䷇ 比卦
卦辞
"吉":比卦吉利。"原筮元永贞,无咎":推原占筮的结果,需要具备元始、恒久、守正三种品德,才能无咎。"不宁方来":不安宁的诸方都来归附。"后夫凶":迟到的人则凶。比卦讲的是亲附、团结之道。九五为唯一阳爻居君位,其余五阴来亲附,象征众人归附明君。但归附要及时,迟疑不决者将被淘汰。
彖辞
解释卦辞之义"比,吉也,比,辅也,下顺从也":比是吉利的,比是辅助,下面的人顺从归附。"原筮元永贞,无咎,以刚中也":推原占筮要求元始、恒久、守正才无咎,是因为九五刚爻居中位。"不宁方来,上下应也":不安宁的各方前来归附,是因为上下相应。"后夫凶,其道穷也":迟到者凶,是因为他的路已经走到尽头了。
大象
君子应效之象比卦下坤(地)上坎(水),地上有水。"地上有水,比":水在地面上流淌,水与地紧密相依,这就是比(亲附)。"先王以建万国,亲诸侯":先王观此卦象,建立万国、亲近诸侯。水依附于地,如同诸侯归附天子,这是古代封建制度的理想图景。
爻辞
六爻之辞与小象"比之初六,有他吉也":比卦初六,还有其他的吉利。初六是比卦的开始,最先来归附。"有孚比之,无咎":怀着诚信来亲附,没有过失。"有孚盈缶,终来有他吉":诚信满溢如同装满了瓦罐,最终会有意想不到的吉利。"缶"是陶制容器,虽然朴素但装满了诚意。这一爻强调:亲附的基础是真诚。
查看详解"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":从内部来亲附,不会失去自我。六二居下卦中位,阴爻居阴位,中且正,与九五正应。"比之自内,贞吉":从内心真诚地亲附,守正则吉。这一爻强调:真正的归附不是丧失自我,而是发自内心的认同。六二因为中正之德,能够在亲附他人的同时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。
查看详解"比之匪人,不亦伤乎":亲附了不正当的人,岂不是令人伤心吗?六三不中不正,象征亲附对象选择错误。"比之匪人":亲近了不该亲近的人。这是比卦中最严重的警告:选择亲附的对象至关重要。如果跟错了人,不仅得不到好处,反而会受到伤害。
查看详解"外比于贤,以从上也":向外亲附贤者,是为了追随上位的九五。六四紧邻九五,从外部(上卦)来亲附君主。"外比之,贞吉":向外部(向上)亲附,守正则吉。六四阴爻居阴位得"正",又紧邻九五,位置得当。这一爻说明:亲附要选择正确的方向——向贤德之人靠拢。
查看详解"显比之吉,位正中也":光明正大地亲附,吉利,因为位居正中。"舍逆取顺,失前禽也":放走逆向逃跑的猎物,只取顺从的——这就是"失前禽"。"邑人不诫,上使中也":封邑的百姓不需要警戒约束,是因为上位者行事中正。九五是比卦的主爻,以阳刚中正之德居君位。"显比":光明正大地亲比,不搞阴谋手段。"王用三驱":天子田猎时只围三面,留一面让猎物逃走——象征仁政,不赶尽杀绝。
查看详解"比之无首,无所终也":亲附没有开头(来得太晚),就没有好的结局。上六处于比卦之极,是最后才来归附的。"比之无首,凶":亲附却没有领头(或没有从一开始就参与),凶。这呼应了卦辞"后夫凶"——归附要及时,犹豫观望到最后才来的人,已经失去了机会。
查看详解序卦
"比者,比也。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":比是亲附。亲附之后必然有所积蓄,所以接下来是小畜卦。从比到小畜的逻辑:团结之后开始积蓄力量。
