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.4

故人苟生之为见,若者必死;苟利之为见,若者必害;苟怠惰偷懦之为安,若者必危;苟情说之为乐,若者必灭。故人一之于礼义,则两得之矣;一之于情性,则两丧之矣。故儒者将使人两得之者也,墨者将使人两丧之者也,是儒墨之分也。

义理分析

此章是 [19.1][19.3] 的理论总结,也是整部《礼论》中对儒墨之争最锐利的表态。荀子 先生在此把前三章的论证推向了一个哲学高度:不遵循礼义、只追随本能,不仅得不到你想要的,反而会失去一切。

前四句构成一组严整的排比,每句都揭示一个「求而得反」的悖论:只看到眼前的生存→必然走向死亡;只看到眼前的利益→必然招致损害;以怠惰苟且为安→必然陷入危险;以放纵情欲为乐→必然走向灭亡。荀子 先生的逻辑不是道德说教,而是因果分析:当所有人都只追求短期的生、利、安、乐时,整个社会的运行就会崩溃,每个人都将失去他所追求的东西。这是一个囚徒困境式的社会分析——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。

「一之于礼义,则两得之矣」——这个「两得」意味着什么?它指的是:既得到了你本来追求的东西(生、利、安、乐),又得到了它们的反面所蕴含的积极价值(死中之义、费中之富、让中之安、节中之真乐)。换言之,遵循礼义的人,物质上不会匮乏(因为礼合理分配资源),精神上也不会空虚(因为礼赋予了生活以意义和秩序)。

「一之于情性,则两丧之矣」——只跟着自然本性走的人,物质上最终会陷入争夺和匮乏(因为无序竞争消耗了资源),精神上也会陷入空虚和焦虑(因为无节制的欲望永远不能满足)。「两丧」是双重丧失:你不仅没有得到你追求的物质享受,还失去了精神上的安宁。

最后三句将此推论直接指向了儒墨之争。「儒者将使人两得之」——儒家的礼义制度,通过合理的区分和滋养,让人在物质和精神上都获得满足。「墨者将使人两丧之」——这是极为严厉的判断。墨子 先生的「节用」「节葬」「非乐」主张,表面上是为了节省资源、利益苍生,但在 荀子 先生看来,这恰恰走向了反面。

为什么 荀子 先生对墨家如此严厉?因为墨家的方案本质上是「一之于情性」的另一种变体——它不是像纵欲者那样放纵情性,而是像禁欲者那样压制情性,但两种做法的共同点是都没有通过「礼义」来为情性找到合理的表达形式。墨家取消了丧礼的隆重仪式、取消了音乐的社会功能、压缩了日常生活中一切「不必要的」享受——结果是人的情感无处安放,社会的凝聚力随之瓦解。荀子 先生认为,没有音乐的社会、没有丧祭仪式的社会、没有等级区分的社会,最终不是更公平,而是更混乱——因为人的情感需求被压制后,必然以更具破坏性的方式爆发出来。

此章的儒墨之辨,还有一个更深层的认识论含义。墨子 先生的思维是功利主义的、计算性的——他计算每一项支出的投入产出比,凡是「无用」的就该废除。而 荀子 先生指出,这种计算忽略了人性的复杂性:「出费用之所以养财」([19.3]),表面上的「浪费」可能恰恰是系统运行所必需的润滑剂。如果把一切看似「无用」的东西都去掉,系统反而会崩溃。

这一观点在后续的丧礼论([19.21][19.36])中得到了最充分的检验:墨家主张「薄葬短丧」,荀子 先生则用整整十六章的篇幅论证为什么丧礼必须隆重——因为丧礼「养」的是人最深层的情感需求,剥夺了这种表达形式,人就「嫌于禽兽」([19.23])了。

深挖维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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