窃位之辨:《论语》"臧文仲其窃位者与"章深解
本文深入解析《论语》孔子论臧文仲“窃位”章,通过详尽训诂与考论,探讨“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”背后的政治伦理。结合《左传》《史记》等典籍,揭示权力合法性与举贤任能的命题,还原孔子对用人之道的深邃思考。

第二十一章:此章之于两汉经学之影响
此章在两汉经学中受到了高度重视,其影响深远而广泛。
汉代学者对《论语》的传习分为三个主要系统:《鲁论》《齐论》《古论》。《鲁论》为鲁人所传,凡二十篇;《齐论》为齐人所传,凡二十二篇,多《问王》《知道》二篇;《古论》出于孔子壁中,凡二十一篇,篇次与《鲁论》《齐论》有异。此章在三个系统中都有传承,文字上无重大异同,说明此章的文本在汉初已经相当稳定。
西汉末年,安昌侯张禹合《鲁论》《齐论》为一,号《张侯论》。东汉时,郑玄以《鲁论》为底本,参照《齐论》《古论》作注。何晏集汉魏诸家注而成《论语集解》。此章在这些注本中都有收录和讨论。
何晏《论语集解》引包咸注曰,窃位谓不推贤进士。包咸为东汉初年经学家,其注简洁明了,直指此章核心——窃位的实质就是不推荐贤能之士。这一训释与前文分析完全吻合:窃位不是说臧文仲的才能不配他的位子,而是说他不尽举贤之责、辜负了这个位子所承载的公共责任。包咸以"推贤进士"四字训释"窃位",言简意赅,抓住了要害。
汉代学者对此章的理解,大致延续了先秦儒学的基本取向,但也有一些新的发展。
第一,臧文仲的形象在汉代更加复杂化。《史记·鲁世家》《汉书·古今人表》等对臧文仲有所记载。《汉书·古今人表》将古今人物分为九品,臧文仲被列入中等偏上的品第,反映了汉人对他功过参半的评价。值得注意的是,班固编撰《古今人表》时,显然参考了孔子的评价——臧文仲虽然被时人谥为"文",但因孔子批评其"窃位",故不能列入最高品第。柳下惠则被列入较高品第,其在汉人心目中的地位明显高于臧文仲。这说明孔子的评价在汉代已经深刻影响了人们对这两个人物的判断。
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对臧文仲的记载相对简略,但在涉及鲁国政治的篇章中,能感受到司马迁对鲁国世卿政治的复杂态度。司马迁本人经历了"李陵之祸",深知直言之难,对柳下惠"直道事人"的坚持当有深切的同情。
第二,举贤思想在汉代获得了制度化的支撑。汉代建立了察举制——由地方官吏向中央推荐人才的制度,设有孝廉、茂才等科目。这一制度的理论基础,正是先秦儒学的"选贤与能"思想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汉代的察举制就是对孔子"窃位"批评的制度化回应——你不能再像臧文仲那样知贤不举了,因为举荐贤才现在是你的法定义务。
察举制要求郡国守相按定期向中央举荐人才。如果应当举荐而不举荐,则要受到处罚。汉武帝元光元年诏曰"不举孝,不奉诏,当以不敬论;不察廉,不胜任也,当免"。这意味着,不举荐孝廉就是不敬之罪,不考察廉能就说明你不胜任你的职位——"不胜任"一词,实际上就是"窃位"的制度化表述。你占着这个位子却不尽选才之责,你就不配这个位子。孔子对臧文仲的道德批评,在汉代变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范。
然而,制度化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。汉代的察举制在实行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弊端——举荐沦为门路交换,权贵之家垄断察举名额,真正的贤才依然难以脱颖而出。民间有谚云"举秀才,不知书;察孝廉,父别居",讽刺察举制的名不副实。这种现象说明,"窃位"的问题并不能仅仅通过制度来解决——如果在位者的内心没有真正的举贤意识,再好的制度也会被架空。孔子的批评之所以历久弥新,正因为它指向的是人心的层面,而非制度的层面。
第三,汉代经学家在讨论此章时,往往将其与当时的政治现实联系起来。汉代同样存在着权臣嫉贤妒能、排斥异己的现象,因此此章的批评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。经学家通过阐释此章,既是在解经,也是在借古讽今。西汉的经学与政治关系密切,经学家通过对经典的解释来影响国家政策,"窃位"之论正是他们批评时政的有力武器。
刘向《说苑》《新序》中亦多次引及臧文仲与柳下惠之事,将其作为用人得失的典型案例来讨论。刘向生活在西汉末年,目睹了外戚专权、朝政日非的局面,他编撰《说苑》《新序》,大量引用古代故事来劝谏君主、警示权臣。臧文仲不举柳下惠的故事,在他笔下成为了一个关于用人失当的经典反面教材。刘向的引用说明,此章所讨论的问题——如何正确地使用权力、如何公正地选拔人才——在汉代依然是最核心的政治议题。
《韩诗外传》亦载柳下惠事迹甚详,发挥其贤德之行,用以规劝时人。韩婴为汉初经学家,传《诗》于燕赵之间。其书多引先秦故实以说诗义,柳下惠之事亦在其中。这说明柳下惠的形象在汉代经学中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道德典范,而臧文仲不举荐柳下惠的行为则成为反面教训。
第四,汉代对"窃位"概念的扩展运用。"窃位"一词在汉代的使用范围远超孔子原意,几乎成为批评一切不称职的在位者的通用语。汉代士人在上书言事中,常常引用"窃位"之论来批评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吏。这说明孔子的这一概念已经超越了原来的特定语境,成为一个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政治伦理术语。
汉代班固《白虎通》论及官制与选士,亦以举贤为官之首务,其论虽未直引此章,然精神一贯。《白虎通》为章帝时白虎观会议的记录,代表了东汉官方经学的立场。其中关于选士用人的讨论,充分体现了先秦以来"唯贤是举"的思想传统。由先秦至两汉,"居位者当举贤"的命题,从道德训诫发展为政治制度,从个人品评扩展为治国方略,其源头之一即在孔子此章之论。
第五,汉代的学术讨论还涉及一个有趣的问题:臧文仲之谥何以为"文"?如前所述,"文"是美谥之首,而孔子却批评他"窃位"。这种矛盾在汉代引起了讨论。一种解释是,谥号是对一个人一生功过的总评,臧文仲虽在用人方面有过错,但在其他方面(政治才干、外交能力等)仍有可称道之处,总体上足以当得起"文"这个谥号。另一种解释是,谥号反映的是当时人的评价,而当时人的评价不一定正确——正如臧文仲被认为是智者,但孔子认为他并不真正智慧。这种讨论本身就反映了汉代学者对评价标准的深入思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