杂卦
"比乐":比卦的本质是快乐。众人亲附和睦,自然快乐。这与师卦的"忧"形成鲜明对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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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义与应用详解深度详解
6,979 字卦名训诂:「比」之本义与亲辅之道
「比」字之义,先当从《说文》《尔雅》入手。《说文·比部》:「比,密也。二人为从,反从为比。」许慎以为「比」乃二人相并、相次、相亲密之象——两人同向而行为「从」,反向相并而立则为「比」。其字形本即两人并肩靠近之形,故「比」之本训为「亲」「近」「并」「密」。《尔雅·释诂》亦训「比」为「俌」(辅),《彖传》径曰「比,辅也」,正与《尔雅》《说文》相发明。是「比」之为道,乃亲近相辅、众志相附之谓。
由此一字而引申,「比」有数义并行于先秦两汉之文。其一为「比邻」「比次」,相次第而密接,如《周礼·地官》「五家为比,使之相保」,郑玄注:「比,犹并也。」乡遂之制以五家为最小之单位曰「比」,盖取相亲相保、守望相助之义,此正与卦义「下顺从」「上下应」相合。其二为「比类」「比方」,相方比而较其同异。其三为「朋比」,党与相附。其三义之中,卦之取义专主第一义之「亲辅顺从」,而又隐含第三义「朋比」之戒——亲附若不以正、不以孚,则流为朋党,故卦辞特设「原筮元永贞」与「后夫凶」二语以为之范。
《序卦传》曰:「众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;比者,比也。」(按本卦《序卦》文当作「众必有所比」承师卦而来,下文「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」则启下卦。)《杂卦传》曰:「比乐师忧。」师与比为一往一复之对卦,师卦众聚而行险,忧也;比卦众附而相亲,乐也。一字之间,而众之聚散忧乐尽见。可知「比」之核心,在「众之所归」——师以一阳统众而行险,比以一阳为众所亲附而处顺,皆「以一统众」之卦,而险顺殊途,忧乐异情。
上下二体与八经卦取象:地上有水
比卦下坤上坎(䷇),坤为地,坎为水,故《大象传》曰「地上有水,比」。此一象最当玩味。水之在地,非如雨之在天、泉之在山,而是已落于地、浸润于土、与地相亲相比、无有间隙之水。地得水而润,水得地而停,二者相著相附,密合无间,故曰「比」。《说卦》:「坎为水」「坤为地」「坎陷也,水流而不盈」;水性就下而流注于地之坳处,地势卑而承受其水,是水自来亲地、地自来受水,「亲辅顺从」之象昭然。
再以八经卦之德观之。坤德为顺、为众、为厚、为承载;坎德为险、为陷、为劳、为通、为孚信(坎中实,故为孚)。下卦坤顺,正应《彖传》「下顺从也」一句——五阴在下,柔顺以从乎一阳;上卦坎中一阳为五之尊位,刚中而为众阴所亲附。坤之「众」与坎之「一阳」相遇,便成「万民亲附一君」之大象。《说卦》又云坤「为众」,坎「为通」,众而能通,则上下交孚,比道成矣。
水流于地,又有「无所不周」之象。水之浸地,无微不入、无远不至,故先王法之以「建万国、亲诸侯」——王化所及,如水之润土,遍及四方,无有隔绝。此即坎水着地、周流弥漫之取象,最切于「比天下」之事。
卦德卦才:一阳五阴,刚中而众顺
