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所出王官
- 史官、太史
- 性质
- 鲁史旧文,经孔子笔削
- 纪年
- 鲁隐公元年至哀公十四年(前722—前481)
- 书法
- 属辞比事,一字褒贬
- 三传
- 左氏、公羊、穀梁
王官渊源
“春秋”之名,本为古史记之通称。古者列国各有史官,编年记事,以春秋二时该括四时,故编年之史通谓之“春秋”。《国语·晋语》有“羊舌肸习于《春秋》”,《墨子·明鬼》历举“周之《春秋》”“燕之《春秋》”“宋之《春秋》”“齐之《春秋》”,是列国皆有春秋,非独鲁有;后世所谓“百国春秋”,即指此。《孟子·离娄下》亦曰“晋之《乘》,楚之《梼杌》,鲁之《春秋》,一也”,明三者同为一类之史记,名异而实同。
史记之作,系于史官。太史掌国之典籍、策命、时事,君举必书,古有“动则左史书之,言则右史书之”之说,此王官之守也。史官秉笔直书,虽有“书法不隐”之节(如晋董狐书“赵盾弑其君”、齐太史书“崔杼弑其君”,宁死不改),然所记究属一国之实录,尚非寓褒贬、明王法之作。
鲁承周公之后,典章独备,史文尤称完善,故孔子作《春秋》,即据鲁史旧文为本。是则今传《春秋》之素材,本是鲁国史官累世编年之记,孔子因之而加笔削,非凭空自撰。明乎春秋出于史官、本为鲁史旧文,方见孟子“其文则史”一语之实,亦见此经由“史”而升为“经”,关捩全在孔子之笔削。
孔子作春秋与笔削
孔子据鲁史而作《春秋》,先秦言之凿凿者莫如孟子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曰:“世衰道微,邪说暴行有作……孔子惧,作《春秋》。《春秋》,天子之事也。”又曰“孔子成《春秋》而乱臣贼子惧”,以为孔子借此鲁史以正名分、寓王法,使乱臣贼子知所畏惮。盖春秋之世,弑君三十六、亡国五十二,礼崩乐坏而莫之能正,孔子无位无权,乃托笔削之史以行褒贬,此所谓“天子之事”。
今本《春秋》起鲁隐公元年(前722),讫哀公十四年(前481)西狩获麟,凡二百四十二年,编年记十二公之事。其文极简,一岁或数事,一事或数字,通篇不过万余言。所谓“笔削”,即于鲁史旧文有所去取、有所改易:当书者书之谓之“笔”,当削者削之谓之“削”。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称“至于为《春秋》,笔则笔,削则削,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”,极言其去取之严、下笔之慎,虽以子夏之贤,亦不能增损一字。
笔削所寓者,义也。孟子引孔子之言曰“其事则齐桓、晋文,其文则史,其义则丘窃取之矣”——事与文皆因乎旧史,独“义”为孔子所自寓。故《春秋》之所以为经而非史,不在其所记之事、所用之文,而在笔削异同之际所见之义。读《春秋》而不求其义,则与读一部鲁国编年无异;求其义,乃得孔子作经之本心。
孔子自知其事之重且难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引孔子曰“知我者其惟《春秋》乎!罪我者其惟《春秋》乎!”——以匹夫而行褒贬天子诸侯之事,既足以正名分而使乱贼惧,亦难免僭上之讥,故孔子引以为惧而不得不为。相传《春秋》绝笔于“西狩获麟”:麟为仁兽,非其时而出、且为人所获,孔子以为伤己之道穷、伤圣王之不作,遂感而辍笔,《春秋》故又称“麟经”。此虽传闻之辞,然其寄慨之深、托始终于祥瑞之意,正与全书借事寓义之旨相贯。
微言大义与属辞比事
《春秋》之义,不著于论断而寓于书法。同一事也,因用字之异、书否之别而褒贬见焉:弑君称“弑”,杀无罪称“杀”,诛有罪称“诛”;诸侯失地则名,大夫出奔则书。“郑伯克段于鄢”一句,称“克”以见共叔段之如敌国、讥郑庄公之失教而养成其恶,一言之内,褒贬俱在。后人所谓“一字之褒,荣于华衮;一字之贬,严于斧钺”,即状此书法。义不明言而寓于辞,故谓之“微言大义”。
