窃位之辨:《论语》"臧文仲其窃位者与"章深解
本文深入解析《论语》孔子论臧文仲“窃位”章,通过详尽训诂与考论,探讨“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”背后的政治伦理。结合《左传》《史记》等典籍,揭示权力合法性与举贤任能的命题,还原孔子对用人之道的深邃思考。

第十九章:此章与《论语》全书之呼应
此章绝非孤立的一条论断,它与《论语》全书的思想体系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呼应。
第一,与"子路问政"章的呼应。子路问政,孔子答曰"先有司,赦小过,举贤才"(《子路》)。举贤才是治国的三大要务之一。臧文仲不举柳下惠,正是在这一要务上的失职。
第二,与"仲弓问政"章的呼应。仲弓为季氏宰,问政于孔子。孔子答曰:"先有司,赦小过,举贤才。"仲弓又问:"焉知贤才而举之?"孔子答:"举尔所知。尔所不知,人其舍诸?"(《子路》)孔子的意思是:你先举荐你知道的贤才,你不知道的,别人难道会埋没他们吗?这段对话直接呼应了本章:你"知"柳下惠之贤,你就应该"举"他。你不举你所知的贤才,那你在干什么?
第三,与"为政以德"章的呼应。"为政以德,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众星共之。"(《为政》)以德行来治理国政,就像北极星一样,安居其位而众星环绕。真正的"居其所"不是赖在位子上不动,而是以德行来赢得众人的拥戴。居位而无德(不举贤即是无德的一种表现),就不是"居其所",而是"窃其位"。
第四,与"不在其位不谋其政"章的呼应。"不在其位,不谋其政。"(《泰伯》)反过来说,在其位则须谋其政。臧文仲在执政大夫之位,就有义务谋举贤之政。不谋,即是窃位。
第五,与论"知(智)"诸章的呼应。前文已述,孔子认为臧文仲的"知"是有问题的。"何如其知也"(《公冶长》)直接质疑其智慧。本章的"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",则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这种伪智慧的本质——你能认识到贤才,但你不能善用贤才,这算什么智慧?
第六,与"遇与不遇"主题的呼应。《论语》中多次讨论到贤者与时世之间的关系。柳下惠的不遇,是这一主题的具体案例。而孔子的批评指出:贤者的不遇不全是时运使然,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位者的不作为。
以上诸章的呼应,说明"窃位"说不是孔子一时兴起的感慨,而是其一以贯之的政治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