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部
官学百科 · 名部第四十四
篆书 · 无

无为

無爲

顺任自然、不以私意强作的道家治身治世之道

前571—前221老子立义,黄老转进
老子无为而治自然黄老

定义
不以私意强作、顺任自然之为
语源
《老子》立义
主文献
《老子》,帛书《经法》《十六经》
相对概念
有为(强作妄为)

定义与语源

无为是《老子》乃至整个道家最核心、也最易被误解的概念。它字面是“不为”,实指不以一己私意妄加造作,而顺任万物自然之势。无为不是无所事事,也不是取消一切作为,而是去掉那种违逆物性、强行干预的“有为”。《老子》立此义,针对的正是当时政教繁苛、机巧竞起的局面:治者愈是多事扰民,天下愈乱;唯有省事息为,万物才能各遂其生。故无为首先是一个针对“有为之政”的政治主张,其锋芒直指繁苛与巧诈。

“无为”与“自然”“无不为”相连而立义。就其消极面说,是不妄作、不强为;就其积极面说,是“辅万物之自然”,成就一种“无为而无不为”的效果。老子屡言“取天下常以无事,及其有事,不足以取天下”,无事即无为之一端。他并非教人废弃一切努力,而是要人分辨:何者是顺性而成,何者是逆理而败。前者虽为而若无为,后者虽勤而适以害之。理解无为,关键正在这一“因任”与“强作”之别,失此则全盘皆误。

《老子》中的展开

《老子》论无为,处处与治道相系。三章说“为无为,则无不治”,主张不尚贤、不贵难得之货,使民心不乱,这是从政治上落实无为。三十七章说“道常无为而无不为,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化”,把无为提为道的根本品格:道不刻意造作,万物却无不由之而成;侯王若能守道之无为,万物自会化育。五十七章更以“我无为而民自化,我好静而民自正,我无事而民自富,我无欲而民自朴”四语,把无为落到使民自化自正的实效上。四十八章则从工夫上说:“为学日益,为道日损,损之又损,以至于无为。”求道不是不断增益知见,而是不断减损妄见妄为,减到不再以私意干扰万物,即达于无为。

无为绝非静止不动。二章说“圣人处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”,圣人并非不做事、不施教,而是做事不恃己能、施教不假言说。六十四章更以“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”点明:无为是“辅”,是顺着万物本有的生长之势加以成全;而“不敢为”者,不敢以私智强行改易物性而已。可见无为始终含有“为”——只是这种为收敛了造作与占有,故谓之无为,而非枯坐不动、一无所为。

值得注意的是,三十七章“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”一句,出土简帛与今本有别。郭店竹简《老子》甲本作“道恒亡为也,侯王能守之,而万物将自化”,并无“无不为”三字;帛书本相应处则作“道恒无名”。异文表明,“无为而无不为”这一为后世所熟知的表述,可能是《老子》流传中逐渐定型的,早期或只作“无为”而未连言“无不为”。这提醒我们,在讨论老子无为时,须留意文本的历史层次,不宜一概以今本为断。

义理结构:无为而无不为

无为的义理枢纽,在“无为而无不为”。表面看这是悖论:既不作为,又无所不成。实则“无为”就手段说,“无不为”就效果说:正因治者不以私意扰民、不与物争,万物才能各循其性而自生自成,其结果反而无所不成。这里的因果不是直接施为的因果,而是“不塞其源、不禁其性”式的成全——去掉障碍,让自然之力自己运作,功遂在不居功处成就。故老子又说“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”,凡强执有为者,反坏其事。

由此,无为区别于两种误解。其一是把无为当作纯粹的消极退缩,什么都不管;但老子明说要“辅万物之自然”,退缩弃事恰非其意。其二是把“无不为”当作暗中操纵的权术,以无为为手段博取无不为之利;这已流为后世法术家的读法,与老子“生而不有、为而不恃”的本旨相去甚远。无为的正解,是治者收敛私志、使天下自化,而非以退为取的机心算计。

无为亦非一味不争而听其自流。老子说“为之于未有,治之于未乱”,又说“图难于其易,为大于其细”:真正的无为,往往在事机未萌时因势利导,故能不劳而成,及其成也,若未尝为。这与临事强作、逆势硬为者恰相对反。无为之“无”,无的是私意造作与逞强好大,而非无所用心、无所措置。

