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有卦 · 九四

第4爻
「匪其彭,无咎。」
匪其彭,无咎;明辨皙也。

深度解析

AI 辅助生成

大有卦六爻,唯六五一阴而五阳趋之,全卦之势在于「众阳奉一柔」。九四以阳刚之质,居上卦离体之下,紧贴尊位六五之下,处「臣近君」之地、当「下卦向上卦」之转关,其势最盛、其位最逼,故圣人於此独下「匪其彭」三字,以为戒辞。一卦之中,九三言「公用亨于天子」而以「小人弗克」为忧,九四言「匪其彭」而以「无咎」为幸:三、四相次,皆当大有方隆、富盛逼人之际,圣人之意,全在「盛极当抑」一念。今即就此爻,自字词训诂以至爻象卦气,层层疏证。

一、「彭」字训诂:从盛多、鼓声到旁逼之象

此爻之难,全在一「彭」字。「彭」古无定训,前人聚讼,今当先就先秦两汉之文献,钩稽其本义与引申,而后定其于本爻之取象。

《说文·彡部》:「彭,鼓声也。从壴,彡声。」许慎以「彭」为鼓声之字。其字从「壴」——「壴」即「鼓」之初文,《说文·壴部》:「壴,陈乐立而上见也。从屮从豆。」从「彡」者,「彡」为「毛饰画文」(《说文·彡部》:「彡,毛饰画文也」),於此当取「声气彰布、连绵不绝」之意。故「彭」之本字,状鼓声之逢逢然、连绵盛大。鼓为军旅、祭祀、朝会之重器,其声闻数里,最有「盛大喧阗」之象。此一义甚要,下文当用之。

「彭」之见于《诗》者,多用为盛多、壮盛之貌。《诗·齐风·载驱》:「汶水汤汤,行人彭彭。」毛传:「彭彭,多貌。」此「彭彭」状行人之众多。又《诗·大雅·烝民》:「四牡彭彭,八鸾锵锵。」毛传:「彭彭,言不息也。」此状驷马奔驰、行而不止之盛。又《诗·小雅·北山》:「四牡彭彭,王事傍傍。」《诗·鲁颂·駉》:「駜彼乘黄……以车彭彭。」凡《诗》言「彭彭」,无不取「众盛、壮健、不息」之义。是「彭」於先秦雅言,确有「盛多」一训,可信不诬。

合此二者:自《说文》言之,「彭」为鼓声之盛;自《诗》言之,「彭」为车马行人之盛。二义实相通——皆「盛大喧赫、旁逸四出」之象。故汉人解《易》此爻之「彭」,正取「盛多、壮盛」一路。今爻辞「匪其彭」,「匪」即「非」,《说文·匸部》:「匪,器,似竹筐」,本为器名,於经传则多假为「非」,《诗·邶风·柏舟》「我心匪石」「我心匪席」毛传皆训「匪,非也」,此用法先秦极常。故「匪其彭」者,谓「不取其盛大、不居其盈满」,亦即不自处于「彭彭」之盛而知所节抑。「无咎」者,《系辞》曰「无咎者,善补过也」,正谓九四以盛逼之位,能自损其盛,故得补过而无咎。

帛书《周易》此卦作「大有」,与今本同,其爻辞文字虽间有异写,然「彭」之取象不出「盛逼」之范围。要之,「匪其彭」三字,乃圣人就九四「过盛而逼上」之危地,授以「抑损不居」之要诀。

二、爻位之危:近君之逼与「过盛」之失中

训诂既明「彭」为盛,则须问:九四何以独有「过盛」之嫌?此当就爻位、卦体细绎之。

大有,乾下离上。九四居外卦离体之初爻,于六爻之序,已入「上卦」而离乎「下卦」,是「升而向上」之始。就一爻所处之地位言,九四「上承六五」——六五者,本卦之卦主、一卦之尊位。《彖传》明言:「大有,柔得尊位,大中而上下应之,曰大有。」一卦之所以为「大有」,全系于六五一柔之得尊位而总摄群阳。九四正当此尊位之下,所谓「近君之臣」,势位最逼。

凡《易》之通例,阳爻贵「当位」「得中」。九四以阳居阴,「不当位」;又不在二、五之中,「不得中」。以阳之刚盛,处不当位、不得中之地,而又上逼尊君,是「刚而过盛、逼而失节」之象。九四之「彭」,正坐此「以盛逼上」而来。下卦乾三阳方盛,九四承其势而上腾,犹鼓声逢逢、车马彭彭,盛极而喧赫;若恃此盛势而进逼尊位,则「咎」随之矣。圣人於此着「匪其彭」一语:教其不以盛自居、不以势相逼,敛抑退处,则虽不当位而可以「无咎」。

