;绝巧弃利,盗贼亡有;绝伪弃□,民复孝慈”,其下同样接以“视素保朴,少私寡欲”。三句之中,竟无“绝圣弃智”,无“绝仁弃义”。
对勘可见三处关键差异。其一,今本“绝圣弃智”,简本作“绝知弃辩”——所绝者是“辩”(巧辩),而非“圣”。其二,今本“绝仁弃义”,简本作“绝伪弃□”——所绝者是“伪”,末一字残泐,学者或读为“诈”、或读为“虑”,无论何解,都与“仁义”无涉。其三,简本全无以“圣”“仁义”为弃绝对象的文字。也就是说,郭店本《老子》此章所反对的,是巧辩、机诈一类的机心造作,而非儒家所尊的圣人与仁义。
这一发现的分量,须放到文本流变的坐标里衡量。马王堆帛书《老子》甲乙本,抄写已在秦末汉初,此章则已作“绝圣弃智”“绝仁弃义”,与今本大体相同。三本相较,时代最早的郭店本无反儒之句,稍晚的帛书本已具反儒之文,今本承之。由此可以相当有把握地判断:《老子》十九章激烈的反圣、反仁义的锋芒,并非其原貌,而是战国中期以后、至迟到秦汉之际逐渐改定的结果。
其学术史意义,正在于此。清代以来,学者多据今本《老子》的反儒言辞,论定老子之学与孔门势同水火,甚至以此推断老子其人其书晚出于战国、是针对儒墨而发。郭店简本却表明,早期《老子》与儒家未必如此剑拔弩张:它固然主张返朴少智,却不曾把矛头直指圣人仁义。于是老子与儒家的早期关系须要重估,“老子反儒”这一长期视为定论的判断,被出土文献推回到需要重新界定的位置。“绝圣弃智”一章,遂成为简帛文献改写思想史的标志性公案——它提醒我们,传世本所呈现的思想对立,有时是层累造成的,而非诸家立说之初就已如此。
义理结构与“愚民”之辨
撇开文本层次,就“绝弃—返朴”的义理结构言,此章与老子整体一贯。“圣智”“巧利”乃至“仁义”,在老子看来皆属“文”,即人为增益于自然之上的名目与机巧;文盛则朴散,智出则伪生,故须“绝”之“弃”之,以复归于“素”“朴”。“绝”不是简单的消灭,而是解除遮蔽、止其外骛,使本真自现。这与“为学日益,为道日损”“损之又损,以至于无为”的路数相通:所损者是机心文饰,所至者是自然无为。
由此可辨“愚民”之讥。六十五章云“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。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”,字面易被读作愚弄百姓、使民无知的权术,与“绝圣弃智”合观,遂有老子主张“愚民政策”之说。此说不为无据,然须并陈另一读法:老子所谓“愚”,未必是欺蒙,而近于敦厚朴质——二十章老子且自谓“我愚人之心也哉,沌沌兮”,以“愚”自居,可见“愚”在其语汇中含返朴守拙的正面意味;“将以愚之”或即使民复归淳厚少诈之意。两说各有文本支持,未可轻断;较稳妥的理解是:老子确有使民不尚机巧的一面,但其归趣在朴而不在蒙昧,与法家纯以术数役民者当有分别。
儒道之辨
就今本而言,“绝圣弃智”与儒家尚贤崇智的立场正相对峙。儒家自孔子“举贤才”、孟子“尊贤使能”、荀子“隆礼尊贤”,无不以圣智仁义为立教之本、以贤智在位为善治之要;老子今本却谓“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”“不尚贤,使民不争”,釜底抽薪地否定这一价值序列。庄子后学更把它推向极端:《胠箧》径言“绝圣弃知,大盗乃止”,以为圣智之法适足为大盗所窃,故须并圣智而弃之,剖斗折衡,而后天下平。这是道家反圣智一路的激化。
然而郭店简本提醒我们,这种儒道对立并非一开始就如此尖锐,而是随文本改定而“浮动”的。在时代最早的郭店本里,《老子》所绝者为巧辩机诈,与儒家的圣人仁义并不直接冲突;反儒的锋芒是后起的。换言之,“绝圣弃智”所标示的儒道之争,其强度在思想史上有一个由弱而强的过程。明乎此,读此章便当分层:既要正视今本所呈现的道家反圣智立场及其对儒学的挑战,也要知道这一立场的极端形态,是战国中期以后才逐渐凝定的,不可一概上溯于老子之初。
后世流变
秦汉以下,今本“绝圣弃智,绝仁弃义”的文句既定,遂长期被奉为道家反儒、返朴的口号,或为魏晋玄学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者所取,或为历代论老者据以判分儒道。直至郭店竹简出土,学界方知此章早期本无反儒之文,遂重新检讨老子与儒家的关系及《老子》文本的层累过程。回到先秦,“绝圣弃智”的本旨在“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”,是要解除机巧文饰以复归自然;其针锋相对于儒家圣智仁义的一面,则是这一主张在文本流传中被逐步强化的结果。这一由出土简帛校正传世定论的经历,本身也提示治先秦思想者:读诸子当兼顾文本的时代层次,不可尽以晚出通行本所见的门户畛域,回推于立说之初。
经典文句
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
今本三“绝”三“弃”,径以圣智、仁义、巧利为弃绝对象,反儒面目鲜明。
此三者以为文不足,故令有所属: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。
三“绝”之外别立正面归宿:所绝者机心文饰,所抱者素朴少欲,可见旨在返朴而非破坏。
绝知弃辩,民利百倍;绝巧弃利,盗贼亡有;绝伪弃诈,民复孝慈。
郭店简本所绝为巧辩机诈,全无“绝圣”“绝仁弃义”之文;“绝伪弃诈”末字残泐,或读为虑。
绝圣弃知,大盗乃止;擿玉毁珠,小盗不起。
庄子后学以圣智之法适为大盗所窃,遂将反圣智推向剖斗折衡、并弃圣知的极端。
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。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。
“愚”或读为愚弄,或读为敦厚朴质;老子自谓“我愚人之心”,其归趣在朴而非蒙昧,两说宜并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