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卦 · 九五

第5爻
「咸其脢,无悔。」
咸其脢,志末也。

深度解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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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卦六爻,自下而上以人身取象,递次而升:初六咸拇、六二咸腓、九三咸股、九四(爻辞虽未明言而以「憧憧往来」状心之动)、九五咸脢、上六咸辅颊舌。这是《周易》古经中极为罕见的「以一身之部位贯穿一卦」的体例,与艮卦「艮其趾、艮其腓、艮其限、艮其身、艮其辅」前后映带,可相参证。九五处此「身体之卦」的第五位,已越过心位(四爻为胸臆、为心),上达于背脊之肉,故其辞曰「咸其脢」。要读懂这一爻,须先辨「脢」之名物,再究其爻位之象,复参汉儒象数之说,而后落到「无悔」「志末」的义理人事上。

一、「脢」字训诂与名物之辨

「脢」是一个生僻字,先秦两汉典籍中出现极少,其本义历来聚讼,故须先据本时段之字书、训诂详加考索,方不至望文生义。

《说文解字·肉部》:「脢,背肉也。从肉,每声。《易》曰:咸其脢。」这是许慎对此字最直接的训释,且径引咸卦九五爻辞为书证,可见此字在汉代经师心目中几乎与咸卦九五绑定,乃为说《易》而存的一个名物字。许慎释为「背肉」,则脢在脊背,处人身之后。

然而同为汉人,对「脢」的具体定位却有分歧。郑玄注《易》谓「脢,背脊肉也」,与许慎「背肉」之说大体相合,皆指脊背之肉。而马融一系则以为「脢」在「夹脊肉」,即脊柱两旁的长肉(今所谓里脊、夹脊之肉)。两说虽小有出入——一泛言背肉,一专指夹脊——但其大方向一致:脢必在背、在脊,处于人身之「后」而非「前」,处于「上」而非「下」(相对于股、腓、拇而言)。

又有一说见于《释名》(汉刘熙撰,属东汉末名物训诂之书)一类的声训传统,以「脢」与「背」「每」音近义通:「每」者,草盛之貌(《说文》:「每,草盛上出也」),引申有「丰厚、累积」之意,脊背之肉正是人身最厚之处,故以「每」为声而兼取其义。此虽属声训之推阐,然亦可见汉人解「脢」必归于背脊厚肉一路,无异辞。

帛书《周易》此处作「咸其股」之后、「思其拇」等字多有异文(马王堆帛书咸卦作「钦」卦,「咸」皆作「钦」),其九五一爻帛书作「钦其股」抑或别字,因帛书残泐及释文歧异,学界尚无定论,凡无十分把握者不敢实指。但帛书以「钦」代「咸」这一点极可注意:「钦」有恭敬、敛肃之义(《说文》:「钦,欠皃」,段说姑置不论,单就本字而言,钦与敬、与肃相通,《尚书·尧典》「钦明文思」「钦若昊天」皆训敬)。以「钦」代「咸」,则全卦之「感」更带有一层「敬慎收敛」的色彩,这对理解九五「咸其脢」尤其紧要——下文将见,九五之「感」正是一种向内收敛、不形于外的沉静之感。

综上,「脢」之训诂可定谳如下:其字从肉每声,本义为背脊之肉,处人身之后、之上;以部位言,它在「心」(四爻所象之胸臆)之后、之背,是人身上唯一「向后」「藏于背」而自己不能直接觑见、亦难以自主运动的一块大肉。这一名物特征,正是九五全部象义的根基。

二、何以「咸其脢」——爻位、身位与「感而不见」之象

要明白爻辞何以取「脢」为象,须把「脢」之身位与九五之爻位合观。

先看身位。人身之中,能感者莫如皮肤、莫如心;而身体各部,其「感」之性质大不相同。拇、腓、股在下,主行动趋走,其感发于外、见于动;辅、颊、舌在上,主言语应对,其感形于声、出于口;唯独「脢」居背脊,既不能自见(人不能反观己背),又不能自主大动(背肌虽可微动而不主趋走应对),它是人身之中「最沉静、最向内、最不外露」的一块肉。脊背之感,是一种「在己而不形、有动而不见」的感——你感到了,但别人看不出,连你自己也只是隐隐觉之而已。爻辞取「脢」,正是要状写这样一种至为含蓄、收敛、不外发的「感」。