比卦之卦才,全系于九五一爻。全卦五阴一阳,阳爻独居第五之尊位,得位(阳居阳位)、得中(居上卦之中),是为「刚中」。《彖传》两释卦辞之吉,皆归本于此:「原筮元永贞,无咎,以刚中也」——所以能元善、能永、能贞而无咎者,正因九五以刚健中正之德居尊位,为众阴所共仰;「不宁方来,上下应也」——所以不宁之方亦来归者,正因一阳居中而五阴上下来应。
「以一阳为主」之卦,《易》中凡数卦:师、比、谦、豫、剥、复。师与比皆一阳五阴。师之一阳在下卦之中(九二),为将帅之象,将在外而统众以行险;比之一阳在上卦之中(九五),为君上之象,君居尊而抚众以处顺。同是一阳统众,而所居之位不同,则一为「以臣将兵」、一为「以君抚民」,时义判然。这正见《易》道「同德异位则异时」之精微。
九五既为成卦之主,则五阴之向背,全视其与九五之远近顺逆而定。六二与九五正应,又同居中位,故二「比之自内,贞吉」,自内而应,不待外求,乃比之最得正者。六四承九五而比,「外比之,贞吉」,舍下而从上,亲贤以从君,亦得正。上六居九五之上,比之而无所统首,是「后夫」之凶象。六三上无应、下乘逆,所比非人,故「比之匪人」。初六居最下,去君最远,然以有孚之诚,终亦来附而「有他吉」。一阳之德所被,远近向背,吉凶森然,皆「刚中」二字之所摄。
卦辞逐句训释
「比,吉」
卦辞首揭一「吉」字,统全卦之断。《彖传》申之曰「比,吉也」,又曰「比,辅也,下顺从也」。何以「比」便「吉」?盖天下之大患莫如离散,天下之大善莫如相亲。众而相比、上下相辅、柔顺以从乎正,则人心归一、政令通行,故其占为吉。然此「吉」非无条件之吉——下文「原筮」「永贞」「后夫凶」层层设限,正所以防「比」之流为「朋比」「妄从」。故「比,吉」者,乃「比之以正」方吉,《易》之于人事,未尝有无条件之吉也。
「原筮,元永贞,无咎」
此句最费训诂,当逐字析之。
「原」字,《说文》本作「灥」,「水泉本也」,引申为「本」「再」「推原」。于此当训为「再」,谓再三审筮。《周礼·春官》大卜「掌三兆」「掌三易」,凡国之大事,筮而不吉则改卜、再筮,所谓「卜不习吉」(《尚书·大诰》)「初筮告,再三渎」(蒙卦辞)皆言筮事之慎。比者,众之所归、君民相亲之大事,非可轻定,故必「原筮」——推原其本、再三详筮,必得「元永贞」之德而后可比,然后「无咎」。一说「原」训为「原本」「推究本原」,谓推究所比之本是否元善可久而正,义亦相通。要之,「原筮」二字示「比」之不可苟、不可轻,必审之又审,确其当比而后比之。
「元永贞」三字,乃所比者所当具之德,亦即筮而当得之占。「元」者,善之长也,大也(《文言》释乾「元者善之长也」,先秦两汉以「元」为大、为善之始)。「永」者,长也、久也(《尔雅·释诂》:「永,长也。」)。「贞」者,正也、固也(《说文》:「贞,卜问也」,引申为正固;《易》之「贞」多训正)。三字连言,谓所亲比之主当具元善、长久、贞正之德——惟其元善,故可亲;惟其永久,故可恃;惟其贞正,故可从。九五刚中得正,正当此「元永贞」之实,故众阴来比而无咎。
「无咎」者,《系辞》曰「无咎者,善补过也」。比道本有「比匪其人」「妄相党附」之过患,惟「原筮」而得「元永贞」之主,乃能补此过而无咎。是「无咎」非本来无过,而是慎择所比、补过于未然之谓。
「不宁方来,后夫凶」
