剥卦 · 六三

第3爻
「剥之,无咎。」
剥之无咎,失上下也。

深度解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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剥卦五阴一阳,自下而上,群柔方盛而一刚孤悬于巅。卦体艮上坤下,山附于地之象。爻自初六「剥床以足」起,节节而升,剥蚀之势一路上侵,至六三忽得「无咎」之断,于一片凶咎之中独标平字,遂成全卦最堪玩味的一爻。欲解此爻,须先明「剥之」二字之训,次审六三所处之时位,再以汉人象数之法验之,终乃见圣人系辞之微旨。

一、「剥之,无咎」的字词训诂

爻辞仅「剥之,无咎」四字,极简而极费解。其难处全在「剥之」二字:诸爻或言「剥床以足」、「剥床以辨」、「剥床以肤」,皆有所剥之物(床、肤),独六三但云「剥之」,承上而不言所剥,文气戛然。

先释「剥」字。《说文·刀部》:「剥,裂也,从刀从录。录,刻割也。」又云「一曰剥,割也」。是「剥」之本义为以刀割裂、刻剥其皮,引申为剥落、剥蚀、剥夺。《诗·小雅·楚茨》「或剥或亨」,毛传:「剥,解剥之也。」《诗·豳风·七月》「八月剥枣」,此「剥」则训为击落(《尔雅》系统中「剥」与「攴」「扑」音义相通,谓扑而落之)。合而观之,「剥」兼有割裂、剥落、扑击三义,而其核心皆指自外向内、由表及里的一种损削之力。剥卦之所以名「剥」,《彖传》一语道破:「剥,剥也,柔变刚也。」五阴在下而长,节节进逼上九一阳,柔渐变刚、阴渐消阳,正是一个「剥」的过程——非一时之割,而是渐进之蚀。

次释「之」字。此字最关枢要,旧解纷纭,约有数说,皆可于先秦语法中得其依据。

其一,「之」为指示代词,犹「是」「此」,指代上下文中正在被剥之物,即诸爻所共剥之「床」与「肤」。六三承六二「剥床以辨」、启六四「剥床以肤」,故但言「剥之」而所剥自明,犹言「剥此(床)」。此读最简,文气亦顺:剥蚀之事正在进行,六三亦在其中,与四阴同剥,而独得无咎。

其二,「之」为助词,无实义,「剥之」即「剥」,与「剥也」「剥矣」之语气词用法相类。先秦句中「之」虚用者甚多,如《诗》「鹳鸣于垤,妇叹于室」之比,句末缀字以足语气。如此则「剥之,无咎」犹言「方在剥也,而无咎」。

其三,依《小象》「失上下也」之解,「之」当指六三所应所比之爻,谓六三剥弃其上下之党而独从上九。此说与《象传》直接相印,下文详论。

帛书《周易》之文足资参证。马王堆帛书本剥卦作「剥」字,帛书六三爻辞与今本大体相合,其经文系统虽时有异文(帛书每以音近假借字代今本之字),然「剥之,无咎」之断辞结构与今本一致,可证此爻辞在先秦两汉传本中早已定型,非后人所窜。帛书本与通行本相校,最足见者乃卦序卦名之异(帛书剥卦另有卦名系统),而爻辞断占之「无咎」则诸本无异,足见此一吉断之古且确。

至于「无咎」,《系辞传》有确诂:「无咎者,善补过也。」此语为全《易》断辞之通则。凡言「无咎」者,其事本有可咎之机,唯因处之得宜、善能补救,遂得免于咎。故「无咎」非本然之吉(如「元吉」「大吉」),亦非全然之安(如「无不利」),乃是身在险中、动有可议,而能以正自处、转危为安的一种「免过」之辞。明乎此,则知六三之「无咎」,正是于剥蚀群凶之中,因其独有的处境与抉择,而侥幸自全、勉力补过——这「无咎」二字背后,藏着一段不得已而后善的曲折。

二、六三的爻位与爻象

剥卦下坤上艮。坤为地、为众、为顺;艮为山、为止。六三居下卦坤之上爻,处下体之极,当上下之交。论其爻位,可从数端剖之。

当位与否。 三为阳位,六为阴爻,以阴居阳,是为「不当位」(失正)。凡阴爻居阳位、阳爻居阴位者,《易》例多以「失位」「不正」目之,主其行有所偏、其守有所亏。六三既以柔居刚位,本属不正,照理当有咎。然剥卦之奇,恰在此处翻转——正因满卦皆阴、唯阴是党,六三这一「不当位」反而成了它「失党」「叛众」的契机。此中消息,须与承乘比应合看方明。

