萃卦 · 九四

第4爻
「大吉,无咎。」
大吉无咎,位不当也。

深度解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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萃卦九四居全卦上下交接之枢,处于一个极其微妙而吃紧的位置。爻辞只四字——「大吉,无咎」,而《小象》偏偏说「位不当也」。一面是「大吉」这般极重的吉占,一面是「位不当」这般明白的瑕疵,两相牴牾,正是此爻最堪玩味的眼目。要把这层张力讲透,须先从「萃」字与卦象说起,再落到九四的爻位、爻象与汉易象数,最后归到人事进退之机。

一、「萃」之本义与全卦取象

《彖传》开宗明义:「萃,聚也。」这是十翼对卦名最直接的训释。「萃」字从艸卒声,《说文·艸部》:「萃,艸貌。从艸,卒声。」本指草木丛集之状,引申而为凡物聚集之义。《诗·陈风·墓门》「墓门有梅,有鸮萃止」,毛传:「萃,集也」,正用其聚集义。草之丛生、鸟之群止,皆「萃」之取象,故卦以「聚」立义,乃就草木鸟兽之自然聚集,推及人事之会聚、邦国之朝会、宗庙之祭享。

卦体兑上坤下。坤为地,兑为泽。《大象》曰「泽上于地,萃」——水泽汇聚于地上,水之性就下而能停潴成泽,正是「聚」之象。坤为众、为地、为顺;兑为说(悦)、为泽、为口。《彖传》「顺以说,刚中而应,故聚也」,便是合下坤之「顺」与上兑之「说」立论:下民顺从,上以悦怀,又有九五刚中之君当位,下与六二柔中相应,上下交孚,故能成聚。聚之道首在人心相说而后顺,这是萃卦立义之根本。

卦辞「王假有庙」,「假」读为「格」,至也、感格也。《尔雅·释诂》:「假,至也。」《诗·商颂·玄鸟》「四海来假」,亦此义。王至于宗庙,致其孝享,所以聚祖考之神、聚天下之心,故《彖》释之曰「致孝享也」。又曰「用大牲吉」——聚之既盛,物力丰厚,乃得用太牢以飨。这是一卦的大背景:萃是一个由分而合、由散而聚、人神交孚、物力渐丰的局面。九四正处在这一聚合大势将成而未全成、上承君而下临众的关节点上。

二、九四的爻位:上下之交与「位不当」

就六爻时位言,初、二、三为下卦坤,四、五、上为上卦兑。九四是上卦之始,刚刚由坤之「众」跨入兑之「说」,是从「下」迈入「上」的第一步,也是全卦由「积聚」转向「成聚」的转关。它上承九五之君,下临坤之三阴(初六、六二、六三),位置极为吃紧:聚天下之众者,名义在九五之君,而实际承上启下、当其聚众之冲者,正是九四这一近君之大臣。

然而《小象》一语道破:「大吉无咎,位不当也。」何谓「位不当」?《易》例以初、三、五为阳位,二、四、上为阴位;阳爻居阳位、阴爻居阴位为「当位」(得正),反之为「不当位」(失正)。九四以阳爻居第四之阴位,是阳处阴位,故曰「不当」。这是《易》中通行的爻位判断,《彖》《象》屡用之,如既济六爻皆当位而曰「刚柔正而位当也」,可为反证。九四之「不当」,铁案如山,没有回旋。

更进一层,九四之「不当」还含两重逼仄。其一,居近君之位而以阳刚自处。四为多惧之地,《系辞下》论爻位云:「三与四同功而异位,三多凶,四多惧,近也。」四之所以「多惧」,正因其逼近君位,疑嫌之地,最易招忌。九四阳刚而逼九五之阳刚,两阳并峙于君臣之际,其势本嫌于亢、嫌于偪。其二,下卦三阴皆欲上聚,初六、六二、六三本应循序上附于九五,而九四横亘于五之下、三阴之上,居众阴所必经之冲,俨然有「聚众于己」之嫌——这正是为臣者最危险的处境:功高权重、众心所归,而非其位。位不当,则名不正;名不正,则其聚也易招猜。