「不宁方来」,旧有二读。一读「不宁」连「方来」,谓不安宁之邦国、未归附之方域亦皆来归——比之德盛,则远人不安于不附而争先来比,《彖传》「不宁方来,上下应也」正取此义:上下交相感应,故四方未宁者咸来。「方」训为「邦」「方国」,先秦「多方」「四方」「鬼方」之「方」皆指方国,此读最允。二读「不宁」为「不遑宁处」,谓人不安居而急来相比,义亦可通,然不如前读之切于「建万国、亲诸侯」之大象。综之,此句言比道之感召力——王者立中以为众归,则未附之方亦惕然不安、争相来附,唯恐其后。
「后夫凶」,承上而设戒。「夫」者,人之通称(《说文》:「夫,丈夫也」,引申为人)。「后夫」谓后至之人、最后来比者。四方既争先来比,则迟疑观望、最后乃至者,已失其几、穷于其道,故凶。《彖传》曰「后夫凶,其道穷也」——比之为道,贵在及时相亲;众皆已比而己独后,则孤而无与,其道至此而穷尽,安得不凶?上六「比之无首,凶」,正「后夫」之爻象:居一卦之终,比而无所统首、无所终归,即「后夫」之穷。
合卦辞通观:比之吉,必慎其所比(原筮),必择其元永贞之主而从之,则未附者争来(不宁方来),而后至者反凶(后夫凶)。一吉一凶之间,全在「及时择正而比」六字。
《彖传》申说:刚中、上下应、其道穷
《彖传》之释,三层相承,皆所以推明卦辞之故。
「比,吉也,比,辅也,下顺从也」——先释卦名卦义。以「辅」训「比」,本《尔雅》;「下顺从」者,指下五阴顺从上之九五,亦即坤体之顺。此释「比,吉」之所以然:相辅而下顺,故吉。
「原筮元永贞,无咎,以刚中也」——释卦辞之核心在「刚中」。所以堪当众比、所以元永贞而无咎者,以九五一阳刚健而居中。此「刚中」二字,是全卦之枢纽,亦汉易「以爻位释卦」之典范——以爻之刚柔、当位与否、得中与否,断卦德之吉凶。
「不宁方来,上下应也」——释「不宁方来」之故,在「上下应」。九五居中,下应六二(正应),又五阴皆上下环拱而应之,故四方来归。「上下」既可指六二与上六之上下夹辅九五,亦可泛指五阴之环应一阳。
「后夫凶,其道穷也」——释「后夫凶」之故,在「其道穷」。穷者,尽也、极也。后至者比道已极、无可再附,故穷而凶。
《彖传》通体以「位」「中」「应」三义解卦,不及一字玄虚,正先秦两汉易学「即象数以明义理」之本色。
《大象传》:先王以建万国、亲诸侯
「地上有水,比;先王以建万国,亲诸侯。」六十四卦《大象》多言「君子以」,独此卦与师、临、观、噬嗑、复等数卦言「先王」「后」「上」,盖此卦所象者乃天下封建之大政,非一身修己之事,故称「先王」以明其为开国创制之事业。
「地上有水」之象,前已言其相亲相著。先王观此象而悟「建万国、亲诸侯」之道——水之周流于地,无远弗届、无微不润;先王之化行于天下,亦当如是。故分土建国,使诸侯各君其国、各子其民,如水之分润于各方之土;而天子则总揽其上,如地之统承众水。诸侯星罗于下,天子居中而抚之,上下相比相辅,则天下如水着地,密合无间,此「比天下」之极致。
「建万国」者,封建之事;「亲诸侯」者,比附之实。《周礼》之制、《诗·商颂》「邦畿千里,维民所止」、《诗·小雅》「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」,皆此「比天下」之政教。先王不以一人独治天下,而以分建亲附之法,使天下相比而归于一,正得坎水坤地相亲之象之精意。其修身之喻,则在「亲」之一字——上之于下,当以亲辅之诚相待,而非以威力相迫;惟亲乃能比,惟比乃能久。
六爻时位综述:一阳为主,远近顺逆定吉凶
六爻不逐解(另有专文),然可综其大势。比卦五阴一阳,九五为成卦之主、众阴所归,故六爻之吉凶,一以与九五之亲比向背、得正与否而定,又随其时位之初终内外而异。