承乘比应。 三与上为正应:六三与上九,一在下体之上、一在上体之上,三阴上阳,阴阳相应,是为「有应」,且为全卦五阴之中唯一与上九一阳相应者。此一点至关紧要。剥卦五阴方欲剥尽上九,而六三独与上九为应——它本是剥阳之众阴的一员,却又是这一阳的正应者,遂处在一种「身在阴党、心系孤阳」的两难之境。

再看其比邻。六三上承六四,下乘六二,前后左右皆阴。坤为众、为类,六二、六四与初六、六五同声相应、同气相求,结成剥阳之党。六三夹处其中,上下四阴皆其同类、皆其「上下」之与。然六三偏偏越过这上下之党,遥应上九之阳——这便是《小象》所谓「失上下」的爻象根据。

时位与卦气。 剥为十二消息卦之一。十二消息卦者,孟喜、京房一系卦气说之骨干,以十二辟卦配十二月、主一岁阴阳之消长。阳息阴消,自复(一阳)、临(二阳)、泰(三阳)、大壮(四阳)、夬(五阳)至乾(六阳纯阳);阴息阳消,自姤(一阴)、遁(二阴)、否(三阴)、观(四阴)、剥(五阴)至坤(六阴纯阴)。剥当其中阴长之极而未尽、阳消之穷而未亡的一段,于辟卦配月之序,剥居九月(戌月),坤居十月(亥月)。九月者,岁之将暮、阳气将尽、群阴用事、霜降肃杀之时。《彖传》云「君子尚消息盈虚,天行也」,正以剥之卦气切于此节:盈极必虚、息极必消,剥之来非偶然之凶,而是天行之必至。六三处剥卦下三爻之极,正当阴长「过半」、剥势方酣之候——下卦坤三阴已成,上侵之锋自此爻而跨入上体,故六三实为剥蚀由下而上的一个转捩之位。

与卦主之关系。 剥卦一阳五阴,依「一爻为主」之例,上九为成卦之主——五阴之所共剥者此爻,全卦吉凶之所系亦此爻。六三与上九为应,是五阴中独与卦主相亲者。卦主上九之爻辞曰「硕果不食,君子得舆,小人剥庐」,谓硕大之果独存不食、犹有生意。而能使这「硕果」不遭剥尽者,正赖下有应援。六三之应上九,于全卦剥阳之大势中,恰似一线维系阳气之生机的暗脉。它虽身列阴爻,却以「应」的关系,对卦主之「不食」有所护持。这是六三「无咎」的最深根由:在举世剥阳之时,独能不党于众、上从于阳,故于善恶之际有以自别。

三、《小象》「失上下」发微

《小象》释此爻曰:「剥之无咎,失上下也。」此六字是解六三的总钥,须细绎。

「失上下」者,谓六三失其上下之与也。上者,六四(及其上之六五);下者,六二(及其下之初六)。此四阴皆六三之同类,本当朋比为党、同剥上阳。然六三独应上九,遂与上下诸阴异趣、离其群党,是谓「失上下」。

「失」字最堪玩味。在常理,「失」乃贬辞——失位、失道、失众,皆非美事。然《小象》偏以「失上下」释其所以「无咎」,是反以「失」为善。何也?盖剥卦之时,群阴为「小人」,剥阳为「不利」。《彖传》明言「不利有攸往,小人长也」——满卦之阴皆小人之长盛,皆向于剥君子之一阳。当此之时,合于众、党于群,正是同流合污、助纣为虐;唯有「失」之、「叛」之、离之,方能自拔于恶党而免于咎。故六三之「失上下」,非失德也,乃失其恶党;非孤立也,乃独立不惧。能离小人之群、独应君子之孤,正其所以「无咎」。

此正与《系辞》「无咎者善补过」相发。六三身为阴爻、本在剥阳之列,此其「过」也、其可咎之本也;而它能失党从阳、不与众同剥,此其「补过」也、其所以转无咎也。一「失」字,写尽了在举世皆浊之中毅然自异的那一点孤介。