其法要在“属辞比事”。《礼记·经解》曰“属辞比事,《春秋》教也”:连属其辞、排比其事,则同异自见而是非自明。同为会盟,而书法有别;同为伐国,而措辞有异;参互而观,褒贬之旨乃显。故读《春秋》者,不当逐句索解,而当即其辞事之比次,求圣人未言之义。
《左传·成公十四年》君子论《春秋》之体曰:“《春秋》之称,微而显,志而晦,婉而成章,尽而不污,惩恶而劝善,非圣人谁能修之?”谓其辞微而义显、志晦而事著、委婉而自成文理、直尽而不污曲,一皆归于惩恶劝善。此“五体”之说,最得《春秋》书法之要领:褒贬非逞私意之予夺,乃缘事以显义、因文以见法,使乱臣贼子于字里行间自见其诛,此《春秋》之所以能使人惧。
其书例之严,试举一二。晋文公召周襄王会于践土,以臣召君,事涉僭越,《春秋》讳之,书曰“天王狩于河阳”,以天子巡狩之辞讳诸侯之召王,既存其实而又全君臣之义,孔子自谓“以臣召君,不可以训”。又如吴、楚之君僭号称王,《春秋》抑而书之曰“子”,不与其僭。又如许世子止未尝药而其父卒,《春秋》书“许世子止弑其君”,非谓其果行鸩弑,乃责其不亲尝药、亏为人子之道,诛心之严有如此者;至若书“陈恒弑其君”而孔子请讨、书“郑伯克段”而讥庄公失教,皆一以名分为断,使当事者之罪自见于经文。凡此褒贬予夺,不假一字之论断,而是非自见于称谓、书法之间;此《春秋》笔削之精微,亦后世治经者聚讼考索之所在。
三传的先秦形成
《春秋》经文简奥,非传不明,故有三传:《左氏》《公羊》《穀梁》。三传先秦之形成,各有可议,宜分别论之而措辞有所留余。
《左传》长于记事,博采列国史文,叙事详赡,与经相辅而行。然其与《春秋》经的关系,先儒即有异说:或以为左丘明“受经于孔子”、亲见夫子而作传,与经相为表里;或以为《左传》本自成一部编年史书,记事之体不尽为释经而设,其“君子曰”之论断与逐条解经之语,或出后人附益,未必与叙事之文同出一手。此中分际,牵涉《左传》成书之大问题,尚难一概论定,宜存其疑而不强断。
《公羊》《穀梁》二传则不重记事而专明经义,逐句发凡起例,最能阐“微言大义”。相传二传初由口耳相传,历数世而后著于竹帛:《公羊》出于子夏一系,传至公羊氏,至汉景帝时乃与弟子写定;《穀梁》亦谓传自子夏、穀梁子。其著于竹帛虽在汉世,然所传释例之绪,容有先秦师说之遗,未可尽以后起之书视之,亦不可遽信其一字一句皆先秦之旧。要之,三传各承一系、体例迥别,而皆以发明孔子笔削之义为归。
三传体例既异,其释同一经文亦往往不同。即以“郑伯克段于鄢”一句为例:《左传》详叙郑庄公与共叔段、姜氏之本末,以事明义;《公羊》则逐字发问“克之者何?杀之也”,推寻书法之意;《穀梁》亦逐句诠解,谓“克者何?能也”,各以其例解之。大抵《左氏》以史传经,长于事实而或略于义例;《公》《穀》以义解经,密于褒贬而或疏于史实。三传各有短长,欲通《春秋》之义者未可偏废——此则先秦《春秋》学之大概,其详则俟专门。
经典文句
世衰道微,邪说暴行有作……孔子成《春秋》而乱臣贼子惧。
孟子以为孔子借鲁史寓王法、正名分,使乱臣贼子知所畏惮,此“天子之事”。
其事则齐桓、晋文,其文则史。孔子曰:“其义则丘窃取之矣。”
事与文皆因乎旧史,独义为孔子所自寓,此《春秋》所以为经而非史。
《春秋》之称,微而显,志而晦,婉而成章,尽而不污,惩恶而劝善,非圣人谁能修之?
君子论《春秋》五体,见其书法微婉曲尽而一归于惩恶劝善。
至于为《春秋》,笔则笔,削则削,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。
极言孔子笔削去取之严,虽子夏之贤亦不能增损一字。
我欲载之空言,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。
太史公引孔子语,明《春秋》寄义理于具体行事,不托诸空言而褒贬自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