初六居最下、去君最远,本难即比,然以「有孚」之诚为先,「有孚盈缶」——以质素之诚(缶,瓦器,质而不文,喻诚之朴实)相比,故「终来有他吉」,远者以诚终亦来归。此见「比贵以孚」,呼应坎中实为孚之德。
六二居下卦之中,与九五正应,又得中得正,「比之自内,贞吉」——自内心诚正而应乎上,不待外求、不自失守,乃比之最正者。《小象》「不自失也」,言其守正而后能比,比而不失其正。
六三阴居阳位,不中不正,上无应(与上六同阴不应),下乘逆,所比者皆非其人,故「比之匪人」。《小象》「不亦伤乎」,叹其比非其人之可伤。此爻独无吉占,正示「比而不择则伤」之戒,与卦辞「原筮」相呼应。
六四承九五而比,「外比之,贞吉」。四已出下体而入上体,舍下之三阴而上从九五之贤,《小象》「外比于贤,以从上也」——亲贤从上,得比之正。此见近君者当舍同侪之私党而上附于正。
九五成卦之主,「显比」——光明正大以比天下,非阴比私附。「王用三驱,失前禽」者,田猎之礼,三面驱禽而开一面,去者不追、来者不拒,《小象》「舍逆取顺」,正比道「来者亲之,去者不强」之大公。「邑人不诫」,化行于近,邑人不待戒令而自安,故吉。此爻最得「显比以正、宽以来众」之君德,乃卦辞「元永贞」「不宁方来」之实证。
上六居一卦之极,在九五之上,比而无所统首,「比之无首,凶」。《小象》「无所终也」——比道至此而穷,无首则无所归终,正卦辞「后夫凶,其道穷」之爻应。
综观六爻:以诚比者吉(初),以正比者吉(二、四),以显比者吉(五),比非其人者伤(三),后比无首者凶(上)。一卦之中,而「择正、以诚、及时、显大」之比道毕具。
汉易象数:卦气、纳甲、互体、卦变
卦气消息
比卦于卦气之说,非十二消息辟卦(消息辟卦为复、临、泰、大壮、夬、乾、姤、遯、否、观、剥、坤十二卦),乃六十杂卦之一。孟喜卦气以四正卦(坎离震兑)主二十四气、其余六十卦主一岁之候。比卦一阳在五,阴盛而阳方在上位主众,于时序约当阴气用事而一阳统之之候,其义在「众阴归一阳」,正合岁时万物各有所宗主之理。比之上卦为坎,坎为冬至所在之正卦,水德主之;下坤纯阴主众,合之则「众水归地、群阴宗阳」,于卦气为阴中见主、散而能聚之象。
纳甲
京房八宫纳甲,比卦属坤宫,为坤宫之归魂卦(坤宫八卦:坤、复、临、泰、大壮、夬、需、比,比为第八之归魂)。归魂者,游魂之后复归本宫之象,盖坤宫诸卦自坤而变,至需为游魂、至比则魂归,故比有「众归」「魂归本位」之义,与卦义「众之所比、各归其主」相印合,可谓象数与义理之巧合。纳甲之法,内坤纳乙未、乙巳、乙卯(自下而上,坤纳乙癸),外坎纳戊申、戊戌、戊子(坎纳戊)。世爻在三、应爻在上(归魂卦世在三爻),三爻「比之匪人」当世,正示「所比当慎」之占,亦见纳甲世应与爻辞之相发。(按纳甲干支配位之细,诸家小有出入,此举其大略,不强求字字密合。)
互体
比卦互体,二三四爻互坤(六二、六三、六四皆阴,成坤),三四五爻互艮(六三、六四、九五,下二阴上一阳,成艮䷳之象)。互坤为地、为众,重申「下顺从」「众相比」之义;互艮为止、为山,《说卦》「艮,止也」,于比有「比当有所止、有所守」之义——亲比而知止于正,则不流为朋党之妄,正与卦辞「贞」字相成。互艮又为门阙、为径路,水着地而有所止畜,下启《序卦》「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」之机。
卦变与旁通
虞翻卦变之说,以一阳五阴之卦多自师、剥、复等相推。比与师为反对(综卦),师䷆下坎上坤,比䷇下坤上坎,二卦相覆而成——师之九二,覆之即为比之九五;将帅在下,覆而为君上在上,「以臣统兵」翻为「以君抚民」,时义全易,此即《杂卦》「比乐师忧」之象数根据。