正因如此,九四之「大吉」才显得格外刺眼,也才需要格外的德与术去成全。

三、爻辞「大吉,无咎」的层次

爻辞之妙,全在「大吉」与「无咎」的连用,以及「无咎」对「大吉」的限定。

先说「无咎」。《系辞上》:「无咎者,善补过也。」又曰「震无咎者存乎悔」,可见「无咎」并非本然无过、清白无瑕,而是有过而能补、有疵而能救,于是归于无咎。《系辞》这一界说极关键:凡言「无咎」,背后往往预设了某种「可咎」的潜在危险,唯以善处、善补而免之。九四「位不当」,本是可咎之地——以阳居阴、近君而擅众,皆足以致咎;爻辞却断之曰「无咎」,正是说:此一可咎之局,能补、能免。

再说「大吉」。「吉」者,《说文》:「吉,善也。」「大吉」乃吉之至,《易》中用「大吉」者不多,分量极重。萃卦六爻,独九四与上系「大吉」「吉」之辞最显——而九四独得「大吉」二字之全。何以一个「位不当」之爻反得「大吉」?关键便在它所处的「时」与「势」。

萃之时,天下方聚,正需有人承君之命、率众而附。九四上比九五,下临三阴,是君之所倚、众之所归的实际枢纽。当此聚合大业,九四若能上不疑君、下不专众,纯以一片公心承上接下,使坤之三阴顺附而上、共归于九五之君,则其于聚众成业之功,莫大焉——故曰「大吉」。这「大吉」不是赏其位,而是许其功,是就「时」许之、就「势」许之。

但《周易》立辞极有分寸。正因九四「位不当」,其「大吉」便不能是无条件的、自然而然的吉,而必须以「善补过」为前提。于是缀以「无咎」——意谓:唯有做到「无咎」,做到善处其可咎之地,「大吉」方能落实;倘恃功擅众、以阳偪阳,则「大吉」立转为咎。「大吉,无咎」四字,实是「以无咎成其大吉」「非无咎则不足以言大吉」。《小象》「大吉无咎,位不当也」一句,正点出这层因果:唯其「位不当」,所以纵得「大吉」,仍须以「无咎」殿之、戒之——吉之所以必系以「无咎」者,盖为位不当故也。这不是说位不当反而大吉,而是说在位不当的逼仄里,能得大吉而免于咎,全赖处之得当。

这种「吉而系咎」「以补过成吉」的笔法,是《周易》对身居高位、功盛势重者最深的告诫:愈是大吉,愈在多惧之地,愈须临深履薄。

四、承乘比应之象

细绎九四的承、乘、比、应,可把上述义理坐实于爻象。

上承九五。 九四以阳承阳,紧贴君位。承者,下奉上也。九四承九五,是大臣奉君之象。萃之聚众,名归于五而实赖于四,四能恭顺奉五,则聚而有归、众而有主,故不悖于「聚以正也」(《彦》语)。然两阳相承,亦最易生「逼」。臣之德全在「承」而不在「逼」:以承事君则为忠,以势偪君则为僭。九四「大吉无咎」之机,第一便落在这「承」字上——纯以承奉之心处之,则吉;稍萌偪上之意,则咎。

下临坤之三阴。 九四之下为坤体三阴。坤为众,三阴皆有上附之心。在萃之时,三阴本当上聚于五,而九四适当其冲。此处最见分寸:九四若挟众自重,使三阴聚于己,则成「植党」「专聚」之象,位既不当,又擅其聚,咎莫大焉;九四若导众归五,使三阴假道于己而上附于君,则九四成「聚众以奉君」之桥梁,功莫大焉。同是「临众」,一念之转,吉咎天壤。爻辞之所以反复以「无咎」殿「大吉」,正为防此一念之差。

比与应。 九四与初六为正应(一四相应,且四阳初阴,阴阳相得),与六三相比(三四相邻,阴阳相比)。初六爻辞云「有孚不终,乃乱乃萃……若号,一握为笑」,正是下民聚散无定、号呼求附之象,而其正应在四——初六之所号、所求附者,端赖九四为之接引。九四若应初六之求而导之归五,则下情得通、众心得聚;六三「萃如嗟如,无攸利……往无咎」,三亦欲上行而无所附,赖比于四而后得进。如此,则九四实为下三阴上达于君的总枢。这「总枢」之任,成则「大吉」,败则「致咎」,而成败之分,仍在「为君聚众」抑或「为己聚众」之一间。