此正与《大象传》「君子以遏恶扬善,顺天休命」之旨相贯。「遏」者,抑也、止也。大有之时,火在天上,光明普照,万物毕见,最易因盛而骄、因明而察察以伤物。君子处此,所贵在「遏」——抑其太过、止其盈满。九四「匪其彭」,正一身之「遏」:遏己之盛,乃所以「顺天休命」。盖天道亏盈而益谦(此意《易》全经一贯,《谦·彖》言「天道亏盈而益谦,地道变盈而流谦,鬼神害盈而福谦,人道恶盈而好谦」),盛极必反,故抑盛即所以保盛,损之即所以全之。九四能「匪其彭」,是知天道、识时位之君子也。

更须辨者:九四之「盛」,非徒其一爻之刚。下卦乾三阳,其气方升;九四承之,如承洪流之冲。处此承冲之地,最忌「随波助澜、增其彭盛」。故「匪其彭」之「匪」,正是逆挽其势、自抑于盛流之中。此非怯退,乃明几(机)之举。

三、小象「明辨皙也」:离明之德与「皙」字之诂

九四之所以能「匪其彭」而「无咎」,《小象》归本于一语:「明辨皙也。」此五字,乃全爻之枢纽,亦最见汉易象数之根柢,不可草草放过。

先诂「皙」字。《说文·白部》:「皙,人色白也。从白,析声。」「皙」本谓人色之白净明洁。引申之,则为「明白、昭晰」之义。《诗·邶风·凯风》毛传、《诗·小雅》之属虽不直训此字,然「皙」从「白」、从「析」,「白」主光明洁净,「析」主分判剖判(《说文·木部》:「析,破木也。一曰折也」,引申为分判、辨别)。故「皙」字本身即兼「明(白)」与「辨(析)」二义于一身:色白故明,从析故辨。《小象》以「明辨皙也」释「匪其彭,无咎」,是谓九四之能不居其盛者,由其「明而能辨、辨而能皙」——洞照事理、剖判分明,故能於盛极逼人之际,灼然见「盈则当损、逼则当退」之几,而毅然「匪其彭」。

此「明辨」之德,於象有据:九四居离体。离者,《说卦》曰「离也者,明也,万物皆相见」,又曰「离为火,为日……为目」。离之德为「明」,离之象为「日」「目」。九四以离体之爻,秉离明之德,故有「明辨」之能。火在天上,无幽不烛;以日为目,无微不察。九四正以此离明之照,辨「彭」之当抑、识「咎」之所伏,遂能「匪其彭」而获「无咎」。是《小象》「明辨皙也」者,实即指点九四所居之离体、所秉之离明而言,象、辞相发,密合无间。

抑又有进者。「皙」之「白」,正离火之色乎?火之精在光,光之至为白。离为火、为日,日光皓白,故「皙」之取象,亦可通于离。九四居离体之下,承日月之明,故曰「皙」。此就纳象言之,亦自相洽。

故合而论之:爻辞「匪其彭」言其事(不居盛逼),小象「明辨皙也」言其所以然(由离明之辨)。九四之「无咎」,非幸致也,乃「明辨」之德有以致之。能明则不眩于盛,能辨则不溺于势,能皙则灼见进退之几——三者具,而后「匪其彭」之抑损,乃出于智照而非出于畏怯。此圣人系辞之深意。

四、汉易象数:卦气消息、纳甲爻辰与互体之取

既明义理与训诂,当进而以汉代象数之学证之。汉儒说《易》,孟喜主卦气,京房主八宫纳甲,郑玄有爻辰,荀爽有升降,各有家法。今就其确而可信者,疏证此爻。

其一,卦气时位。 大有居离宫,离为火,於四时主夏,於方位主南。火在天上,正盛阳赫赫、品物咸章之时。九四居离体之初,当「明盛方隆」之候。盛阳之时而处近君之地,其「彭盛」之象益显。圣人於阳气方亢、光明极盛之际,下「匪其彭」之戒,正合「亢龙有悔」「日中则昃」之理——盛极而当抑,明亢而当敛。此就卦气之时序观之,「匪其彭」三字尤见分量:非戒于衰,乃戒于盛;非抑于既败,乃抑于方隆。圣人虑患之精,於此可见。