再看爻位。九五以阳爻居第五位,是一卦之尊位、君位,居上卦兑(说、悦)之中,得「中」;以阳居阳(五为奇位、阳位),又得「正」。故九五乃咸卦中「中正而尊」之爻。论应:九五与六二相应(二阴五阳,阴阳正应),此为一卦之中两个「中正之爻」的正应,本是极美之配——彖传所谓「二气感应以相与」,于六二、九五这一对中正正应之爻上体现得最为典型。论比承乘:九五下比九四(同为阳爻,无相得之亲,乃「敌应」之邻),上比上六(阳承阴,或言阴乘阳——上六乘九五之刚)。

把身位与爻位合起来看,妙义即出:九五本是君位,本当如日之中天、如心之主宰,发号施令、感动天下;然爻辞偏不取「心」「首」之象(心象已落在四爻),而取「脢」——背脊之肉。这是一种刻意的「降格」或曰「内敛」:身居至尊感人之位,其感却如脊背之肉一般沉潜于内、不形于外。何以如此?因为九五虽中正,却已「过中趋上」——五在六爻中已是第五位,去上六仅一间,全卦将终,「感」之道已近于穷。咸之为道,贵在交感相与、絪缊往来;而至九五,位高而势孤(上无可感之尊,下与正应之六二相隔九三、九四两爻,往来已不易),其「感」遂由外发转为内藏,由「相与」转为「自持」。能自持、能内敛,故「无悔」;然其感既不外达、不能如初爻之趋、如上爻之应,故小象断之曰「志末」——心志之所感,已落到末梢、近于穷尽,不复有絪缊鼓荡、感天动地之大用矣。

这里有一层极精微的辩证:在别的卦,「中正居尊」几乎是至善之象,何以咸九五仅得「无悔」(仅免于悔,而非「吉」「元吉」)?正因咸卦之主旨在「感」,而「感」之极致境界在「虚」「在无心」。大象传曰「君子以虚受人」——咸道之要,全在一个「虚」字:唯虚故能受,唯无心故能普感。九五若以阳刚之尊、中正之实,挟其势位去「有心」地感人,反失咸之本旨;故它退而「咸其脢」,把感收到背脊深处,不以势位强感于人,这是一种「自抑其感、以全其虚」的姿态,故可「无悔」。但毕竟收敛太过、沉潜近穷,其感之「志」已不能上达下被、絪缊周流,故曰「志末」。「无悔」是就其守而言(不妄动、不强感,故无可悔),「志末」是就其用而言(感之大用已穷于末梢)。一爻之中,守得而用穷,吉凶之机微妙如此。

三、汉易象数之佐证:卦气、纳甲、爻辰与互体

依汉代象数易学之法,可于九五之象再添数证。凡无确据者,下文宁从泛述,不敢以干支爻辰强坐实而蹈杜撰之戒。

其一,论卦气时位。 孟喜卦气、《易纬》(《稽览图》《乾凿度》一系)以六十卦配候,咸卦在卦气次第中属下半年阴长之时段一路(咸为艮下兑上,下卦艮为少男、为止,上卦兑为少女、为说)。就消息而言,咸卦本身非十二消息卦(消息卦为复、临、泰、大壮、夬、乾、姤、遁、否、观、剥、坤十二者),但咸上兑下艮,兑为正秋、为西方、为说,艮为东北、为止、为成终成始。九五居兑体之中,正当「兑·说」之主位。兑者,「说(悦)」也,又为口、为毁折;九五居兑中而不取口舌之象(口舌象在上六「咸辅颊舌」),反取沉静之「脢」,是于「悦」之中而自敛其悦、不形于口——此正与「咸其脢,无悔」之「藏感于内」相发明。兑之悦本易流于外露浮泛(故上六「滕口说」之类多见讥贬),九五独能敛兑悦之浮而归于脊背之沉,可谓得兑德之中、不堕兑悦之失,此其所以「无悔」。

