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.20

礼者,以财物为用,以贵贱为文,以多少为异,以隆杀为要。文理繁,情用省,是礼之隆也。文理省,情用繁,是礼之杀也。文理情用相为内外表墨,并行而杂,是礼之中流也。故君子上致其隆,下尽其杀,而中处其中。步骤驰骋厉鹜不外是矣。是君子之坛宇宫廷也。人有是,士君子也;外是,民也;于是其中焉,方皇周挟,曲得其次序,是圣人也。故厚者,礼之积也;大者,礼之广也;高者,礼之隆也;明者,礼之尽也。《诗》曰:"礼仪卒度,笑语卒获。"此之谓也。

义理分析

此章从实践操作的角度阐述了礼的「隆杀」之道,是对前面所有理论的制度化概括。荀子 先生在此提出了一个极具弹性的三层模型:隆(隆重)、杀(简省)、中流(适中)——三者不是固定不变的,而是随着场合、对象和情境灵活变化的。

「以财物为用,以贵贱为文,以多少为异,以隆杀为要」——四句话概括了礼仪操作的四个维度。财物是礼仪的物质基础(用),贵贱等级是礼仪的形式规范(文),供品仪仗的多少是区分等级的手段(异),而核心要领是「隆杀」——在不同场合掌握轻重缓急的分寸。

三种状态的区分极为精到:「文理繁,情用省」——形式礼仪繁复而实际情感需求简省——这是「隆」,即对某些特别尊崇的对象给予超出实际需要的礼遇。「文理省,情用繁」——形式简省而实际情感需求强烈——这是「杀」,即在某些场合只用简约的形式来承载浓烈的真情。「文理情用相为内外表墨,并行而杂」——形式与内容平衡交融——这是「中流」。

「是君子之坛宇宫廷也」——荀子 先生用了一个空间比喻:隆、杀、中流构成了君子活动的「领地」——如同坛场、庭院、宫室——君子在这个范围内上下左右自由活动,但不逾越这个范围。超出这个范围的是「民」(不懂礼的人),而在这个范围内「方皇周挟,曲得其次序」——游刃有余、处处得当——的是圣人。

最后引《诗经》——「礼仪卒度,笑语卒获」(礼仪处处合度,言笑处处得体),以先王之言印证自身的论述。荀子 先生论说中引《诗》的习惯承自 孔子 先生「兴于诗」的传统。

此章在全篇中承担着「理论→实践」的过渡功能。[19.16][19.19] 确立了礼的哲学高度,本章则指出了实践中如何把握分寸。从 [19.21] 起进入丧祭专论,而丧祭仪制正是「隆杀」原则最复杂、最精微的应用领域——[19.21] 论不同等级的丧葬规格,[19.28][19.33] 论丧期的长短差异,无一不是隆杀之道的具体展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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