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窃位之辨:《论语》"臧文仲其窃位者与"章深解

本文深入解析《论语》孔子论臧文仲“窃位”章,通过详尽训诂与考论,探讨“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”背后的政治伦理。结合《左传》《史记》等典籍,揭示权力合法性与举贤任能的命题,还原孔子对用人之道的深邃思考。

玄机编辑部 2026年5月7日 预计阅读 101 分钟 PDF Markdown
窃位之辨:《论语》"臧文仲其窃位者与"章深解

第十二章:举贤使能——儒家用人观的基石

此章涉及的第二个重要义理命题,是举贤使能的问题。

在孔子的政治思想中,举贤是执政者最重要的职责之一。《论语》中关于这一主题的论述甚多:

"举直错诸枉,则民服;举枉错诸直,则民不服。"(《为政》)——把正直的人提拔上来,放在邪曲的人之上,百姓就会信服;把邪曲的人提拔上来,放在正直的人之上,百姓就不会信服。此章明确了用人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政权的合法性和百姓的认同。

"举直错诸枉,能使枉者直。"(《颜渊》)——举用正直之人,能使邪曲之人也变得正直。此章指出用人不仅有直接的效果(让对的人做事),还有间接的感化效果(带动风气的改变)。

"先有司,赦小过,举贤才。"(《子路》)——子路问政,孔子回答说:首先要建立好各级官署的制度,然后要宽恕小的过错,然后要举荐贤能的人才。在这里,"举贤才"被列为治国三要事之一。

樊迟问"何为知(智)",孔子答"知人"(《颜渊》)。在孔子看来,智慧的核心在于能识别人的贤愚善恶。而识别之后的下一步,就是举荐贤者、远离不肖者。知人而不能用人,那"知人"又有什么意义呢?

这些论述汇合在一起,构成了孔子用人观的完整图景:第一,举贤是执政者的首要责任;第二,用人是否公正是政治好坏的试金石;第三,能否识人用人是衡量执政者智慧的标准;第四,举用贤者不仅直接有利于政事,还能间接改善社会风气。

回到本章,臧文仲的过错就更加清晰了。他"知柳下惠之贤"——他具备了识人的能力;但他"不与立"——他没有把识人的能力转化为用人的行动。在孔子看来,这种知而不行的状态,比根本不知还要可恶,因为它意味着故意的渎职。

此处还须补充论及先秦时代"举"与"荐"之具体内涵。在当时的政治实践中,举贤并非仅仅是口头上的推荐,它涉及一套复杂的程序。执政者需要在适当的场合(如朝会、议政)向国君正式推荐某人,说明其才德和适任之处,有时还需要以自己的声誉为担保。这种举荐一旦被接受,被举荐者获得任命,举荐者就要为其表现负一定的连带责任。正因为举荐涉及风险和责任,一些执政者出于规避风险的心理而不愿举荐他人——万一被举荐的人出了问题,自己也要受牵连。但在孔子看来,这种因噎废食的心态恰恰是渎职的表现——你害怕承担责任,所以你不举贤;你不举贤,所以你没有尽到你该尽的责任。你在其位,就应当承担在其位所带来的风险和责任。

再进一步思考:为什么孔子如此重视举贤?因为在孔子的政治理想中,政治的目的是"博施于民而能济众"(《雍也》),是让天下人都过上好日子。要实现这个目标,就需要最好的人来治理国家。一个贤能之人被闲置不用,就意味着天下少了一分善治的可能。而这笔账,要算在那些有权举荐却不举荐的人头上。

孔子弟子仲弓问政时,有一段对话尤为切要。仲弓曰:"焉知贤才而举之?"孔子曰:"举尔所知。尔所不知,人其舍诸?"(《子路》)仲弓的问题切中要害:我怎么知道谁是贤才而去举荐他呢?天下贤才那么多,我不可能都认识。孔子的回答非常精辟:你先举荐你知道的贤才,至于你不知道的,别人也会来举荐他们。这段对话有两层含义:第一,举贤不需要你认识天下所有的贤才,你只需要举荐你知道的——这就把"不知"这个借口给堵死了。第二,如果每个人都举荐自己知道的贤才,那么天下的贤才自然都能被发现和任用——这是一种分布式的选才机制。

将这段对话与本章对照,臧文仲的过错就更加无可辩驳:孔子只要求你"举尔所知"——举荐你知道的贤才。臧文仲确确实实"知"柳下惠之贤,但他就是不举。连"举尔所知"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,还怎么当执政大夫?

这里还涉及一个重要的政治伦理问题:举贤与私利的冲突。臧文仲不举柳下惠,可能有多种原因(下详),但其中一个最可能的原因是:举荐一个比自己更贤能的人,可能威胁到自己的地位。这种担忧是人之常情,但在孔子看来,这恰恰是需要克服的私心。"克己复礼为仁"(《颜渊》),克服自己的私欲、回归到礼的公共规范上来,这才是仁。举贤要求执政者超越个人利益的考量,以天下之公器为公器,而非据为己有。臧文仲未能做到这一点,故曰"窃位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