其二,论京房八宫纳甲。 依京房《易》,咸卦属兑宫,为兑宫之第几世,京氏旧法咸为兑宫游魂、归魂之序中一卦(咸在京房八宫体系中归于兑宫,为其中一卦,凡纳甲世应之确数,旧本互有出入,此处不强为坐实,以免杜撰)。京房纳甲之法,下卦艮纳丙,上卦兑纳丁(八卦纳甲:乾纳甲壬、坤纳乙癸、震纳庚、巽纳辛、坎纳戊、离纳己、艮纳丙、兑纳丁)。九五在上卦兑之中爻,依兑纳丁、自下而上配地支之例,兑卦三爻自下而上纳丁巳、丁卯、丁未(外卦兑配巳、卯、未一路)。则九五一爻当纳「丁未」。未为土,居西南,于五行属己土之位(坤土未申之间),未又为「木库」、为六月之辰。土主信、主厚、主静;未土沉厚,正合「脢」为背脊厚肉、沉静在内之象——纳甲之「未土」与名物之「背肉」,皆归于一个「厚、静、藏」的意象,可谓符若合契。土性主信而不躁,故九五之感沉厚而不妄发,「无悔」之占于纳甲亦有其理。(按:纳甲诸家世应支干,旧法或有异同,此处取兑纳丁、九五配未土之大端,余不敢凿。)

其三,论郑玄爻辰。 郑玄爻辰之法,以乾六爻配子、寅、辰、午、申、戌(自初至上),坤六爻配未、酉、亥、丑、卯、巳,他卦则视其爻之阴阳,比附乾坤相应之爻而取辰。九五为阳爻,比乾之九五,乾九五爻辰当「申」。申者,七月之辰,金气方盛,居西南偏西,为「坤」「兑」交界之地。申金主肃杀收敛,正与九五「敛感入背、肃静不发」之象相应。爻辰得申,金主收、主肃,故其感收而不发;申又为「坤」「兑」之交,正秋将至而万物敛实,亦合「咸道至此而趋于收敛沉潜」之时义。(郑氏爻辰本为补纳甲卦气之阙而设,诸爻配辰自有定法,此取九五比乾五而当申之大端。)

无论纳甲之「未土」,还是爻辰之「申金」,抑或卦气之「兑秋」,三者所指之方位皆在西、西南一带,所主之德皆为「收、敛、厚、静、信、肃」。三说异路而同归,皆与「脢为背脊厚肉、感藏于内而不外发」之名物本义、与「无悔(守静免悔)而志末(用穷于末)」之占断,丝丝入扣。汉儒象数虽繁,于此爻则众证一辙,可谓难得之巧合,亦足见古经取象之精严——「脢」之一字,已把「沉、厚、静、藏、收」诸义一并摄入。

其四,论互体。 咸卦六爻,自二至四互成巽(二三四爻:阴、阳、阳,下断上连为巽?按咸卦自下而上为:阴、阴、阳、阳、阳、阴,则二三四爻为阴、阳、阳,是为巽☴;三四五爻为阳、阳、阳,是为乾☰之象,然纯阳三画当为乾)。即咸卦中互见巽(二至四)与乾(三至五)。九五正处「三四五」所互之乾体的上爻。乾为天、为君、为刚健、为「不言之大信」。九五既居本卦兑体之中,又居互体乾之上,是「外悦而内健」——外以兑悦待物,内以乾健自持。「咸其脢」之沉静自守,正是这「内乾之健」在起作用:唯其内有乾刚之贞固,故能不为兑悦之浮所动,把感收敛到背脊深处而「无悔」。互体之乾,为九五的「自持不妄」提供了象数的内在依据。又二至四互巽,巽为「入」、为「伏」、为顺,巽之「入伏」之性,亦助成九五「感入于内、伏而不见」之象。互乾以言其健(故能自持),互巽以言其入(故感伏藏),合而观之,九五之「咸脢无悔」于互体亦有所本。