由是观之,前文所列「之」字诸训中,以《小象》之意衡之,则「剥之」之「之」,颇可读作「剥落其上下之党」「自剥于群阴」之意——六三所「剥」者,非床非肤,乃是它自身与上下四阴的党与关系。它主动「剥」去(割舍)了与同类的纠结,转而上系于阳,遂于剥道之中行了一桩「无咎」之事。如此则爻辞「剥之」与象辞「失上下」浑然一贯:剥之者,剥其党也;失上下者,所剥之果也。此一读虽未必尽合古经本训,然最能见圣人系辞、孔门作传的微意所在。

四、汉易象数之验

汉人治《易》,长于象数。试以孟喜卦气、京房纳甲、荀爽升降、互体诸法验六三之象,以见此爻吉断非虚。

卦气爻辰。 前已言剥配九月、当戌。京房八宫,剥卦属乾宫,为乾宫之五世卦——乾宫一世姤、二世遁、三世否、四世观、五世剥,正与阴息阳消之序相合。乾为父、为君、为阳之至,而剥为乾宫五世,是阳德已剥蚀五重、仅存上九一画未变之象。京房纳甲,乾宫诸卦内卦纳甲、外卦纳壬。剥卦下坤上艮,依纳甲之法,坤纳乙癸(坤之六爻自下而上配未、巳、卯、丑、亥、酉),艮纳丙(艮之三爻配辰、午、申)。六三居下坤第三爻,于坤纳之序当配「卯」(乙卯)。卯于五行属木,于时为仲春、为日出之方。剥之九月肃杀之中,六三独得卯木之气——木者,生发之德,于群阴剥落之际,独含一点生意,此正与六三应上九、维系阳之生机之象暗合。象数与义理于此一处,若合符契。

互体。 剥卦六爻,取其互体可得旁通之象。自二至四(六二、六三、六四)三爻互成坤;自三至五(六三、六四、六五)三爻亦成坤——剥卦下五爻皆阴,故互体所得无非纯坤,重坤叠阴,益见群柔之盛、剥道之亟。坤为地、为众、为顺、为臣、为小人。六三正处此重坤之中,四面皆坤,是其「上下」皆阴、皆同类之象数明证。《小象》「失上下」之「上下」,于互体观之,即此环绕六三之重重坤阴。六三欲「失」之而上应孤阳,犹一木之欲出于重壤、一阳之心欲透于群阴,其难可知,其志可嘉,故仅得「无咎」而不能更进于「吉」。

升降。 荀爽一系言乾升坤降、阳升阴降,以爻之升降明卦之消息。剥者,阴自下升、阳被逼而退处于上之象。五阴方升,上九一阳退无可退、剥极于上。六三居坤之上、当升降之际,是阴气上升将逾下体而侵上体的关口。然六三独应上九,于上升之群阴中,独有一缕「下应」「上从」于阳的逆势之情——众阴皆升而剥阳,六三独以「应」回护于上九。此一逆,正是它不随波逐流、能自补过的象数写照。

坤之德与「顺而止」。 《彖传》释剥之处变之道曰「顺而止之,观象也」。下坤为顺,上艮为止。坤顺者,顺乎天行之消息、不强抗时势之必至也;艮止者,知几而止、不妄进取也。六三身在下坤之极,正当「顺」德之尽头、将接「止」德之始。它顺时而不助恶(不与群阴竞剥),又能自止而上应(止其党而从其阳),一身兼「顺」「止」二义,深契《彖传》处剥之大方。剥之时「不利有攸往」,戒人勿轻举;六三不往而能应、不进而能守,正是「不利有攸往」之时的善处者。

五、与十翼、子史之互证

《易》之断辞,必有义理为之骨。六三「无咎」之断,与十翼诸传之大旨、与先秦子史之治乱观,处处相应。

《彖传》言剥之时「小人长也」,又戒以「君子尚消息盈虚,天行也」。其义谓:阴长阳消乃天道盈虚之常,君子睹此而知进退存亡之几。剥之时,君子之道穷、小人之势盛,此非人力一时所能挽,唯当顺天之消息、守正以待来复(剥极而复,一阳来反,乃天行之必然)。六三处此剥时,不能扭转大势(故不能得吉),然能于一身之去就上守其正、别其党(故能无咎)。这正是「君子尚消息盈虚」的具体落实——知大势之不可强,而守一己之不可夺。