由是观之,「大吉,无咎」非泛言之吉,而是就九四「承君—临众—接引下情—上归于五」这一整套枢纽职分而立:能尽此职而不私其聚,则大吉而无咎。

五、汉易象数的印证

以汉代象数易学相参,更见此爻之理路。

消息与卦气。 萃卦兑上坤下,非十二消息卦之一(消息卦为复、临、泰、大壮、夬、乾、姤、遁、否、观、剥、坤十二者)。然以孟喜卦气、京房分卦言,萃属兑宫所统之卦——京房八宫,兑宫一世为困、二世为萃、三世为咸……萃为兑宫第二世卦。兑为正秋、为西方、为说、为泽。卦气配候,大略当秋令物聚、收敛归藏之时。秋者,万物成实而聚于场圃、敛藏于仓廪之候,与「萃,聚也」之义正相契合:草木之实聚于秋,禾稼之获聚于秋,故萃之为聚,亦有「时至而聚、收成而聚」的天时背景。《彖传》谓「利有攸往,顺天命也」,「顺天命」三字,正可与卦气所配秋收敛聚之天时相发明——聚之所以可往、可大,因其顺乎天时物理之自然。

纳甲。 京房纳甲之法,乾纳甲壬、坤纳乙癸、兑纳丁。萃外卦为兑,兑纳丁,其三爻自下而上配丁巳、丁卯、丁未(上爻);九四为外卦兑之初爻,当纳丁巳。内卦坤纳乙,初至三配乙未、乙巳、乙卯。就世应言,二世卦以第二爻为世、第五爻为应——萃以六二为世爻、九五为应爻。九四既非世非应,正是一个「不主其事而当其冲」的位置:世在六二(柔顺中正之下民),应在九五(刚中当位之君),上下相应而以九四为间,益见九四之职在「通上下、接世应」,而非自居其主。这与前文「总枢而不私其聚」之论,若合符契。(按:纳甲干支配位诸家小有出入,此据京房兑丁、坤乙癸之通例言其大端,取其可者,细枝不敢强定。)

互体。 萃卦六爻,自二至四互艮(六二、六三、九四成艮☶),自三至五互巽(六三、九四、九五成巽☴)。九四一爻,同时是互艮之上画、互巽之中画,恰为两互体之交会。艮为止、为门阙、为径路;巽为入、为顺、为命、为绳直。九四居艮巽之交:以艮言,则有「门阙」「径路」之象——下三阴上行,必由此门、此径而后达于五,益证九四为众阴上达之关口、之通道;以巽言,则有「顺入」「申命」之象——巽为命令,九四上承君命而下达于众,又导众顺入而上附于君。一止一入、一阖一辟,九四正当其枢机。互体之象,把「承上临下、接引归君」的枢纽义,落得更实。艮之「止」尤可玩味:止者,得所而后止,众阴上聚而各止其所、归于一主,正是「萃」之成;九四居艮上,乃「止之所成」之地,故得「大吉」。

爻辰。 郑玄爻辰之说,以乾坤十二爻分配十二辰、二十八宿,较为繁复,且于萃卦九四之确指,诸家传本未必尽同。此处不敢强为比附,姑置之,以守「无把握者宁从略」之戒。

综观卦气之秋聚、纳甲之非世非应、互体之艮巽交会,汉易诸法虽路数不同,所指却一:九四是萃聚之时上下交通的关节,其德其功皆在「通」「承」「导」三字,而其危其疑则在「逼」「专」二端。

六、与十翼、子史之互证

《系辞下》论「三多凶,四多惧」,又云「其柔危,其刚胜邪?」——四之多惧,因其近君;而九四以「刚」处此「多惧」之地,刚而能胜其惧者,赖于善处。爻辞之「无咎」,正是「刚胜」之结果:以刚德承君、率众,而能补「位不当」之过,故惧而能安、危而能胜。这是《系辞》爻位通义与本爻爻辞的直接呼应。