四、十翼互证与「志末」之深旨

小象传释九五曰「咸其脢,志末也」。这三字断语,是理解此爻的枢纽,须与十翼他处合观,方见其分量。

「末」字,《说文》:「末,木上曰末。从木,一在其上。」末者,树木之梢,对「本」而言。「志末」即「心志(之所感)在于末梢」,含两层意思:

其一,就空间方位言,脢在背脊,已是人身之后、之偏,相对于「心」(感之本)而言,背脊之感乃感之「末」(枝末、末梢)。心为感之本(故四爻言心之「憧憧往来」),脢为感之末。九五不取心而取脢,是舍本而趋末——非贬其趋末,而是状其「感已离本心而落到末梢」的客观情状:到了九五,那絪缊鼓荡、出自本心的大感已经过去(心动在四爻),剩下的是背脊深处一点隐隐的、近于无心的余感。这是「感」之将终、由盛转衰、由本归末的自然之势。

其二,就感之功用言,「志末」谓其心志之感不能成大用、不能上达下被。咸彖传极言感之大:「天地感而万物化生,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」——这是「感」的最高境界,感而能化生万物、和平天下,那是「志大」「志达」。九五身居圣王之位(五为君位),本当如「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」那样发挥感之大用;然其感却「咸其脢」,收敛沉潜、不形于外,遂不能如圣人之大感那般化育天下,故其志「末」而不「大」、「穷」而不「达」。这是一种带着惋惜意味的断语:以九五之尊位,本可成感之大业,而其感乃止于背脊一隅、近于无用,岂不可惜?故曰「志末」。

然而——这正是《易》理之吊诡处——「志末」虽似贬,爻辞却断为「无悔」。何也?盖咸道贵虚、贵无心(大象「虚受」、彖传以「无心之感」为天地圣人之极则)。九五之「咸其脢」,恰恰是「无心之感」的一种形态:背脊之感,正是人身上最「无心」「无为」的感——你不曾刻意去感,它却隐隐自感;它不求外达,故无所偏私;它沉静在内,故不为势位所累。从这个角度看,「咸其脢」反而暗合咸道「虚而能受、无心而感」的至高理境,故能「无悔」。

于是九五之断,遂成一种「双关」:

  • 自「有为成大业」的功业眼光看,它「志末」——感不外达,不能化育天下,可惜。
  • 自「虚受无心感」的咸道本旨看,它「无悔」——沉静自守,不挟势强感,不堕兑悦之浮,反得感之贞,故无可悔。

这两层并非矛盾,而是《易》对「居尊而处感之将终」者所下的精准判语:你已不能再成感天动地的大业了(志末),但你若能像背脊之肉那样沉静自守、不妄发、不强感,便也无可追悔(无悔)。换言之,此爻教人的,是一种「功成身退、敛感守静」的智慧:当感之大势已过、居高而近穷之时,最好的选择不是强行有为去挽回(那只会招悔),而是收敛沉潜、安于「无悔」。

试以系辞之语相参。系辞下传论咸卦九四「憧憧往来,朋从尔思」一段,孔子借以发「天下何思何虑?天下同归而殊涂,一致而百虑」的大议论,又云「日往则月来,月往则日来,日月相推而明生焉……往者屈也,来者信(伸)也,屈信相感而利生焉」。这段话虽系于九四,然其旨——「感」之妙在「无思无虑」「屈信相推」之自然,不在「憧憧」之有心强求——恰可移以照明九五:九四「憧憧往来」是「有心之感」之失(故须戒之以「贞吉悔亡」),九五「咸其脢」则已超出「憧憧」之扰,进入沉静无心之境,是对九四之病的一种「疗愈」与「超越」。九四病在「有心而扰」,九五救之以「无心而静」;九四「悔亡」(有悔而后亡之),九五「无悔」(径自无悔)——一爻之差,由扰动归于沉静,由有心趋于无心,《易》之示人进退、教人收敛,于此两爻之递进见之最明。