《系辞》论《易》之兴也,「其有忧患乎」,又谓「危者使平,易者使倾」「惧以终始,其要无咎」。「其要无咎」四字,尤可为六三注脚。《易》道之精要,不在求大吉大利,而在能于忧患之中「无咎」——常怀危惧、善能补过、不陷于恶。六三身处剥世,四面皆阴,可谓险矣;而它「惧以终始」、知几自别,终得「无咎」,正是《系辞》「其要无咎」之活例。

《说卦》言坤「为众」「为吝啬」「为均」,言艮「为止」「为门阙」「为果蓏」。上九「硕果不食」之「硕果」,即艮为果蓏之象;六三应之,是众(坤)中之一员而独系于果(艮)。坤众剥阳而六三不与,犹群体趋利而独守其介,《说卦》物象与爻义相为表里。

征之子史治乱之理,剥卦六三之旨尤为深切。古之论世变者,每以阴阳消长喻君子小人之进退。《彖传》「小人长」「君子尚消息」之语,已开此一论纲。当小人道长、群邪并进之世,士之自处,约有三途:同流合污以求容,是为助恶(如群阴之共剥);孤高亢厉以抗时,则往往取祸(如上九之「小人剥庐」,刚而无援则栋折榱崩);唯有第三途——身虽不得不处浊世之中,而心守其正、行别其党、上系于善,方能于乱世自全而不失其守。六三之「失上下」而「无咎」,正是这第三途的写照。它不能如圣贤之力挽狂澜,亦不肯如群小之同恶相济,而是在举世剥阳之时,独保一线应阳之心、行一桩离党之事,遂于天崩地坼之际,为自己也为那「硕果不食」的一线生机,留下了「无咎」的余地。

至若《左传》《国语》之筮例,所载多大壮、屯、豫、明夷、复、艮诸卦之占,剥卦六三之爻于二书筮例中未见有确切称引可据者。前贤说《易》,于无确证处宁阙其疑,不敢妄附史事以实之。故此爻之子史互证,唯就《彖》《系》《说卦》所开之治乱进退之义而申之,不更牵合无据之事,以存「不杜撰」之诫。

六、义理与现实决策的启示

总束全爻,六三之教,可为身处困境、当大势不利之时者,立一处世之则。

其一,知大势而守小节。 剥之时,「不利有攸往」,天行盈虚、阴长阳消,非一爻之力所能逆。六三不妄图扭转剥道(不当位、无力主卦),此其「知大势」;而能于一身之去就上别于群阴、应于孤阳,此其「守小节」。现实之中,人或处于颓败之局、衰乱之世、积重难返之组织,大势既已倾颓,逞一己之勇强为挽回,多致「剥庐」之祸;唯当审时度势,于不可为之中守其可守、于不可挽之中保其当保。能屈伸于消息盈虚之间,方为善体剥道者。

其二,离恶党乃所以补过。 「失上下」而后「无咎」,此爻最警策之义在此。当周围皆趋于非义、群体裹挟向恶之时,「合群」未必是德,「失群」未必是失。六三身在阴党而能自拔,正以其「失上下」之「失」,成其「善补过」之善。处群邪并进之局,敢于不随众、敢于自异于同侪、敢于上系于正道,纵不能立致功名,亦足以免咎全身、不堕于恶。此于今之处事,凡遇风气不正、众皆趋附之境,尤当三思——独立不惧、遁世无闷者,往往正是那「无咎」之人。

其三,无咎之境,贵在自处而非求功。 《系辞》曰「无咎者善补过」,又曰「其要无咎」。六三所得不过「无咎」,未及「吉」「利」,此正见剥时之难、处境之险——能于群凶之中免于咎,已属难能,不当更责其建功立业。现实决策,遇大不利之时,目标当先求「不败」「免咎」「自全」,而非奢望「大胜」「速成」。守正以待时,剥极而复,一阳来反乃天行之必至。六三今日之「失上下」「无咎」,所守者,正是他日「来复」之种子。能于至暗之时守此一点不熄之机,则虽处剥道之中,而生意未尝绝也。

要之,「剥之,无咎」一爻,于满卷剥蚀之凶中独标平安,非因其势之盛、位之正,乃因其能于群阴之中「失上下」而应孤阳——离恶党、守正应、顺天行、补己过。此即圣人于剥世之中,为后人所留的一线明照:大势可以不利,而一身之去就不可不正;时势可以剥落,而一念之应阳不可不存。守此,则虽剥而无咎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