相关概念之辨

无为以“自然”为其所因。自然者,万物自己如此、本来如此之谓;无为正是不违此自然。故无为与自然是一体之两面:无为是就治者一方说的收敛,自然是就万物一方说的自成。离开自然,无为无所因任;离开无为,自然又易被人为破坏。二者相须而立,不可偏废,故十七章说功成事遂而“百姓皆谓我自然”。

无为又与道、朴、柔弱相贯。道体本无为而万物由之以成,无为即法道之德;守朴、贵柔亦皆以不争、不显、不强为要,与无为同其取向。凡此皆《老子》“不”字系列语汇的相互发明:不为、不争、不有、不恃、不宰,指向的是同一种以退藏成全万物的智慧。识得此一贯之脉,方不至于把无为孤立地读作消极避世。

无为与“不言”亦相表里。二章“行不言之教”,四十三章“不言之教,无为之益,天下希及之”,皆以不言配无为:不以政令繁言扰民,正如不以私意妄为乱物。言与为,都是人加于物的造作;老子之收敛言、收敛为,同出于一个“辅自然而不敢为”的旨趣,故无为常与希言、贵言并称。

儒道之辨:两种无为而治

“无为而治”一语,儒道皆用,而理路迥异。《论语·卫灵公》记孔子说:“无为而治者,其舜也与?夫何为哉,恭己正南面而已矣。”儒家的无为,是有德之君端正己身、任贤使能,德化既行,便不必事事躬亲——这是“为政以德”的引申,其无为建立在礼乐教化与举贤任官的“有为”之上,重心在君德之感召,故其枢纽仍是一个“德”字。

老子的无为则不由德化立说,而由因任自然立说。它要治者省去仁义礼法一类的人为造作,不以任何既定标准强加于民,使民“自化”“自正”“自富”“自朴”。同是“无为而治”,儒家是以君德为枢、由上而下的教化之无为,道家是以自然为枢、去除干预的因任之无为。目的与机制两异,不可混为一谈,这正是儒道分野的一个关节所在。

要之,儒家的无为不能离德与礼,是“有为”积至纯熟后的从容不迫;道家的无为不假仁义礼法,是根本上对人为造作的消解。一者无为而未尝不为,其无为是德化之效;一者惟其不为乃能无不为,其无为是因任之方。名同而向背判然,读者最须于此着眼。

黄老转进与后世流变

无为在战国经黄老之学而一大转进。稷下黄老把老子的无为纳入君人南面之术:君主守道无为,而以刑名法度使臣下有为,君逸臣劳,各当其分,所谓“君道无为,臣道有为”。马王堆帛书《经法》开篇即言“道生法”,把法建立在道的根据之上;《十六经》更有“事恒自作,是我无为”之语,谓事物自循其理而成,君主则静观因任而已。无为至此,由治身治世的智慧,转为一套可操作的统治之术。

循此再进一步,申不害、韩非取黄老之“无为”以为君术,主张君主藏其好恶、以术御臣,无为遂被法家收编为驾驭之具,与老子本旨已远,此处不过一笔带过。汉初君臣行黄老、与民休息,则是无为治道在制度上的一次实践。要之,无为源出《老子》因任自然之旨,黄老转为君道,法家变为权术,流别虽多,而其可贵者始终在“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”这一素朴的分寸。

经典文句

道常无为而无不为。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化。
——《老子》三十七章

道不造作而万物由之以成;守之则万物自化。


为学日益,为道日损。损之又损,以至于无为。无为而无不为。
——《老子》四十八章

求道在减损妄见妄为,损至不以私意扰物即无为。


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。
——《老子》二章

圣人非不做事,而是做事不恃能、施教不假言。


无为而治者,其舜也与?夫何为哉,恭己正南面而已矣。
——《论语·卫灵公》

儒家的无为以君德感召为本,建立在礼乐举贤的有为之上。


道生法。法者,引得失以绳,而明曲直者也。故执道者,生法而弗敢犯也。
——《经法·道法》

黄老以道为法之本,君守道无为而以法度使臣有为。


事恒自作,是我无为。
——《十六经》

事物自循其理而成,君主静观因任即无为,见黄老之君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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