窃位之辨:《论语》"臧文仲其窃位者与"章深解
本文深入解析《论语》孔子论臧文仲“窃位”章,通过详尽训诂与考论,探讨“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”背后的政治伦理。结合《左传》《史记》等典籍,揭示权力合法性与举贤任能的命题,还原孔子对用人之道的深邃思考。

第十五章:正名与窃位——孔子政治哲学之一贯
要深入理解"窃位"之说,需要将其置于孔子政治哲学的整体框架中来考察。
孔子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是"正名"。《论语·子路》载,子路问孔子如果卫君用您执政,您将首先做什么?孔子答曰:"必也正名乎!"名不正则言不顺,言不顺则事不成,事不成则礼乐不兴,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,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。
"正名"的核心思想是:名与实须相符。你叫什么名,你就应该做什么事。名是实的标准,实应当符合名的要求。当名与实发生背离时,政治秩序就出了问题。
"窃位"正是名实背离的一种表现。臧文仲名为执政大夫(名),但不尽执政大夫之责——举贤任能(实),这就是名实不符。他顶着"执政大夫"的名号,却没有做执政大夫该做的事,那这个名号就是虚的、偷来的——这就是"窃位"。
与"正名"密切相关的是"君君臣臣父父子子"的思想(《颜渊》)。齐景公问政于孔子,孔子对曰:"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。"每一对词中,前者是名(身份),后者是实(行为)。做君主的要像个君主,做臣子的要像个臣子。这不是在描述现实(现实中很多君不君、臣不臣),而是在提出要求——每个人都应该按照自己的身份来行动。
将这一思想应用到臧文仲身上:你是执政大夫,你就应该像个执政大夫的样子——识人用人,举贤去不肖。你不这样做,你就不是一个真正的执政大夫,你只是一个占据着执政大夫位子的人——窃位者。
从更宏观的角度看,"窃位"说反映了孔子对政治权力本质的理解。在孔子看来,政治权力不是一种私有财产,而是一种公共责任。位是载体,责是内容。没有责任的位子是空壳,占据这个空壳的人就是窃位者。这一思想在后来的儒学传统中被不断发展和深化。
值得注意的是,孔子的"窃位"说与当时的世卿世禄制度形成了潜在的紧张关系。在世卿世禄制下,位是世袭的,你的父亲是卿大夫,你就是卿大夫,与你有没有德行、有没有能力无关。孔子的"窃位"说隐含着对这种制度的批评——仅凭血统和世袭来占据位子是不够的,你还必须尽到与这个位子相应的责任。如果你不尽责,你就是窃位者,不管你的血统有多高贵、你的世袭有多合法。
这一思想对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。它为后来的选贤与能、科举取士等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——位子应该给有德有才的人,而不是仅仅给有背景的人。虽然从制度层面上这些变革要到很久以后才实现,但在思想层面上,孔子已经为之奠定了基础。
在此还须论及"窃位"与"尸位"之关系。后世有"尸位素餐"一语,意为占着位子不做事、白吃俸禄。"尸位"与"窃位"意义相近而又有别。"尸位"侧重于不作为——你在位子上但不做事;"窃位"则更进一步——你在位子上不做事,因此你占有这个位子的行为本身就是不正当的。"尸位"是描述性的(你确实不做事),"窃位"是评价性的(你不做事所以你不配这个位子)。孔子用"窃"而不用"尸",正是要强调位与德、位与责之间不可分割的关联——你不是仅仅在浪费这个位子,你是在偷窃这个位子所代表的公共使命。
《诗经·魏风·伐檀》有"彼君子兮,不素餐兮"之句。所谓"不素餐",即不白吃饭,意指君子之在位者必有功德于民,方配享其俸禄。此诗之旨,与孔子"窃位"之论异曲同工。居位而不为民谋利者,其食也"素",其位也"窃"。
另须指出的是,孔子的"正名"思想并非仅仅是一种语言哲学或名实关系的讨论。它有着极为现实的政治关切。在孔子所处的春秋末叶,名实混乱已经到了极端严重的程度——君不君、臣不臣、父不父、子不子,政治秩序严重失范。季氏以大夫而行天子之礼(八佾舞于庭),陪臣执国命,三桓分公室——种种僭越行为层出不穷。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,孔子提出"正名",实际上是在呼吁恢复政治秩序:让每个人回到他应在的位置上,做他应做的事情。"窃位"之论,正是这一呼吁在用人问题上的具体体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