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卦 · 六五

第5爻
「君子维有解,吉;有孚于小人。」
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

深度解析

AI 辅助生成

解卦六五居一卦之尊位,是全卦动而免险、险难既释之后真正落到「治」上的一爻。卦辞言「解」之时义,彖传归之于「往得众」「乃得中」「往有功」,大象传则归之于「君子以赦过宥罪」——而这「赦过宥罪」之德、之事,正落在六五这位以柔居尊、得中应下的人君身上。下面分字词、爻位、象数、十翼互证、人事义理几层,逐层剖明此爻。

一、「维」「解」「孚」三字训诂

爻辞十一字:「君子维有解,吉;有孚于小人。」字面简净,而每字皆有着落,须先疏其训。

先说「维」。「维」字在古经与《诗》《书》中极为常见,其本义《说文·糸部》云:「维,车盖维也。」段以前之本义即系物之大绳,引申为系、为持、为连结。在虚词用法上,「维」与「惟」「唯」三字古多通用,《尔雅·释诂》:「惟,思也」,又训为发语、为系、为独。此处「君子维有解」,旧读有二:一作系连之实义,谓君子系于「有解」,即一心系念于解散险难、解去小人;一作语助、提顿之词,犹「君子惟(唯)有解」,重在「有解」二字。两义并不相妨:以发语提顿读之,则全句重心在「君子有解则吉」;以系持读之,则更见君子之于解难,乃系心专一、不容旁骛之事。《诗·小雅》屡见「维」字作发端,如「维天之命」「维此文王」之属,皆提挈下文、加重语气,则此爻「维有解」之「维」,亦当带此提顿加重之味,谓唯独君子能成此「解」、亦唯君子之解方为真解。小象传释之曰「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」,正径取「有解」二字为眼,可证「维」是虚提,落脚在「有解」。

次说「解」。「解」为本卦卦名,亦此爻之眼。《说文·角部》:「解,判也。从刀判牛角。」其本义是以刀分解牛体、判分骨角,故引申为分判、为解散、为开释、为缓解、为脱免。卦名之「解」,彖传明言「险以动,动而免乎险」,是从坎险(下卦坎)之中震动而出(上卦震),脱险而纾难,故曰「解」。又彖传申之以天象:「天地解,而雷雨作,雷雨作,而百果草木皆甲坼。」此「解」是天地郁结之气得震雷时雨而疏解,是冬之闭藏一转而为春之发动,草木甲坼(种子外壳坼裂而萌)正是天地之「解」。大象传则把「解」落到政教:「君子以赦过宥罪」——赦、宥即人事上的「解」,解去其罪过之系缚。可见全卦一「解」字,贯天道(雷雨甲坼)、人事(赦过宥罪)两层;而六五爻之「有解」,承的正是大象之意:人君之「解」,是开释、是解散、是把缠结于朝廷国家之间的小人之党、险难之根,一并解去。

更要辨的是「解」在此爻有主动、决断之义,与卦中他爻之被动「获解」不同。卦取雷雨既作、险难初纾之象,全卦六爻多就「解难」之进程取义;而六五以人君之尊,其「解」非徒自身脱险,乃是「为天下解难」、主持解散之大政者。故「君子维有解」,重在君子主动施解、决意去恶,非偶然得脱。

末说「孚」。「有孚于小人」之「孚」,是古经中至关紧要的一字,凡四十余见。《说文·爪部》:「孚,卵孚也。」即鸟伏卵而抱之,至期必坼壳出雏,故「孚」本有「依时必应、必验不爽」之义,引申为信、为诚、为孚验、为感化。古经凡言「有孚」,多谓内有诚信、为人所信、信验昭著。然「有孚于小人」一语,历来正费斟酌,因「孚」之对象竟是「小人」。其读法约有数端:

其一,读「孚」为信验、为验证之义:「有孚于小人」谓君子有解之效,验之于小人——小人之退、小人之服,正是君子有解之「孚」(征验)。如此则与小象「小人退也」直接相承:君子施解而小人退,便是「孚于小人」的实证。

其二,读「孚」为孚信、为以诚相感之义:谓君子之解,非但以刑威驱之,更以诚信孚化之,使小人亦为之心服而退。则「有孚于小人」是言君子之德足以使小人信而退,去之以理、服之以诚,而非徒以力。