其二,京房纳甲。 京氏八宫,大有为乾宫归魂之卦(乾宫之序:乾、姤、遁、否、观、剥、晋、大有,大有居第八,为归魂)。「归魂」者,游极而返、势穷而归之谓。大有以归魂居乾宫之末,其义本有「盛极当返」之机。九四正处此归魂之卦的近君之位,「匪其彭」之抑损,恰与「归魂」反本归藏之旨相应:盛而思返,逼而知退,是「归魂」之卦理见于一爻者也。至於纳甲所配干支,乾宫诸爻自有其纳法,然此爻干支之细,前贤传本间有异同,今不敢以无据者实之,姑明其「归魂返本」之大义而已,宁从略,不强凿。

其三,互体之象。 大有六爻,自二至四(九二、九三、九四)互成乾,自三至五(九三、九四、六五)互成兑。九四同处此二互体之中:下接互乾之上,上入互兑之下。互乾者,纯阳之健,正「彭盛」刚亢之所自来——九四承互乾三阳之健而上行,故有「彭」之盛。互兑者,《说卦》「兑为口舌」「为毁折」「为说(悦)」;九四入互兑之体,於「彭盛」之中而见「毁折」之机:盛极者折,亢满者毁,此正「匪其彭」所以为戒之象数根据。一身而兼乾健(致彭)与兑折(戒彭),故圣人教以「匪其彭」——抑乾健之过盛,避兑折之将至,则「无咎」。互体之取,於此最为切合,可信而不诬。

其四,离体见明。 已详上节。要之,九四居离,离为明、为目、为日,故《小象》得言「明辨皙也」。卦气之离主夏盛,纳甲之归魂主返本,互体之乾兑主致彭与戒折,离体之明主能辨——四者交证,而九四「匪其彭,无咎」之全象备焉。诸说皆有汉易家法可依,无一臆造。

五、承乘比应之细:上承尊位而下不溺于群阳

复就「承乘比应」之爻际关系细绎之,则「匪其彭」之微旨愈明。

论承。 九四上承六五。六五柔中居尊,为卦主。九四以刚承柔、以臣承君,本为顺。然顺之中有逼:以刚之盛而紧贴尊位,则顺易流为逼,承易转为陵。故圣人戒之「匪其彭」:承君而不以盛逼君,事上而不以势陵上,则承之道得而「无咎」。此「匪其彭」之第一义,正在调停「承君」之分寸——既不可不承(否则失臣道),又不可盛逼(否则犯尊位),唯「敛抑其彭」乃两全之。

论比。 九四下比九三、上比六五。下比九三,则九三亦阳、亦盛(九三爻辞曰「公用亨于天子」,正富盛通显之象);二阳相比,其势相益,「彭盛」愈炽。圣人虑九四之与下相益、增其彭盛,故诫以「匪其彭」——勿与下卦群阳竞盛相高。上比六五,则当以柔道事之,不可以刚盛干之。一「匪其彭」,於下则不竞,於上则不逼,比之道於是乎尽。

论应。 九四之应在初九。初、四同为阳,「敌应」而非「正应」(《易》例阴阳相应为正应、相得;同性相应为敌应、无应)。初九潜处于下,九四亢盛于上,二阳敌而不相援。九四既无下应之助,则其「彭盛」纯属一己孤亢之势,更易招逼上之嫌。圣人於无应之爻而言「匪其彭」,意谓:既无正应为援,尤当自抑自敛,不可恃孤盛而妄逼。是「无应」之爻象,又为「匪其彭」一戒添一层根据。

通论卦主。 一卦之主在六五。《彖》曰「上下应之」,谓上下五阳皆应此一柔。然「应」非「逼」:五阳奉六五,贵在以分相奉,不在以盛相凌。九四去尊最近,逼势最切,故五阳之中,独九四受此「匪其彭」之专戒。此圣人因位制宜、随爻立教之精。九三虽亦盛,然去尊位较远,故其戒在「小人弗克」(恐小人当之而不能堪富盛之任);九四去尊最近,故其戒在「匪其彭」(恐近臣恃盛而逼上)。三、四之辞各因其位,而同归于「盛当知抑」一理,最可参验。

六、与全经之互证:盈虚消息与「损盈益谦」之大义

「匪其彭」一爻,若孤立观之,不过近臣抑盛之一事;若通乎全经,则关乎《易》道「盈虚消息」之大义,不可不申。

《易》之为书,其大旨在「时」与「中」,而其于盈满则一以「戒」字临之。《丰·彖》曰:「日中则昃,月盈则食,天地盈虚,与时消息,而况于人乎?」此言天地日月尚不能久居其盈,人岂能恃盛而不衰?九四当大有之盛、居近君之逼,正「日中」「月盈」之候,故圣人「匪其彭」之戒,与《丰彖》「日中则昃」之诫,同一机轴:盈者必亏,盛者必衰,故当其方盛而预抑之。

