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部
官学百科 · 名部第三十九
朴 楚简原字
郭店 · 老子(甲) 简2

樸 · 无名之朴

以未斫之木喻道未分、性未凿的本真

前571—前286老子立义
未斫之木见素抱朴复归老子

定义
未经雕斫的本真、道之未分者
本义
未加工的原木(《说文》“木素也”)
关键语
见素抱朴、朴散则为器
意象群
婴儿、赤子、水、谷

定义与语源

“朴”(亦作“樸”)本是一个具体的木器语词,指未经砍削雕斫的原木。《说文》训“朴,木素也”,段玉裁注谓“素犹质也”,即以木之未加工者为朴。木一经斲削、雕琢,便成为各种器具,也就失去了它浑然未分的原样;未斲之前那种质地天然、无所修饰的状态,就是“朴”。老子拈出这个日常字眼,赋予它哲学的分量,用以譬喻道之未分化、物之未受人为雕凿的本真状态。

因此,“朴”在《老子》中既指一种存在的样态,也指一种价值的取向。就样态言,它是浑全未散、无名无形、尚未落为具体万殊的状态,与“道”“一”相通;就价值言,它是老子所推重的归宿——去其巧饰造作,返于质素本真。与“朴”意近相连的还有“素”(未染之丝)、“婴儿”“赤子”(未受习染之人)、“谷”“水”(卑下含容之物),它们共同构成一组“未分而纯全”的意象群。理解“朴”,须扣住这个从“未斫之木”生长出来的核心意象:凡加于本真之上的雕琢、名相、机巧,都是“朴”的散失。

《老子》中的朴

“朴”是《老子》的高频意象,散见多章而义脉一贯。十九章“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”,把持守本真与减损私欲并举,作为“绝圣弃智”之后的正面归趣。二十八章“朴散则为器,圣人用之,则为官长;故大制不割”,以原木被斲散而成器,喻浑全之道落为万殊之用;圣人善用者,仍能守其未散之整全,故“大制不割”——最好的裁制反而不加割裂。同章又言“复归于朴”——“知其荣,守其辱,为天下谷;为天下谷,常德乃足,复归于朴”,正以守辱处下为复朴之方,把朴立为修养所当回归的本始。十五章又以“敦兮其若朴”形容善为道者,浑厚若未斲之木,见“朴”亦可状体道者的气象。三十二章“道常无名,朴虽小,天下莫能臣也”,以朴之微小而不可臣役,状道之不可宰制;三十七章“化而欲作,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”,则以“无名之朴”镇止萌动的贪欲。

这些章句在出土本中多有异文,值得对读。郭店楚简《老子》甲组,十九章作“视素保仆(朴),少私寡欲”,“见”作“视”、“抱”作“保”、“朴”写作“仆”;三十二章作“道恒亡名,朴虽微,天地弗敢臣”,“常”作“恒”、“无”作“亡”、“小”作“微”、“天下莫能臣”作“天地弗敢臣”;三十七章亦作“将镇之以亡名之朴”。这些异文一面印证了“朴”这一意象在战国中期以前已然确立,一面也提示传世本经过后人的整齐润色。校读出土本,可使我们更贴近老子学说的早期面貌。

朴的意象与治道

“朴”很少孤立出现,它总与一组“未分、纯全、柔弱”的意象相呼应。老子形容善为道者“敦兮其若朴”,又以“婴儿”“赤子”喻未受习染、精气充和之人,以“素”喻未染之丝,以“谷”“水”喻卑下能容之物。这些意象合起来,指向同一种理想:去除后天的机巧、名相与欲望,复归于生命与道本有的质素。故“抱朴”不是退回蒙昧无知,而是在识见之后自觉地敛华就实、守本抑末——正如“复归于婴儿”不是真变回婴儿,而是复其纯全之德。

就义理言,“朴”之可贵还在于它的“全”。器是朴之散,是浑全被分割、被规定为某一具体用途之后的产物;朴则是尚未被分割、涵摄众用而不落于一用的整全,故与“道”“一”相通。老子贵朴而未尝轻器,只是提醒:一旦逐器而忘朴、竞巧而失本,人便在日趋精细的造作中离道日远。守朴,正是要人于万殊之用中不忘那未分的本源,使“为”不至于伤“真”。

落到治道,“朴”尤具政治含义。老子主张在上者收敛欲望与作为,则民风自归淳厚:“我无欲而民自朴”“不欲以静,天下将自定”。反之,若在上者尚巧尚智、多欲多为,则民亦随之趋于机诈。故“镇之以无名之朴”,是以君上的质素无为,止息天下萌动的贪求。这一治道之“朴”,与“自然”“无为”相为表里:正因为治者能守朴抱素、不以巧饰扰民,百姓才得以顺其本性而自化自朴。

儒道之辨

“朴”最能显出儒道价值取向的分歧,其焦点在于如何看待“文”。孔子论君子,标举文质相济:《论语·雍也》说“质胜文则野,文胜质则史,文质彬彬,然后君子”。“质”是内在的朴实本真,“文”是礼乐修饰、人文教养;质多而文不足则粗野,文多而质不足则浮华,唯有二者相配得宜,方成君子。可见儒家并不否定质朴,但决不以质朴为足,而要以“文”来节饰、成就它——礼乐人文正是使质朴之性得以挺立、光大的凭借。

道家的取向恰相对反。老子要“见素抱朴”,甚至“绝圣弃智”“绝巧弃利”,视礼乐名相、机巧智故为对本真的斲丧;他所求的不是文质彬彬,而是宁取质素、损文归朴。故同样面对“文”与“质”,儒家求其相济而重文之化成,道家求其反本而斥文之伪饰。这一分歧背后,是两种根本判断的对立:儒家以为人性须经人文教养方能成就,道家以为人为造作恰恰是对本真的破坏。“朴”之一字,遂成为道家反雕琢、贵自然的价值旗帜,与儒家郁郁乎文哉的人文理想两相映照。

后世流变

“朴”作为道家的核心价值,后世沿用不衰:庄子及其后学以“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”,把守朴推向审美与境界;黄老、道教承之,益重返朴归真、抱朴守一,晋人葛洪径以“抱朴子”自号。它又渗入日常语言,“朴素”“淳朴”“返朴归真”成为通用之词,然其义已多泛化。凡此皆出先秦之外。返其本始,“朴”始终是老子从“未斫之木”提炼出的一个意象:以之喻道之未分、性之未凿,标举一种去伪存真、敛华就实的价值,与“素”“婴儿”“自然”相贯,而与儒家的文质彬彬遥相对照。

经典文句

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。
——《老子》十九章

持守本真、减损私欲;郭店简甲作“视素保仆(朴),少私寡欲”。


朴散则为器,圣人用之,则为官长。故大制不割。
——《老子》二十八章

原木斲散而成器,喻道由浑全落为万殊;圣人守其未散,故最好的裁制不加割裂。


道常无名,朴虽小,天下莫能臣也。
——《老子》三十二章

以朴之微小而不可臣役状道;郭店简甲作“道恒亡名,朴虽微,天地弗敢臣”。


化而欲作,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。
——《老子》三十七章

以君上的质素无为镇止萌动之贪欲;郭店简甲作“将镇之以亡名之朴”。


我无事而民自富,我无欲而民自朴。
——《老子》五十七章

在上者收敛欲为,民风自归淳朴,是“朴”落于治道之义。


质胜文则野,文胜质则史。文质彬彬,然后君子。
——《论语·雍也》

儒家求文质相济、以文成质,与道家见素抱朴、损文归朴恰成对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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