其三,读「孚」为「俘」之借,古文字「孚」「俘」同源,《说文》「俘,军所获也」,金文「俘」多作「孚」。若取此读,「有孚于小人」近于「有所俘获、有所制于小人」之意,即制服、收伏小人。此说于古经多有可印之例(古经「孚」字间有读「俘」者),然于此爻则稍嫌质直,与卦之「赦过宥罪」、与小象之「退」(退而非诛、非俘)略隔。

综衡之,当以前二义为正、相辅而行:君子主持解难,以诚信之德感而服之,故小人退避;而小人之退,反过来又「孚」(验)君子有解之实。一「孚」字,既是君子之诚信,又是解之效验,两义交融,正是古经用「孚」之妙——内有其诚,外有其验,诚至而验自随。

二、爻位、中正、承乘比应

定字训既明,须就爻位发其象。六五,阴爻而居第五位(君位)。以爻位常法论之:第五位为阳位、为尊位、为天子之位;今以阴居之,是「不当位」(阴居阳位)。然此爻之佳处,全不在「当位」与否,而在一个「中」字。

第一,得中。五为上卦之中爻。古经与十翼最重「中」,彖传释卦辞「无所往,其来复吉」即曰「乃得中也」——这「得中」二字,彖传是就九二(下卦之中)与六五(上卦之中)通言全卦之得中,而真正居尊主政之「中」,正是六五。柔得中位,是「柔顺而不失其正之节」,处事不偏不亢,宽而能断。故虽以阴居阳为「不当位」,而「得中」足以补之,乃至超之——易例之中,「中」每每重于「正」,中则不至于过,故六五虽不正而吉。

第二,应与。六五与九二为正应(二五相应,一阴一阳,阴阳相得)。九二爻辞「田获三狐,得黄矢,贞吉」,是下卦坎中之刚,居中得正(九二阳居阴位本不当位,然「得中」,且《易》中九二多以刚中之贤臣取象),其「田获三狐」是除去险陷之中的群邪(三狐喻媚惑之小人),「得黄矢」黄为中色、矢为直,喻其守中守直。六五为君,九二为臣,二者中正相应:人君以柔中之德居上而主「解」,刚中之贤臣在下而任「去恶」之事,上下同心,故能成「君子有解」之功。可以说,六五之「解」,正藉九二「田获三狐」之力而落实;而九二之所以能「贞吉」,又赖六五之信任委任。二五一气,是此卦解难成治的根本结构。

第三,比承乘。六五上承上六(阴),下乘九四(阳)。乘刚本为易例所忌(柔乘刚,臣陵君、阴干阳之象),然六五乘九四而不为咎者,一则九四非卦主,且九四爻辞「解而拇,朋至斯孚」,正自有当解去之累(「拇」喻所当解的小人之附),九四本身是「待解」之爻而非凌君之势;二则六五以中位之尊驭下,势顺理正,故乘刚而无凌迫之嫌。至于上承上六,上六「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获之,无不利」,是高位除恶、一举去尽残邪之象——六五在下承之,犹言人君之「解」既施于内(九二去隐伏之狐),复成于上(上六射高墉之隼),上下夹辅,群小尽退。这便是小象「小人退也」一语在爻位结构上的依托。

合而观之:六五一爻,下有九二之正应为股肱,上有上六之去隼为羽翼,自身柔中居尊、宽断得宜——故能「君子维有解」。它不是孤悬之尊,而是处在一张「解恶」的合力之网的中枢。

三、上下二体、互体之象

再就卦体取象。解卦上震下坎(䷧),震为雷、为动、为长子,坎为水、为雨、为险、为陷。雷动于上、险陷于下,动而出乎险,故彖以「险以动,动而免乎险」立训。就六五所处之上卦震言:震为动、为决、为出,又震为长子、为「主器」之象(《说卦》「震为长子」,长子主祭器、承宗社)——六五居震体之中,正得「动而决」「主器承宗」之象,宜其能主断、能去恶,故曰「有解」。

互体亦可一观,取其确者。解卦二、三、四爻互成离(坎上之二三四,依爻象可互离),三、四、五爻互成坎。离为火、为明、为目、为戈兵(《说卦》「离为甲胄,为戈兵」),明则能照见隐伏之奸,戈兵则有断割除恶之具——君子能「解」、能去小人,正赖此「明」与「断」。而上互坎重见险陷,则提示:所当解者,正是那盘踞于险中、未尽之邪,故须以离明照之、以震动决之,方能廓清。六五正居上互坎之上端、临震动之中,是以明断之德临将尽之险,一举而解之。象与辞,于此密合。