《大象》「君子以除戎器,戒不虞」一句,也可与九四相发明。聚则人众,众则易乱,乱则戎事兴,故聚之世反须「除戎器、戒不虞」——治兵备、戒非常。九四居上下之交、众心所归,正是「戒不虞」之责最重者:聚众而能使之不乱、不溃、不偪上、不私斗,便是「除戎器、戒不虞」之实功。九四之「大吉无咎」,于此又添一重训诫:聚众者当念「不虞」,方能保其聚而不致生乱。

至于《左传》《国语》之筮例,遍考所传,未见有以萃卦九四为占而明载本爻爻辞、可资征引者;春秋筮例所引萃卦本爻之辞,亦无确证。依「不强求、不虚构」之戒,此处不敢牵附他卦之例以充数,唯就十翼内部及《系辞》爻位之通义立论而已。

旁参《诗》《书》之义,亦可助解。《书·洪范》言「会其有极,归其有极」,聚众而归于一极(一君),正萃之大义;《诗·大雅·假乐》美王者之「率由群匹」「百辟卿士,媚于天子」,群臣百辟聚而媚君,亦「萃以正」之写照。九四之于九五,犹百辟之于天子:聚众而共戴一尊,则吉;离众而自树一帜,则乱。先秦典籍言「聚」者,未有不归于「正」、不归于「一」者,此即《彦传》「聚以正也」之所本,也是九四「无咎」之所以然。

七、义理与人事:身处「大吉而位不当」之地的进退之道

把以上诸端收拢,九四给出的,是一种极典型而极深刻的处境:身负大功、众心所归、近于至尊,而其位不正、其势可疑。这正是历代人臣最荣耀也最凶险的位置。爻辞用「大吉,无咎」四字,等于给出了一份在这种位置上安身立命的箴规。

其一,大吉之时尤须知惧。 四为多惧之地,愈得「大吉」,愈在疑嫌之冲。功盛者忌满,权重者忌专。九四之吉,系于「无咎」,而「无咎」者「善补过」也——这等于明告:你这个位置本就有过(位不当),唯有时时自觉其过、善加弥补,吉乃可保。现实中,凡居要津、握重权、得人望者,最忌的就是把「大吉」当成理所当然、把众心所归当成自家本钱。一念居功,吉立转咎。

其二,承上而不偪上。 九四以阳承阳,紧贴君位。处此者,全副工夫在一个「承」字:以恭顺奉上,以谦退自处,使君无疑、使上无忌。两阳相邻,本易生隙,唯有以「臣道」自守、以「承」化「偪」,才能化逼君之嫌为辅君之实。这是身处「一人之下」者的第一要义。

其三,聚众而归之于君,不私其聚。 这是九四最吃紧、也最见操守的一关。下三阴之上附,假道于四;众心之所归,汇聚于四。此时若稍存「聚众于己」之心,便成结党、便成专擅,位既不当而又窃其聚,是取祸之道。唯有把所聚之众、所得之望,一一导归于君、归之于公,使「聚」成于上、不私于己,方是「无咎」而「大吉」。功归于上、名归于君、利归于众,而己唯任其劳、当其冲——此九四之所以能于「位不当」中得「大吉」。

其四,聚极思乱,戒于不虞。 合《大象》观之,聚众之世,正是隐患潜伏之时。九四当聚之冲,尤须如「除戎器、戒不虞」之教,于人心初聚、众情未定之际,预为之防:防其涣、防其乱、防其偪、防其争。能戒不虞,则聚可久、吉可保。

要之,萃九四的精义,全在「大吉」与「位不当」这一对张力里。它告诉人:吉凶从来不只系于「位」,更系于「德」与「处」。位可以不当,而处之得当,则不当之位亦可成大吉;位即便当,而处之失当,吉亦可转为咎。九四以一阳居阴、近君临众,于至荣至险之地,凭「承上、导众、归君、戒虞」四事而成「大吉无咎」——这既是一爻之象数义理,也是一份留给后世居高位、当大任者的、历久弥新的箴言:身在大吉之时,心存多惧之戒;功盖一时之际,名归于上之公。如此,则虽位不当,而其吉也大,其咎也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