旁通(错卦)则比与大有相错:比䷇五阴一阳,大有䷍五阳一阴,阴阳全反。比以一阳为五阴所宗,大有以一阴为五阳所归(大有六五一阴居尊,众阳归之),一以阳为主、一以阴为主,而皆「众归于一」之象——比者「众民比一君」,大有者「众贤归一柔中之主」。错综之间,而「以寡统众、众必有所宗」之理愈明。
卦序与对待:师比之际,乐忧之间
《序卦》之次,师在前、比在后。师者,众也,行险以聚众而争;比者,亲也,处顺以抚众而和。一争一和、一忧一乐,天下之事,未有久争而不归于和、久聚而不归于亲者,故师之后必继之以比。《杂卦》「比乐师忧」,四字而尽其对待之情:兵凶战危,故忧;众亲相辅,故乐。
比之后,《序卦》继以小畜:「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」众既相比相亲,则必有所积聚畜养——人聚则财聚、众附则力畜,故比之后为小畜。此见《易》之卦序,非徒次第相承,乃事理之自然演进:师(聚众)—比(相亲)—小畜(畜养)—履(行礼),层层而下,皆人事之必至。
师比一往一复,又共明「一阳统众」之大义,而位异时异:师之一阳在内卦之中,主将兵于外,故曰「师出以律」「长子帅师」,其忧在险;比之一阳在外卦之中,主抚民于上,故曰「显比」「不宁方来」,其乐在和。学者于此二卦对观,则「以一驭众」之道,将兵与抚民之别,思过半矣。
义理人事与现实决策
比卦之义,落到人事与决策,其要有四,皆可为今人立身处世、组织治理之鉴。
其一,择所比者,必慎必正(原筮元永贞)。人不能孤立而存,必有所亲附、所归依——择业、择主、择友、择盟,皆「比」之事。然所比不可苟、不可轻,必「原筮」而审之又审,必择「元永贞」者而从之——其德元善乎?其道可久乎?其行贞正乎?三者具,乃可托身相比;否则便如六三「比之匪人」,所托非人,必受其伤。今人择人择事,最忌一时之利、一念之私而轻附,此爻此辞,千古之诫。
其二,相比以诚,不以势利(有孚比之)。初六「有孚盈缶」,以质朴之诚相比而终得吉;坎中实为孚,全卦之比皆以「孚信」为底。凡相亲附而恃势利、玩权谋者,势尽利穷则散;惟以诚相比者,远者终来、久而弥固。组织之凝聚、人际之相得,其本在「孚」不在「术」。
其三,及时而比,毋为后夫(后夫凶)。比贵及时。机者,难得而易失。众皆已比,己独迟疑观望、最后乃至,则孤立无与、其道穷尽。决策之际,审定所比之正而后,当机立断、及时归附,毋使「后夫」之凶临己。然须辨:及时非躁进,乃在「原筮」既审之后之果决——先审而后断,乃为得之。
其四,为众所比者,当显比以公(王用三驱)。居上位、为众所归者,其比天下之道,当如九五之「显比」——光明正大,去私党、绝阴比;如「王用三驱、舍逆取顺」,来者亲之、去者不强,宽大以来天下,而后「不宁方来」、四方咸归。为政为长者,若以私昵结党、以威力胁从,则非比而为朋,终必离散。惟以公以诚、以亲以正,乃能使天下相比而久安,如先王之「建万国、亲诸侯」,地水相亲,密合无间。
总之,比之一卦,自一字之训(亲辅顺从)、一象之取(地上有水)、一爻之主(九五刚中),而推及择主、相亲、及时、显公之大道。天下未有不相比而能成、不择正而能久者。审而后比,诚以相比,及时而比,公以待比——此比卦之教,亦立身治世之常经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