须申明者:互体取象,汉儒(如京房、虞翻一系象数)言之甚详,然具体某卦某爻取某互、配某象,传本之间每有出入;此处但据《说卦》八卦之确诂(离明、震动、坎险)顺其大端而言,不敢于细处穿凿、更不敢虚构某家「明文」以实之。要旨在:解卦之体,本具「明以察邪、动以决邪、险为所解」之象,而六五恰据其枢。

四、卦气、消息与时位

汉易言卦,必及卦气时令。解卦在孟喜、京房一系卦气之说中,与雷雨、与解冻、与春令相系——彖传「天地解而雷雨作,百果草木皆甲坼」,正是仲春之候:阳气解严寒之闭,雷始发声,草木种核坼裂而萌。这一「解」,是天地由闭而通、由藏而生的枢机时刻。以十二消息言,解非十二辟卦之一(辟卦为复临泰大壮夬乾、姤遯否观剥坤),但其义理与「阳进阴退、由闭转通」的消息大势同调:险(坎,阴陷之象)当解,难当散,正如严冬当退、春阳当伸。

把六五安放在这「解之时」里看,便见其分量。彖传末句赞曰「解之时大矣哉」——一卦之中,能当此「大时」而总其成者,舍居尊得中之六五其谁?卦辞「有攸往,夙吉」,彖释为「往有功也」;又「无所往,其来复吉」,释为「乃得中也」。六五正是这「得中」与「有功」的合点:它得中(柔中居尊),故能「来复」而安;它应下用贤(九二)、承上去恶(上六),故「有攸往」而「有功」。时来则解,解则当夙(早)——「夙吉」者,解难贵速、去恶贵决,迟则养奸。六五之「有解」,正合「夙」字之机:当解之时,决而行之,不容犹豫,此即顺天时、应卦气之道。

五、十翼与子史之互证

此爻最足重者,是它与十翼、与诸经的内在呼应,使「解小人」之义不流于空谈。

其一,与大象传相承。大象曰「君子以赦过宥罪」。「赦」「宥」皆「解」之政教化身:解去其罪过之系缚。然「赦过宥罪」与「解小人」岂不相反——一边宽赦,一边退斥?正不相反,而是相成。古之治道,宽与断并行:于可宽者宽之(赦过宥罪,恤其失误偶犯),于当去者去之(解小人,斥其奸佞元凶)。六五以柔居尊,本性宽(故能赦能宥);而其「有解」之断,又使宽不流于纵(不至于姑息养奸)。宽断兼资,正是人君之中道。这恰应了「柔得中」之象:宽是其柔,断是其中(中则不偏于一味之宽)。

其二,与小象传相承且互发。小象「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」,是把爻辞「有孚于小人」一句的归宿点明:君子施解,其效在「小人退」。值得玩味的是用「退」字而不用「诛」「戮」。退者,自去、引避之谓。这与「赦过宥罪」之宽、与「孚」之以诚相感,皆一气:君子之解小人,上者使之化而服、服而退,非必尽以刑诛。这是一种以德威并济、令奸邪自不能安于位而引退的治道境界——不战而屈人、不诛而群邪自散,方是「解」之上乘。故「孚于小人」之「孚」,正可与「小人退」对看:诚信之德孚及小人(使其知不可干),小人乃退。

其三,可与《系辞》之论相参。系辞论君子之道,屡言「几」与「时」:「知几其神乎」「君子见几而作,不俟终日」。六五之「有解」而「夙吉」(解贵早),正是「见几而作、不俟终日」的实践——奸之未炽、险之初纾,便决意解去,此谓知几。又系辞言「君子安而不忘危,治而不忘乱」,解卦是「治而不忘乱」之卦:险虽已解,而小人之根未必尽除,故六五犹必「有解」、犹必使「小人退」,是治世之中不忘戒备、不留祸根之意。

至于《左传》《国语》之筮例,遍稽今存诸条,未见以「解卦六五」为占、为称引之确证。古经流传,左国所载筮例自有其限,本爻不见焉,乃文献之常,非有他故。谨依底线,不敢牵合他卦之例、虚构史事以实之;此处但明:本爻之义,自十翼内部(彖、大象、小象、系辞)已足互证完备,无待外援而其理自明。

