窃位之辨:《论语》"臧文仲其窃位者与"章深解
本文深入解析《论语》孔子论臧文仲“窃位”章,通过详尽训诂与考论,探讨“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”背后的政治伦理。结合《左传》《史记》等典籍,揭示权力合法性与举贤任能的命题,还原孔子对用人之道的深邃思考。

第十七章:窃位与让贤——反思先秦禅让传统
孔子之"窃位"说,还可以与先秦的禅让传统做一对照。
上古传说中,尧舜之际实行禅让——尧传位于舜,舜传位于禹,不是基于血统而是基于德行。《论语·尧曰》载尧之命辞曰:"咨!尔舜!天之历数在尔躬。允执其中。"这是一种以德传位的理想政治模式。
禅让的核心理念是:位应当归于有德者。如果在位者发现有比自己更贤能的人,就应该把位子让给他。这与"窃位"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:禅让是主动让出位子给更贤能的人,窃位则是明知有更贤能的人却不让出位子。禅让是政治美德的最高表现,窃位则是政治道德的严重缺失。
当然,我们不能简单地要求臧文仲禅让——他不是君主,他也不一定有把自己的位子让给柳下惠的权力。但孔子的批评所指向的精神方向与禅让传统是一致的:执政者应该以天下为公,以贤能为尚,不应该因为个人的利益而阻碍贤者上位。你可以不把自己的位子让出来,但你至少应该举荐贤者,让他们也有施展才华的平台。
这里有一个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:"让"与"举"的区别和联系。让是把自己的位子让给别人,举是给别人一个位子。让需要牺牲自己的利益,举则不一定需要。从这个角度看,举贤其实比禅让容易得多——你不需要失去什么,你只需要做出一个举荐的行动。但即便如此,臧文仲连这个最低限度的要求都没有做到。如果我们以禅让的标准来衡量他,他的行为就更加不堪了。
孔子对禅让传统是高度推崇的。他赞美尧之"巍巍乎"(《泰伯》),赞美舜之"无为而治"(《卫灵公》),赞美泰伯之"三以天下让"(《泰伯》)。在孔子的政治理想中,最好的政治是贤者在位、能者在职,每个人都在最适合自己的位置上。而实现这一理想的前提,就是在位者能够识贤、举贤、让贤。
"泰伯,其可谓至德也已矣。三以天下让,民无得而称焉。"(《泰伯》)泰伯三次让天下而民间找不到语言来赞美他,孔子称之为"至德"——最高的品德。如果说泰伯让天下是"至德"的话,那么臧文仲不举贤才就可以说是"失德"了。两者之间的巨大反差,更加凸显了"窃位"之行的严重性。
《论语·尧曰》完整记录了尧禅让给舜时的命辞:"咨!尔舜!天之历数在尔躬。允执其中。四海困穷,天禄永终。"尧在这段话中告诫舜:天命现在落在你身上了,你要诚实地把持中正之道。如果天下百姓陷入困穷,你的天禄就永远终结了。这段话有两层含义:第一,禅让的标准是天命和才德,不是血统和私情;第二,获得权力的人必须对天下百姓负责,否则就会失去权力。将这两层含义应用到本章的讨论中:臧文仲不举柳下惠,既违背了以才德选人的原则(第一层),也使鲁国百姓失去了一位可能造福他们的贤者(第二层)。
臧文仲之不举柳下惠,恰恰违背了这一理想。他不仅没有让贤(把自己的位子让出来),甚至连举贤(让柳下惠也有一个位子)都做不到。这就难怪孔子要批评他"窃位"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