至于《左传》《国语》之筮例,遍考二书所载二十余则筮事,咸卦九五「咸其脢」一爻,未见有确切称引或起卦遇之之例(《左传》筮例所遇之卦如观之否、屯之比、艮之八、泰之需等,未及咸九五),故此处不敢牵强比附、虚构史事,唯据经传象数立论而已。这一「阙如」本身亦可说明:咸九五之义重在「内省守静」,不在「外占吉凶」之显用,与筮占求决于行事者气类稍隔,故春秋筮家罕引之,亦在情理之中。

五、义理人事与现实决策之启示

收束于人事。九五「咸其脢,无悔」「志末」,于今人立身行事、进退决策,可推出数端切实之教:

第一,居高位者,当知「感」有外发与内敛之别,而尊位之感尤贵内敛。 九五身居君位而「咸其脢」,示人:位愈高、势愈重者,其「感人」愈不宜张扬外露、以势相迫。背脊之感,沉静无声,却自有一种厚重的力量。上位者若事事「憧憧往来」、刻意去感动他人、表演自己的关切,反落「有心」之病(如九四);若能如「脢」一般,深沉持重、不形于色、以无心之诚自然感人,方是高位者感人的上乘之道。今日为人上者,于此当有所悟:真正的影响力,往往不在喧腾的姿态,而在沉静厚重的自持。

第二,事当其衰、势近于穷之时,敛而守静方能「无悔」。 九五处咸之第五位,感之大势已过、上达于背、近于穷尽(志末)。此时若不甘心、强欲有为以挽回大感,必招悔吝;唯收敛沉潜、安于「无悔」,乃为智者之择。这正是「功成名遂身退」「知止不殆」一路的智慧(《老子》之旨,亦先秦之教)。人生事业,盛极必衰,当一件事的「势」已过去、自己已居高而近穷,最明智的不是死命挽回,而是体面收束、敛感守静——求一个「无悔」,已是上佳之局,不必妄求「大吉」而反招凶咎。

第三,「无悔」是一种值得珍视的中道之吉。 《易》之占辞,有「元吉」「吉」「无咎」「无悔」「悔亡」「厉」「凶」诸等。「无悔」者,非大吉大利之亨通,乃「不致追悔」之安稳。九五以中正之尊而仅得「无悔」,提示我们:并非每一步都要追求轰轰烈烈的「大吉」;在某些时位(尤其是居高近穷之时),能守得一个「无悔」、能做到「事后不必懊悔」,已是难能可贵的善果。现代人决策,每好求「最优」「最大化」,而《易》于咸九五告诉我们:在某些局面下,「不后悔的选择」(无悔)比「看似最优却可能招悔的激进」更可取。学会在合适的时位安于「无悔」,是一种成熟的决策智慧。

第四,敛感于「脢」,亦是修身「虚受」之功。 大象传「君子以虚受人」,是咸卦总纲。九五「咸其脢」,把感收到背脊深处、近于无心,正是「虚受」工夫的一种体现——心愈虚,则受愈广;感愈无心,则应愈真。今人处纷扰之世,外缘交感、信息憧憧,最易堕入「憧憧往来」的躁动(九四之病)。咸九五示人以「脢」之静:把那些浮泛外露的感应收敛下来,沉潜于内,存一段「虚而能受、静而能应」的从容。如此,则不为外物所役,不为势位所累,方能在万感交侵之中守住自己的中正,得一个长久的「无悔」。

要之,咸九五一爻,以「背脊之肉」状「沉静内敛、无心而感」之象,以「无悔」许其守静自持之得,以「志末」惜其感不外达之穷。它教居尊者敛感、教近穷者守静、教纷扰中人「虚受」,于先秦两汉「感而以虚、无心而应」的易学精神中,别具一种深沉含蓄、敛华就实的中道之美。读《易》至此,乃知「感」之极,不在喧腾外发,而在背脊深处那一点沉静无声、却厚重如山的真感——此咸九五「无悔」之所以可贵,亦《周易》示人以「敛、虚、静、退」之大智慧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