其四,名物旁证。「小人」一词,古经与《诗》《书》中其义有二:一指在下之民(与「大人」「君子」对,言其位之卑,如「君子劳心,小人劳力」之类),一指德之不正、谋私乱政之徒(与「君子」对,言其德之恶)。此爻「小人」当取后义——谋私干正、缠结朝纲的奸佞。何以知之?以小象「小人退也」之「退」、以九二「田获三狐」之「狐」(狐媚惑人,喻小人)、以全卦「解难去险」之旨,三证合参,知此「小人」是德义上之恶人、当解去之险根,非泛指庶民。「君子」与「小人」对举,是德位之分判,一治一乱、一明一暗,故「君子有解」而后「小人退」,治道之大经在焉。

六、义理总持:柔中之君的「解恶之道」

综上诸层,可把六五之义理总持为一句:这是一爻写「居尊柔中之君,如何为天下解去小人、廓清乱本」之道。其精义有四:

第一,解之主在「君子」,不在刑威之具。爻辞首标「君子」,是把「解小人」的根本归于君子自身之德——德正、心专(「维有解」之系心专一)、明断(互离之明、震动之决),方能成解。无君子之德,徒恃刑名,则去一奸而一奸复生,非真解。

第二,解之机在「孚」,以诚信感化为上。「有孚于小人」,不读作以力俘小人,而读作以诚孚之、使之服而退——这是治道由「力」入「德」的升华。小人之退,最稳者是其心服、其势孤、其无所容于清明之朝,而自引退;强诛之则其党或激而反,孚化之则其根可徐拔。故「孚」字是此爻枢机所在。

第三,解之效在「退」,不必尽于诛戮。小象以「小人退」结之,与大象「赦过宥罪」之宽相呼应:解难治世,贵在使奸邪敛迹、群小知避,而非血流盈野。能令小人「退」,是宽断得宜、德威并济之验。

第四,解之时在「中」与「夙」。六五得中,故宽不至纵、断不至暴,处事有节;又当「解之时」,须「夙」(早决),见几而作。中者得其度,夙者得其时——度与时俱得,故「吉」。

七、落到现实决策

把这一爻的智慧移于今日的组织治理、团队领导与个人进退,可得数则切要之鉴。

其一,治弊先正己、用贤次之。六五之解,先在「君子」之德,次藉九二之贤。今之主事者欲革除积弊、肃清歪风,第一步不是急寻雷霆手段,而是自身立得正、心专于事(不挟私、不旁骛),并起用「刚中得正」如九二者去执行去恶之事。德立、人得,弊乃可解。

其二,去恶贵「孚」,以理服人、令其无所容。整顿一个有积弊的团队,硬碰硬地强行清除,往往激起反弹、留下裂痕;上策是营造清明公正之「势」与「信」,使行不正者自觉无所遁形、无利可图而知难自退——这便是「有孚于小人,小人退也」。让规则与诚信成为环境的底色,奸滑者自会被「孚」出局,胜于一味强逐。

其三,宽断并行,不走极端。六五以柔中居尊,对偶犯、误失者宽(赦过宥罪),对元凶、奸根者断(君子有解)。现实管理中最忌两偏:一味宽则养奸,一味严则伤众。须分清「过」与「恶」、「可宽」与「当去」,宽其当宽、断其当断,此即「柔得中」的领导艺术。

其四,把握时机,宜「夙」不宜迟。解卦言「夙吉」,强调去弊除奸贵在及早、贵在见几。问题初露、奸萌未炽之时,正是解之良机;坐失此机,待其盘根错节,再解则伤筋动骨。故善治者「见几而作,不俟终日」。

其五,于个人,则是「解去缠累、轻装而进」之教。「解」字本义判分、解脱;六五告人:当你身处一段险难初纾之局(坎险已动而出),最该做的是趁势解去那些缠绕自己的「小人之累」「积弊之结」——无论是外在的恶缘损友,还是内在的旧习包袱——以柔中之态(不偏激、不犹豫)果断了断,使「小人退」而身心轻。解者,所以释结而进也。

要之,解卦六五是一爻「治世解恶」的典范:柔中之君,以德为本、以诚为机、以中为度、以夙为时,下用刚中之贤,上承去隼之锐,宽断并施,令群小自退——故曰「君子维有解,吉;有孚于小人」,而小象一言以蔽之:「君子有解,小人退也。」此即《周易》示人于险难既纾之际,如何稳稳收束于「治」的至理。