《谦·彖》曰:「天道亏盈而益谦,地道变盈而流谦,鬼神害盈而福谦,人道恶盈而好谦。谦尊而光,卑而不可逾。」此四「盈」四「谦」,乃《易》道损益之总纲。九四「匪其彭」者,损盈以就谦也:盛极而自损,逼上而自卑,正合「人道恶盈而好谦」之教。能「匪其彭」,则虽处盈逼之地,而以谦德自处,故「尊而光,卑而不可逾」——无咎之所以来也。

又《系辞》论爻位曰:「三多凶,四多惧。」九四正「多惧」之位。所以「多惧」者,近君而不当位、势逼而易致疑也。处「多惧」之地,唯「惧」乃可免咎——惧则戒,戒则抑,抑则「匪其彭」。故「匪其彭」者,即九四「多惧」之地所当尽之道。《系辞》「多惧」之通例,与本爻「匪其彭」之专辞,正相印发:不惧则恣盛而招咎,能惧则抑盛而无咎。

《系辞》又曰:「危者,安其位者也;亡者,保其存者也;乱者,有其治者也。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,存而不忘亡,治而不忘乱,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。」九四当大有之治、居富盛之安,而圣人以「匪其彭」警之,正「安而不忘危、存而不忘亡」之实践。大有方隆而思其可衰,盛势逼人而敛之以谦,此君子所以「身安而家国可保」之道。一「匪其彭」,而《系辞》忧患之全旨寓焉。

至于子史之证:《诗》之「彭彭」既屡见盛多之义(《载驱》《烝民》《北山》《駉》诸篇),可证「彭」训盛之不诬;《尚书》《周礼》之言朝会军旅,鼓声「逢逢」(《诗·大雅·灵台》「鼍鼓逢逢」即鼓声盛大之状),亦可与《说文》「彭,鼓声」相发——盛大喧赫之象,无论取「鼓声」抑「众多」,皆归于「彭盛逼人」一义。本卦本爻,《左传》《国语》之筮例未见确凿称引(昭、僖诸占多及他卦),今不敢牵附,宁阙其所不知,以存阙疑之实。

七、义理之归与现实之用:处盛位者的「自损」智慧

综上,九四「匪其彭,无咎」之全义,可一言以蔽之:处盛逼之地,以明辨之智,行自损之道,乃得补过而无咎。 其中三义层层相生——

其一曰「位」:九四以阳居阴,不当位、不得中,而上逼尊君,下挟群阳,是「盛逼」之危地,故有「彭」之嫌、「咎」之伏。

其二曰「德」:九四居离,秉「明辨皙」之德,能洞照「盈则当损、逼则当退」之几,故能「匪其彭」。德者,所以转危为安之枢也。

其三曰「行」:知几而后能行,「匪其彭」即其行——不居盈、不逞势、不逼上、不竞下,敛抑退处于盛流之中。行之既力,故「无咎」之果随之。

此一爻之教,移之于今日之处世任事,最为切要。凡居高位、握重权、当事业方隆之际者,皆九四之地也:上有所事之尊(领袖、组织、规制),下有相益之众(同列、部属、声势),己身又当「明盛方隆」之时。此时最大之患,不在不足,而在「过盛」——功高而震主、势张而逼上、盛极而自骄。九四「匪其彭」三字,正为此辈下一针砭:当其极盛之时,主动敛抑锋芒,不居其满、不逞其势、不逼其上、不与下竞高;以离明之智,灼见「盈虚消息、盛极必反」之理,而预为之损。如此,则虽处「多惧」之危位,而可「安而不忘危」,终得「无咎」以保其全。

反之,恃盛而骄、挟势而逼、当损不损、明而不辨者,则「咎」必至矣——此即《丰彖》「日中则昃」、《谦彖》「人道恶盈」之必然。故「匪其彭」非消极之退缩,乃积极之自全:以暂抑之损,易长保之安;以一己之谦,全大有之盛。其智在「明辨」,其勇在「自损」,其效在「无咎」。

要而言之,大有九四,盛极而能自抑、逼上而能自谦、明盛而能自辨者也。读《易》至此,可悟「盛极当抑、损之乃全」之道;处世任事者得此一爻,则知功成不居、富盛知节、当极盛之时而预为收敛,乃所以善其终而保其安。「匪其彭,无咎」——圣人垂训,岂独为筮占者言哉?凡天下处盈逼之地者,皆当书诸绅以自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